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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中学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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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中学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华大中学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工作制度

  第一款:学校实行上下班坐班制度。

  第二款:教职工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1.全体教职工: 8:00-4:00

  2.怀孕满6个月及哺乳期内(产后一年)女教工上下班每天照顾1小时。

  第三款:全体教工都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上班时间内不得酗酒、赌博、不得离岗、窜岗,如违反者,师德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条请假制度

  第一款:请假程序:

  1.请假操作流程:

  (1) 半天 教导处请假

  (2) 1天及1天以上 本人向-校长室请假-准假-教导处安排课务

  (3) 行政、后勤人员需向校长室请假

  2.凡教工请假(包括公假、病假、事假)一般应提前一天(急病除外)。

  第二款:关于病假

  1. 教职工请病假,需按请假流程操作,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如未请假造成空堂者,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每天扣50元。

  2. 教工请病假,2天或2天以上的必须有病假单;1天以内的,确有病需请假休息,报经领导同意后按病假处理,否则改按事假处理。

  3.病假扣法

  (1)每病假一天,扣发20元。

  (2)连续病假天数大于或等于一个月时,原则上不再计发上下班交通补贴和课时工资。

  第三款:关于事假。

  1.教职工请事假(半天及半天以上),需按请假流程操作,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未办手续,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

  2. 教工因私外出需主动在传达室做好登记,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做事假处理。

  3.事假的扣法:每天扣30元。

  4.旷工者,每天扣除200元。期末、年终年度考核、师德评定、评优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奖金降级或扣发。

  第四款:关于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凡有寒暑假的单位,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假期。

  2.婚假、产假一般应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

  (1)婚假:三天

  属晚婚(女二十三周岁,男二十五周岁)的,增加七天婚假。

  (2)产假:产假的天数根据上海市政策法规办的规定执行。(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期间,工资由区社保中心根据本人上一年缴费基数按实发放。学校不再支付其工资。同时不再享受每月课时工资。

  (3)哺乳假:因本人确有实际困难提出书面申请需请哺乳假期的,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教职工实际困难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准假。哺乳假期6个半月,在请假期间,发本人工资的80%,每月结构工资停发,年终考核奖金酌情处理。

  3.本款假期时间若有调整,以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

  第五款:关于公出。

  因公外出开会、进修、教研活动等,应凭有关书面通知到书记处请假登记,有课的教师还应及时告知教导处 。

  第六款:迟到、早退(指15分钟以内)全月共照顾二次,从第三次起每次扣发五元。

  第七款:以上请假如与学校工作有冲突的,应服从学校安排。上班期间传达室对进出的教工均予以登记。

  第三条关于课务管理若干规定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和稳定,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款:教职工因公、病、事假等原因请假,予以准假后而造成暂时的空缺,每位教职工都有义务承担代课、代职任务。

  第二款:无故停课、误课、缺课,每次扣发100元,上课迟到(包括监考)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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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款:凡代课老师,必须认真备课,完成教育、教学及管理任务,方可享受代课津贴,每节10元(一个月为界,等于或超过一个月记入工作量);安排代为自修课管理(看课)的每节5元。

  第四款:凡由教导处安排代课、代职的,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不执行,以及私自调课、代课的,当年各项评优等均不予考虑。

  第五款:如出现乱课、乱班,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第六款:在教学期间,由于教师未尽责,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理。

  第四条学习制度及其他

  第一款:政治学习一般每周安排在星期五下午进行,教工须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接待家长和来客,凡因公、私事缺席,应向党支部请假批准。

  第二款:凡政治学习无故缺席的,每次扣发当月课时工资20元。

  第五条安全及赔偿制度

  第一款:教职工损坏学校公物应赔偿,有意损坏视其情节,加倍赔偿。

  第二款:办公室不得使用电热炉、电水壶等家用电器。

  附则:

  本方案于20**年10月拟定,20**年11月10日教代会讨论修正,20**年11月25日教代会表决通过。将于20**年12月1日起执行。

  校长室对此拥有解释说明权。

篇2:大华中学办学章程

  华大中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要求,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教育局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性质]本校全称为上海市华大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在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和大场镇人民政府教委的双重领导下实行教育工作。本校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第三条 [办学宗旨] 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终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出人格健全、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一代新人。

  第四条 [办学理念]让每位学生扬起希望的风帆。

  第五条 [学校风气]逐步形成“进取、勤奋、朴实、严谨”的校风、“爱生、进取、敬业、严谨”的教风、“自强、明礼、勤奋、好学”的学风。

  第六条 [办学目标] 力争把学校办成教育思想先进、管理严格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校园文化浓郁的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七条 [办学特色]学校经过多年的努力,力争形成影评特色与小班教育特色。

  第二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证明。

  (三)依法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五)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初中阶段四年的基础教育。

  (二)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积极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工的多重保障体系。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宝山区教育局任命,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 校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五)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六)提出副校长人选;

  (七)聘任与解聘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八)有关学校的重大事务,在完成学校议事程序后,有决策权。

  (九)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职权。

  (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 校长具有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财务基建审批权,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购置重要设施、设备和对教师、职工、干部进行奖励或处分的决定权。

  第十三条在学校建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学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学校行政工作的健康运作。

  第十四条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受党组织领导,对青年学生进行教育,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五条学校在校长室领导下设立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科研室、人事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调动学生主动参与、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建立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保障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各机构组成学校管理网络,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的学术团体,在科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十九条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参照对教师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学校工作,学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学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中的创造性成绩给与予鼓励、帮助和奖励。

  (四)支持教职工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学校制定《教职工奖惩制度》,规范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第五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一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

  (二)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按教师的要求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基[20**]7号》文件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述,对学校、教师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述或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要求。

  (三)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六章 学校的课程与教学

  第二十三条 在校长主持下,教导处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政教处对学校的德育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课程改革的原则,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性课程。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管理的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学校课程,并逐步形成学校独立的课程体系。

  第二十六条 学校组织教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探索发现、合作交流的适应学生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教学质量,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二十七条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好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考试及各学科的学业考试和考察。

  第七章 学校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的要求,每三年制定一份旨在推进学校自主发展的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坚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九条 依照法律和建设现代社会的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规章制度包括规范性制度、程序性制度、评价性制度和奖惩性制度。

  第三十条根据国家和教育工会的要求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校务会制度:校长主持由校长、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工会主席参加的联席会议。学校重大问题经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协商,充分讨论后形成初步方案,由校长决策。

  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立行政会议制度: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政工、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及团队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讨论落实学校具体工作,可以对行政工作作出决定。

  第三十三条 学校依法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特别重大事务须经教职工大会审议并通过。保障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力。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机构。凡是校内重大的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须经教代会审议并通过。教代会休会期间有由教代会主席团行使职能,教代会召开后按照教代会决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通过年级组管理教师,教师应该积极参加年级组的一切活动。教研组为教师专业技术的管理组织。备课组接受年级组与教研组的双重领导,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十五条 学校贯彻《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一) 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及学校的相关制度聘用教职工。

  (二) 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对受聘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三) 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工资、考核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聘用合同法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的聘用、待遇、奖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的调解意见,当事人不满意可以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

  第三十七条 学校选择家庭教育有较好成效并热心公益活动的家长,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基础上,建立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年级、班级相应建立家长委员会或者核心小组。

  第三十八条 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取得家长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九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学校有计划地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第四十条学校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九章 学校与社区

  第四十一条 学校作为社区的组成成员,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教育小区内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十二条 学校依托社区,努力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依靠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四十三条 依靠居委会、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确保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成果。

  第十章 学校投资与校产

  第四十四条 学校是区政府通过区教育局、大场镇教委全额拨款单位,有关财务预结算、会计事务等事项,均由大场镇记帐中心办理。学校按照校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

  第四十五条 学校的房屋、土地资源、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或移作他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校、并校或停办时,学校应该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财产安全的方案,接受宝山区教育局和大场镇教委的审计。

  第十一章 学校办学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 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对学校办学实行组织监督。

  第四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办学实行民主监督,对学校主要领导成员的学习、廉政、实绩等状况实行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和考核。

  第四十九条 学校接受宝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办学的政府监督。

  第五十条学校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十一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社区代表对办学实行社会监督。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校校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华灵路1391号。邮政编码为20**42。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修改提议获得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有效多数票方得以修改,并报宝山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篇3:大华中学教师爱生承诺书

  华大中学教师爱生承诺书

  我以人民教师的名义庄严承诺:

  一、关注学生需求: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情绪生活和情感体验;关注每一位学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创设好学上进、团结活泼的学习氛围,让每一位华大的学生都接受好的教育。

  二、尊重学生人格:

  尊重每一位学生;尤其尊重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尊重有缺点和有缺陷的学生;尊重家庭有困难的学生;尊重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羞辱和嘲笑学生;不训斥学生;不随意当众批评学生,让每一位华大的学生都抬起头来走路。

  三、赏识学生进步:

  赞赏每一位学生的独特性、兴趣、爱好、专长;赞赏每一位学生所取得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成绩;赞赏每一位学生所付出的努力;赞赏每一位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善意;赞赏每一位学生对自我的超越,让每一位华大的学生都扬起希望的风帆。

  四、树立服务理念:

  为学生服务,不搞有偿家教;为家长服务,不违规收费;为社会服务,办人民满意教育。

  我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用爱和责任来诠释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

  20**年2月27日

篇4:实验小学校园文明礼仪准则

  实验小学校园文明礼仪准则

  一、升国旗,唱国歌,要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

  二、尊敬师长,礼待外宾,团结同学,和睦相处。

  三、着装整洁,坐正立直,行走稳健,右行礼让。

  四、课堂上专心倾听,积极参与,踊跃发表个人看法。

  五、课间文明游戏,快乐健身,公共场所轻声和语。

  六、到辅助用房上课、读书、活动要准时有序,人走物归。

  七、文明就餐,关爱身体,文明乘车,尊重形象。

  八、以校为家,爱惜花木,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

  九、用好礼貌语:请、您、您好(早)、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十、用好体态语: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敬礼。

篇5:雅成小学学校办公室、实验室、食堂火害事故的处理预案

  雅成小学学校办公室、实验室、食堂火害事故的处理预案

  (一)火害事故的发生

  在火害多发事故中,学校火害也不例外。实验室、电脑房等也容易发生电器火害。食堂燃气灶等使用不当、疏忽大意等也会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处置措施

  1、实验室等发生电器火灾,实验员发现后,首先切断电源。

  2、看看有没有受伤学生,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远离火灾。

  3、火势没有蔓延,马上用灭火机灭火源。

  4、用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5、食堂由于使用煤气不当引起火灾,首先关闭煤气阀门。

  6、切断电源,如有人受伤马上组织救治受伤人员。

  7、火势没有蔓延,马上用灭火器机灭火。

  8、同时马上拨打119火警电话。

  9、如灭火机灭火已不能,可以马上动用消防水龙头灭火。

  (三)事故的预防

  1、实验室电路要定期检查,发现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

  2、电气容量不能超负荷,要合理叉开电气的使用时间。

  3、对临时接拉的线路要及时拆除。

  4、食堂煤气灶具等及时检修,发现煤气开关失灵等要及时更换。

  5、食堂人员要严格按时操作规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