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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一完小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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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一完小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州郴一完小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z省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湘政办【20**】46号)、《州郴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若干意见的通知>(郴政办【20**】32号)和《苏仙区人民政府转发苏仙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30号文件精神,我校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谐高效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这项工作,成立一完小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工作小组 :

  组长:z

  副组长:z

  核算工作组:z

  预算复核、公示组:z

  三、考核时间:全年分上、下期考核两次

  四、考核对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五、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效。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六、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各校以《州郴市一完小教师岗位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为依据,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经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得分。

  七、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1、教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按考核分排名,每人基础分100分,期末统计,满100分及以上为优秀,90-100分以内为良好。90以下为合格(排除违反了本条例中第2款中内容)。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进行有偿家教家养造成恶劣影响的;

  (3)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4)旷课(工)超过规定天数(以学校管理方案细则为准)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

  (6)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7)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8)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

  (9)有其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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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被区级以上部门文件通报批评的。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注:下面所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在剔除班主任、副班主任津贴后进行分配。

  l、教职工奖励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依据,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三个等次之间总钱差为50元左右。(因为全部要分配完,每个档次教师数不能固定,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考核不合格等次者,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班主任以每月每生1元标准发放津贴(未满60人按60人计算。);副班主任每月、每班20元标准发放。

  3、脱产学习、解除聘用合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等停发工资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经区委批准退二线人员及区教育局批准退二线的行政正职(含中心完小校长)且未上班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经区教育局批准退二线的行政副职且未上班人员,按平均数的70%发放。仍在上班人员同其他教职工一并参与绩效考核,按考核结果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5、经区教育局批准提前离岗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平均数的70%发放。经批准的产假,因公负伤请假人员,按平均数发放。

  6、因患国家规定的特殊病种(含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脑瘫)请假未上班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请事假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及非特殊病种休假人员,本学期请假累计一个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平均数的50%发放。请假累计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按平均数的40%发放。请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按平均数的30%发放。请假累计三个月以上者,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定的假除外。

  7、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出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者民办、民办公助人员,或借出至本区教育系统之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或其他县、市、区、市直单位工作的教职工,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本年度如果在我校或者区教育局上了班的月份按月份享受,其余不享受。

  8、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出至教育系统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教职工,借出至义务教育学校的职工,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学校管理干部:书记、副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教职工每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前10名的平均数计算。中层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每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前30名的平均数计算。

  九、考核程序

  1、收集好教师本人认可的本学期目标管理考评分。

  2、工作小组共同评定、审核、核算教师绩效考核等级和每位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际金额。 3、校内公示经审核的教师绩效考核等级和每位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际金额。

  4、对公示无异议后,兑现绩效工资。

  十、本方案于20**年上期开始执行,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学校教师代表负责解释。

  州郴一完小

篇2:隆亭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例

  亭隆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例

  (第一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评优评先条例。

  一、评优评先基本要求

  1、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学科教学质量保持去年同期水平。

  2、专任教师全年至少完成两节校级以上公开课。

  3、专任教师全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案例) 在区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4、能积极主动地完成临时性的校务工作。

  5、全学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二、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原则

  1、优先考虑所任班级学科教学质量有明显提升的教师。

  2、优先考虑辅导学生在区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教师。

  3、优先考虑在区级以上会课、基本功大赛中获奖,或在大型活动中承担主要任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

  4、优先考虑分管条线、分管年级组、班级工作突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的教师。

  5、优先考虑外出支教、轮岗成绩突出的教师。

  6、优先考虑其他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

  三、评优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教师自主申报。

  2、分组进行民主测评,组内确定推荐名单。

  3、考核领导小组按上级给定的优秀及先进指标,各组民主测评情况以及教职工实绩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4、评优评先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z市亭隆实验小学

  20**年3月23日

  附件:

  1、教职工评优评先候选人申报表

  2、评优评先意向表

  z市亭隆实验小学

  教职工评优评先候选人申报表

  组年月日

  序号 姓名 主要实绩

  (包括教育质量、辅导学生、会课、公开教学、基本功比赛、教育科研、条线管理等方面)

  z市亭隆实验小学

  组评先评优意向表

  年月日

  序号 姓名意向

篇3:隆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亭隆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24号)、《z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zz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特制定z亭隆实验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教育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全体教师为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质优酬,拉开差距。重视目标管理,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重点倾斜。奖优罚劣、优质优酬,适度拉开收入分配差距。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学校校长、书记由z区教育局负责绩效考核和发放。

  四、考核程序

  1、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人事秘书、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组成。下设年级考核小组,由年级组长和两名教研组长组成,年级组长任组长。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审议批准年级考核小组考核结果、仲裁教工考核申诉。年级考核小组根据学校考核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报锡山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绩效工资的考核以年度为单位,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采用“每月考核、年度汇总”的方法分段进行。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年7月30日和12月31日前负责完成对每位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计算出每位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总得分。每次绩效考核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发放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可视情况减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具体方法按z文件执行)。减发部分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下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绩效考核不合格,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需参加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次连续两年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转岗或解聘。

  5、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申诉期间原定结果不变。如果绩效考核违反规定程序、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等,影响考核结果的,应当重新考核,变更考核结果。

  6、教职工因公执行支教、挂职锻炼或其他特殊任务,应参加所在单位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由学校对考核结果予以确认。

  五、考核方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对教工实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不满总分60%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z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区级统筹的项目和标准:

  1、正职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全区统筹,标准为全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2倍,正职书记为正职校长的90%,由区教育局考核后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2、班主任补贴:按每月300元/班(全年10月)按实际班级数统筹于教育局按月发放。学校负责每月考核(考核办法附后),考核结果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结算。

  校级统筹发放:非正职校长(书记)、学校中层职贴,骨干教师补贴、超工作量补贴、成果奖等合计提取校级统筹基金。

  1、非正职校长(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

  (1)副校长:副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正职校长的80%,由学校年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有学术荣誉的副校长,经考核合格,按照锡山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退任校长书记:退任正职校长、书记按学校现任副校长的平均数发放,退任副校长,按学校现任中层正职的平均数发放,由学校在年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中层职贴:

  (1)中层正职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发放职贴500元/月,全年12个月计算。

  (2)中层副职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发放职贴400元/月,全年12个月计算。

  3、其他人员职贴:

  (1)年级组长、干事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发放职贴350元/月,全年12个月计算。

  (2)教研大组长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发放职贴为200元/月;教研组长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发放职贴为100元/月。均按全年10个月计算。

  4、骨干教师补贴:

  (1)特级教师: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6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2)z名师: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5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3)z学科带头人: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4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4)z教学能手、锡山区学科带头人: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3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5)z教学新秀、锡山区教学能手: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2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6)锡山区教学新秀: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1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7)校级教学能手: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5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8)校级教学新秀:经评选,一次性奖励500元。

  5、超工作量补贴:

  (1)因工作必须,由学校安排的节假日值班、加班,学校实行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日30元(不属于加班工资)。

  (2)因工作需要经教导处安排的代班主任、代课。代班主任每天10元/班(班主任代职费由原班主任补给,因公外出除外),代课5元/节。

  (3)超学校核定工作量的发放超工作量补贴。(超工作量由教师申报,考核组认定)

  6、教育教学成果奖:

  为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改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学校设教育教学成果奖,给在专业研究、教改科研、指导学生方面取得成果的教师予以奖励。所有成果奖都要通过教师本人在考核规定时间内申报,由考核组统一认定。

  (1)综合、条线表彰奖:

  级别 综合表彰 条线表彰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成员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成员

  全国 500 300 400 200

  省级 300 150 200 100

  市级 200 100 100 50

  区级 100 50 80 30

  镇级 80 30 50 20

  校级 50 15 25 10

  注:政府、条线已发奖金或奖品,学校不再另发。不足标准部分由学校补足。

  (2)会课竞赛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全国 400 300 200 100

  省级 300 200 100 80

  市级 200 100 80 50

  区级 100 80 50 30

  片级 80 50 30 20

  校级 50 30 20

  ◆教师在教育系统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与会课同样奖励。

  ◆在片级以上的专题教研活动(校际交流)中所上公开课参照相应二等奖兑现。

  (3)竞赛辅导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全国 300 200 100 60

  省级 200 100 80 50

  市级 100 80 50 30

  区级 80 50 30 20

  片级 40 30 20 8

  校级 8 5 3

  ◆比赛必须是教育单位举办的,学校校长室批准,职能部门组织参加的。

  ◆同一个参赛项目,层层参赛按最高级别计发辅导奖。

  ◆同一个参赛项目,可由辅导者选择单项或团体计奖方式,取高分计发辅导奖。

  ◆团体奖翻倍,10人以上(含)群体参加的竞赛辅导奖,翻倍数值以参赛总人数与10的倍数值论定。

  ◆多人指导的项目所获辅导奖,奖金多人分成。

  ◆非现场比赛的,最高按区级奖励额计算,具体由考核小组认定。

  (4)科研论文奖:

  级别 获奖、交流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100 80 60

  省级 80 60 40

  市级 60 50 30

  区级 40 30 20

  ◆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级教育学会系统组织的评比活动中获奖、交流才能计发科研论文奖。

  ◆同一级别的设计、案例、课件获奖,获奖金额减半。

  ◆在正式教育刊物发表的论文、设计、案例(2000字以上),获奖金额按同一级别一等奖翻倍。

  ◆同一篇文章多刊发表或获奖,只享受最高一次科研论文奖。

  (5)课题结题奖

  级别 课题组长 核心成员 一般成员

  全国 400 200 100

  省级 300 150 75

  市级 200 100 50

  区级 100 50 25

  (6)教学质量均衡奖:

  ◆学年末语数英期终考试及格率达100%的,所任班级学科教师奖100元;

  ◆有明显进步的学科教师奖100元;

  ◆班级语数英三门学科及格率达100%的班主任奖100元。

  (7)突出贡献奖:学校对一年中作出特殊贡献者,设突出贡献奖,奖金金额5000元以内,每年末由个人申报,经考核组认定发放。

  (8)满勤奖:全年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无外出,享受满勤奖。1-6月奖励100元,7-12月奖励100元。

  7、工龄补贴:

  工龄补贴每一年补贴40元。

  8、教职工考核: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员工。

  (1)教职工病事假:事假一天,不得考核奖100元;病假一天,不得考核奖60元,以此类推。病、事假两天之内,能主动调上好课务的原则上减半扣发。教职工迟到、早退,每次不得考核奖30元。教职工每月可有一次不计入考核的外出假(每次不超过2小时,经级部主任同意,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当月超出的次数,每次不得考核奖30元。长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2)学校工勤人员,考核合格享受教师考核奖的9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奖励性绩效工资:

  ◆无论以何种理由、何种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或全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查证属实的;

  ◆品行不良、行为有悖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失教师形象的;

  ◆不能妥善和家长沟通,训斥家长并对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或由于失职,给学校、师生造成损害,有不良影响的;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取、收受家长财物,或擅自推销教辅用书及其他物品,经查证属实的;

  ◆开展有偿家教或变相进行有偿家教;或违反有关规定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经查证属实的;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利益的;

  ◆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或发生安全事故,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新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见习期6个月以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7--12个月减半发放,12个月考核定级后全额发放。

  学校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用于发放当年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零余额。

  六、具体操作办法

  (一)学校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区级统筹部分,扣除校级统筹部分,加上教职工病事假扣款部分,计算出余额。

  (二)将余额除以全体教职工考核总分(不含校长、副校长)得出分值。

  教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值×得分+相对应校级统筹-缺勤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部分必须由教工填写申报表,提供证书原件,经主管领导审核证明后交考核组认定。竞赛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单位举办的,学校组织参加的。

  (四)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副校长不得超过正职校长奖励工资;中层干部不得超过副校长的奖励工资。

  七、几点说明

  1、方案未尽事宜按z、锡山区两级政府文件和锡山区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区教育局批准后20**年7月1日起执行。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如与上级政策法规相抵触时作及时修改。

  4、本方案和考核细则为同一部分,同时执行。

  八、附件

  (1)z亭隆实验小学校级领导绩效考核表

  (2)z亭隆实验小学中层干部绩效考核表

  (3)z亭隆实验小学年级组长绩效考核表

  (4)z亭隆实验小学教研大组长、教研组长绩效考核表

  (5)z亭隆实验小学骨干教师考核方案、考核表

  (6)z亭隆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表

  (7)z亭隆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评分表

  (8)z亭隆实验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表

  (9)z亭隆实验小学班主任绩效评分标准

  (10)z亭隆实验小学职工绩效考核表

篇4:高淳小学教职工会议制度

  淳高小学教职工会议制度

  1、会议主持人或主讲人必须认真准备,增加会议容量,提高会议效益,使与会者乐于听、便于记、易于贯彻。一般情况下不拖会。

  2、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不提前离会,要认真听讲,做好必要的会议记录。

  3、会议期间不看书报杂志,不在会上备课、改作,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谈笑。

  4、会议期间手机置于振动状态或关机状态。

  5、不准随意出入会场,确因有事的,应请假后方可离开会场。

  6、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会场。

  7、责任处室要做好会议考勤。

  8、责任处室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有关材料要及时收集,并按规定保存。

  9、全体教职工会议期间,学校所有活动一律停止。

  10、确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需书面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

篇5:高淳小学教职工上下班制度

  淳高小学教职工上下班制度

  1、教职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值日老师、值周校长早上须提前30分钟到校。

  2、教师午餐时间,教职工可自由出入学校,其他时间不得擅自离校。

  3、教工每月可享受半天的调休,但必须自行调课,班主任老师需委托其他教师管理班级,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坚持坐班制,工作时间内集中精力工作,不在办公室进行游戏性活动,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工作时间下棋、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可以利用电脑进行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娱乐活动。不做私事,不随便离岗或串岗,相关责任教师必须在有关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开。

  5、教师必须做好课前一切准备,上课铃响立即进课堂,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提前、中途不离开、不坐着讲课,手机应处于关闭或振动状态,不在课堂上进行非教学性工作。按时下课,不拖课。

  6、因病因事离校应执行请假制度,短时间离校应向教务处值周校长口头请假。

  7、教师空课时间应在办公室办公,未到下班时间不准私自离校,做操和*要准时,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全体教师必须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会议,有特殊情况,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教师因公外出或调休,应向教务处和值周校长打声招呼,以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