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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思中学师德考核办法(教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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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思中学师德考核办法(教学部分)

  思洋中学师德考核办法(教学部分)

  一、备课

  l、不参加集体备课,缺一次少发20元。

  2、不备课或抄袭别人的备课,一课时少发10元。

  3、备课不认真,无充实的内容,一课时少发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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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教案不送审或迟送审,见一次少发lO元。

  二、上课

  5、无教案上或不按教案上课,见一次少发lO元。

  6、不运用“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模式上课,见一次少发50元。

  7、违反课内规则,见一次少发10元,其中带手机进课堂一次少发200元。

  8、不认真带好综合活动课,见一次少发1O元。

  三、批改

  9、不及时批改、批改不认真、无批改记录,见一次少发10元。

  四、考试

  10、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违反监考、阅卷纪律,一次少发50元。

  11、弄虚作假,见一次少发200元。

  12、不认真做好试卷分析,一次少发20元。

  五、其他

  13、乱订复习资料,乱收费,一次少发200元。

  14、不按学校的要求做好“周周清”工作,见一次少发50元。

篇2:洋思中学师德考核办法(常规部分)

  思洋中学师德考核办法(常规部分)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建设,学校每月拿出200元奖励严守行为规范的教师,有下列情况,则少发,直至不发。

  1、请假一天少发lO元,工作期间未请假私自离开教学区一节课少发1O元。旷职半天少发50元,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职论处)一次少发5元。

  2、未请假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集体备课),一次少发20元,凭书面请假不参加一次少发10元。

  执行l、2两条时,函授学习(凭面授通知、学校批准的手续)、公事外出等除外。

  3、无故不参加校会、升旗仪式、不做课间操,一次少发10元。

  4、凡是上讲台的老师不参加早锻,一次少发lO元。请假、有病、怀孕、有奶孩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参加早锻的,必须写出个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不扣津贴。

  5、放错磁带、升旗出现事故等,一次少发有关人员50元;放后不关机,一次扣10元。6、拒绝来宾听课,对来宾无礼,一次少发20元。

  7、私自关教室内摄像头或广播,一次少发50元。

  8、不服从领导或拒绝不接受分配的任务,一次少发50元;与领导顶撞造成不良影响少发lO0元。

  9、随便打电话向家长告状或叫家长到校,一次少发lO元,与家长发生冲突,一次少发20元。,

  10、没收学生的物品或罚学生的钱,一次少发50元。

  11、不遵守食堂的纪律,剩饭剩菜,一次少发1O元。

  12、禁止使用液化气,发现一次少发50元。

  13、办公期间用电脑打游戏、吃零食或伏在办公桌上睡觉,一次少发20元。

  14、办公桌上摆放无序或不干净,一次少发lO元。不按时或不认真做好办公室卫生值日工作,一次少发10元;不值日,一次少发20元。

  15、不按时放学,不负责整队送学生进餐厅(最后一节课的老师送),一次少发5元。晚上9点lO分.仍有学生在教学区,一次少发10元。

  16、在校园内佩带首饰、化妆(包括染黄发、红发)、吸游烟,一次少发20元。饮酒后进课堂见一少发50元。

  17、在校园内乱扔废纸、杂物,一次少发50元。

  18.在校园内自行车.摩托车未进车库,一次少发20元。

  19、私自叫学生停课,一次少发50元。私自调课,一次少发10元。

  20、不能严守课堂规则(如不讲普通话或板书潦草,不按时上下课或带茶杯、手机进课堂。坐着上课、随便离开课堂、停课处理学生纠纷、不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不及时认真记载课内纪律记载簿等),一次少发10元。

  21、无教案上课或不按教案上课,一次少发20元;不能当堂完成作业,一次少发10元。

  22、作业批改不及时或不认真,见一次少发20元。

  23。不按时搞好周围清洁,一次少发20元。

  24、监考迟到、早退、中途出场、看书报杂志、打手机、阅卷等,一次少发50元。

  25、“月月清”平均分低于年级总均分5分以上(含5分)的任课老师不得享受师德考核津贴。低于4分扣60元,低于3分扣50元,低于2分扣40元,低于1分扣20元。

  26、因工作失职致使学生出走(含外学区在我校就读的走读生),一次少发200元。人为造成学生退学,退款由教师自己承担。

  27、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一次少发50元。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一次少发200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年度考核不合格,新教师不得转正。

  28、每月学生、学生家长对任课老师的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80%,少发200元。

  29、有赌博、嫖娼或违反婚姻法等违法行为,一次少发200元。

  30、接受家长钱物(或请吃)或利用家长办私事,一次少发50元;向家长索取钱物,搞有偿家教,一次少发200元。

  31、喊异性学生进宿舍谈话,一次少发200元。

  32、出卷、阅卷、统计分数作弊者,一次少发200元。

  33、乱订复习资料,乱收费,一次少发200元。

  34、对其他违反教师行为规范者,视情节少发。

  考核责任人及操作办法、  1、平时各年级校长负责对本年级教师考核。

  2、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监控中心、值日老师、生活老师负责对各年级考核。

  3、月底由各年级负责人统计,报政教处审核,校长审批,财务处发放。

  4、学年末政教处统计每人师德津贴总额,数额低于全校平均数的教师不得评优、评先、  不得参加职称评定。

篇3:安泰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安泰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考核,要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要求

  实施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三条 考核的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教师。

  第四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八个方面,详见《安泰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第五条 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一般应安排在每年6月或12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家长、行风评议员、监督员开展师德评议。

  1、教师自评。对照《标准》的具体内容,每位教师逐条进行自我评议,确定本人师德师风分值(占总分的20%)。

  2、教师互评。以学校或年级组为单位,对照细则,组织教师互相评议,确定该教师分值(占总分的15%)。

  3、学生评教师。由学校组织以问卷、座谈、个别谈话方式,向学生调查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确定其分值(占总分的25%)。

  4、家长评教师,由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学生家长了解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确定其分值(占总分的10%)。

  5、监督员评教师。由行风评议员、监督员根据平时收集的材料和信息,对每位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教师师德师风分值(占总分的30%)。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审议并确定最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再送档案室存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 考核等次的确定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考评总分90分以上;

  良好:考评总分80-89分;

  合格:考评总分60-79分;

  不合格:考评总分59分以下。

  对违反《标准》第11条、第13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第33条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对一票否决行为的认定,均以《师德失范违规事项登记表》的记载为依据。

  第七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五)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失范违规事项登记表》,作为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的重要内容,与业务档案一同存入个人档案。

  第八条 组织领导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基层单位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基层单位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师德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师德考核。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警示以至处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师德考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出现师德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实验中学度第一学期评优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实验中学20**年度第一学期评优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依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20**年9月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z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的原则

  1、师德考核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一师德考核重点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

  二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优秀、不合格三个等级。

  1、合格。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达到以下6条,总分为60分,每条10分。

  ⑴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

  ⑵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守业,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育规范;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⑶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⑷教书育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高度重视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⑸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⑹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钻研业务,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2、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合格的基础上,达到八条中四条以上。八条总分为40分,每条5分。

  ⑴综合业绩突出。年度内得到校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先进教师、部门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等。

  ⑵群众满意度高。在民意测评或学生问卷调查满意度达90%以上。

  ⑶业务业绩突出。所教学科学期末或学年末测试平均成绩高出平行班级5分以上,或合格率高于平行学校、班级,或从事的部门工作考评业绩高于同行。

  ⑷纪律模范。本年度没有缺课、缺岗行为,且上班、政治、业务学习出满勤。

  ⑸教研创新业绩好。本年度承担过县区以上公开课、研讨课或得到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论文、课题、学科竞赛、综合活动等成果奖的,或主持分管的工作、部门本年度承办过县区以上相关部门主办的活动。

  ⑹关爱集体,勇挑重担。本年度工作量达核定工作量的150%,或无偿从事社会、社区教育教学工作和志愿者活动,或节假日、休息日长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作出无偿劳动的。

  ⑺为人师表。为人清廉,生活朴素,和领导同事团结协作,家庭和谐,尊老爱幼,收到师生广泛赞誉,或本年度评为“五好家庭”,或受到政府部门及个人的表扬信、感谢信,或本年度被列为“文明岗”“示范岗”“学习标兵”“先锋号”等。

  ⑻助人为乐。在慈善机关、红十字会和政府部门组织倡导的赈灾、扶贫、助残、资助贫困生、帮助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的。

  3、不合格。有《z实验中学教师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违反师德行为之一者。

  四、考核组织工作

  师德考核工作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安排组织实施,师德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考核工作程序为: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占考核小组成员一定比例。

  2、个人自评。被考核教师对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并在相关教研组或科室作述职报告。

  3、组织评议。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班级进行评议。教师评议:以教研组或科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4、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确定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并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请复核,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党总支、校长室提请复议。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度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当年绩效综合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3、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并对其进行表彰。

  5、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20**-11-29

篇5:小学(集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小学(集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为加强集团各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教师践行师德规范,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海临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崇教厚德、为人师表”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坚持舆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促进教师成长。

  三、考核对象

  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

  (一)师德表现

  (二)工作作风

  (具体见附1)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合在学期中结合学校各项工作检查进行积累,学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合进行总评。

  (一)成立考核小组

  由各分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处)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规范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师德述职报告。

  2、考核采取教师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家长测评、考核小组测评等形式的基础上,综合作出考核结论。

  各种评价权重计算为:高年级:教师自评15%、同事互评15%、学生测评10%、家长测评10%、考核小组测评30%;低年级:教师自评15%、同事互评15%、家长测评20%、考核小组测评30%。各项评分之和即为该教师师德考核得分。

  六、确定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90-100分为优秀,60-8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3、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社会影响;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6、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猥亵学生,影响恶劣;

  7、有聚众*、打架斗殴、***罢会等问题,严重影响学校形象;

  8、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

  9、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造成损失;

  10、出现消极上课、停课、旷课、旷会等行为经教育不改;

  11、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四)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规定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任命、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并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山巾小学(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