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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一中组建定向越野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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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一中组建定向越野队工作方案

  东邵一中组建定向越野队工作方案

  定向运动是一项智慧型科技体育项目,是体能与智能并重的运动。目前,邵阳地区尚无任何学校组织、开展,为使我校在科技体育工作中探索新的项目和新思路,打造科技体育的特色品牌优势,经教科室和体育组的讨论,特提出组建学校定向越野队的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1、项目简介

  定向运动是运动员借助于地图、指南针,按规定顺序独立完成若干个标点在地图上的地面检查点,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跑完全程的运动。

  定向越野项目已经正式列入全国、省、市运动项目,与传统体育项目同等地位、同等对待。

  2、形势分析

  据了解,z省已经开展该项目的有z5个地区的部分学校,邵阳地区尚无任何一所学校开展。

  因此,定向越野与传统体育项目比较,属于新兴的冷门项目,更加容易形成特色。

  根据z省近几年的高考有关政策,定向越野已经列入高考体育优惠范围。a.加分:全国比赛获个人前6名免测试加20分,省级比赛获个人前6名经测试合格后加20分,市级比赛个人前三名经测试合格后加10分。B.保送:全国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省级比赛获个人前三名,经体育测试和文化高考,文化成绩200-300分左右,可以进入高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队,保送就读大学。

  3、报名条件

  面向全校学生选拔队员,具备以下三项条件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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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一定的读识地图的能力、熟练准确应用地图的能力

  2)有一定的方位感

  3)有一定的奔跑能力

  学校将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队员组成定向越野运动队。

  4、培训管理工作

  从全校范围内选拔学生组成学校定向越野队,由教科室归口管理,体育组协助有关组织工作,具体由李道负责队伍的体能培训,技能指导,肖海波负责队伍的理论培训、技术指导。运动队定时定点定人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培训。

  5、20**年定向越野主要赛事

  1)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定向锦标赛”

  2)教育部等部门主办的“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

  3)z省体育局主办的“全国定向锦标赛湖南省选拔赛”

  4)z市教育局、体育局主办的“z市中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筹备中)

  欢迎同学们到教科室z老师及体育组z老师处咨询,报名参加。

篇2:邵东一中校本课程开发方案

  东邵一中校本课程开发方案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目的

  1.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这一模块课程作为选修Ⅱ课程。

  2.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

  3.《z省东邵一中新课程实施方案》中规定:我校在第一轮实验中至少开出18个选修Ⅱ课程,以后逐年增加。三年基本上形成《z省东邵一中学校课程丛书》。为了丰富学校课程,展示教师才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成校本课程开发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二、建立校本课程开发的组织

  1.成立学校“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职责

  负责校本课程开发的总体设计及组织实施。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学副校长分管,教科室主管,其他组员协同指导校本课程开发工作,各科教师是课程的开发和编写者,学校各级骨干教师是课程开发和编写的主要承担者。

  三、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原则

  1.学校为本。校本课程开发是以本校教师为主体,根据学校教育理念和办学宗旨而进行的课程开发活动。校本课程必须反映学校的办学特点,利用学校现有资源与条件,表现学校师资教学特长,从而形成校本课程。

  2.学生优先。校本课程是补充国家、地方统一课程的课程,是为了满足全体学生个性要求的课程。教师开发校本课程必须考虑学生的需要,切忌开发远离学生需求、不切实际的课程或者国家课程已有的课程模块。

  3.合作互补。学校各学科教师之间要积极合作,互相补充,努力开发出学科之间整合的边缘性课程;同学科教师更要合作互补,使开发的课程特色突出。

  4.集体审议。教师开发出的课程,必须通过备课组、教研组、学校学术委员会等三个层次上的集体审议,通过认真修订,严格审订后方可开课。

  四、校本课程开发活动的具体方式

  根据我校资源条件、师资水平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四种课程编写的具体方式,供教师参考选择。

  1.课程改编--指对国内国外某些课程引进后进行本土化的改造。教师进行课程改编需要充分考虑 ①课程目标②内容选择③内容组织④学生学习⑤学习资源等五个方面的因素,通过增加、删减和改变顺序与重点的等方式对引进课程加以修改,从而更好地适应本校本班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课程整合--指超越不同学习领域或学科而关注共同要素的方式来安排学习课程开发活动。常见方法有开发相关课程和跨学科课程两种。如对物理与数学*同关注要素整合,开发出教材。如“区域研究”就是运用历史、文学、地理和方言等不同学科综合理解来论述文化上不同地理区域的问题。如《湖湘文化》。

  3.课程新编--指全新的课程单元开发。如乡土教材,突出学校特点的教材。如地方史、地方历史名人、地方人文景观、地方语言婚俗文化等。

  4.课程拓展--指以拓宽课程的范围为目的而进行的课程开发活动,课题拓展可遵循:①学生确实需求;②教师有特别的兴趣和专长;③学校提倡、鼓励;④对学生发展有重要性。切忌教师随意拓展,增加学生负担。

  五、校本课程框架设计

  六、校本课程开发案例

  北京市第五中学校本课程之一《开发想象力》

  教材名称:开发想象力。

  课程名称:开发想象力。

  教学对象:高一年级。

  编者:z(高中数学组教师)

  插图:z。

  内容提纲:

  第一课:做创新人才。

  第二课:开发想像力。

  第三课:由勾股定理展开想像的翅膀。

  第四课:学会提问。

  第五课:开发提问能力。

  第六课:前人想像力赏析(教师)。

  第七课:前人想像力赏析(学生)。

  第八课:提高空间想像力。

  第九课:从编写谜语开始创作。

  第十课:提高创新水平

  校长

  主管副校长

  教科室

  教研组

  年级组

  学科备课小组

  开发课程教师

  教务处

  教研组

  年级组

  学科备课小组

  任课教师

  建立课程档案室

  学术委员会

  校本课程

  申报开发课程文本

  使用

  组织开课

  组织开发

  2.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程序:

  ① 教科室公布开发方案(高一高二年级重点开发各学科学案)→② 教师、备课组设计开发计划→③ 教师或备课组申报开发计划→④ 学术委员会批准→⑤ 教师编写→⑥ 提交课程文本→⑦ 评审教师开发的课程→⑧ 开课。

  3.考核评价

  ① 通过学校评审的课程,学校根据课程的质量与数量,每课时(相当于2500字)给予100元津贴。

  ② 在教师年终考核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分数:开发课程每10课时,按省级优秀二等奖论文一篇计算考核加分。开发课程每4-5课时,按市级优秀一等奖论文一篇计算考核加分。

  ③ 参与新课程实验而没有开发校本课程的教师评职称时一票否决。

  ④ 申报和评定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委员会会员等技术头衔,参与新课程实验的教师,开发校本课程为必要条件。同等条件下,评选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委员会会员等荣誉称号时开发校本课程的教师优先考虑。

篇3:邵东一中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东邵一中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纵深发展,充分提升广大党员教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效发挥学校党员教师服务群众、服务师生的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树立东邵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师的优良形象,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教育局党委要求,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一、活动主体

  坚持“党员自愿,义务奉献,面向学生,讲求实效”的原则,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人员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党组织关系在我校且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党员;二是预备党员;三是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要充分尊重党员的个人意愿,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50%以上的党员参与。

  二、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东邵东邵一中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由党总支书记、校长谢伟琦担任服务分队队长,副书记、副校长尹柱有和总支委员、负责纪检的申玢彦担任副队长。服务分队下设办公室,由王庆永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赵翊同志任副主任,刘立峰同志为干事。

  三、活动服务项目及内容

  将“扶助贫困学生”作为活动服务主要项目。为他们带去实惠、温暖和希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1、现金扶助。号召每个党员捐款50元,直接资助贫困学生。

  2、观念开导。上集体心理辅导课,或一对一谈心,进行感恩教育、励志教育等,并解决当前主要心理困境。

  3、学业辅导。对学业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针对性辅导。

  学校号召局每一名党员捐款50元,资助学校就读的贫困学生。

  四、服务活动日常管理

  为规范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保障志愿服务活动实效性和长期性,根据《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建立以下制度。

  1、统一标识制度。成立“东邵县党员志愿服务东邵一中分队”。

  2、注册登记制度。实行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党员志愿者填写《东邵县党员志愿服务队员登记表》,由学校实行编号管理,填写好《东邵县党员志愿服务队员登记汇总表》,建立好党员志愿者队员服务台帐。

  3、定期活动制度。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可根据工作实际和个人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经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服务活动由学校服务分队统一组织,坚持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以上集中服务活动;分散服务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根据个人特长,不定期进行服务。各党员志愿者服务时长每年累计不低于20个小时。

  4、到社区报到制度。组织学校党员志愿者进胜利社区,开展“工作在学校,活动在社区,奉献在岗位”活动。学校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必须对接胜利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开展学校和党员志愿者到社区“双报到”活动,每个党员志愿者最少申报1个以上服务项目。

  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带头到胜利社区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行动。

  5、服务登记制度。按照县里统一制作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手册》,对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服务对象、参与服务的事项,以及服务对象和服务结果评价进行记录在册的制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校志愿者服务队组建及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与党员志愿服务队员汇总表于6月30日前报局群教办备案。

  2、建立督导机制,学校总支将对活动开展进行督查。建立督促检查责任机制,同时接受县教育局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

  3、注重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活动办要不断总结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东邵一中总支委员会

  20**年6月26日

  附件1:东邵县党员志愿服务队员登记表

  备注:党员志愿者一式两份填写此表格,一份由本单位党组织保管建档;一份交局党员志愿服务大队备案

篇4:邵东一中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方案

  邵东一中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方案

  一、政治思想10分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师德师风良好。任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每年记2分,受党纪政纪处分但未影响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每次扣1.5分,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2、自任中级或初级职务起,经教育行政部门逐级评选,获省、部级劳模(全国模范教师)记5分,全国优秀教师(省教育系统劳模)记4分,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劳模(含记一等功)、特级教师记3分,县级劳模记2分。

  任职期内,获市级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含记二等功)记2分;县级优秀教师、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含记三等功)记1.5分;县行政嘉奖记1.2分;单项工作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行政嘉奖分别记2分、1.5分、1.2分、1分;凡受教育局表彰的先进个人(综合)记0.8分;校级先进个人记0.5分;获各级单项荣誉者按同级标准折半记分;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高考功勋教师、学考功勋教师、师德标兵(先进个人)、教坛新秀等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并以正式文件表彰的单项荣誉称号记0.25分。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获各级奖励取最高级别记分,不同年度获奖可累计记分。但累计分不超过8分。计分项目仅只限于上述规定的荣誉。

  二、资历29分

  1、工龄、教龄(20分):申报中高、中一的高中教师其高中教龄每满一年记1分,非高中教龄每满1年记0.5分;在编不在岗时段不计分。非教龄的工龄每满一年记0.25分。累计记分不超过20分。

  2、学历(4分):

  ⑴ 合格学历:高中教师具备本科学历。

  ⑵ 达到合格学历记2分,每提高一个层次加1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视为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累计记分不超过4分。

  3、任职年限即任职期(5分):

  ⑴ 中学二级晋升中学一级,中学二级的任职年限为4年;

  中学一级晋升中学高级,中学一级的任职年限为5年;

  ⑵ 达到任职年限的记2分,每超过一年记0.2分,根据任职资格证书上的时间确定是否达到任职年限。累计记分不超过5分。

  4、考核年限规定

  除第二大项的1-3款外,晋升高级者其他各项记分均只考核最近五年,晋升中级者均只考核最近四年。

  三、教学常规10分

  1、工作量(5分):任职期内按学校规定满工作量者记4分;超过工作量者记5分。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每次扣0.2分。按任职年限逐年记分,再取平均值。任职期内累计记分不超过5分。

  2、教学常规工作(3分):每期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教案、作业批改、听课等缺检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每年记分不超过3分。任职年限内逐年计分,再取平均值。此项扣分由教学部门统计。

  3、出勤(2分):任职期内出满勤记2分,长期休假不上班者记0分;旷工一天扣0.5分,旷课一节扣0.2分,病假一天扣0.05分,事假一天扣0.1分;旷大会一次扣0.2分,大会事假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规定时间内的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不扣分。逐年记分,再取平均值。此项扣分由办公室统计。

  四、教学业绩36分

  1、教学质量评价(30分)

  ⑴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任职期内,教育教学质量得分根据年度考核教育教学效果得分按本方案的30分权重折算成相应分数。若任职期内所无文化考试评价成绩,按年度考核教育教学分折算后的9折记分。

  ⑵ 任职期内教学质量评价每年(期)计算一次,取平均值。

  2、辅导学生学科竞赛(3分)

  ⑴ 五项学科竞赛。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批准的五项学科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竞赛(即奥赛),按“全国竞赛省级联赛”简称“全国联赛”以上、“省级”和“市级”三个级别认定,记分标准如下表:

  级别 得分 等级 县 市 省 国家

  一(含特等) 0.4 0.6 1 1.5

  二 0.3 0.5 0.8 1

  三 0.2 0.4 0.6 0.8

  ⑵ 科技类竞赛

  参加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只含A类,B类降一大等记分)、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相应降一个等级记分)、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比赛,获奖比照五项学科竞赛记分。

  ⑶ 艺体竞赛

  参加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体育、文化)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团委(不含二级机构)主办的文艺、歌咏、演讲、朗诵及体育类比赛,集体获奖项目记分标准如下(个人项目折半记分):

  级别 得分 名次 县 市 省 全国

  一 0.6 1.0 1.6 2.0

  二 0.4 0.8 1.4 1.8

  三 0.2 0.6 1.2 1.6

  四 \ \ 1.0 1.4

  五 \ \ 0.8 1.2

  六 \ \ 0.6 1.0

  七 \ \ \ 0.8

  八 \ \ \ 0.6

  以上各类竞赛活动,指导同一学生在同类竞赛中多级获奖取最高值,不同学生和同一学生在不同项目的竞赛获奖可累计记分,但每年累计记分不超过3分。其他经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批准主办的竞赛参照记分。任职期内逐年记分,再取平均值。

  3、教学竞赛(3分)

  教师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批准的教学竞赛记分如下表:

  级别 得分 等级 校 县 市 省 国家

  一(含特等) 0.8 1.2 1.6 1.8 2

  二 0.6 1 1.4 1.6 1.8

  三 0.4 0.8 1.2 1.4 1.6

  ⑴ 同一堂课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记分。被指派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送教下乡课按同级别的二等奖记分。

  ⑵ 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主管的教育科学会以及电教部门主办的教学比赛,获各级奖励比照以上标准折半记分,三优联评比赛取最高一项得分再按上述标准折半记分。

  ⑶ 任职期内逐年记分,再取平均值。

  五、教育管理6分

  1、(3分)任职期内:⑴担任班主任每年记0.3分;⑵担任学校校长每年记0.5分,副职每年记0.3分;处室正职每年记0.2分,处室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含备课组长)每年记0.1分。③担任团工作每年记0.1分。兼职按最高级别记分,同级别不重复记分。任期内以上累计记分不超过3分。

  2、(3分)获国家、省、市、县、校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集体荣誉称号的,分别记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学校获国家、省、市、县全面工作先进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记1.8分、1.6分、1.4分、1.2分,主管负责人折半记分;获国家、省、市、县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其单位主管负责人(含处室正职)分别记1.6分、1.4分、1.2分、1.0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折半记分,单位主管处室副职按1/3记分,同类不同级别的获奖取最高级别记分。

  任职期内累计记分不超过3分。

  六、教改教研9分

  1、学科名师(2分)

  获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记2分,获省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记1.7分,获市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记1.4分,获县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记0.9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记1.8分、1.5分、1.2分、0.7分;县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记1分,名师记0.4分,研修员记0.2分。累计记分不超过2分。

  2、课题研究(3分)

  ①任职期内,主持或参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报立项的教改教研课题,排名前三位者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5分、2.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3分、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分、0.8分、0.6分;获奖排名四至十位者,在相应等级记分基础上折半记分。同一课题在多级获奖取最高级别记分,多项不同的获奖课题可累计记分,任期内累计记分不超过3分。

  ②参加由各级人民政府、政府行政部门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各级奖励比照以上标准记分。

  ③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主管的教育科学学术社会团体以及电教部门主办的课题成果奖,获各级奖励比照以上标准先降一个大级别再折半记分。

  ④同一课题在多级获奖取最高级别记分,多项不同的获奖课题可累计记分,任职期内累计记分不超过3分。

  3、论文和著作:2分

  ⑴ 教育教学论文、教案、教学案例(800字以上)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编)的杂志或党刊上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记0.8分、0.6分、0.4分,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编)的报纸或党报上发表的(300字以上),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记0.4分、0.3分、0.2分。

  在有关教辅类报杂上发表的文章按相应标准折半记分。

  ⑵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评审的教育教学论文、教案、教学案例(以邵东一中《年度表彰册》为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8分、0.7分、0.6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5分、0.4分、0.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3分、0.2分、0.1分。

  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主管的教育学会、电教部门主办的论文比赛以及经教育局关工委逐级评审的论文(以县教育局《年度表彰册》为准)按同级别同等级折半记分。

  ⑶ 教育教学专着: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专着,第一、二、三署名人分别记2分、1.6分、1.2分。

  论文和著作类每年累计记分不超过2分,逐年记分,再取平均值。

  4、辅导教师(1分)

  辅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竞赛(含说课竞赛)获奖每次记分如下表:

  级别 得分 等级 县 市 省 国家

  一 0.4 0.6 0.8 1

  二 0.3 0.5 0.7 0.9

  三 0.2 0.3 0.5 0.8

  ⑴ 辅导教师的认定以县教育局、学校《年度表彰册》或证书为准。

  ⑵ 辅导青年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主管的教育学会以及电教等部门主办的教学比赛,获奖比照以上标准折半记分。

  ⑶ 每年累计记分不超过1分,任职期内逐年记分,取平均值。

  5、地方及校本教材开发(1分)

  参与地方或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及教材编写(不含教辅资料)5课时以上记1分,1-4课时记0.5分。参与地方或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及教材编写的人员以印刷品上注明的编写人员的名单为准。任职期内的累计记分不超过1分。

  七、任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乱纪行为,被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立案侦查的;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

  5、接受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财物和其他利益的;

  6、擅自停课的;

  7、在其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的;

  8、有偿家教、家养的;

  9、利用假期、节假日、课余时间、晚自习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的;

  10、推销教辅资料或乱收费或买卖生源的。

  八、两个优先原则:

  1、在上级分配的某一级别的晋级指标总数为奇数时,最后一个单数指标按照文理科该级段已晋级比例较低的科别优先的原则予以分配。

  2、硕士研究生定级若需要占用中一指标,则按照定级优先的原则予以分配指标。

篇5:邵东一中工作岗位调配方案

  邵东一中工作岗位调配方案

  为了优化激励机制,人尽其才,各尽所能,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公平竞争,公开选聘,凸显主人翁形象,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为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高效推进。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聘任制度的意见》, 《意见》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基本原则:

  1、教师原则上不跨年级安排授课。

  2、既任课又当班主任的老师,班主任及教学工作有一项不跟年级上的,均不跟年级上。

  3、落聘人员采用待岗、继续教育、调离方式安排。

  4、拒聘人员学校不另安排工作,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按上级政策办理。

  5、各类人员的聘任,以学年度为单位,一年一聘任。

  6、各年级要保证百分之八十的教师跟原年级上,基本实现教学人员大循环。

  学校成立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谢伟琦任组长,所有校级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所有行政领导参与聘任工作。

  本方案包括:工作岗位调配流程,行政岗位调配办法,年级组长、副组长、干事岗位调配办法,班主任岗位调配办法,教学岗位调配办法,非教学岗位调配办法,招聘教师管理办法,临时工管理办法。

  工作岗位调配流程

  1、学校制定工作岗位调配方案,并予公布。

  2、所有在职教职工到办公室填写“岗位双选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没填表的,视为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教职工聘任的顺序按先教师,后职员,先高三,后高二高一执行。

  4、年级组根据政教处,教务处制定的岗位调配办法,提交本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备课组长建议名单,由政教处审定班主任名单,由教务处、教科室审定教学人员名单,最后报聘任领导小组批准。

  5、处室领导根据双选要求和教职工本人申请,处室主管领导提交职员岗位聘任建议名单,报学校聘任领导小组批准。

  行政岗位调配办法

  学校行政领导按县组织部、县教育局调配办法执行。

  年级组长、副组长、干事岗位调配办法

  按学校制定的年级组管理办法执行。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聘任办法

  一、聘任原则

  学校根据学科门类设11个教研组长,分别是:政治组、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物理组、化学组、生物组、历史组、地理组、体艺组、技术组,教研组长经教科室、教务处审定批准;每个年级一门学科教学人员超过3人(含3人),设备课组长一名,备课组长由年级组长提名,经教科室、教务处审定批准。

  二、聘任条件:

  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师德修养高,理论水平强,专业技能精,热心教研、教务工作,对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同志,甘于奉献。

  三、聘任办法:

  1、聘任依据:(1)、工作态度(2)、工作能力(3)工作绩效

  2、具体办法: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宜担任教研组长及备课组长:

  (1)不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不能按职责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的。

  (2)组织能力差,不能有效、严密地实施各项教研教改及教学活动。

  不能很好地团结本组教师,本组教师满意率低。

  (3)本人教学学生满意率低于60%。

  班主任调配办法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一律不跟本年级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

  1、学生民主测评总分低于65分的(计算方法由政教处制定);

  2、班主任工作评价总分居年级倒数第一名的;

  3、学生民主测评居年级末位且班主任工作评价总分居年级后3名的;

  4、所任班级学生发生重大事故,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班主任负有责任的;

  5、私自接收学生、劝退学生或体罚学生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6、班主任工作评价总分连续两年为年级后三名的。

  二、下列情况由政教处、年级组领导根据情况集体研究,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跟本年级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

  1、学生民主测评总分低于75分的;

  2、班主任工作评价总分居年级后三分之一的;

  3、不服从政教处,年级组工作安排或班级管理混乱的。

  教学人员调配办法

  一、聘任依据

  1、教学调查满意率。

  2、统考教学效果。

  3、教学常规检查结果。

  二 具体操作办法:

  1、凡教学调查中学生满意率在百分之六十以下的高一高二教师均不跟年级上,高三教师不留任。

  2、学年统考所教学生人平成绩排列在后三分之一且教学调查中学生满意率在百分之七十五以下的的高一高二教师不跟年级上、高三教师不留任(后三分之一的人数为备课组人数除以三按四舍五入的人数)。

  3、工作上不服从年级组安排和管理的教师,年级组有权不聘任,学生调查满意率在百分之六十以下的不跟年级上的教师,其它年级组经考察不满意的有权不聘任。

  4、高三教师在原高二教师和原高三教师中选拔,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学生的满意率、教学效果和教学常规工作综合决定。

  5、在邵东一中连续五年没有教过高三的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高考模拟考试,考试成绩不合要求的不能聘任为高三教师。

  6、三个年级都不聘任的教师,学校不再聘任教学工作。

  非教学岗位调配办法

  一、聘任原则

  1、根据相应规定,需要轮岗的岗位必须按规定轮岗。

  2、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组织学校行政领导、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代表、职代会代表等人员对上一年度非教学岗位人员进行年度工作情况综合测评;测评结果做为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3、年度工作情况综合测评满意率最低且低于60%者必须易岗;

  4、年度工作情况综合测评满意率最高者,在符合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可优先选岗;

  4、对所承担的学校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而负有直接责任者必须易岗甚至待岗;

  5、双向选择不成功而又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自行无限期待岗。

  二、岗位设置

  学校聘任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设置非教学岗位,并规定相应工作量(暂以现有的岗位和工作量为准),具体工作职责另行专门发布。

  招聘教师管理办法

  1、招聘计划由用人部门提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考试,试教。由学校人事部门签订就业协议。

  2、招聘教师的档案管理按上级规定执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按相关规定由学校后勤部门管理。

  3、招聘教师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调配同在职在编教师。

  4、招聘教师在学校的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分配办法同在职在编教师

  5、招聘教师的入编,按上级规定的条件,职数,政策办理。

  6、招聘教师因工作能力差,教育教学效果差,工作态度差,给学校教育教学带来不良影响的,学校有权辞退该教师。

  7、招聘教师入编计划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具体学科和指标数由上级确定。若某学科上级给了入编指标数,则我校该科的招聘教师必须报名参加考试。

  临时工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所指临时工,是用人处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招聘的使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2、首次被聘用的临时工均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制度。

  3、本办法中的工资管理条例适用于学校临时性,短期的用工。

  4、学校食堂临时工由总务处根据本办法单独管理。

  二、使用临时工原则

  1、工作需要,自愿上岗。

  2、从严控制,审批后使用。

  3、公开招聘,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合约使用。

  三、临时工应聘的条件和要求

  1、身体健康,年龄需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2、应聘时,要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计划生育证明》、《下岗证》,健康证,相应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四、临时工招聘程序

  1、用人处室提出申请,根据本部门定编、空岗和工作需要,在学校不能解决正式工的前提下,提出聘用临时工申请(说明用工理由,岗位任务,学历与专业要求,其他聘任条件,聘任期限等内容)报行政副校长。

  2、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应聘考核(采取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形式)。

  五、临时工劳动合同

  1、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2、在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部门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

  (4)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无故旷工或缺勤累计超过10天/年。

  (5)严重失职,对用人处室造成损害的。

  (6)用人处室因工作任务发生改变,确需裁减人员的。

  六、临时工的管理、工资

  1、临时工招聘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临时工签合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由总务处负责。

  2、长期临时工(指两个月以上用工)由对口处室管理,安排工作,明确职责。临时性工作要调用临时工的,由用人处室向总务处申请,由后勤一名专职领导统一调配、记工,并向办公室工资计算员核算工资。执行“申请--审批--安排工作--核算工资”流程。

  3、临时工以定额工资为准,月工资以实际工作月核算(不足半月的以半月计,寒暑假未安排工作的临时工,不计月工资)。

  4、临时工所有工资归口总务处管理(含月工资,监考,阅卷,临时性调工等所有收入)。各处室以月为单位,单独列表,将临时工工资报总务处核对,再报办公室审批。

  5、临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由办公室,总务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