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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及乱订教辅资料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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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及乱订教辅资料责任追究办法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及乱订教辅资料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规范教育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36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州郴市教育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是指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工作以外的休息时间进行校内(外)教学、辅导或提供其他服务,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 “乱订教辅资料”是指违反省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发文规定的“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其他教学辅助资料要不折不扣地确保学生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购,严禁学校统一组织或老师指定征订、强制学生购买”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教师为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和教育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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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基本准则

  第五条 在职教师不得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等时间,对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或者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第六条 在职教师不得以各种名义,在校、在家或租赁房屋举办各种面向学生收费性质的“特长班”、“提高班”、“兴趣班”、“辅导班”、“寄读所”及“托管班”。

  第七条 在职教师不得留下新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家教或辅导。

  第八条 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各类有偿办班补课;不得暗示家长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的家长机构,组织有偿办班补课,收取礼金、礼品等。

  第九条 在职教师不得相互提供家教生源,不得为退休教师、社会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收取介绍费。

  第十条 在职教师不得擅自到其他教育机构有偿兼职兼课。

  第十一条 年级不得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举办各类学科培训班,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办校、办班,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兴趣班、提高班等。

  第十二条 年级确需组织学生补课的,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36号)文件和省教育厅湘教通[20**]465号文件精神精神执行;确因高考、自考、成考、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可按有关文件精神在上级批准的情况下在学期内节假日按实补足,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年级及教师都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及其它书刊。

  第十四条 年级和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的用书经营企业或书商购买教辅资料。

  第十五条 年级和教师不得以布置作业或组织考试等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第十六条 年级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购买自行编印的教辅资料。

  第十七条 年级和教师不得通过征订教辅资料谋取利益。

  第三章 罚则

  第十九条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对年级实施责任追究的主要办法:

  (一)年级领导默许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到其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等,或对在职教师上述行为制止不力、放任不管,经上级有关部门查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当年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年级违规成建制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的,责令清退违规所得并限期整改;给予年级领导警告;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第二十一条 对教师实施责任追究的主要办法:

  (一)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责令清退违规所得;在全校教师会上作出公开检查;取消当年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提拔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二)组织本校学生参加他人举办的有偿家教活动或接受其他有偿服务、擅自到其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乱订教辅资料的,责令清退或上缴违规所得,扣发半年绩效津贴;在全校教师会上作出公开检查;取消当年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提拔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拒不承认错误,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提供虚假证据,推卸、转嫁责任,干扰阻挠调查处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三)经督查或按本《办法》实施责任追究后,仍未及时整改的;

  (四)因违规办班、补课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其他应从重或加重处理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没有列举的违规违纪行为,可视具体情节,参照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根据问题性质和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对处理有异议的,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出复议或者申诉。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2:高资中学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资高中学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过硬的教学技能,形成梯队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又好有快地向前发展,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各级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努力提升教师学历层次,适应义务教育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教师学历提升工程的实施,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得到不断增强,队伍结构趋于合理,力争通过3年的实施达到以下目标:

  1.教师本科学历合格率达100%。

  2.积极鼓励有潜能的青年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提升,研究生学历所占比例达到12%以上。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项工程顺利实施,完成预期目标,学校成立教师学历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人员组织、督促检查和经费安排等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四、具体措施

  1.将教师学历达标和提升情况纳入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及绩效考核评价,增强教师危机感和紧迫感,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

  2.对本科学历提升的教师实行限时完成。

  3.对有潜能的青年教师进行压担子、限时完成研究生学历提升。

  4.对于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提升的教师,学校将按有关政策予以鼓励。

  5.教师参加学历提升的专业必须与本人所任教的专业对口。

  6.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及时到教务处进行登记,取得学历提升的证书及时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四、奖惩制度

  1.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提升证书,可凭学历证书和教务处登记记载报销差旅费和部分学费。

  2.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可凭学历证书和教务处登记记载报销差旅费和部分学费,并根据限时完成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3.对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学校在教学工作安排上给予适当照顾,为教师安心学习创造有利环境。

  4.在规定期限内,教师未能按学校规定完成本科学历提升的,取消报销资格。

篇3:抚州一中学生互助补课实施方案

  州抚一中学生互助补课实施方案

  一、互助补课情况说明

  在班委干部及课代表的共同努力下,高一(26)班的学习风气逐渐浓厚起来。在浓厚的学风促进作用下,由课代表组织学生互助学习,逐渐形成了课余时间学生互助补课的学习氛围。就学生互助补课情况做几点说明:

  1、学生互助补课全是学生自主行为,而不是学校及高一(26)班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授意行为。

  2、学生互助补课期间的课堂管理,完全由课代表全权负责,高一(26)班班主任不参与管理。

  3、参与互助补课的教员和学员不能因课余补课影响课堂学习效率,若频繁出现课堂上精力不济,班主任将建议并敦促相关学生取消部分补课课程和全部补课课程。

  4、欢迎并建议(学员和教员)家长不定时莅临学校关注同学们互助补课情况,发现补课课堂纪律涣散、学习低效的情况,请不要直接干预补课课堂,而是向班主任反应情况,由班主任对学员和教员做适当沟通和指导。

  5、就学生互助补课方面,若学生提出相关需求,班主任将在力所能及地情况下提供帮助,例如打印学员与教员名单及出勤表等。

  二、互助补课实施方案

  进行互助补课的学科由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补课时间分别定于:

  1. 数学 周一-周六的中午13:40-14:20;

  2. 英语 周一、周三、周五和周六的中午11:50-12:30;

  3. 化学 周二、周四的中午11:50-12:30;

  4. 物理 周日下午14:00-15:30  三、互助补课学员和教员名单

  数学 学员

  略。。。。。。

篇4:邵庄初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庄邵初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潍教字〔20**〕7号)及z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坚决遏制和根除我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彻底解决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塑教师职业道德,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庄邵初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1、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在职教师动员、暗示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

  3、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4、在职教师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

  5、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教学活动。

  6、涉及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谩骂学生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师纪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20**年4月24日-5月5日)

  1、组织发动。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参加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学习学校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方案,予以表决后实施。

  2、集中学习。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师德、师风、师纪的法规、制度和文件,建立学习笔记。

  学习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时间 地点 领学人 学习内容

  4.25 会议室 z校长

  z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潍教字〔20**〕7号);

  z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4.29 会议室 z

  教育部刘利民副部长在20**年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4.30 会议室 z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5.4 会议室 z

  z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

  5.5 会议室 z

  z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师德考评工作机制的意见》

  《z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

  3、讨论反思。学校统一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在职教师为什么不能参与有偿补课活动”以及“为什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岗位要求等多个角度充分认识有偿补课以及体罚学生的危害性。

  4、学校组织5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集体学习讨论,每位教师都要深刻反思,党员教师更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带头发言,作出表率。

  5、学校通过报告会、演讲会等形式,宣传敬业爱岗、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优秀教师典型,正本清源,弘扬正气。

  20**年5月10 日前,学习阶段总结书面报镇教管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5月6--15日)

  1、教师自查。学校组织教师严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每位教师对20**年1月以来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等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学校填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自查表》。对因违规参与有偿补课活动教师,学校要组织在全校教师范围内作出检讨;其中是党员的,必须在党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对在本阶段能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整改且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从轻处理或既往不咎;对不如实自查登记,存在问题但不思悔改,特别是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对学校教育屡教不改的,要作出严肃处理。

  2、公开承诺。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公开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承诺书既要明确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又要明确一旦违反自愿接受处罚的内容。并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向家长通报治理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接受学生、家长、同事的监督。

  3、公示自查情况。《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自查表》、《公开承诺书》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所有教师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自查表》和《公开承诺书》都要张贴在教师本人所教班级的显著位置,长期接受学生监督。学校要在校务公开栏公示所有教师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自查表》和《公开承诺书》,学校分级部、处室四批四期公开,每期公开时间不少于一周。

  4、学校自查。学校要成立调查组,认真开展自查,逐个班级、逐位教师进行排查,通过明查、暗访、举报、家访、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要组织学生对教师的公开情况进行反馈,并根据《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自查表》和学生反馈情况,填写《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调查统计表》。

  问卷调查要覆盖全体学生和教师。

  5、认真整改。各学校要针对摆查出的问题,逐项分析,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做到彻底整改。凡在z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潍教字〔20**〕7号)下发之后,仍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职员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督查整治阶段(20**年5月16日--8月31日)

  1、学校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本辖区、本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非法办学情况、教师体罚学生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与检查。

  2、对辖区内非法办学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在职教师不参与非法办学。

  3、开展集中调查行动。在教师和学生中开展专项问卷调查。问卷覆盖所有班级,专人实施,专人汇总,确保问卷效果。对问卷调查发现的问题,将逐一调查落实并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4、开展违规高发期突击检查。学校成立巡逻执法检查队,制定巡逻检查计划,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在暑假、寒假、高考与中考后阶段时间内,对非法办学点、各类培训班等高发区域进行不间断的轮流巡逻检查,每天将检查情况报教育督导室。

  检查的方式:利用摄像机、照相机拍摄学生、教师照片,向学生进行询问调查,暗访等。在无公安人员配合情况下,检查人员不得违规进入被检查者宅院。

  5、学校积极配合z市教育局、z市教育局对教育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30日)

  1、对专项教育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专项档案。

  2、制定后续管理措施,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形象,把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持之以恒的开展下去。

  20**年10月10日前,学校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总结材料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

  成员:z

  2、进一步完善投诉查处机制。通过完善“投诉受理-调查取证-会商处理”工作机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

  3、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到守土有责,看好自己的人。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要提前教育、早打预防针;对个别群众有反映、有苗头的教师要打招呼、提提醒;对敢于以身试法者,要敢于碰硬、主动查处,坚决做到不姑息、不迁就、零容忍。

  4、严厉处罚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凡在职教师顶风而上、逆流而动,无视上级有关规定,继续实施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报镇教管办、市教育局处理。

  5、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学校通过访谈、采访、与家长面对面交流等形式,让家长了解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负面效应,让全社会理性面对有偿补课。市教育局设投诉电话z,投诉专用电子邮箱z。学校投诉电话z,,投诉电子邮箱z,市教育局、学校投诉电话和投诉专用电子邮箱在学校公开栏中向学生长期公示。

  6、严肃查处任课教师与培训机构串通、鼓动学生参加培训的牟利行为。继续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对在职教师顶风而上、阳奉阴违者要坚决查处。

  7、专项治理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结合。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第一阶段学习内容列为规定学习内容,把专项治理工作列为规定动作和问题整改项目。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配当表

  序号 时间 责任单位(人) 活动内容 备注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20**年4月24日-5月5日)

  1 4.25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z校长

  召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学校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方案,予以表决。

  贯彻学习z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潍教字〔20**〕7号);

  传达学习z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 4.29 z

  教育部刘利民副部长在20**年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3 4.30 z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4 5.4 z

  z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

  5 5.5 z

  z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师德考评工作机制的意见》

  《z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

  6 5.8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报告会( “在职教师为什么不能参与有偿补课活动”以及“为什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 5.9 z

  学校学习阶段总结 报教管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5月6--15日)

  8 5.12 教师自查

  填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自查表》

  9 5.14 全体教师

  公开承诺,接受学生、家长、同事的监督

  10 5.15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公示自查情况:《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自查表》、《公开承诺书》

  11 5.15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自查,填写《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调查统计表》

  (三)督查整治阶段(20**年5月16日--8月31日)

  12 5.16-8.31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本辖区、本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非法办学情况、教师体罚学生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与检查。

  13 7.6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问卷调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30日)

  14 9.8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档案,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总结  报教育局

篇5:海滨初级中学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海滨初级中学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进一步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切实维护学校的社会形象,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海滨县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深入学习教育理论,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关爱学习困难的学生;

  三、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不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家教、培训机构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辅导;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我保证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坚决服从组织处理决定,愿意自行调离学校。

  海滨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签名):

  20**年1月28日

  我校一贯反对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在加强对老师教育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为便于核查处理,在举报时请提供详细的姓名、地址、人数等信息,最好能实名举报。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督导室:z(周老师)

  县教育局监察室:z(张老师)

  海滨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