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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集团)教师绩效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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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集团)教师绩效考评方案

  小学(集团)教师绩效考评方案

  依据《z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实施绩效工资的文件精神,依据《z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参照《z小学教育教学奖励制度》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激励、公平、民主为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3.引导教师发扬互助精神,生成团队意识。

  二、考核内容与奖惩标准

  A、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其中优秀占学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5%。“优秀”奖金5600.00元,“合格”奖金4700元,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不得奖金。

  说明:

  (1)具体考核方式见“z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2)本项考核奖金占奖励性工资的30%。

  B、绩效考核

  考核奖金占奖励性工资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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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师德

  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积极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奖800元。

  涉及下列其中一项的,不发师德奖金:

  (1)不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情节严重的。

  (2)在校闹事,或发生与同事或学生家长吵架等事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3)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4)无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二)工作量与考勤

  1.出勤奖惩

  (1)全勤奖每学期160元。

  (2)事假每天扣16元;病假每天扣8元。

  (3)旷工每天扣160元。

  (4)会议或业务学习,请假每次扣5元,旷会每次扣50元。

  说明:

  (1)教师请假要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返校后要办理销假手续。未按规定请假作旷工论处。

  (2)产假、婚丧假按上级请假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一学期中,事假2天以内、病假5天以内不扣奖金,但不作全勤。

  2.工作量

  按要求完成工作量(完成教导处安排的工作,均视作满工作量),奖1400元。

  (1)代课每节10元。

  (2)值周值日每天20元。

  (3)严格控制加班,确需加班的,加班(含节假日值班),每天50元。晚上加班,10时前,每次30元。

  (三)教育教学能力

  按规定参加上级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学习、进修、培训活动,按要求完成作业,成绩合格;每学年至少有一篇校级论文,参与一项课题研究,上一节校级公开课或讲座(可以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报学校教务处登记)。达到要求的奖1600元。

  1.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活动,每项扣80元,未完成作业的每项扣40元。最多扣至200元。

  2.其他奖项:

  (1)论文:

  发表:省级及以上台州市级z市级

  100元80元50元

  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省级及以上100元80元50元

  台州市级80元50元30元

  z市级50元30元20元

  说明:

  ①发表论文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杂志;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教育教学杂志必须有邮发代号、正式书刊号。增刊折半计算。

  ②获奖论文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学会或杂志社评奖不予奖励。

  ③课题成果奖按同档次论文的1.5倍计算;案例发表或获奖按同级别论文的二分之一奖励。

  (2)承担课题(负责人)

  省级台州市级z市级

  结题:500元200元100元

  优秀:600元250元150元

  (3)公开课与讲座

  省级台州市级z市级镇级

  公开课80元50元30元20元

  讲座60元40元20元15元

  (4)各类比赛

  ①教学大比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省级500元300元100元

  台州市级150元120元80元

  z市级100元80元50元

  ②优质课等其他单项比赛:按教学大比武的一半奖励。

  ③教坛新秀:按相应级别的教学大比武一等奖奖励。

  ④基本功比武:选最高一项按教学大比武的四分之一计算。

  (5)信息报道

  在各级各类报纸发表,宣传本校事迹的:

  省级台州市级z市级

  100元80元40元

  在网站发表本校正面信息,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网站采用的:

  省级台州市级z市级

  80元40元20元

  (6)年级组业务能力

  分组方式:学校全体老师分19大组。语文、数学按照年级组分别设定6组;体育、美术、音乐、英语、信息技术、科学、人文等其余学科,共7组。

  考核内容:课题、论文、公开课(讲座)。

  奖励办法:

  各组内教师完成的课题、论文、公开课,按个人奖金的4倍奖励给各组,每人奖金=各组的奖金÷人数。

  说明:

  ①课题、论文、公开课以证书和正式发表的杂志为准。

  ②每个教师课题选最高一项、论文选最高一篇计算。

  (四)教育教学业绩

  达到学校教育教学要求,奖4000元。

  1.教学常规

  (1)按时参加学科组教研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80元,请假者每次扣40元(因公或当天病、事假除外)。

  (2)备、教、改、辅情况。在教务处平时组织的检查中,不合格的,每项扣20元。

  (3)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40元,旷课一节每次扣80元。

  (4)平时学校或年级组组织的备、教、改抽查,发现不合要求的,每次扣80元。市局抽查不达标的,每次扣160元。

  (5)年级组综合考核。每学年以年级组为单位,每组推荐1人,由教务处随机抽取1人,对两人的备教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优秀每组每人加120元,合格每人奖80元。

  (6)监考按每场20元(不足1课时10元),评卷每半天50元。

  2.教育教学效果

  (1)学科质量评价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参加市或街道统测。达到街道一、二、三名,每组每人分别奖2500、1600、800元。

  (2)集体项目(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现场比赛)

  项目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田径运动会

  2500

  1600

  1000

  600

  篮球(足球)

  1600

  1000

  600

  200

  文艺汇演

  1600

  1000

  600

  200

  其他

  500

  300

  200

  100

  说明:

  ①市内竞赛名次以街道排名为准,市外竞赛按实际参赛队数为准。

  ②当次比赛不足4队奖金减半(第二名除外),排名末位不奖励。

  ③语、数奖给课任教师,集体项目奖给辅导师(两人以上自行分配)。

  (3)学生单项竞赛

  学生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文娱、书画、计算机、讲故事、演讲、朗诵、作文等单项现场比赛,指导师按下列标准(每生)奖励:

  项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台州市级及以上

  50元

  40元

  30元

  z市级

  30元

  10元

  /

  说明:非教育行政或政府部门举办的按20%奖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非临场的比赛按30%奖励。同一系列的比赛按最高奖项奖励。

  (3)学校集体荣誉

  学校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每项每人奖100元。

  (4)学生与家长评价

  每学年学校组织学生对全体教师进行评价,采用教育局“专任教师绩效考核调查表”,通过调查,将按生均得分情况分为良好与合格。良好的奖100元,合格的奖50元。

  (5)学校年级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考核奖:

  取哲商、哲商现代、z、大洋四所学校奖励标准的平均数。

  (6)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由考核组商量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三.考核办法

  1.教师自评与学校考核相结合。学校组建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中,教师代表不少于50%。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量化考评。

  2.考核每学年一次。

  3.保底奖金:14800元(正常在校工作,无师德、请假等扣发,各项奖金统计后不足14800元的,补足14800元。)。

  4.奖金计算办法:

  扣除教师个人专项奖金后,剩下的奖金作为基础奖金。

  5.缺编老师工资补贴(5.5万元)用于部分教师的明显超工作量津贴(超工作量10%以上,个人申请,班子讨论决定)及夜自修津贴。

  6.凡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触及以下情形中的一项,扣除绩效考核所有奖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影响恶劣的。

  (2)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3)违反师德底线,违规从事有偿带生、家教,经查实或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分的。

  6.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待测评后以抽签方式随机列入“年级组业务能力”、“年级组教学常规综合考核”和“教育教学效果”等项集体项目考核。

  四.说明

  1.《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全校教师。

  2.绩效工资总额在提取以集团名义参赛项目的加班及奖金等公共项目奖金的开支后划至两校后分校考核。

  3.此《方案》试用期为:20**.9.1--20**.8.31。

  4.本《方案》遗漏问题由学校班子讨论决定。

篇2:实验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实验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为了切实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学校科学管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试用稿。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的内容和量分标准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总分25分)

  本项考核分科室群众、直接领导和考核组三个层次。每一层次的考核均分优秀(25分)、良好(20分)、一般(15分)、较差(10分)、差(5分)五个档次。科室群众、直接领导进行定性考核。量分时,某一方面违犯师德有关规定,有家长或教师反映而查实者扣5-10分;若受到治安、执法部门或行风办点名的,扣10-15分;受处分的扣15-20分。

  每学期请病假3天内不扣分,超过一天扣0.2分,请事假一天扣0.5分,会议请病假一次扣0.1分,请事假一次扣0.3分,扣完3分为止。按规定请婚、丧、产假的,不扣出勤分,未出勤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旷工论处,旷工1天以上不得进入“优秀”等次,旷工3天以上直接进入“不合格”等次。

  年度内获地级、市级、镇级综合先进的,分加3分、2分、1分,单项先进按1/2计分。对表现突出或受上级表扬,某一方面表现好在社会上引起反响的,加0.5-2分。

  计分方法:

  ①科室群众评分:在被考核对象本人述职之后,按上述要求,本科室人员对其进行无记名定性考核。折算成分数时,去除最高、最低各10%后再算出平均分,按50%记入综合评价分。

  ②“直接领导”评分: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直接领导”给本组每位教师定性考核。折算成分数时,去除最高、最低各10%后再算出平均分,然后按20%记入综合评价分。

  ③考核小组评分:校考核小组审核“科室群众”和“直接领导”的评价分,平衡各科教师的得分情况,然后给全校每位教师作定量考核(打分),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后算出平均分,再按30%记入综合评价分。

  2、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具有规定学历或合格学历,同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研活动或学术活动,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

  3、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能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包括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的任务。本学年内至少开过一次公开课或讲座。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8分,未完成“公开课或讲座”的得7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公开课或讲座二次及以上者,从第二次开始加分,校级每次加0.5分,镇级每次加0.8分,市级每次加1分,地级每次加1.5分,省级以上每次加2分。

  ②教师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市级获奖加2分,镇级获奖加1分,单项比武获奖按1/2标准计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10分。

  4、履行职责考核(总分25分)

  基本要求:承担学校教务处分配的学科教学任务,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规定负有培养指导教师职责的教师,一级及以上教师至少有培养指导一名教师(含实习生)。

  达到基本要求的得22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校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另加2分。

  ②班级集体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25分。

  5、工作成绩考核(总分30分)

  基本要求:能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要求;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参加及组织教改实验活动,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其担任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达到学校要求的;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交流或发表。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20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课题立项,市级加1分,地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全国级加2,5分;课题结题加倍计分。(参与减半计分,最高加5分)

  ②自制课件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地级以上加倍记分。以证书等为据,多人合作的按平均分计分。(最高加2分)

  ③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根据取得成绩多少加分。凭评奖机关或单位(指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公布的辅导师文件依据或证书分别记分(非教育部门评奖的按1/3记分)。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地、县级获一等奖分别记5分、3分、2分、1分;获二等奖的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三等奖的分别记2分、1分、0.5分、0.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3、0.2、0.1分。获奖团体奖的加倍计分(计团体奖后,团体奖中的个人奖不再重复计分),班主任等支持有关教师辅导本班学生出成绩的,可按1/4计分。(最高加5分)

  ④论文,有获奖、发表(交流)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镇级分别加0.5、0.4、0.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1.5、1、0.5分,地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3、2、1分,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4、3、2分;国家级获奖加6分;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加3分,地级发表加2分,县级发表加1分;,同级报纸减半计算。同一篇论文按最高一项计分,多人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得该奖项的80%,第二作者得该奖项的60%,第三作者得该奖项的30%。省级交流记2分,地市级交流1.5分,县市级交流1分,乡镇级交流0.5分。科研成果获奖,按论文获奖的2倍计分。(最高加6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30分。

  附:山巾实验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表

篇3:小学(集团)教师流动制度

  小学(集团)教师流动制度

  为促进两校教师流动,从本学年开始建立山巾小学及山巾实验小学教师流动制度,具体如下:

  一、退休前教师流动:

  本学年到退休年龄教师,有选择任教学校的优先权。

  二、中层领导流动制度;

  中层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实行流动。

  三、语数教师流动:

  1、语数教师六年级结束后均作为集团教师重新在两校之间安排;

  2、流动教师根据摇号先后顺序选择学校;

  3、一旦选定岗位后不得交换。

  四、其他学科教师流动:

  从下个学年开始组织流动,原则上每年进行一个学科教师流动;六年内全体教师均轮到一次流动机会;

  五、工作需要流动:

  确因工作需要,经集团校级班子集体讨论,可对教师进行必要流动(包括流动到鹿城小学)。

  六、教师有权对流动制度进行建议、监督直至向上级领导反映,但流动老师必须无条件先到新岗位工作。对流动后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教师,按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置。

  山巾小学

篇4:中小学教师教学大比武评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教学大比武评分细则

  一、课堂教学能力(60分)

  1.课标解读准确,教学目标符合浙江省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要求,切合学生实际,全面、科学、明确,可测性强。

  2.教学过程重视学科能力的培养,注重方法的引导,教师指导适度、适时、适当,学生学习自主性、探究性程度高、效果好。

  3.教学目标达成度高,绝大多数学生学有所获;课堂教与学朴实、真实、扎实。

  二、教育科研能力(10分)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课程建设。论文在海临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课题为海临市级及以上主持并结题;开发课程被评为省、市、县级精品课程。

  1.论文(5分)限选2篇,必须是第一作者,起评分3分。教育局(厅)、教研室获奖论文,省一等加1.2分,省二等加1.0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8分,市二等加0.6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4分,县二、三等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论文,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发表论文认定主要看邮发代码,并视主管主办单位确定级别,国家级按省一等加分,其它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加分;2000字以下的折半加分,1000字以下不加分;报纸发表折半加分;增刊、杂志评奖等论文不加分 ;如果是第一作者但多人合写的,除以合写人数。

  ③案例加相应分数的一半;学会等其他机构评奖论文加相应分数的一半;交流论文不计分。

  ④论文满分为5分。

  2.课题和精品课程(5分)起评分3分。课题每人限选一项、必须本人主持。主持研究课题并结题获奖的,省一等加1.2分,省二等加1.0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8分,市二等加0.6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4分,县二、三等加0.2分。精品课程加分如下:省级加0.8分,市级加0.4分,县级加0.2分。

  说明:

  ①有无课题或精品课程,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子课题、非教科教研系统的课题降一级计分。只结题未评奖或未获奖的课题按同级三等加分。

  ③课题和精品课程满分为5分。

  三、专业引领能力(10分)

  1.积极承担公开课、讲座等任务(4分)

  评分标准:有公开课或讲座的3分,省级及以上加1分,市级加0.8分,县级加0.5分,教研区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公开课、讲座的,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公开课(如“领雁工程”公开课),按同级别(如台州学院视作台州市级)折半计算。

  ③多次承担公开课或讲座的,按最高一次加分。评比课、评课发言,会议讨论发言等不计分。

  2.教师自身参加各级业务比赛(6分)

  评分标准:起评分4分。省级一等加1分,省二等加0.8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6分,市二等加0.4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3分,县二等、三等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业务比赛获奖,起评分4分均加入。

  ②教师业务多项评比获奖的,只算最高2项。

  ③在有效期内已参加过教学大比武且获奖的按同级别加分。

  ④教坛新秀按同级别一等加分。

  ⑤台州市高中教师解题析题比赛按同级别加分。

  ⑥说课、教案、课件等评比获奖的,折半计算。

  ⑦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教学评比,折半计算。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说课、教案、课件、录像课、自制教具等评比获奖的,按四分之一计算。

篇5:年学校教职工调配及聘任工作方案

  20**学年学校教职工调配及聘任工作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20**学年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今年学校教职工聘任的政策依据为:仑委[1998]64号、仑教[1999]74号、仑教[1999]75号、仑教[2000]65号、仑教〔20**〕23号、浙政办发[20**]117号等六个文件。

  2、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全区各学校的教职工流动面原则上仍应控制在3-10%以内,其中,山区、海岛学校原则上为3-5%。除成人学校、幼儿园外,各校原则有1名以上教师流动(建校五年内的除外),具体流动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教师流动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部分学校进行布局调整,个别学校事业规模变化较大,因此,各学校超编部分的教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教职工人数超过核定编制的学校,原则上不得再流入。具体学校编制数按附件一标准核定。

  3、非城区学校调入城区学校根据需求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考试、考核。

  4、凡要求在区内学校间交流的教职工,均必须填写《教职工调动申请表》,原所在学校必须签署意见,新的意向学校(进城区学校考试除外)一般也应签署意见。鼓励20**年秋后进入z区城区学校任教的外地调入教师和新录用教师到非城区学校工作。

  5、各校教职工的聘用、聘任应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聘用、聘任工作必须要有阶段性,规范操作。第一阶段是指本校大部分教职工的聘用,第二阶段是指各校间交流(正常调动)的教职工聘用,第三阶段是指毕业生分配及小部分尚未落实新的聘用单位的教职工的聘用。教师正常交流、调动的手续仍安排在8月中旬开始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6、解聘教职工在合同的“合同变更或补充”栏中注明续聘及期限,第七条中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指实际聘任职务,低聘者要填写低聘的职务。20**年新分配的教师要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签订试用期补充协议,即填写“实行一年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7、聘用合同一式二份,校方、本人各存一份,校方一份存放在教师专技档案,另一份由本人妥善保管。聘用合同的起止期限统一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其中有固定期限合同一般为1--3年,根据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聘用合同是否鉴证由教师本人决定,如需要鉴证,则由学校统一于9月初到区劳动部门办理。

  8、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仍为1年1聘,聘任期限为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学校要与教职工本人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由教师本人保管。

  9、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做好有关聘用、聘任工作。认真填妥有关表格,及时上报。

  z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