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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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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进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和学校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监督,不断丰富和拓展内控机制建设内涵,探索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加快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进程,保证学校和谐健康发展,特成立校务监督委员会。

  四川省阳绵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

  (修订稿)

  为认真贯彻党的**大提出的“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现就规范校务监督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组织设置和任职条件

  第一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是校级民主监督组织,由学校教代会选举产生,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对校级事务实施监督,向教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5至7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主任原则上由现任校纪委书记或党组织副书记或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担任。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2名熟悉财会工作的同志(非现职财会人员)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聘请市教体局等单位的1-2名熟悉财会工作的同志。

  第三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校务监督委员会内部可再划分若干工作小组,如纪检监督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

  第四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校教职工代表;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心本校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能正常履职。

  第五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一名校党组织或校长室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外,其余成员均不得为校党组织或校长室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亲属。

  第六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员资格终止,由学校教代会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

  (一)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

  (二)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三)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七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校务公开以及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进行民主监督;

  (二)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学校党组织反映教职工对校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和配合学校行政、党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第八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对校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列席涉及“三重一大”的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向学校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校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监督权。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校务公开以及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进行民主监督。

  (三)建议权。围绕校务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质询权。校务监督委员会对学校某年级或处室等部门的工作情况严重不满,或发现这些部门有失职行为,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上,校务监督委员会可以依法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

  学校应为校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第九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二)认真完成校党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或者教代会授权监督的事项;

  (三)积极参加校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任期内享受适当的津贴补助。

  第三章 监督内容和程序

  第十一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强对校党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对学校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党员履行义务、党员奖惩、校级后备干部选拔、党员发展和培养、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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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本校领导班子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开展领导班子“勤廉双述”活动,广泛听取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育局纪委和学校党组织进行反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信访,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定期对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议意见。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学校校长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上一级组织汇报。

  (四)加强对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对学校落实上级关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校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广泛征求教职员工对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及建议,并督促学校把教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五)加强对学校财务资金的监督。定期召开理财会议,检查账目和集体资产处理情况,对学校所有的开支票据和学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六)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的监督。对学校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重点监督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七)其他工作。向学校党政提出对学校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协助上级纪委查处学校教职工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意见建议。根据教职工大会和教代会决议事项,围绕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学校党组织、教育局纪委的要求,广泛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确定监督事项。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按照防控廉政风险、强化教育行风建设、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维护学校和教职工权益等工作要求确定监督事项。

  (三)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监督事项组织开展调查,查阅、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对收集到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形成监督意见。

  (四)落实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意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监督学校校长室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公布监督结果。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教职工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校务监督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工作,每季度安排一次校级“三重一大”集体审核活动。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前提下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

  第十四条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 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校务监督委员会每学年都要向校党组织和校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汇报工作。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第十六条 建立民主考评制度。由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对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

  第十七条 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校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校务档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程由阳绵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程自20**年10月10日起试行。

篇2:万盈小学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

  盈万小学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现就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成为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推行校长负责制、教师合同聘任制、教师绩效考核制,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并有效地体现在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各个环节,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

  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必然要求。教师是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主体。只有让广大教师人人依法享有充分民主,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学校情况、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行为,才能调动每一位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

  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加强学校管理的现实需要。只有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让广大教职工参与到学校改革和管理中来,才能保证学校决策更科学、管理更民主、更高效;才能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才能确保学校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二、全面落实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的各项措施

  (一)完善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实行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

  1、强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

  要把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大型基本建设、教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教代会必须广泛征求代表意见,汇集集体智慧,并履行严格的表决程序。凡是未经学校教代会通过的上述事项,校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施行。

  2、严格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

  (1)向教育局报告有关情况,作出请示;

  (2)依法民主选举教职工代表,并确定代表(与会人员)资格;制定会议日程。

  (3)校长做工作报告,提交需大会审议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重要说明等;收集教职工提案。

  (4)对校长报告等组织审议,汇集意见,修改完善;对教职工提案进行筛选确定。

  (5)对校长报告等组织投票表决。

  (6)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方案,由校长公布实施。

  3、严肃会议组织、召开的纪律。

  学校教代会每五年为一届,每年要召开一至二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领导研究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教代会。教代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以直接向校长提出建议,在未做出新的决定之前,要执行校长的决定,维护权威。校长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时,要由学校党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教代会闭会期间,教职工代表所提意见或建议,校长无论采纳与否,都要在一周内予以答复,不得敷衍塞责。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情况纳入对校长的任期考核,作为评定校长职级的重要内容。对严重违背教代会召开的有关规定、肆意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校长要严肃处理。

  (二)坚持做好校务公开。

  实行校务公开,是深化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有助于扩大教职工知情权,促进校长依法、公正办事。

  1、突出校务公开的重点。除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应重点公开以下内容:学校办学方向、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重大改革方案等规划计划类;学校机构设置、职称评定、党员发展等组织人事类;学校重大工程建设投资、基建工程招标等工程建设类;年度财务预决算以及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临时性开支等财务支出类;教师进修培训类;优秀教师(班主任)、教学能手、特级教师以及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评选表彰类;工资晋升、奖金分配、离退休及困难教职工慰问金发放等福利待遇类;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民主评议校级和中层干部情况等。

  在校务公开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有:学校收费依据、标准及使用情况;学校招生、毕业生升学情况;学校校服、饮水等费用收支情况等。

  2、丰富校务公开的形式。要采取多种公开手段,把校务公开工作做实做活,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栏、校报等基本形式,新闻媒体以及校情发布会、重要事项通报会,校园网等辅助形式。

  3、严肃校务公开的纪律。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保证校务公开内容不漏项、不走过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公开从真、内容从全、监督从实”,确保校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的规范。对涉及教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原则事项,不仅要公开项目名称、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政策法规和基本精神,最大限度的满足教职工的知情权。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使校务公开主体到位,内容规范,注重实效,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严格对干部实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是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步骤,也是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干部。既要包括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又要突出业绩这个重点,减少主观项目。同时注重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评议。评议中要创新机制,引入社会因素。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要组织评议一至二次。要严把参加人员和投票方式等关口,参加投票人员一律由考评小组在考评之前从教职工中随机确定,填票、投票时确保当事人独立自主。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最大程度地减少偏差和失真,确保评议结果准确、可靠。对信任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再聘用。对在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打击迫害持不同意见者,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

  (四)建立教师代表参与的民主理财制度。

  在对学校经济状况进行审计时,应当积极吸收教师代表参加。学校要在工会组织内建立后备人选库,推选品德高尚、能力较强的教师代表兼任审计员,实行动态管理,每二至三年进行一次轮换。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从后备人员中随机抽取参与审计工作。

  三、建立确保学校民主建设健康发展的领导机制

  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定期研究解决学校民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定工作方向、目标和原则。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学校民主管理指数测评,同时公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纳入校长职级管理考核。

  学校把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倾听教职工的建议与呼声,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校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活动制度等,促进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篇3:万盈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盈万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1、为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领导班子必须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坚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依法治教。

  3、实行校务办公例会制,每周一次,重大行政事务及工作安排,向教师公开,接受监督。

  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招标制,不搞一言堂。

  5、学校所有按规定的列项账目、收支情况按月公布,使全体教师及时了解学校的经济状况。

  6、教师年终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津贴、奖金以及区级以上的表彰人员坚持公开考评、张榜公布及网站公布。

  7、校级领导以及中层干部每学期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8、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张榜公布,向家长和社会公开。

  9、定期召开家长会及家长委员会,商议学校大事,征求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书面测评的形式,征求家长对教师在师德方面和教学方面的意见。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纳入教师考核标准之中。

篇4:海东初中校务公开制度

  海东初中校务公开制度

  为推进依法治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提高学校民主监督水平,维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稳定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制订、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建立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和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查职能部门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抓好整改工作。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校务公开监督机制,督查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收集、保存校务公开工作资料台帐,每学期组织教代会代表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评议,对校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及录取名单,操作程序。

  2、学校收费: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代管费支出明细清单,食堂伙食开支情况;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和困难资助;捐资助教款年度使用情况等。

  3、学生管理制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学生的奖惩制度;学生评优评先资格、条件和结果。

  4、学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与实施情况。

  5、其他需公开的有关事项。

  6、学校财务、校产管理制度和经费收支情况。

  7、学校内部干部选拔程序、干部考察和党员发展公示。

  8、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和预决算等有关经济活动情况。

  9、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进修、调动和技术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教职工福利与工资奖金分配;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10、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以不定期公开为主的方法公开。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教代会;通过党政工联席会议、校务会议及教职工会议、教职工座谈会等,定期通报,交流情况;及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开校务。

篇5:海东初中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

  海东初中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

  *海东县委教育工委:

  我支部根据教育工委*年*月*日的关于支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于*月*日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应到党员*名,实到党员*名。*名正式党员有选举权的,符合选举规定人数。*名预备党员出席了会议,*人因事缺席。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委员选举得票情况如下:

  得票

  得票

  候选人

  另选他人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 、、等人当选为支部委员。新一届支委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同志得票,当选为书记;同志得票,当选为副书记。

  特此报告。

  **** 支部委员会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