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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高级中学兼职生活导师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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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高级中学兼职生活导师工作条例

  兼职生活导师工作条例

  寝室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营造室容整洁、行为文明、氛围和谐及体现个性特色的寝室文化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助推器。生活管理的成效,直接关系到班级集体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加强学生生活的教育管理,引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己的生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健康向上的寝室文化,学校决定创设生活导师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任职对象。

  1.余高在职教师。

  二、任职程序。

  1.学校成立生活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政教处为生活导师管理的办公机构。

  2.参与学校管理,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是,每位教师的基本职责。

  3.政教处根据学校寝室生活管理工作需要,排定兼职生活指导参与寝室管理的安排表,并制定相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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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职责。

  1.熟悉学生情况,关心学生的饮食起居,指导学生的寝室生活,教育学生,营造健康文明的寝室文化氛围,争创文明寝室;

  2.积极参与管理,关心了解学生。每周3次晚上值班(21:20-22:40)指导并协助生活老师管理就寝纪律,其它时间如早晨6:50前,午休时间,主动了解学生寝室生活,具体以签到和检查记录为准;

  3.关注住校生的身心健康,认真做好特殊学生帮教工作,每学期撰写一篇工作案例;

  4.指导学生做好公共场所(体艺馆、阶梯教室、实验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5.协助生活指导利用、维护好计算机、考勤机等设备;

  6.兼职生活导师要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工作,及时、主动与班主任、年级主任、政教处联系,交流寝室情况,参加宿管、住校生、班主任会议。

  四、考核细则。

  1.到岗到会

  兼职生活导师工作条例(试行)

  寝室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营造室容整洁、行为文明、氛围和谐及体现个性特色的寝室文化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助推器。生活管理的成效,直接关系到班级集体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加强学生生活的教育管理,引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己的生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健康向上的寝室文化,学校决定创设生活导师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任职对象。

  1.余高在职教师。

  二、任职程序。

  1.学校成立生活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政教处为生活导师管理的办公机构。

  2.参与学校管理,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是,每位教师的基本职责。

  3.政教处根据学校寝室生活管理工作需要,排定兼职生活指导参与寝室管理的安排表,并制定相应制度。

  三、工作职责。

  1.熟悉学生情况,关心学生的饮食起居,指导学生的寝室生活,教育学生,营造健康文明的寝室文化氛围,争创文明寝室;

  2.积极参与管理,关心了解学生。每周3次晚上值班(21:20-22:40)指导并协助生活老师管理就寝纪律,其它时间如早晨6:50前,午休时间,主动了解学生寝室生活,具体以签到和检查记录为准;

  3.关注住校生的身心健康,认真做好特殊学生帮教工作,每学期撰写一篇工作案例;

  4.指导学生做好公共场所(体艺馆、阶梯教室、实验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5.协助生活指导利用、维护好计算机、考勤机等设备;

  6.兼职生活导师要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工作,及时、主动与班主任、年级主任、政教处联系,交流寝室情况,参加宿管、住校生、班主任会议。

  四、考核细则。

  1.到岗到会(30分)

  能按学校规定认真完成早晚到岗指导寝室生活(每周晚上3次值班,以签到和行政检查为准)。参加会议(住校生、宿管、班主任),参与寝室内务、纪律的检查,校园卫生检查,满分30分,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寝室考核(20分)

  文明寝室评比达标率90%以上得20分,85%得18分,80%得16分,75%得15分,若出现需整顿寝室,根据情况得20分或以下。

  3.教育管理(25分)

  分管寝室及成员行为文明、氛围和谐,寝室文化评比中表现优良,无损坏公物、夜不归寝等严重违纪现象。(若有则每人次减2分)。

  4.工作案例(10分)

  对学期导师工作认真总结撰写高质量的案例,先进经验交流。(根据案例质量给分,满分10分)

  5.学生评议(10分)

  学期结束,进行学生问卷调查,总体评议,按评议得分。(问卷表另附)

  6.手册填写(5分)

  认真详实填写《兼职生活导师工作手册》

  生活导师学期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工作待遇。

  1.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班主任龄(计算方法为:班主任龄=生活导师龄),今后在教师定级、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班主任龄。

  2.根据考核情况,分等级享受考核奖,其中不合格级不享受考核奖。(优秀1000元、良好800元、合格600元)

  六、岗位设置

  每天晚上:曙光公寓二人,校内公寓二人。

篇2:桥塘高中教科室工作条例

  桥塘高中教科室工作条例

  1. 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确立学校教科研重点和方向,为科研兴校出谋划策,协助校长全面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规章制度。

  2.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指导科研方法,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形成良好的教科研氛围。

  3.负责校内各层次课题的筛选、确立和实施,负责课题的逐级申报。重点抓好校级以上课题的实施。通过开题论证,阶段评价,课题鉴定等环节确保课题的圆满完成。

  4.结合学校课程与教学改革,进行经验总结与科研论文写作指导,提高教师提炼教育科研成果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5.制定教科研奖励办法,组织学校先进教学经验、优秀论文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并形成制度。

  6.向有关教育部门或教育刊物推荐校本优秀的教改成果。

  7.组织校内各类教改研讨会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参与有关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总结推广本校教师优秀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科研成果。

  8.负责教师教育教学论文集、说课集、教案集等的稿件征集、审阅、编辑和付印工作。

  9.保持与上级和校际教研部门的联系,了解教改教研动态,开展教研教改宣传,组织校际间教研教改交流活动。

  10.协助教务处等部门开展有关工作,承担上级和学校交办的相关工作。

  桥塘高中

篇3:晶华学校校长工作条例

  华晶学校校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受政府的委托,在学校范围内对本校的行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权负责。

  二、校长必须在“三个面向”精神的指导下,确立学校的办学方向,全面正确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三、校长在对学校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时,要听取学校党总支的意见,并接受党总支的监督。

  四、校长决策要实行民主集中制,重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校长的条件和任免

  校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有从事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组织领导能力和开拓精神。

  2.作风正派,克己奉公,联系群众,发扬民主,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善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3.熟悉教育、教学的业务知识和一般规律,懂得有关的政策、方针和法规,善于学校管理。

  4.具有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文化素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文化水平,且从事教育工作时间在十年以上,并能胜任一科的教学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男不超过六十岁,女不超过五十五岁。

  6.校长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机关任免;校长可以辞职,但需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第三章 校长职责

  (见第一编第一项)

  第四章 校长职权

  一、对制订学校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校日常行政工作,有决策和指挥权。

  二、根据工作需要,对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或撤销提出意见,后上报主管机关审批;提名副校长,经上级主管机关考核批准;任免中层干部,经学校党总支考察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三、决定学校规章制度的制订、分布、修改或废除。

  四、依照有关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奖惩。

  五、行使属于学校管理工作方面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学校的行政管理系统

  一、学校建立以校长为首的行政管理系统,统一领导,分组管理。

  管理机构分为校、处(室、科)、组(含教研组、职工班组和学生教学班)三级。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一般由校长主持的办公会议决策。

  二、学校设副校长若干人,校长助理若干人;各处(室、科)设主任(科长)一人,副主任(副科长)若干人。副校长在校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按各自分工对校长负责,各处(室、科)主任(科长)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共同对校长负责。

  三、校长因故较长时间不能履行职责时,须指定一名副校长代理校长职务。

  四、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作为校长决策的参议机构,讨论研究学校的各项重大问题;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召开,由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六章 对校长的监督

  一、校长在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财经制度等方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接受上级主管机关的监督。

  二、校长在对学校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听取党总支的意见;校长工作接受党总支的监督。

  三、校长在制订重要规章制度、教职工奖惩方案、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时,须提交校务委员会研究或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校长每学年应向教代会进行一次工作报告,并听取教代会对校长工作的评议。

  第七章 附则

  一、本条例所列条款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本条例只限在本校施行。

篇4:夏镇一中西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方案

  镇夏一中西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和****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诚·爱”为校魂,凸显“爱心”文化,树立“爱、严、细、实、恒”的教育策略,着眼于为学生的人生奠基,让生命精彩,为每个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坚持把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作为教育的核心,把爱作为一切教育的基础,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坚持“立德树人、化育成人”的德育思想,施行“低重心管理、近距离服务”的育人途径,通过全员育人导师制,积极培养学生“会做人、会学习、会创造、会审美、会健体、会生存”的终生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对学生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学生心灵深处,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

  2.关注每一个学生,尤其关注家庭贫困学生、家庭条件优越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学生、残疾学生。

  3.善于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道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人生成长。

  4.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在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式的同时,完善教师自身的育人方式,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全员性原则。一是全员参与,人人做学生成长导师。学校所有管理者都是育人者,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二是指导对象要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关注培养具有特殊才能的拔尖学生,使他们的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关注待优生,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健康发展;指导中档学生学有所长,长足发展,使他们的潜能得到充分挖掘。

  2.全面性原则。每一位导师既是学生学习的辅导者,也是学生生活的引导者,思想心理的疏导者,使每个学生的身心都得到全面健康和谐地发展。

  3.发展性原则。导师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在全面了解学生实际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长远目标、阶段目标。

  4.重点关注原则。针对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留守学生、心灵脆弱学生、个性软弱学生等,重点做好导师与学生的对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科学发展。

  5.个性化原则。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充分理解学生的个性,善于发现个性、研究个性、发展个性。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通过个别化的教育,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牢固树立“人人能成功”的思想。

  6.亲情化原则。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导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随意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和学生交朋友,给学生以父母般的关爱,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发现学生优点、成绩,鼓励学生进步,进而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四、导师职责

  1.谈心交流。导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引导各类学生积极进取;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并给以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为学生树立自强不息的信心;定期与学生谈心,了解生理、心理上的困惑,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成长中的烦恼、挫折等问题。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与各相关教师、家长联系,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提倡聊天式谈心,导师每双周至少与学生亲切交谈一次,学生每双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要用心换心,以真诚换真诚,以平等的朋友身份与学生相处,了解掌握学生的进步状况,要利用课上、课下时间多观察指导学生的言谈举止,课上学习、纪律等表现,从观察中发现其优点与缺点;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并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多鼓励,多希望,给予耐心、细致地指导,帮助学生挑战自我、改正不足,解决学习、成长中的困惑与矛盾。要对行为表现较差的同学给予更多的爱心与耐心。课上多给予关注的眼神;课下经常性交流,用温暖与关怀的话语激励其好好表现,使其心灵深处得到感化,从而不断改正不良行为。

  2.集中交流。导师要每双周召集被指导的学生开一次集体交流会。时间可以选在自习课、活动课等时段;地点可以自由选择,例如:办公室、会议室、花园内、操场等。在交流会上,学生可以把两周内的思想、行为、学习、生活等各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分享;可以把自己在这些方面的困惑与疑难说给大家,求得同学们和老师的帮助。

  3.学业辅导。在导师承包原则上,重点考虑到偏科及薄弱学科问题,所以导师要对被指导学生加强该学科学习方法的指导,帮助学生树立该学科的信心,多辅导、多检查该学科的学习情况,对学生的疑难细心解答,耐心指导。定期帮助学生进行学情分析,找出问题,提出对策。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非文化课教师同样要对被指导学生的偏科进行学法指导。

  4.家校沟通。结合“千名教师访千家”活动,建立家校联络制度,要求导师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导师可根据学生的在校情况采用多种形式与家长沟通,提倡每学期实行家访,与家长面对面交流,也可以采取电话、预约面谈、家庭通知书、书信等形式进行。每学期至少主动与家长沟通两次,通报学生在校发展情况,掌握学生在假日里的表现,帮助和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与家长的沟通情况要填在《‘百名教师访千家’活动记录》中。为使与家长的沟通更规范、更有效,将定期进行《导师与家长互动信息反馈表》,把导师的导育情况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和要求,使导师、家长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目的就是加强受导学生的全程管理,有效的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让导师制的内在意义真正的显现出来。

  5.做好记录。为“全员导师制”的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脚踏实地,统一印制《导师工作记录》和《学生受导记录》。《导师工作记录》主要填写指导内容摘要,对学生的每次导育的情况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以利于导师积极反思总结,不断改进工作;《学生受导记录》是学生的受导情况反馈,每次受导的内容,学生都要有受导记录及受导后的感悟及收获,让学生在记录、感悟中,收获成长。

  6. 教育案例。每学期至少应有一个典型教育转化案例,按照要求内容详尽留有记录,包括学生姓名、问题的提出、处理过程、教育方法、转化结果,要求事例典型具体、真实。

  五、实施办法

  依据任课教师所带班级特点,每位老师育导6名学生,本着文化课成绩重点需要提拔的学生进行分包,选取本学科偏科学生为主,并兼顾德育行为表现较差的学生进行分配。分包选择是在班主任为核心的育人团队下,由班主任负责统筹兼顾,使分配趋于合理。

  六、育人评价

  全员育人成绩将按照学校《镇夏一中西校教师全员育人效果考核细则》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及份额如下:

  1.指导教师要及时填写谈话记录,每双周每生谈话记录要在一次以上;每双周集体交流记录要在一次以上。谈话记录、被谈话收获记录占10分;

  2.家校沟通,根据结合“千名教师访千家”活动,家长的沟通情况要填在《‘百名教师访千家’活动记录》中,每学期家校沟通要在两次以上(期中前一次,期末前一次)依据填写情况占10分;

  3.偏科生转化以期中、期末成绩进退等为依据进行分析,占对指导教师考核的10分;

  4.被指导学生的行为表现根据德育处量化扣分情况进行评价,占对指导教师考核的10分;

  5.每学期至少应有两个典型教育转化案例,按照要求内容详尽留有记录,包括学生姓名、问题的提出、处理过程、教育方法、转化结果,要求事例典型具体、真实。占对指导教师考核的10分;

  6.课堂外能积极主动参与学生常规管理,有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的意识与行动,对发生在身边的学生违纪行为主动进行制止、教育并进行量化扣分处置,填写量化扣分表,交年级部德育主任处,方为计入统计,占对指导教师考核的10分。

  7.全体学生每学期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评教,根据学生评教卡上的ABCD四档分别赋予一定分值,统计求平均分,然后排名,分档赋分。占对指导教师考核的20分。

篇5:福光中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福光中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构建 “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特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目标,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全员参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确立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认真分析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特点,促进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受导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真诚关爱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整体性原则。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发挥团队的力量开展指导工作。

  三、方法和步骤

  1.组织建设。本校在区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并具体落实德育导师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全校建立德育导师工作团。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各年级组长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德育导师的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德育导师的聘请名单;负责《“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确定受导学生的名单,并负责对德育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2.摸底调查。

  (1)调查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学校教职员工。

  (2)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需要导师的学生初步确定后,班主任要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形成包括学生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弱势、学习风格、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初步材料,作为导师选择学生的依据和导师开展工作的基础。特别要关注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

  3.选配使用

  (1)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2)确定:我校将遵循自主、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结合个人的特长、个性、兴趣爱好等情况选配导师,明确工作职责,并颁发聘书。

  (3)使用:德育导师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园内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原则上1位导师可指导3-5名学生,每个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

  四、职责与制度

  1.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1)关心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帮助并指导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特长发展,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他们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协调各方面力量帮助他们成长。

  2.德育导师工作制度

  (1)导师聘任制度。凡被聘任为德育导师的教职员工均由学校颁发聘书,德育导师与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2)学生档案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或每一月的表现逐一登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3)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索教育方法。

  (4)谈心交流制度。德育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较深入的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要求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台帐,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5)小组活动制度。组内活动: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讲出来,导师与其他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组间活动: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6)导师培训制度。学校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7)考核奖励制度。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检查导师工作的日常工作运作记载、结对学生的反馈和发展表现、查看学生成长档案袋材料和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的情况反映等对受聘的德育导师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评职等重要条件,学校也将对优秀德育导师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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