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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中学住宿生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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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中学住宿生管理细则

  为了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促进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根据《清乐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规定的学生行为规范及住宿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住宿区各项规章制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个人、星级文明寝室和班级考核,集体违纪的按寝室人数扣分(政教分)。

  1. 个人内务不合格一次、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倒脏水扣1分;在墙上、家具上乱张贴图片、纸张的扣1分;

  2. 值日卫生不合格一次扣1分(未值日扣2分)

  3. 不按时起床一次扣1分;

  4. 点名时未按时进寝、窜寝的,熄灯后讲话、喧哗、洗漱、下棋等扣1分,22:40后讲话等违纪行为扣2分。

  5. 学习期间无班主任批条、医生证明,私自进入寝室的扣1分;带球类进寝的扣1分

  第二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1. 内务不合格次数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

  2. 值日卫生不合格次数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

  3. 违纪次数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

  4. 综合违纪次数一个月累计达到5次;

  5. 在寝室区使用手机扣2分并代保管手机至学期结束;

  6. 故意损坏公物扣2分,在寝室内打球扣2分并作相应经济赔偿;

  7. 私自调换床位、寝室扣2分,擅自将非住宿生带入寝室的扣2分并交政教处处理;

  8. 带方便面、一次性塑料汤杯、盒饭等到寝室内就餐者扣2分;

  9. 用脚踢门,乱敲门、敲墙的扣2分;

  10. 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等违章电器,在寝室点蜡烛、点蚊香、乱拉插座扣2分;私自启用消防器材扣3分;

  11. 在寝室内打扑克、游戏牌(白天查实扣3分,晚上或熄灯后扣5分)并报政教处处理,节假日相同;

  12. 无故夜不归宿的扣3分,周末登记留校未回寝并未销假的扣3分;

  13. 不配合学校管理,有意顶撞学生干部、管理人员的扣3分。

  第三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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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内务不合格次数一学期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

  2. 值日卫生不合格次数一学期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

  3. 违纪次数一学期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

  4. 综合违纪次数一学期累计8次(含8次)以上的;

  5. 翻墙、爬窗、外出打游戏、上网除纪律处分外,每人次扣5分并交政教处处理。

  第四条、经学校多次教育无效的,取消住宿资格并予以行政处分。有偷窃行为,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未列入《清乐中学住宿生管理细则》的,依据《清乐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处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住宿生学期扣分交政教处汇总,纳入学生德育分,并列入学生学期思想品德考核。

  第七条、本细则由宿管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八条、本管理细则自20**年8月20日起施行。

篇2:余杭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条 资助对象及目的

  国家助学金由各级财政出资设立,资助对象为在杭余高级中学正式注册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第二条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①持有国家民政部门签发的家庭经济贫困证件的学生。如《低保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残疾证》;

  ②特殊家庭学生。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户供养的未成年人、少数民族学生、父母亲缺失的;

  ③突发意外的家庭学生。因家人得重大疾病、家庭遭受各类严重灾害的学生。

  ④经济收入低的家庭学生。父母亲因身体残疾、疾病等原因无固定工作或工作收入较低的学生(家庭人均经济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水平)。

  第三条 资助标准与发放形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分学期按750元/学期发放,资助款由学校财务室直接打入学生资助卡(银行卡)。各班级在具体评定过程中资助学生比例须控制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受助学生比例以内。

  第四条 资助名额

  根据区教育局确定的在校生的6%资助面,结合各年级各班学生人数进行划分,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人,视班级具体情况由学校统筹协调。

  第五条 评定程序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由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杭余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班级根据申请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在校期间表现,结合家访和班组民主评定,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初选学生名单,统一填写《杭余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经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申请表、经济情况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班级调查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根据班级上报的初选名单统一进行汇总后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经我校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资助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第六条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杭余区帮困助学基金。

  第七条 应当取消受助资格的情形

  1、铺张浪费及其它把资助金用于非生活所需的不适当开支者。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

  3、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者。

  4、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第八条 本细则由杭州市杭余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合肥六八一中学班级公物管理条例

  为了牢固树立学生爱护公物、热爱班级、热爱学校的思想,进一步加大班级公物管理力度,针对肥合六八一中学特点,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希各班级遵照执行。

  1、班级公物主要指用于教育教学、卫生保洁的各种固定资产、日常用品,具体包括:

  (1)固定资产:班级牌、门(含门锁、插销、摇头窗玻璃)、窗(含插销、玻璃、纱窗)、阳台玻璃、有线广播(含开关)、电视机(含柜/架、遥控器)、吊扇、日光灯(含开关、灯管)、插座、黑板、白板、讲台、讲台椅、学生桌、学生椅。

  (2)日常用品:扫帚、拖把、纸篓、脸盆、抹布、黑板擦、白板擦、白板笔。

  2、后勤保障部同各班主任签订《班级公物管理责任书》,班主任为各班公物管理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后勤保障部做好日常的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后勤保障部进行维修。

  3、每学期开学,班主任根据《班级公物管理责任书》要求,对班级公物进行清点,对存在的问题,通知后勤保障部修理、增减,待完成后,在《班级公物清单》上签字认可,开始进行日常管理。

  4、后勤保障部每月对各班级公物进行逐项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作为班主任考核、班级评比的一项内容。

  5、每学年结束,后勤保障部对班级公物进行大检查,利用假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维修,针对人为损坏情况按《公物赔偿标准》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赔偿。

  6、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固定资产无损坏,无增减(学生人员有变动除外);日常用品无人为损坏、卫生洁具摆放整齐。公物管理小组要配合班主任做好公物日常管理,发现有人为损坏公物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后勤保障部进行处罚、更换。

  7、公物分自然损坏、人为损坏,经维修人员鉴定后,后勤保障部根据性质的不同进行处罚,处罚标准:

  (1)固定资产自然损坏按原价或免予赔偿,人为损坏按原价2倍赔偿。

  (2)日常用品按每学期的学校发放计划,计划内以旧换新,超出计划到后勤保障部购买,凡人为损坏按原价2倍赔偿。

  (3)凡有恶性损坏行为的,在赔偿后由后勤保障部通知德育部,给予相应处理。

  8、公物赔偿程序:

  9、后勤保障部对班级公物桌椅编号管理,凡发现不属于本班公物(其他班级编号或无编号),或编号损坏、遗失的,按照谁使用处理谁的原则,视为公物人为损坏进行处罚。

篇4:合肥六八一中学贫困生助学管理规定

  为切实帮助我校部分品学兼优、家境贫寒学生,解决基本生活费用问题,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共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助对象

  在肥合六八一中学就读的全免费生中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资助比例不超过全免费生的10%。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勤工助学:主要用于解决贫困生相关学习费用,学校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标准为10元/小时,按每人工作时间,由学校按月向学生发放现金。

  三、申报和评审

  (一)申报

  1、申报程序:由学生本人书面说明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勤工助学申请。申请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初审后交年级部,由年级部统一审核,并报政教处。

  2、申报资料:

  (1)学生书面申请及《肥合六八一中学贫困助学申请表》。

  (2)学生所在村委会或街道(社区)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班主任及生活教师的意见。

  (4)年级部签署审核意见。

  3、申报时间:每年9月15日前。

  (二)评审

  1、评审程序:

  (1)各年级部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报送学校政教处。

  (2)政教处报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组织审定,确定受助名单。

  2、公示

  (1)获勤工助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2)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得勤工助学资格学生名单。

  (3)审定时间:每年9月30日之前。

  (三)学生助学实行一年一审。

  五、资金来源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

  六、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

  (一)机构及职责:由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有关规定及方案的制定,资格审查及认定,以及负责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经费管理:

  1、由会计室负责现金发放。

  2、每学年由学校安排足额专门款项用于助学,专款专用。

  3、建立健全相关的财务和审计制度,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平时款项使用的管理;并在每年6月底之前进行助学款的财务审计。

  (三)情况跟踪与反馈

  1、加大管理力度,及时了解享受勤工助学者家庭经济的真实情况,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学生身上。

  2、班主任应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一旦好转,应及时通过年级部向助学管理办公室反馈,由助学管理办公室作出是否中止的决定。

  3、由助学管理办公室组织,每年6月30日前各年级部应将接受资助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情况报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4、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在贫困生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中弄虚作假及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停止勤工助学资格,追回已发款项,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七、其它

  1、勤工助学如无特殊原因,不得半途而废。

  2、受助学生如因学习成绩不佳导致补考,则暂停受助资格。

  3、受助学生如因行为不端导致纪律处分,则取消受助资格。

  八、未尽事宜由助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二〇一〇年九月起实行。

  肥合六八一中学

篇5:江浦中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

  江浦中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局党委《关于关于印发江浦县20**-20**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以爱护干部教师、保护干部教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岗位权力监督制约,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为我校教育优质、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立足于作风建设、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制度建设,建立教育在先、制度制约、监督及时的防范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和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

  三、实施范围

  (一)涉及的主要廉政风险: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类风险。

  (二)对象: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其他重点岗位人员,重点是掌握决策权、组织人事权、计划申报权、财务审批权、物品采购和管理权等的党员干部教师。

  四、组织领导

  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五、防范管理程序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年度为周期,分为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环节。

  (一)计划。每年年初根据腐败行为的变化特点,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重点查找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廉政风险点,制定、修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明确目标责任。

  (二)执行。针对不同风险,实施计划阶段制定的工作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三)考核。在执行过程中和执行之后,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四)修正。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修正风险内容,启动下一个防范周期。

  六、防范的主要内容、措施和责任人

  (一)思想道德风险

  1、主要表现: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作风漂浮、脱离实际,因循守旧、形式主义,以权谋私、独断专行等。

  2、防范措施:

  (1)建立廉政谈话机制。谈话分一般风险岗位和重点风险岗位进行:一般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谈话由科室负责人进行,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谈话;重点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分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可参加。廉政谈话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进行谈话。谈话情况要进行书面登记以备查。

  (2)建立警示教育机制。学校利用班子会议、教工大会经常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也可组织相关人员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参加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前往法纪教育基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上廉政课等形式,对干部教工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使干部教师思想上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跟弦。

  (3)加强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女职委的作用,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干部教师,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4)加强日常工作生活的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教师的依法从教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制度机制风险

  1、主要表现: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

  2、防范措施:

  (1)定期梳理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度依据,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规范。

  (2)监督各项工作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建立综合监督机制。

  (三)岗位职责风险

  1、主要表现: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收受礼金、礼券、礼品等贿赂;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

  2、防范措施:

  (1)建立制度防范机制。对涉及班子成员的重点廉政风险岗位关键是要在建立健全民主决策、集体决策、阳光决策等方面下功夫,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议事规则、政务(校务)公开等制度;对涉及中层干部的重点廉政风险岗位,关键是要在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内部管理、相互制约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招生、教育收费、财务审批等政策。

  (2)全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教师聘任、调动、绩效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加强对重点岗位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监督。

  (3)建立轮岗换岗机制。对重要岗位的中层人员5年以上的原则上要进行换岗,对处在重要岗位的一般人员,也要适时进行交流。岗位交流在考虑专业性的同时,要注意重要岗位与一般岗位之间的双向交流。对廉政风险比较高的工作,领导分工也要及时进行变动。

  (4)公示风险岗位及防范措施。学校要对确定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汇总,认真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汇总表》,并通过上墙、校园网等方式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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