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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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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一、管理宗旨: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使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稳定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条例:

  1.班级学生各寝室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一律按指床位住宿,严禁私自调换,两人合睡一个铺位,室内公物不得随意变动、损坏。

  2.每学期期初,由各寝室长负责填写好床位对照表,粘贴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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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寝室长认真组织学习《学生公寓内务整理标准》,落实卫生打扫责任制,室内一切用品或物品要放置整齐划一。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摆放统一、责任到人、规范管理。力争“五个一”:被子成一线、鞋成一线、毛巾成一线、牙杯牙刷成一线、脸盆、开水瓶成一线。

  4.爱护寝室的公共财物(门、窗、玻璃、电灯、吸顶扇、壁柜、毛巾杆、床、桌、椅子等),故意损坏公物,除按价赔偿外视情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上课期间,学生一律离开宿舍,生病学生须凭医生证明,经班主任或学生处批准,到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寝室休息。

  6.上课期间(上午第一节至中餐,下午读报课至晚餐及晚自习)公寓大门加锁,其他时间只开架空层东侧大门,及一楼东侧大门。课间学生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公寓,应凭胸卡登记后方可进入。

  7.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晚上熄灯铃响,各寝室应关闭寝室电源,立即保持安静。

  8.就寝熄灯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严禁在熄灯后,打电话、吃东西、洗涮、听音乐、打牌、下棋、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等。

  9.严禁晚上擅自外出,一经发现作夜不归宿处理,学校将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遇特殊情况要出寝室大门须向寝室管理员申请,并填写好外出申请单。

  10.节约水电,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电器,私接灯头,私接电线,学生外出应随手关掉电灯、电扇和卫生间排风扇。

  11.严禁翻越阳台、窗户、禁止通过阳台爬进另一寝室,违者后果自负,并作严肃处理。

  12.寝室长作为寝室第一责任人,有义务管理好本寝室纪律、卫生,发现寝室内有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班主任、值周教师、寝室管理员、学生处反映。

  13.寝室内严禁留宿他人,大礼拜留校学生应向班主任申请,并按时作息。

篇2:树德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为实施学生公寓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整洁、优美、和谐的学生社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德育处负责学生寝室的学习、生活管理。学生寝室实行严格的公寓化管理。

  第二条、学生原则上寄宿学校,统一食宿,实行“封闭式”管理。因特殊情况不住校的学生,需要本入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走读。

  第三条、学生在学生寝室内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有关管理制度,共同创建良好的公寓风貌。

  第四条、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时起床、按时早操、按时熄灯就寝。

  第五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和维护生活秩序,做到不喧哗、不打闹、不赌博、不饮酒。不在上课及就寝时间吹拉弹唱。收音机、录放机、复读机音量不能过大,不使用大功率音响和其它违规电器。禁止在公寓内进行打球、踢球等体育活动。严禁在寝室内外起哄及其它不文明举止。严禁携带、收藏、使用毒品、淫秽物品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品。

  第六条、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区域整洁卫生,损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要加倍赔偿。

  第七条、提倡节俭新风,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

  第八条、积极搞好室内清洁卫生,做到室内每天随时打扫,保持整洁;学习用品,书籍放置有序;不堆积脏物,勤洗衣物;不乱丢杂物,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吐痰;每天在规定时间用袋装好垃圾,放在公寓楼下指定的地方。寝室检查项目主要有内务、卫生、纪律、安全等,实行评优制度,评选“文明寝室”。

  第九条、严禁将猫、狗、昆虫、禽类、爬行动物等影响公众健康和公共秩序的动物,带入或豢养于寝室内。

  第十条、学生公寓属于公共场所,必须高度重视防火安全、防盗安全和治安安全工作。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入住公寓应首先熟悉所住公寓的消防设施、应急出口、通道的位置,按规定线路上下楼,学会正确的使用灭火器,公寓内依法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损坏,违者将依法惩处。学生因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火灾、治安事故,将按相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应按规定安全用电。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等明火,不准使用应急灯、插线板,不准使用电炉、水煮器、电热、电风扇、电热毯等大功率电热设备。学生在离开寝室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室内所有的灯光和电源,拔掉所有插头,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加强治安安全意识,注意防盗。室内不能存放大额现金、有价证券,存折(单)应加密,个人物品妥善保管,小件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假期离校贵重物品应带回家。寝室无人时关好门窗。

  第十三条、注意人身安全,严禁攀爬围墙、阳台、门窗。严禁在公寓打闹。

  第十四条、严禁学生寝室内外张贴***、黄色和不健康的图画及其它张贴物;严禁在寝室内和公共区域墙上乱写、乱画、乱涂和乱刻。

  第十五条 严禁学生、外来人员在公寓内进行经商活动。

  第十六条 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寝室,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擅自调换寝室,严禁将寝室内家具搬出或拆卸。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公寓门卫管理规定,按时离寝、归寝。上课期间因特殊原因需回寝室的,需经班主任批准。寝室大门晚间关闭后一律不准进出,特殊情况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进出。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就餐。

  第十九条、公寓水电设施等需要维修,应按规定及时向生活老师反映、登记,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的工作。

  第二十条、学生应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生活老师、寝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尊重他人,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第二十一条、按时缴纳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毕业或退出住宿的学生,应完清各项手续并及时离开学生寝室,不得滞留。

  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工作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如有意见或生活困难请及时向生活老师和公寓管理人员反映。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共同建设安静、舒适、美丽、安全、文明、健康的学生公寓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