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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一中学业余党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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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一中学业余党校章程

  总 则

  昌宜市第一中学业余党校是在*昌宜市第一中学委员会领导下,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充实党的后备力量,吸收优秀适龄高中学生加入党组织为目标,培养青年学生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学校和德育基地。

  业余党校始终坚持按照《中国共产章程程》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培养、凝聚优秀青年学生,服务学生成长。

  第一章工作原则

  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培养“四有”新人。

  第二条 坚持以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渗透在团的建设之中,渗透在德育活动之中,渗透到教育教学实践之中。

  第三条 坚持先进性和群众性的统一。团结全体学生,培养优秀青年,以优秀学生带动全体学生成长进步。

  第四条 坚持把服务学生成长作为党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学生德育层次,充实党的后备力量,更好地吸收学生党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聘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顾问,为党校的发展、培训内容、培训模式等提供咨询,开展专家讲座。

  第六条 业余党校领导机构为校务委员会,学校党委委员、年级支部委员、党办、团委干部为校务委员会成员,全面负责业余党校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校党委书记担任业余党校校长,全面主持业余党校工作,签发业余党校结业证书。

  第八条 业余党校校委会下设教务处,党办主任兼任教务长,校团委书记、各年级支部书记任副教务长。教务处负责落实校委会各项决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党校各项工作,开展党校舆论宣传,组织推荐学生党员发展。

  第三章党校学员

  第九条 业余党校学员的基本条件:

  1、共青团员。

  2、品学兼优。

  3、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或积极要求参加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第十条 业余党校在每年9月底组织报名工作,学员产生程序如下:

  (1)个人填写《昌宜市一中业余党校学习申请表》交团支部。

  (2)团支部将名单交班主任初审。

  (3)班主任将初审合格名单报年级党支部审批。

  (4)年级党支部将确定名单报业余党校教务处备案,填写《昌宜市一中业余党校学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 每名学员均由年级党支部确定一名党员教职工作为联系人,落实党员责任区帮带任务。

  第十二条 业余党校不限定入校人数,学员按规定参加学习和实践活动,每年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学员资格。学员在业余党校学习时间两年以上,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昌宜市第一中学业余党校结业证书》。

  第十三条 高二年级学员考核优秀的学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级党支部指派两名党员教师作为培养联系人,进行定期考察。

  第十四条 “入党积极分子”在高三经过一定时间考察,对于其中表现突出、师生评议好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第十五条 重点发展对象中,年满十八周岁,培养教育时间满一年,符合党员基本条件。经团组织推荐,年级党支部审查,校党委批准,可吸收为“*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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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合格学员的业余党校学习档案随团组织关系转入新的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由年级党支部填写《湖北省昌宜市第一中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存入其学生档案。转入新的单位,学生党员的业余党校学习情况随党组织关系转入新的单位。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业余党校聘请学校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有关学科的党员教师担任授课教师,并聘请校外有关专家、教授、先进人物授课。

  第十八条 教学内容

  高一:《章程》、党史。

  高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高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时事政治教育。

  第十九条 课时计划

  每学期集中学习两次,每次两个课时,其余时间自学或开展活动。每名学员在校期间学习时间不少于30个课时。上课时间由年级适时安排。每次学习学员均需认真填写《昌宜市一中学生业余党校学员学习情况登记表》。

  第二十条 考试与考核

  1、高一、高二年级分校在学年结束时组织闭卷考试,高三在三月份组织结业考试。

  2、高一年级学员在高一学年结束后交一篇思想汇报,高二、高三年级学员每学期至少交一篇学习心得和一篇思想汇报。

  3、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内容包括学习实践完成参加情况、业余党校考试情况、在校综合表现情况。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业余党校的经费由学校单列开支,保证其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二条 业余党校每年对考核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该条例自校党委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2:成都第七中学章程

  第一条单位名称:四川省都成市第七中学校

  英文名称:Chengdu、No.7、High、School

  第二条、本单位经费来源类型是财政补助类,申请设立登记时开办资金为人民币2510万人民币。

  第三条、举办单位是都成市教育局。

  第四条、单位住址:都成市林荫中街1号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单位宗旨:高中学历教育,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1、严格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服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审计。

  3、执行教育部颁布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校长有下列权利:

  l、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主持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在核定的编制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决定对教师的录用、聘用或辞退。

  3、在不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对学校行政经费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

  4、按《教师法》的规定和有关奖惩条例,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对工作业绩显著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严重违纪,给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向上级报告学校工作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2、制定学校工作计划,研究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3、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育卫生工作,后勤服务等工作。

  4、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要认真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倾听群众的意见。

  5、深入课堂听课,不断总结教育经验,探索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九条、校长对副校长人选有建议权,副校长由教育局任免。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行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计算机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学校管理职能。职能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l一2名、工作人员若干名。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党组织或校长提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选拔任用。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参加行政办公会议成员为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行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决策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工作的各项措施意见,协调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部署。

  第十二条、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统一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三条、学校实施民主管理,建立民主决策程序,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重大改革举措、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经教代会酝酿讨论,审议通过。学校支持和鼓励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工会)对学校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的监督。学校应争取家长和社会力量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主动欢迎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办学的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规章制度包括规范性制度、程序性制度、评价性制度和奖惩性制度。并按规定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

  第四章学校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的权利是:

  1、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2、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3、招收适龄学生入学,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4、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5、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6、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学校的义务是: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的方式向学生及监护人提供学习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设立助学金,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帮助;

  7、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章学校管理职能

  第十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履行学校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八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内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校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公平,工作认真细致,恪守保密制度,重要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2、按校长的意见,协调学校各部门工作,落实学校办公会议的决定和学校其它各项决定。做好学校有关活动、会议的组织落实工作。

  3、当好领导助手,协助领导掌握全校人员编制、用人计划和人事工作情况,做好有关人事、工资、福利、聘用合同、继续教育、考核、职称评审等工作,并注意随时积累资料。

  4、做好教育、人事、党务等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报表,对报表做到及时、清楚、准确、合理、科学。做好信访、接待、外调以及学校保密工作。

  5、做好教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出国等工作,并及时办理好相关的手续。

  6、负责学校人事档案及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日常文秘工作、文件收发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利用工作,档案分类准确、装订整齐,保证档案的真实性。

  7、接待各类来访人员,处理或转达有关部门的文件指示,解决来访人员所提出的各类问题。

  8、及时做好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德育处负责学校的德育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贯彻中学德育大纲,通过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学科教学德育渗透、劳动与社会综合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道德教育、劳动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3、组织管理班主任工作,指导年级组的工作。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指导班主任制订并实施班级工作计划,组织班主任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建立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组织有关评比工作。指导写好学生评语,开展班级管理研究,组织德育科研工作。

  4、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常规管理,正常进行每日常规教育和检查,搞好每周总结评比活动。协助总务处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5、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协同团委指导学生会工作,定期培训学生干部,组织好节假日活动等。

  6、管理学生的宣传工作,重视校园演播室、橱窗、黑板报的建设和管理,主持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和重大节日的庆典仪式。

  7、根据学校学生奖惩条例组织相关评比,对学生实行奖惩。做好后进学生管理工作,健全学生管理台帐。

  8、办好家长学校,主持召开学生家长会。抓好社区德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功能。

  第二十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教学计划的执行。

  2、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学理论,学习国家制定的各科课程标准,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

  3、配合校长室安排教师课职务,建立教师业务考绩档案。

  4、审查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和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划,指导教研组和备课组的教研活动,检查各项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建议,做好教师教学情况的考核工作。

  5、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做好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的组织工作,具体指导考试命题,并做好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建议。

  6、重视教学质量过程管理,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研究学校教学工作,检查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及时的指导与控制。并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检查学生作业等方式,了解各科的教学情况,监控学生课业负担,听取师生对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和规定,编制作息时间表、日课表和课外活动表,征订教材、学习资料。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8、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图书馆、文印室和现代教育技术室的管理和建设,制定图书、仪器、电化教具等教育设备的添置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检查。

  9、定期组织教师举办公开课、研究课、交流会和研讨会,开展改进课堂教学的研究。培养教学骨干,及时给予青年教师具体指导。

  10、组织学生的课外文体活动、课外学科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一条、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协助校长管理学校钱、财、物,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遵章守纪,接受监督。

  3、按照教育局、物价局和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每学期公布代办费清单,以便监督。加强学生的助学金和减免费的管理和使用。

  4、管理好校产校具和各种物资设备,抓好固定资产帐簿的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每年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做好生活后勤管理工作,办好食堂,做好饮食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卫生。

  6、强校园常规管理,做好绿化、净化校园的工作,增添校园文化氛围,建设文明、健康、舒心、协调的育人环境。

  7、积极做好教学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按计划正确发放师生的书籍、簿本等物品,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8、认真执行基建,维修项目的有关管理制度,根据事业规模和经济实力,做好校舍的维修改造、扩建、新建等工作。坚持基建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坚持工程结算审计,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9、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巡查工作,检查消防设施、防盗报警设施的使用情况,保证器材完好,应急有效。

  第二十二条、教科室负责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主要职责是:

  l、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现代教育理论学习,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课题研究。

  3、负责校级课题的规划、管理和研究,定期开展课题研究成果展示活动,针对实际情况,对课题研究做出修正。

  4、负责教职员工科研课题的筛选、审核和过程管理。组织召开教科研工作年会,对教职员工提交的论文组织评选。

  5、选编论文集,教科研动态信息资料等。

  第二十三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校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的直属专门部门,负责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具体负责校园网、多媒体教室、会堂等建设、管理和运行服务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提供现代化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职责是:

  1、制定学校信息化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提出新建、扩建、改建计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学校校园网和多媒体教室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工作,保证校园网线路通畅、网络设备安全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为教育教学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3、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提供网络、多媒体教学等各种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支持及服务;

  4、为学校教育教学资源提供网络技术环境,搭建网络资源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规范管理;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网络网络应用及安全培训等工作;

  6、负责学校会堂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大型活动或会议提供灯光、音响等技术服务;

  7、承担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

  第六章教职员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教职员工的权利有:享有宪法、教师法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科研;、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有申诉权;

  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二十五条、教职员工的义务有:履行宪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每一个受教育者;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履行教师聘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制止学生不良行为。

  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用)制。教师、职员、工人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对作出优秀成绩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并按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进修费用。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的教师,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三十一条、教师、职员、工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二条、学校退管会负责离、退休教职员工的管理工作,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三十三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规定管理和转移学生学籍。

  第三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根据学习需要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接受平等教育。

  2、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3、参与学校管理,评议教师和学校工作。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5、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有下列义务:

  1、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规范行为,友爱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文明守纪,爱护公物,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第三十七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有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篇3:江都中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宗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学习研究氛围,促进教师队伍专业水平提升,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的性质

  学术委员会是学术研究、学术评估和校本教师培养的全校最高学术组织,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的参谋。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的目标

  调动全体教师学习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本校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在学校教育教学、教育科研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同时借助区域内外名教师的力量,将二者能动地组合起来,达到资源共享、合力攻关的目的,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在省内闻名、有一定知名度的苏中名校。

  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

  第五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与工作

  1智囊参谋

  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与可能,开展前瞻性的宏观背景与趋势研究、情报研究和现状研究,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开展各类指导、评估和研讨活动,每学年为学校提供一份学年发展研究报告,审议、检查教科研规划,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决策、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对学科教学与教研教改进行指导、设计和评估。

  2学术评估

  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教师的教科研水平和成果进行评估,协助或负责做好学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各类骨干教师推荐培养、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鉴定、绩效考核管理等工作。

  学术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课堂第一线听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向学校校长室反馈意见,对学校教学管理提出整改建议。

  3.教师培训

  学术委员会将通过教学观摩、课堂观察、专题论坛、课题研究等方式指导教师进行教学心得的积累、教学经验的提炼、教学案例的分析、教学论文的撰写、教学课题的研究,协助学校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计划与落实,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指导提高工作。

  4.思考开展学校特色办学

  学术委员会将发挥名教师和特长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中的骨干带头作用,通过课程建设,校本课程开发开设、文化建设,逐渐摸索构建学校办学特色,协助做好创建省课程基地等工作。

  5.其他

  其他适由学术委员会介入且学术委员会有能力处理的事项。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条件与责任:

  学术委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优秀的职业道德素质、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学科教研和教改工作中能起指导、带动和示范作用,在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学术委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及市级骨干教师称号,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担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以上的工作。

  学术委员会应加强自身学术建设,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认真完成学术委员会交付的学术事务,做好学校教师学术研究的表率,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素养。

  学术委员会应做好文档工作,合理地制定、实施学术计划,记录并保存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及时向学术委员会提交完整的工作档案。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学术委员会的活动分为召开学期例会与根据需要随机活动两种形式。随机活动指学期工作研讨会的集中活动和学科活动。年会与工作专题研讨会分别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初、第二学期开学初和暑假进行。

  2.学术委员会审议和评定的事项所形成的决议,一般通过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超过全体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为通过。重大事项需由参加会议委员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会议讨论情况及委员的不同意见,不得在会外泄露。

  3.学校将给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发放聘书,建立学术委员会委员档案。每学年由校务会对学术委员会委员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4.学校结合年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等活动组织委员进行观摩学习等活动。

  第八条 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修改,未尽事宜由学术委员会另行议定。

篇4:东阳中学学生会章程

  阳东中学学生会是全体学生自己组织的,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学生进行工作的。学生会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学生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材、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本会最高权力属于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阳东中学学生会机构设置

  (一)主席团(学生会的核心)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另设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管理。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产生,任期为1年,没有学代会的一年由团委和原主席团成员确定。主席团对校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负责领导和组织各项活动和工作。

  职权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把握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学委会的决议,主持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向学代会提交前一阶段的工作报告;

  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代会批准,调整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人事安排;

  4.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根据“中期调整办法”对学生会的人事安排进行中期调整;

  5. 领导监督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学生会各年级执委会的活动。

  (二)秘书处(学生会的枢纽部门)

  1.负责学生会的文书工作和档案管理;

  2.预算每学期学生活动经费,审核管理学生会财务,负责保管学生会资产;

  3.负责学委会日常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时间;

  4.监督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5.负责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调配。

  (三)学习部

  1.深入了解和掌握全校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教务部门及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3.定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学习汇报会、演讲会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团结同学树立良好的学风。

  4.组织各种知识竞赛及各类智力活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2.经常与学校饭堂等部门联系,反映有关情况,并协助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3.倡导勤俭节约,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及时准确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5.开展利于增强学生生活能力的活动

  (五)文娱部

  1.定期组织召开各班文娱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文娱工作的开展。

  2.组织各类文娱活动。搞好每年的艺术节和特色活动。

  3.配合学校做好大型文娱活动的开展。

  (六)宣传部

  1.配合学校围绕各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2.宣传同学中的好人好事,抓好各班的宣传工作,明确下达宣传工作任务。

  3.办好版报,定期评比表彰。

  4.及时报道学校学生活动情况,积极宣传社会各界的热点问题,以提高学生认识能力。

  5.协助学校参与社区、街道大型宣传活动。

  (七)体育部

  1.定期组织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2.协助学校做好早操及实施国家锻炼标准的工作。

  3.组织各类体育比赛。包括各年级的各项比赛和活动。

  4.配合学校做好体育竞赛运动会的开展。

  (六)吉尼斯部

  1.配合体育部定期组织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2.从趣味体育角度出发,协助学校做好实施国家锻炼标准的工作。

  3.组织各类趣味体育比赛。办好每年的校园吉尼斯活动

  (七)劳卫部

  1.定期召开各班卫生委员会议

  2.经常与学生处、校医室等部门联系,反映有关情况,并协助开展工作。

  3.监督和检查各班课室和卫生情况,并进行评比公布。

  4.负责各项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督与检查

  (八)纪检部

  1.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传达德育部门及学生会会议有关精神。

  2.维持早读、早操和*的纪律。

  3.协助学校检查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4.维持各类活动的纪律。

  (九)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从属学生会,同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联合会下设会长1名,副会长三名,分别管理学术科技、文娱艺术、体育文化、实践服务四类共19个社团。

篇5:东阳中学章程学习小组活动方案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1.以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了解和认识,自觉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2.加强政治理论思想,提高个人素质,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3.能够让同学们更了解党,更爱党。

  4.增强同学们的自信心、自豪感,繁荣校园文化,展示东中学子的风采。

  5.有利于学习*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

  6.为东中发掘出更多优秀学子。

  二、学习方式和要求

  1.首先,要确立学习主题。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成员自学、小组讨论等方式为主。

  3.充分发挥小组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加强自我教育和管理,采用多种学习方式相结合的形式,争取把学习氛围搞得更加生动活泼,力求实效。

  4.要求小组成员在学习期间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并时刻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四、章程学习小组组织管理细则

  1.学员组织:所有学员将以班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5~6人),每一个小组选举一名学员作为组长。组长将负责组内学员日后的活动考勤,活动纪律,活动积极性评判等部分,组长在每次活动后向团支书汇报组员情况以便团支书能够给予学员相应的平时活动分数,同时组长要负责组织小组讨论课和实践课的活动,所有组员必须听从组长的安排。组长将在考核中适当加分,作为参评建党积极分子的依据。

  2.学员管理:所有学员听从团支书和组长的安排,按时参加党校集中学习和小组活动,积极讨论,积极汇报思想。所有学员都接受本期党校班主任的评分和点评,服从组织的安排。要求学员每月上交一份思想汇报给组长,再由组长将思想汇报交给团支书。团支书把思想汇报汇总到党支部,留作学员入党考察汇报的资料。

  五、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党校开学后每月二次

  2.方式:小组讨论、实践活动(以游戏、问答方式进行活动)等

  3.学习内容:

  文献学习: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理论、****、****

  时事政治:台海关系、中美关系、海湾局势、如何看待党内腐败问题等。

  4.学期末每位章程学习小组成员写一份思想汇报,主要谈自我认识内容涉及(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的变化,自己的优缺点,今后努力的方向等)。

  5.活动记录:每次活动组长应填写好活动记录表。

  六、章程学习小组的纪律条例

  1.组织纪律

  (1)明确章程学习小组的性质与宗旨,端正自己向党组织靠拢的动机。

  (2)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中,要以比一般同学更严格的要求要求自己。

  (3)加强思想道德的学习,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4)要培养实干精神,在年级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5)积极向一般同学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2.会议活动纪律

  (1)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组长请假(每个小组成员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2)迟到超过15分钟者以缺席论处。

  (3)活动中不可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组长申请,经同意方可离开。

  (4)保持会场纪律,不得大声讨论影响他人。

  (5)讨论时应尊重他人,不准交头接耳、自觉保持良好的环境。

  3.小组学员要求

  (1)小组成员每人准备一个笔记本,每次学习时,小组成员应该做好学习记录和心得。

  (2)每个小组成员在学习前应该准备好与本次学习有关的资料或相关书籍。

  (3)积极地向其他同学宣传党的知识和方针。

  七、活动地点:由组长负责安排。

  八、附:1.章程学习小组活动记录表;2.章程学习小组学习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