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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历第二中学引进优秀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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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历第二中学引进优秀教师方案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经批准,决定面向区外引进优秀教师。方案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数及科目

  引进优秀中学教师12名以内,具体科目不超过以下人数:语文学科2名、数学学科2名、英语学科2名、物理学科1名、化学学科1名、生物学科1名、政治学科1名、历史学科1名、地理学科1名。

  各学科具体人数视报名人员测试情况而定,测试情况达不到考评委员会要求的学科,核减岗位数或取消岗位。

  三、报名条件

  报名的教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理论扎实,教育管理、教学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近三年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 (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名师培养人选等综合荣誉之一者或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质课一等奖等专业技术奖励之一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济南市城历区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城历第二中学引进优秀教师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7月25日-30日(8:30-11:30;14:00-17:00),报名地点为城历二中学校办公室(济南城历区董家镇政府对面)。报名时需提供个人报名登记表、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相关荣誉或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与登记表同底)。

  五、测试

  由城历二中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统一进行测试。测试包括答辩和专业测试。答辩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项目。专业测试采用说课或试讲的形式进行。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负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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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七、手续办理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考察合格的教师按照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等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篇2:龙湾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篇3:龙湾中学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高中阶段是学生认识自我、形成专业兴趣与职业倾向的关键时期。在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目的是通过“做中学”,转换育人模式,增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丰富学生对今后所学专业或从事职业的认识与体验,为形成专业兴趣与职业取向奠定基础;通过生活技能学习,增强生活情趣与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质。

  一、主要内容

  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主要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

  (1)生活技能课程主要是指家政、理财等课程,旨在帮助学生获得有效处理生活事务的各种技能,以培养生活情趣,提高生活能力。

  (2)职业技术课程主要是指面向社会的职业课程、面向高校的专业课程,以及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拓展性应用课程,旨在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培养专业倾向,为适应社会和大学专业学习奠定基础。

  (3)地方经济技术课程主要是指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种特色经济技术课程,旨在激发学生热爱家乡建设的热情,传承地方传统经济和传统工艺,并在传承中实现创新发展。

  二、课程开发

  充分利用校园内10亩劳动实践基地,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创办“罗山农庄”,由生物组教师开发食用菌栽培、花卉养护、生物无土栽培、家禽养殖、蔬菜种植、生态养殖6个模块的课程;利用我校信息技术、化学、政治教师的力量,开发网页制作、动漫制作、健康营养基础、食品添加剂分析、投资与理财、职业生涯规划、演讲艺术7个模块的课程;与湾龙职业高中合作,开发装璜设计、计算机维修与应用、电子商务3个模块的课程。

  三、课程开设和管理

  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开设如下:

  模块与学分

  模块1:食用菌栽培

  模块2:花卉养护

  模块3:生物无土栽培

  模块4:家禽养殖

  模块5:蔬菜种植

  模块6:生态养殖

  模块7:网页制作

  模块8:动漫制作

  模块9:健康营养基础

  模块10:食品添加剂分析

  模块11:投资与理财

  模块12:职业生涯规划

  模块13:演讲艺术

  每学期任选2个模块,获2个学分;4个学期选修8个学分

  以上模块开设由学生自主选课,实行走班上课。与湾龙职业高中合作的课程,二次开发其已有的课程,聘请职高的教师来校授课。依托现代网络技术,由学生自主选择网络选课并实行网络平台管理。学校允许学生到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选修职业技能类课程。

  四、学分认定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考试(考查)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

  学生参加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可的高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选修职业技能类课程,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审通过后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

  学生获得初级、中级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经市、县(市、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认定后,可分别获得2或4学分。同一项目,有多级证书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篇4:龙湾中学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的精神,推动我校课程改革,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从20**年开始在高中试行学分制管理所取的一些经验,初步构想我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一、学分结构

  (一)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原则上完成18学时(1学时为40分钟)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二)必修学分为96学分,学生必须通过修习八个学习领域所有科目的必修课程,获得必修学分。

  (三)选修学分为48学分,学生可在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等四类选修课程中自主选择修习,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学生可以在校内跨班、跨年级选修课课程,也可以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选修课程。

  二、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 “不予认定”两种。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相关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分的认定工作。

  (三)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根据普通高中课程的性质,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主要有三种:

  1、学业认定。主要适用于必修课程和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便于学业测试的选修课程。学生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课时的2/3(18学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证书认证。主要适用于学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格或等级证书、比赛获奖等情况。学生取得相关的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的,可按高级6学分,中级2学分认定。学生在参加社区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技能、文艺和体育等比赛中受到表彰和获得奖励的,可按全国性大赛一、二等奖6学分,全国性大赛三等奖、省级大赛一等奖4学分,省级大赛二等奖、市级一等奖2学分,市级二等奖1学分认定学分,记录成为相应类型选修课程的学分。上述学分计该项目的最高学分,相同项目的学分不予累计认定。

  3、过程记录。主要适用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有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反馈评价,可按30学时1学分认定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学生修习完一门课程并通过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以及比赛获奖,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科任课教师或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在校园网公示。“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

  (五)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六)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教务处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认定的学分要分别记入学校学籍管理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记录。学生学分认定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在该课程(模块)修习过程中所用课时、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学分认定时间等。

  (七)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或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由本省转学到外省(市、自治区)学生的学分认定,依据转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八)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重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重考时间由学校安排,重考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所获学分仍可记录在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或另选修其他模块(必修课程不能放弃)。重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1年内完成。

  (九)不予认定学分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学分:

  1、学生参加学习课时数少于该模块规定的三分之一的;

  2、未参加学科模块考核、或者模块考核不合格的;

  3、未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动记录等的;

  4、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普通高中的弹性学制和毕业要求

  (一)学生可在2-4年内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在达到普通高中毕业条件时,即可在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审查认定符合普通高中毕业条件的,应予以毕业。

  (二)我省学生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

  2.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高中学习期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96学分、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4.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必考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四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编号应与学籍辅号(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号)一致。

篇5:龙湾中学校本选修课程评价方案

  为了更好地引导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鼓励教师积极根据自身特长开发开设校本课程,加强课程实施的过程管理,培育学校精品课程,逐步构建富有时代精神、体现多元开放、充满生机活力、多层次、可选择的学校课程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校本选修课程评价的基本原则

  1、以学生发展为本原则。根据学生兴趣与需求,结合教师特长,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促进学生多样性和个性化发展。

  2、科学性、时代性原则。选修课程要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反映学科最新发展趋势。

  3、特色化原则。围绕学校办学目标,立足本校文化传统,坚持科学与人文相结合。

  二、校本选修课程的评价方式

  1.校本选修课程评价采用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家长评等多种评价、课程评审委员会考核相结合进行,重点考虑学生对课程的认可满意程度。

  2.校本选修课程评价方式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其中过程评价形式有:以课程质量满意度调查表、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不定期地了解学生对所选课程质量的评价,并及时反馈给课程开发、开设老师,督促教师及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终结评价形式:教师的自我评价和学生的整体评价,课程教案、上课点到、课程学分评定、课程实施后反思与改进等材料是否齐全。通过评价,引导教师努力提升校本课程的开发与执教能力,自觉优化校本课程内容。

  3.建立校本选修课程分级评定制度。以学期为单位,对本学期开设的校本课程通过自行申报,结合考核对校本课程分为精品课程、A级课程、B级课程、C级课程等4级评定。

  三、校本选修课程评价内容

  校本选修课程评价体系由四个部分的评价组成:课程目标与计划的评价;课程开设准备与投入评价;课程实施过程评价;课程实施效果评价。四个评价部分分别在课程质量的四个控制点进行,通过评价对课程实施全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

  1、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主要包括:课程设计的意义,开设课程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可能性,通过该课程希望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这些课程目标与学校培养目标的一致程度,课程目标实现的基础,课程刚要的科学性、适用性、时代性等。

  2、课程准备与投入评价。课程准备与投入评价主要判断教师开设课程的准备程度,包括教师个人的知识准备、教学资料的准备、教学组织与教学安排、实验参观调查等。以课程计划、教学设计、讲义等为主要标志性信息。

  3、课程实施过程评价。课程实施过程评价主要是对课堂教学过程的评价,包括对教师的评价和对学生的评价,教师评价侧重了解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对学生的评价侧重了解学生的兴趣、学生的感受等。主要收集信息的手段是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听课,对学生进行随堂问卷调查等。

  4、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主要是了解课程实施以后是否达到了原来设计的教育目标,还存在哪些偏差,如何纠偏等。收集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对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征询专家、同行教师、教学管理部门的意见等。

  四、选修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1、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

  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主要用于课程的立项,只有通过该项评价的课程才能获得正式的立项,只有通过立项评审的学校课程才能列入学校课程计划。

  2、课程准备与投入评价

  课程准备与课程投入评价是为课程开设服务的,这是开课的必备条件,立项的课程只有通过此项评价才能被正式排入学生选课表中供学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