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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盐中学学校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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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盐中学学校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校办公室是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校务工作和协调各部门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行政会议议题的准备,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负责筹备、组织学校召开的各类综合性会议。

  (二)组织和拟定学校规章制度,以学校名义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通知、通告等。

  (三)负责草拟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单项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撰写各类申请、报告等其他全局性文件;审核、修改各部门各年级起草的需要以学校名义发文的文稿。

  (四)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对各部门、各年级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收集并整理各部门意见,为学校和校长决策提供依据。

  (五)负责学校行政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限时搞好公文的分类、整理和归档。

  (六)负责收集、整理、编篡学校大事记和编印信息简,通报学校重大的活动和信息;负责学校网站的管理和上传信息审核。

  (七)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印章和法人印章,监管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和安排使用学校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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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负责学校的对外宣传、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接待、承办来信来访。

  (九)负责协助校长处理学校人事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职称评审工作。

  (十)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人财物的安全。

  (十三)负责完成校长和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篇2:和文中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校园环境是学校文明的窗口,是全校教职员工素质和学生素质的集中展示。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校园有一个整洁优美的环境;就是要保证每一个师在整洁优美的环境中生活的心情舒畅;就是要让每一个跨进文和中学校园人有赏心悦目的感觉。现制定《会东县文和中学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望全校师生严格执行。

  一、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包装袋等垃圾,不把校外垃圾袋入校园。校内住校生不乱倒剩菜剩饭。

  三、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保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全校性卫生大扫除,节假日也应妥善安排人员坚持打扫环境卫生。

  四、建立班级卫生责任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打扫两次,安排在早自习前、下午放学后完成,教室周围每天三打扫;分别是上午早读课前、下午2:10分前、下午放学后。

  2.各班卫生区每日“两扫六捡”,“两扫”分别在上午早读课前、下午放学后;教学区“六捡”分别是每个课间;公区“一检”上午大休息时间。

  3.星期六、星期天卫生照常打扫。

  五、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由年级德育组、年级巡查组具体负责检查记录量化。校风督查组和政教处督查、抽查。不合要求每次每处扣0.5分,每次最多扣满2分。

  评分标准为:教室内(满分5分)

  ①地面(2分):值日生要扫地后拖地,达到地面无废纸、无杂物、无灰尘、无积水。扫后垃圾倒进垃圾桶。

  ②桌椅(1分):桌前后、左右对齐成一线,椅子放在桌下,排列整齐。抽屉里无废纸杂物。

  ③窗台(1分):窗台无灰尘,不能摆放其他杂物。

  ④讲台(1分):讲台无灰尘,东西摆放整齐。

  ⑤黑板、门窗、卫生角(各1分):黑板擦干净,下午放学值日后门窗要关好,卫生用具整齐地放在卫生角。

  走廊:(满分5分)

  走廊地面(2分):走廊及楼梯通道都要用拖把拖干净。

  天花板、窗台(各1分):天花板除学生不能处理的地方要求无蜘蛛网,窗台、阳台要用抹布擦干净。

  瓷砖、瓷砖台(1分、1分):瓷砖、瓷砖台都要用抹布擦干净。

  厕所(满分3分)

  洗手池、台面(1分)擦干净

  蹲位(1分)拖干净

  地面和残疾人间(1分)地面拖干净无污水

  公区:(满分5分)

  地面(2分):花岗石地面、台面要用扫把扫干净、用拖帕拖干净。

  花坛绿地(2分):要求捡废纸、果壳、杂物、花台要求擦干净。

  垃圾箱/桶(1)分: 垃圾桶垃圾要倒干净,表面灰尘污垢要清洗干净。

  各班宿舍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住管老师具体负责。

  各班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结果由各年级负责每天公布一次。

  六、实行奖惩制度

  1.卫生评比情况由年级组每周汇总一次,每天扣分总分在2分以内记为A(优秀);扣3-4分记为B(合格);扣分5-6分记为C(不合格); 扣分7分以上及为未打扫记为D(差),并评出本年级每周“优秀班级”,在星期天晚自习前报政教处,在下周一升旗仪式时间全校通报。

  2.校风督查组督查记录、政教处抽查记录将会同年级记录量化汇总进行月考核和期末考核。

  3.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

篇3:龙湾中学校园义卖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作为一个刚刚成长起来的新学校,湾龙中学还尚未形成一个具有“龙中特色”的校园活动。此次校园活动周的举办,可以为大家建立一个互通有无的平台,同时提高物品使用率减少浪费,把闲置的东西通过交换的形式变换成现金。在减少浪费的同时,也能使我们提前体验到“经商”的快乐,以此活跃校园气氛。

  二、活动内容

  举行义卖活动,以及各班自行组织的“摊位”

  各班选出一名负责人,安排活动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数量请各班自行调整。展出商品种类不限,可以是书籍,文具,饰品,还可以是食品。每个班级可用班费自行批发一些商品过来参与活动。

  本次活动结束后,将活动获得的金钱交给“湾龙中学红十字会”

  再各段将分别评出“最积极班级”。

  三、活动前期准备

  1、物品征集:各班整理各班所有参加活动的物品,登记在册,以便活动顺利安排。

  2、物品存储:各班选取固定地点存放物品,注意物品安全。

  3、摊位设置:高一高二各班将分到一个摊位(详见“场地安排”)。

  4、青协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四、活动细则

  时间:20**年5月13日

  地点:日新广场

  活动对象:高一高二设摊,全校师生均可购买。

  温馨提醒:同学在义卖的前一个周末(星期天回来时)要准备好现金,同时要保管好财产。

  活动形式: 各班摊位买卖。

  活动准备:各班至少有15种商品展出交易。并且将每种商品登记在册,标注名称,数量,卖出数量,收获金额,并且计算出总收获金额。每个摊位将根据各班的实际需要安排桌子。

  场地安排:

  左侧绿化带由低到高为高一(1)至(5)班;

  行政楼、图书馆前由左到右为高一(6)至(11)班;

  右侧绿化带由高到低为高一(12)班至高二(4)班,喷泉(面向行政楼一侧)为高二(5)、(6)班;

  喷泉(面向右侧绿化带)为高二(7)、(8)班;

  喷泉(面向校门)为高二(9)、(10)班;

  喷泉(面向左侧绿化带)为高二(11)、(12)班。

  五、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做到文明参与,快乐活动。

  2、请同学们注意安全,不要发生踩踏。望各班级积极响应本次活动。

  3、活动期间要求各班负责人需合理安排人员,仔细审核班级物品及资金,认真执行布置的任务,做到现场秩序有条不紊。

  4、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完成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及善后工作。

  湾龙中学心灵俱乐部

  20**年4月26日

篇4:浏阳一中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 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的学校,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承担前款有关职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可以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本地区有关组织联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有关学校根据本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可以制定相应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篇5:临城中学校报管理规定

  一、版面设计

  第一版:校园新闻。主要刊登校内外有关城临中学工作的新闻报道。

  第二版:学校管理。主要刊登校领导、中层干部的管理类文章,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文章,反映各处室、年级组工作成绩、管理经验的文章,领导、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报告和心得体会等。

  第三版:园丁之家。主要刊登校内外教职工的文章和反映其学习、生活、先进事迹的文章。

  第四版:桃李争妍。主要刊登在校学生、历届校友作品及反映学生学习、生活和先进事迹的文章。

  根据需要可以在主管领导批准后适当增版并调整内容。

  二、选稿编辑

  1、新闻类稿件从已经上传校园网站的稿件中筛选,其他文章稿件从个人上报的稿件中筛选。

  2、各版编辑将筛选出的稿件初审修改后,交主管领导审阅、修改。

  3、各版编辑在审阅、修改基础上第三次修改提升,提出编辑方案。再次审定后,发给印刷厂设计。

  4、设计初稿由各版编辑校对、修改。修改后的样稿交主管领导和各版编辑、责任编辑审阅、修改。

  5、主管领导和各责任编辑确定无误签字后,宣传中心通知印刷厂开始印刷。

  6、对报送宣传中心稿件的质量通过“信息”进行及时通报,逐步纳入考核。

  三、邮寄发放

  1、邮发范围由校领导确定,邮发名单由宣传中心整理。

  2、邮发名单每学期交由校领导校对一次。

  3、宣传中心负责将校报发送到各处(室)和年级组。

  4、宣传中心负责将校报邮发给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