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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六中学岗位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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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六中学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响应安徽省、 肥合市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号召,根据《肥合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深入贯彻肥合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按需核编、 科学设岗、发扬民主、保持稳定”的精神,通过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文件依据

  *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3号)*肥合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肥合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办〔20**〕55号)

  三、基本原则

  1、有利于推进学校内部体制改革,推进管理科学化进程;

  2、有利于学校办学秩序的稳定;

  3、有利于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有利于深化民主管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

  5、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四、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与工作职能:我校为全民事业性单位,正县级,全额拨款;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学生主动、充分、健康发展,创建省内一流,全国知名,面向世界高度开放的学校。

  (二)编制及岗位情况: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合人社秘〔20**〕414号) ,核定我校管理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308个(其中五级23个,六级47个,七级47个,八级38个,九级52个,十级39个,十一级、十二级62个) ;工勤技能岗位4个。

  (三)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截至20**年6月底,实有:

  1、管理人员总数6人:副校长1人;内设机构领导正职2人,副职1人;其他管理人员2人。

  2、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25人,其中副高级(中学高级教师、高级会计师等)117个;中级(中学一级教师、主管护师、工程师等)138个;初级(中学二级教师、助理会计师等)62人。

  3、工勤技能人员情况:高级工9人,中级工2人,普工1人。

  4、在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额与人事部门核准的增人计划内聘用,通过社会公开招考教师 56 人,其中 20** 年招考 8 人,20** 年招考24人,20**年招考24人。20** 年录用高校免费师范生12人。20**年,引进优秀人才2人,录用高校免费师范生10人。

  五、拟设置岗位情况

  (一)内设管理机构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教研室、年级部、技术处、保卫科、财务科、图书馆等管理部门。以上部门实行岗位总量控制、流动管理;以上部门岗位除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外,均由教师兼职;顺应服务社会化发展趋势,逐步减少行政岗位。

  (二)岗位类别及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指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的岗位数,总数6个,现有岗位自然减员后,不再递补。

  2、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学校工作实际,明确专任教师岗位为主系列岗位,明确电教、实验、会计、图书、档案和医护等岗位为辅系列岗位。主系列岗位高、中、初级教师按现行比例逐步向2:4:4的目标比例过渡;辅系列高、中、初级岗位按2:4:4的目标比例设置。同级岗3位内按上级规定的比例设置,即高级五、六、七级按2:4:4,中级八、九、十级按3:4:3,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及以下按5:5的比例设置。

  岗位总量根据实际师生比测算得出,现核定岗位总量为318人,根据师生比测算应有岗位总量为356人。教师岗位总量原则上根据新课改规定的课程设置情况算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厘定。管理、教辅、工勤类岗位总量的测算。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意见》 “中小学确需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编制的比例, 高中不超过16%、 初中不超过15%、 小学不超过9%。行政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职工兼职,后勤服务工作应逐步实行社会化。 ”精神,按照“应有岗位总量×16%-后勤社会化占用岗位-实有管理、工勤岗位人数=应有专职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数”的方法测算:

  356×16%-24-18=15

  按照15个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数,测算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岗位数依次为3、6、6人。

  3、工勤技能岗位4个,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1个,占25%。

  六、岗位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分配。

  2、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3. 具有与所聘任岗位相符合的证书,管理人员为任命文件,专业技术人员为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1、学历条件: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六级职员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年限履历条件: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工作2 年以4上;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3 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工作3 年以上。

  3、业绩条件:职员岗位任职人员,年度考核、任期考核须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主系列(高中教师)

  (1)基本条件

  A.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B.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59 年 7 月前出生的教师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C.具有学科教学要求的基本素质:50 周岁以下的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 其中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理、化、生教师须通过所属学科实验操作考试;英语教师须取得专业等级证书。

  D.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各学科满工作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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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在一个培训周期内,至少完成每年72 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参加并完成每年的校本培训任务。

  (2)初级(中学二级教师)岗位任职条件及排序规则

  任职条件:

  A.见习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B.通过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并取得相关证书。

  C.在十二级岗位任职 (指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下同)满3年的,可申报晋升十一级岗位。

  排序规则:

  A.岗位聘任年限(间断的,前后时限合并计算)长的,排序在先;

  B.岗位聘任年限相同的条件下,优先照顾劳动模范、模范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教坛新星”等市级以上政府或人事部门表彰的教师(含双肩挑人员);表彰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由高到低确定次序;同等级表彰按表5彰对象人数由少到多确定先后次序。

  C.在以上条件均相同的条件下,工作年限长的,优先晋级。

  (3)中级(中学一级教师)岗位任职条件和排序规则

  任职条件:

  A.通过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并取得相关证书;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 年的,可申报晋升九级岗位;

  C.在十级岗位和九级岗位任职合计年限满6 年的, 可申报晋升八级岗位。

  排序规则:

  A.岗位聘任年限(间断的,前后时限合并计算)长的,排序在先;

  B.岗位聘任年限相同的条件下,优先照顾劳动模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模范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教坛新星”等市级以上政府或人事部门表彰的教师(含双肩挑人员);表彰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由高到低确定次序;同等级表彰按表彰对象人数由少到多确定先后次序。

  C.在以上条件均相同的条件下,工作年限长的,优先晋级。

  (4)高级(中学高级教师)岗位任职条件和排序规则

  任职条件:

  A.通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并取得相关证书。

  B.在七级岗位任职满5 年的,可申报晋升六级岗位;

  C.在七级岗位和六级岗位任职年限合计满 10 年的,可申报晋升

  五级岗位。

  排序规则:

  A.特级教师排序最先。

  B.岗位聘任年限(间断的,前后时限合并计算)长的排序在先;

  C.在岗位聘任年限相同的条件下,优先照顾劳动模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模范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教坛新星”等市级以上政府或人事部门表彰的教师(含双肩挑人员);表彰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由高到低确定6次序;同等级表彰按表彰对象人数由少到多确定先后次序。

  D.在以上条件均相同的条件下,工作年限长的,优先晋级。

  2.辅系列

  (1)具备与本岗位工作职能相符合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胜任本岗位工作,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3)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各学科满工作量标准。

  (4)在一个培训周期内, 至少完成每年72 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参加并完成每年的校本培训任务。

  (5)岗位变动任职条件和排序规则

  任职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5 年的,可申报晋升九级岗位;在十级岗位和九级岗位任职合计年限满 10年的,可申报晋升八级岗位。

  B.在七级岗位任职满7 年的,可申报晋升六级岗位;在七级岗位和六级岗位任职满14年的,可申报晋升五级岗位。

  排序规则:

  A.岗位聘任年限(间断的,前后时限合并计算)长的,排序在先;

  B.岗位聘任年限相同的条件下,优先照顾劳动模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市级以上政府或人事部门表彰的工作人员;表彰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由高到低确定次序;同等级表彰按表彰对象人数由少到多确定先后次序。

  C.在以上条件均相同的条件下,工作年限长的,优先晋级。

  3.因疾病或其它方面客观原因, 从主系列岗位转至辅系列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予保留原岗位执行工资待遇,取消岗位升级资格;

  4.违法乱纪,违反工作纪律,不能履行职责,不胜任工作,不服从学校管理的,取消原职务(岗位)级别,视情节严重,处以解聘或降级聘任。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试之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7技能岗位。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试。

  3.在岗位任职年限相同的条件下, 高一级技术等级资格取得时间在先的,优先晋升。

  4.在岗位任职年限、 高一级技术等级资格取得时间均相同的条件下,优先照顾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市级以上政府或人事部门表彰的人员及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人员。

  七、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实施方法和步骤如下:

  调整领导小组构成。为使此项工作有序、稳妥开展,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政策宣传、 实施方案的讨论制定以及协调工作。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下设办公室, 常设办公地点在校长办公室, 由彭强负责日常工作。

  该领导小组成员在学校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应作相应调整。

  (二)实施方法

  1. 管理岗位

  按实际聘任岗位对应级别聘任, 首聘或原聘任岗位级别高于实际聘任岗位的,在岗位数满足的条件下,保留首聘或原聘任岗位。

  2. 专业技术人员

  (1)岗位分配:对空缺岗位,在优先聘任主系列人员的前提下,按照主系列与辅系列同级别岗位人数比分配人数, 考虑辅系列岗位数较少、 单次分配人数可能不足1人的实际情况, 对辅系列岗位实行 “提前聘任、累计清欠”的聘任办法,如:8某次岗位调整,空缺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中符合晋升条件的主系列人员为10人,辅系列人员为1人,那么主系列人员分配的岗位数是2×(10/11) =20/11, 辅系列人员分配的岗位数是2× (1/11) =2/11。如分配一个名额给辅系列, 那么所欠的9/11从下一次岗位调整时开始累加,直至满额时清欠,其间历次调整,辅系列不参加调整。

  (2)聘任程序:

  首先,办公室测算出空缺岗位数,并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公示;

  其次,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到办公室;

  最后, 办公室工作人员办理岗位聘任、 上册和工资变动报批手续,完成后,返还岗位聘任书、职称证书和聘书。

  八、本方案从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肥合六中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肥合市第六中学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篇2:乐清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和清乐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对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我校岗位设置,特制定清乐中学岗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原则为指导,坚持因事设岗和按需设岗,切实将我校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具体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实施岗位责任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健全岗位管理制、改革收入分配制等。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精简效能。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

  (二)严格制度,按岗聘用。岗位聘用严格以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审批结果为依据,认真贯彻上级政策规定,严密组织聘用工作。

  (三)积极稳妥,合理聘用。正确把握岗位聘用工作的政策导向,对聘用范围、聘用条件、竞聘办法科学论证,保证聘用方案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合理性,具备长期运作的框架基础,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地聘用各类人员。

  (四)透明运作,程序规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做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透明化、程序规范化。发扬民主,加强监督,保证聘用工作有序进行。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四、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温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乐委办 [20**]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一)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特设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

  2、依据省有关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行业指导意见,全校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核定为:

  ①省一级重点中学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为50:37:13;

  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结构比例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为技术员级和未定级。

  3.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人员岗位包括办事员岗位和未定级岗位。

  (二)岗位总量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22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218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2%;其他两类岗位比例分别是管理岗位占1.8%、工勤岗位占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8.2%。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1)正高级岗位2个。

  (2)副高级岗位107个,其中五级岗位2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20%;六级岗位43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40%;七级岗位43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40%。

  2.中级岗位8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7%。其中:八级岗位24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32个,占中心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

  3.初级岗位2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3%。其中:十一级岗位10个,占初级岗位比例36%;十二级岗位10个,占初级岗位比例36%,十三级岗位8个,占初级岗位比例28%。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

  六、拟设置岗位情况

  我校现实有人数为217人。

  拟设置管理人员6人,,其中管理七级3人,管理八级1人,管理九级2人。

  专业技术人员204人。正高2人,作为特设岗位设置,聘任2 人;副高级83人,聘任83人,其中专技五级17人、专技六级33人、专技七级33人;中级69人,聘任69人,其中专技八级21人、专技九级28人、专技十级20人;初级50人,聘任50人,其中专技十一级23人、专技十二级23人、专技十三级4人(技术员级3人、未定级1人)。

  工人7人,技术工三级1人、技术工四级1人、技术工五级4人、普通工1人。

  七、岗位基本条件

  (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特设岗位,由上级主管部门认定。

  2.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任职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

  3.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4.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

  5.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大学毕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未定级人员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取得技术员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

  (四)因工作需要,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需符合新聘岗位的条件。

  八、岗位聘用要求

  1.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文件精神,对教师岗位实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2.聘用按照直接聘用、评定聘用依次确定聘用人员。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聘用时,首先进行高等级岗位聘任,待岗位数聘满后再进行下一级岗位聘任,如岗位数有空缺,可以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进行聘用。

  3.岗位从高到低聘用时,依次参照标准为:

  ①同一职称,依据职称聘任的时间由先到后确定;

  ②职称聘任时间相同的,再依据套改工龄(实际工作+未计算工龄时间)长短确定;

  ③再参考从高到低荣誉:a.温州市级名师名班主任,浙江省教坛新秀;b.温州市“三坛”、清乐市名师名班主任;c. 温州市骨干教师、清乐市“三坛”;d.清乐市骨干教师;e.近五年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年限多少;

  ④若以上还有相同的,依据在本校近三年年度考核的优秀从多到少考虑;

  ⑤还有特殊情况的,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考核讨论确定。

  4.岗位聘用时,在对申请竞岗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前提下,要根据制定的岗位竞聘标准,对申请竞岗人员近三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学校按照清乐市人事局对本校的《岗位设置批复意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聘用条件,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新一级岗位聘用:

  (1)基本条件不合格者;

  (2)聘期内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不合格者

  (3)参与***等非法***活动、组织者;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伪造学历、资历和提供虚假业绩及材料证件者;

  九、组织领导

  成立浙江省清乐中学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程序。浙江省清乐中学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室、工会代表、科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校长室是岗位设置的工作部门,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日常事务由校长室负责。

  十、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下列规定的程序予以聘用。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文件精神,编制《岗位说明书》。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量化考核,确定岗位候选人选。

  (5)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十一、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

  (一)聘用准备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人事局审批

  将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等相关材料报人事局进行审批。

  (三)聘用考核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等级,召开教职工大会,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实施方案》、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教职工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建议、修改和表决。聘用并将聘用结果进行公示。

  (四)上报认定

  将最终聘用结果上报教育局、人事局认定,认定后按规定程序核算工资待遇。

  (五)聘后小结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束后总结。

篇3:汨罗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罗汨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实行的通知》(汨人发[20**]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临时借调的有编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二、岗位类别及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类别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设5个职员等级: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六级至十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公办教育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不分岗位等级。

  三、各类岗位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及以上。

  (二)管理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担任五级职员,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担任六级职员,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担任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五、六、七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高级教师职称,八、九、十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中级教师职称,十一、十二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初级教师职称;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岗位等级确定办法

  1、各类岗位的竞聘对象必须符合所聘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2、管理岗位按行政级别确定岗位等级;

  3、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在符合岗位资格的基本条件下,按下列方法打分排队,再根据打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等级:

  ①、工作年限分:每年计0.5分;

  ②、职称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计1分;

  ③、业绩分:20**年7月1日后,被评为市级优秀或先进教师的计0.5分;被评为市级名师、劳模的计0.5分;被评为地级优秀教师、劳模的记1分,省级优秀教师、劳模的计2分。以上各项奖励均以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为准,且同年获得多个荣誉只取最高得分,近三年该项分累加;

  ④、近三年担任学校行政干部、班主任、教研备课组长的每年记0.3分(不重复计算);

  ⑤、如上述总分相同者,则看晋升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时间,先晋者优先。

  五、特殊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办法

  1、被评为特级教师或曾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教师、劳模称号的,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直接聘为相应职务的最高档;

  2、非教师岗位的岗位设置:凡只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而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其等级设置时原则上只能定为同职务的最低档;

  3、经教育局党委认定离职的相关局管、市管行政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中档;

  4、截止至20**年12月31日,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内退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最低档,病休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最低档。

  六、岗位聘用办法

  1、初次聘用时严格按以上岗位等级确定的结果聘用。

  2、学校将与每位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国人厅发〔20**〕158号),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类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3、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4、在一个聘期内,聘用合同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调动。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待聘人员一般不予递补。遇下列情况时,教育事业单位可于每年八月集中进行一次岗位调整,并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①、教职工本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调出人员与原单位完善相关解聘手续后,原单位聘用合同予以终止,新工作单位与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暂时保留原单位给予的岗位等级待遇,新一轮岗位设置工作开始后,再在新单位竞聘上岗。

  ②、教职工合同期限内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相应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可以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到相应高等级岗位上。若相应高等级岗位没有空缺时,则暂时保留现有待遇,待相应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再依规定依程序聘用到相应高等级岗位上。

  ③、因事业发展等按规定应进行岗位调整并变更聘用合同的情形的,可以依规定依程序调整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

  七、各类岗位之间转换的办法

  1、管理岗位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在不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若工作需要转移到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可转岗并聘用。

  2、工勤技能岗位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人员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须符合拟转岗位的任职条件,并按管理权限,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工勤岗位人员经申请并呈报审批同意转换岗位后,按新聘任岗位兑现工资,不再参加工勤技术等级职务晋升和享受工勤技能等级待遇。

  3、专业技术岗位转换到管理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转移到有空缺的管理岗位任职,应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岗位任职条件。

  八、受聘人员退休时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享受退休待遇

  九、关于一票否决问题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不合格、年度考核不称职、停薪留职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受党纪处分后纪律惩戒执行规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政纪处分后纪律惩戒执行规定》执行。

  聘期内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聘用到岗位内部最低等级,原聘用在岗位内部最低等级的,调整到下一职级岗位的最高等级聘用。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恢复岗位等级待遇。

  十、说明

  1、本方案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2、本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即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以《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汨人发[20**]03号)为准。

  罗汨市一中

篇4:隆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亭隆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z委办公室、z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z委办发〔20**〕147号)和*锡山区委办公室、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办发〔20**〕106号)的精神,结合区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文件锡编办[20**]2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和****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校经编制部门审批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岗位设置

  本校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以专技岗位为主。

  (一)岗位总量及类别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设3类岗位共94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6个,占岗位总量的6.4%;专业技术岗位87个,占岗位总量的92.5%;工勤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1.1%。

  (二)岗位等级及数量

  1、本校管理岗位设置1个等级,最高级管理岗位为九级管理岗位:

  设九级岗位(科员)岗位6个

  2.本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九个等级,最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为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中级、初级等级结构比例5:50:45,分别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3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0个。

  (2)设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待国家在小学增设正高级职务后,再按规定提高最高岗位等级)。

  (3)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4:4,分别设五级技术岗位1个;六级技术岗位2个;七级技术岗位1个。

  (4)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3,分别设八级技术岗位13个;九级技术岗位17个;十级技术岗位13个。

  (5)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分别设十一级20

  个;十二级19个;十三级1个。

  3、本校工勤岗位设置1个等级,设三级(高级工)岗位1个。

  五、岗位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z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锡山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受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无有偿家教行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晋升上一职级的近两年中,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第。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备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六级、七级、八级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管理岗位职员以德才兼备、业绩能力为主,工作认真踏实,有管理意识和进取精神,能协调各处室完成全校工作目标任务。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学校将根据上述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聘任时间的长短,结合工作需要,岗位责任、承担的风险以及在教育岗位上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制定任职的具体标准(详见《岗位说明书》),实施聘任。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二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确定岗位类别。按照管理岗位职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工勤岗位职数确定岗位类别,公布空岗名额,教职工自主申报。

  2、组织评聘。聘用工作在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分类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3、公示。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复议。

  4、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职工的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七、岗位聘用办法

  1、管理岗位各等级职员的聘用,以现聘用合同所聘岗位为基础,由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聘用岗位等级意见,报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

  (1)聘用范围。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四级的人员参加二级、三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七级的人员参加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级的人员参加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二级的人员参加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2)聘用办法。根据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任)的原则,使参加岗位设置人员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说明书》的任职条件,聘任到相应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办法

  根据按岗聘用(任)的原则,使参加岗位设置人员按照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说明书》的任职条件,聘任到相应岗位。

  4、在具体聘任过程中,专技岗位主要依据本人职龄乘以0.6与教龄(会计以工龄为主)乘以0.4之和,各岗位依次进行岗位聘任,如出现同一专技岗位职龄、教龄条件相当者,则由岗位设置评定委员会对照加权条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进入候选,民主测评,再由学校岗位设置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高职低聘人员在现层级中上一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优先参与竞岗。

  附加权条件:

  (1)学历:研究生(硕士)4分,本科3分,大专2分,合格学历1分。

  (2)教龄:5年以下1分,5-10年2分,11-15年3分,16年以上4分。

  (3)综合性荣誉: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2分,区级1.5分,校级1分(多项综合荣誉取其最高等级计算,不累计)。

  (4)单项荣誉: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1.5分,区级1分,校级0.5分(多项单项荣誉取其最高等级计算,不累计)。

  (5)学术荣誉:市学科带头人12分,市能手(区学科带头人)10分,区能手(市新秀)7分,区新秀3分,校能手2分,校新秀1分。

  (6)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担任中层4分,校级副职5分,校级正职6分。

  担任级部组长3分。

  担任教研组长(含级部副组长)0.5分/年,两年以上1分(含两年)。

  担任班主任或社团辅导教师0.5分/年,最高不超过3分;

  (7)评优课或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区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校级一等奖0.5分。(非现场比赛均降为区级,取其最高等级,不累计得分)

  (8)教育教学论文:

  级别 获奖、交流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5 4 3

  省级 4 3 2

  市级 3 2 1

  区级 2 1 0.5

  (发表的论文参照同级别一等奖计分,论文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9)辅导学生: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5 4 3

  省级 4 3 2

  市级 3 2 1

  区级 2 1 0.5

  校级 1 0.5 0.5

  (比赛必须是教育单位举办的,学校校长室批准、职能部门组织参加的;团体奖分值翻倍,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注:第6项取其最高分不累计,第7-9项均限现职级期间。

  5、教职工在岗位管理期间坚持正常出勤制度,不无故旷课旷职,平时管理规范,年度考核合格等级以上,未曾受到行政和党纪处分。

  6、根据工作要求,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岗位管理工作视为满工作量。教职工在岗位管理过程中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并完成相应的学习培训任务。

  八、岗位聘用管理

  1、实行聘用动态管理

  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从20**年12月31日起。岗位聘用管理,按照聘用制的有关规定,实行定岗定薪,岗变薪变。

  2、严格执行岗位比例

  本次聘用严格按照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和核定的结构比例进行,保证现有参加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

  3、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聘用

  今后凡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4、严守岗位设置纪律

  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市区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过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九、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李淑英为组长,王冬云、浦伟东为副组长,陈亚敏、施萍一为组员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评定委员会。成立李淑英为主任,王冬云、浦伟东为副主任,陈亚敏、施萍一、王章、过丽娟为成员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评定委员会。

  3、明确管理职责。

  4、做好思想工作。

篇5:麦溪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溪麦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3号)和《z市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丹办发〔20**〕40号)的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和****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麦小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的对象

  经z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核准的在编在册正式教职工。

  四、现有情况

  根据市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丹编20**第9号),我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单位规格是股级单位,单位类别是教育部门,经费形式是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数为69人,领导职数1人,无内设机构。

  现有在编在职人数69人,其中:

  1.单位领导3人:领导正职1人,副职2人,享受科员级待遇1人。其中执行管理岗位工资0人,执行职称工资3人。

  2.其他人员66人:执行管理岗位工资0人;执行职称工资66人。

  五、岗位设置

  根据镇江市人社局核准比例,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70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

  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因此我校教师全是专业技术岗位。设专业技术岗位69个岗位、管理岗位1个,分别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为98.6%、1.4%。

  (一)管理岗位的设置

  共设管理岗位1个,现有拟定岗人员1名,最高层级为科员级。具体设置如下:

  1.科员级管理岗位1个,即主任岗位1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共设专业技术岗位69个,拟设置副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8个,全为教师专业,最高层级为副高级。具体设置如下:

  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其中试聘2人,教育助理1人),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其中五级1人,六级1人,七级4人。(教育助理除外)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4个,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其中八级13人,九级18人,十级23人(其中试聘7人)。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8个,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其中十一级8人。

  4.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20**年7月4日之后新晋升职称的,本次岗位设置可先按新职称试聘,上报后待教育局视岗位余额情况再行确认。

  六、岗位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3号)、《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丹办发〔20**〕40号)和行业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四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三级、五级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原为专业技术人员因学校工作需要转到管理岗位的,可直接聘任为科员。

  各级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定。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聘任时间的长短,结合工作需要,岗位责任、工作量、知识技术含量、承担的风险以及准入条件等因素,制定任职的具体标准如下: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①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小学暂不考虑)

  ②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聘用时,须在副高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③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聘用时,须在中级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④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七、岗位聘用程序

  1、确定岗位类别。按照管理岗位职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工勤岗位职数确定岗位类别,公布定岗名单。

  2、组织评聘。聘用工作在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分类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3、公示。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复议。

  4、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职工的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七、岗位聘用管理

  1、实行聘用动态管理

  本次岗位聘用,与原签订的聘用合同相统一,以新聘职务进入相应岗位等级,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从20**年6月起。岗位聘用管理,按照聘用制的有关规定,实行定岗定薪,岗变薪变。

  2、严格执行岗位比例

  本次聘用严格按照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和核定的结构比例进行,保证现有参加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

  3、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聘用

  今后凡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并报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认定后,方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及相关待遇。长病假人员聘用在对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并按标准执行长病假工资。

  4、严守岗位设置纪律

  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过市政府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八、组织领导

  1.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组长:z成员:z

  2.成立专业技术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z

  3.明确管理职责。

  学校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并做到严格管理,依照程序,规范操作,发扬民主,公开透明,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序进行。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指标测算、分数评定、数据汇总、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4.做好思想工作。

  学校要做好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工作,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学习动员工作,并对各类专技、工勤人员做好信息服务工作,思想沟通工作,接待咨询工作。

  九、此方案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十、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试行。

  z市溪麦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