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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中学学生尊师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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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中学学生尊师守则

  尊师是宁普二中学生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扬尊师的优良传统,要从我做起,从日常每臆见平凡小事做起,从基本的规矩做起。要长期实践,持之以恒,形成习惯,使尊师之风吹遍校园。

  1、总则

  每一个学生都要把尊敬老师作为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到“两不三一样”。即:不尊重老师的事不做,不尊敬老师的话不说;尊敬本班任课老师和尊敬其他老师一样,尊敬现任老师和尊敬原任课老师一样,尊敬老师和尊敬学校职工一样。

  2、尊重

  先“报告”并得到老师的允许,才能进入老师办公和休息的地方;有老师在场并征得老师同意,才能翻动老师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用品;不能用老师使用的学习、工作和休息的用具,不占用专供老师使用的场地;当老师巡视各种场地时不使用类似“嘘嘘”的声音干扰;向老师递送或接受老师的物品时,要用双手接送。

  3、礼让

  在路上遇见老师要让路;在车上遇见老师要让座。碰到与老师同时需要使用公共场地及公共设施的情况,要礼让老师。

  4、协助

  要积极协助老师进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想办法完成老师交给的工作任务。教师交代传送的东西,要负责地送到,并向老师汇报。不以任何方式干扰老师对自己及其他同学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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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心

  对老师尤其是年老体弱的老师要热情关心,尽力照顾,对有病的老师,要主动问候。

  6、跟教师打招呼

  无论校内校外,路上遇见老师要尊敬地打招呼,不知道老师姓名的叫一声“老师”。遇到来本校听课及进行其他活动的外校老师也要称呼老师,以礼相待。

  7、向老师发问

  向老师发问,先称呼,再提问;老师回答后,说声“谢谢”。不要随便打断老师的话发问。尽量不占用老师课间休息的时间发问。

  8、受老师询问

  课堂上受老师提问时,要端正站立,认真回答问题,经老师示意后才坐下。

  遇到老师询问或调查情况时,要起立诚恳地、老实地回答老师。受到老师批评时,要虚心接受;如果认为老师说得不对,要礼貌解释。

  9、跟老师谈话

  听老师讲话及在正式场合与老师谈话时,要专心听,坐端正,态度要诚恳,语言要文明。谈话后,经老师同意后,说声“谢谢”才离开。

  10、向老师提意见

  给老师提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以书信形式提意见时,要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不背后议论老师的短处,要杜绝给老师起绰号的不文明行为。

篇2:普宁中学学生礼仪常规

  1、升国旗仪式,穿着整洁的校服,脱帽肃立,行注目礼;长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2、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步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3、使用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不讲粗俗语言。

  4、使用好体态用语:微笑、点头、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5、每天每一次遇到老师,点头问好;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课堂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

  6、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座;离家或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7、对待家人与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道别。

  8、对待老、幼、妇、残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9、递送或接受物品时起立并用双手。

  10、参加*守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篇3:普宁二中学生佩戴校章规定

  为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增强学生的爱校意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经研究,对学生佩戴校章,作如下规定:

  1、校章应佩戴在外衣左上角。

  2、凭校章进入门,没有佩戴校章者不准进入校门。

  3、晚自修内宿生要佩戴校章。

  4、遗失校章须及时到政教处申请补发,补发期间进出学校,凭班主任的证明材料。

  5、在校园内一定要佩戴校章,学校将组织人力不定期在校园的不同区域进行抽查。

  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给予公布、批评教育及至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把其违纪情况填入中学生德育考核表。

  说明:佩戴校章情况列入文明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评比内容。

篇4:普宁二中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以养成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的良好习惯,根据教育有关法规和我校实际,对学生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1、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做到全勤。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上课正式铃响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论;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论。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上的为旷课一节。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早退二次按旷课一节计。

  (3)学生不按座位表就坐的,作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学生请病假需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病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级组长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级组长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四天以上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学生请假或家长代其请假都须写好请假条,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条交各班保存,在每周星期五放学后连同点名表送交校务处。

  (5)学生因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作无故旷课论处。

  (6)病事假由校务处根据请假条核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以旷课论。

  (7)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2、考勤管理办法

  (1)每班设立点名表,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课外活动等)均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各班班长应把点名表(含已签批手续的请假条)送交校务处。校务处负责对科任教师点名情况及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登记。校务处应在每周星期二上午准时将1份科任点名情况表、2份各班考勤公布表、2份各年级考勤统计表送交政教处,并将三种统计表各1份送教务处。政教处进行阶段性全校考勤情况公布。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和学生档案。

  (2)每一节课,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准确检查学生出席情况,并负责记录。对不认真执行点名常规的科任,教务处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特别对违反考勤规定将近达到处分的学生,班主任应先提出警告,并做家访工作。

  (3)实行班级每周考勤记分制,由校务处在统计考勤时计分,各班总分记在考勤公布表右上角。各班满分20分,1人次迟到扣1分,旷课一节次扣2分,直至负分。不按时交点名表,按0分记。不缴交或撕毁点名表,倒扣10分。

  (4)凡全学期旷课5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被评为各类好学生。

  (5)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五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6)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旷课累计2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3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班主任通知家长,并报政教处、教务处备案。旷课累计40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正式通知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7)各级组长应加强所负责年级考勤工作的管理,把违反考勤纪律达到处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时通报班主任及政教处。

  (8)建立考勤结果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制度。各班考勤结果作为文明班级评比内容和先进班主任评选条件之一。

篇5:珠海一中学生处主任、副主任职责

  学生处是学校对学生实施德育的职能机构。为加强德育工作,以学校党、政分管领导为首的,有学生处主任、团委书记、年级部长参加的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制订全校德育工作思路,具体通过学生处负责开展全校德育工作。学生处主任职责如下:

  ①.树立先进的教育观念、全面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实施《中学德育大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以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 育为基础,通过教学、活动、劳动、社会实践等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公德、革命 传统、国防、民族团结、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日常文明行为习惯,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②.制定学年和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安排好每月的德育工作内容,根据中学德育大纲要求,形成分年级教育系列,审查年级和班级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③.建立班主任培训制度,加强以班主任为核心的德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学生处、年级部、班主任、班级教育小组为主线的德育工作体系,实行全员德育岗位责任制。

  ④.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积极参加社区教育网络工作,建立校外教育基地,开展学军、学工、学农、专题调查、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⑤.以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指导思想,组织好校会、升旗仪式、重大节日和历史纪念日、文艺会演等全校性教育活动,坚持并完善班会课制度,支持学生社团活动。

  ⑥.加强校风建设,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班主任每周轮流值日制度,检查督促全校学生遵守文明行为规范。

  ⑦.定期调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表扬先进,做好后进生的帮教和转化工作,妥善处理偶发事件。

  ⑧.高度重视教育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德育科研工作,大力开展课题研究,将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高度,用科研推动和改进德育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德育研讨会。

  ⑨.与共青团、少先队密切配合,指导好学生会工作,努力培养和提高团员和学生干部的素质。

  ⑩.督促、检查、帮助学生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分管的工作职责,搞好考勤考绩,提高工作效率,并协调好与其它处室关系。

  学生处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工作,并分工负责部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