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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正小学教职工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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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正小学教职工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为保障学校教师的合理医疗需求,根据杭政办[20**]17号《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校在编在职和退休教职工。

  二、补助金额的计算:

  1.普通门诊医疗补助: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在职教师超出起付标准1500元以上的自负金额进行累计,此累计金额再×90%报销;退休教师超出起付标准1200元以上的自负金额进行累计,此累计金额再×95%报销。

  2.住院医疗补助: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在职教师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之和减去1000元;退休教师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之和减去800元。住院治疗跨年度的,按出院结算日为准。

  三、申请补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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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受补助条件(包括适用范围和超出自负标准)的人员,到校办领取医疗费用补助审核表、医疗费用补助明细表,在下年度1月10日(遇休息日顺延到周一)之前(逾期后果自负)把本年度的门诊发票、住院发票、住院结帐单分类整理、编号、计算、填表后一并上交校办。

  2.医疗费用补助经校办、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后给予报销。

  四、经费来源:

  在学校预算内教职工福利计提费中列支。

  五、附则:

  1.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若有新文件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医疗补助需要准备的材料:

  门诊:要保存好发票,从满起付标准1500元的前一张发票开始留存,按就诊先后顺序整理好;住院:要保存好发票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

篇2:学正小学教师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宿舍宿舍管理,优化教师居住环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学校宿舍安置对象

  1.未婚在编教师;

  2.已婚且有住房困难的教师;

  3.在校值班人员;

  二、居住管理规定

  1.教师宿舍由校办统一安排和管理。凡需住宿的教师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住宿申请,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报校办;校办根据申请及审批意见酌情安排住宿,并与教师签署住宿协议书。原则上两人一间;人才引进或夫妻两地分居需要照顾孩子的教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以一人间。

  2.向学校租用的宿舍只能是教用教师本人居住,不许转让或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

  3.居住学校宿舍教师不得从事有碍房屋安全、影响居住环境的活动;保持通道整洁通畅,生活垃圾及时处理。

  4.教师自行安装的设备,在退住时自行拆除,退房时须将房内清空(包括废弃物)、结清费用、钥匙移交。

  5.居住教师对房内设备、设施必须爱护,具有保管义务,如属人为损坏的,由居住教师负责修复或赔偿。

  6.居住教师不得在教师宿舍内从事非法活动。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居用人应按规定期限迁出,将宿舍交还学校:

  ⑴ 调离学校者;

  ⑵ 辞职者、自动离职者;

  ⑶ 开除、解聘、解除劳动合同者、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者;

  ⑷ 长期不交房租者;

  ⑸ 不遵守宿舍管理办法,屡教不改者;

  三、卫生要求

  1.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2.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3.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排放整齐。

  4.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

  5.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箱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6.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扔烟头,乱画墙壁。

  7.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四、安全要求

  1.严禁擅自接驳电源,乱拉电线;严禁擅自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按要求使用和保管好电器,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违规使用电器或使用明火造成火灾、供电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违规人员应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2.严禁开常明灯、常流水,做到人离灯关,人离水停。

  3.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大额现金应存放银行,有价证券、小件贵重物品

  应随身携带。节假日、寒暑假或长时间外出时,更应做好个人物品的妥善保管工作。

  4.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租用期限和收费标准

  1.教师宿舍租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2.教师宿舍每月每间租费400元,另学校给每位入住教师每月补贴100元。租费从领钥匙之日起开始计,不足半月以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以一个月计。

篇3:珠海市第一中学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明确采购程序和采购人员的职责,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环保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海珠市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采购内容

  第二条 采购内容包括学校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教学设备、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电子设备、基建及维修等项目。

  第三章 采购机构

  第三条 学校专门成立一个采购小组负责学校的采购工作,所有采购项目和内容均接受学校纪检小组的监督。采购小组组长由主管总务(后勤)的副校长担任,成员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四章 采购人员职责

  第四条 不论采购预算金额的大小,每次采购均应有二个或以上人员共同采购。

  第五条 采购人员应了解市场行情,制定采购预算,报批采购计划,制定具体采购方案,每次采购要货比三家,做到优质优价;在基建及维修项目中工程造价预算由我方二个或以上人员确认工程量后送造价站审核报价。

  第六条 作为部门采购负责人,应该严格认真审核本部门提出的采购项目、数量和预算价格,以确定是否确实需要采购。

  第七条 采购小组负责人应该严格认真审核、监督采购项目的质量和价格,以及采购的程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 采购小组成员及其他参与采购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验收、办理结算等相关手续,不得以权谋私、接受回扣及其他任何好处。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九条 申报及审批:各采购单位根据需要填写“海珠市第一中学采购审批表”,分级审核,最后由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采购工作。二万元以下项目由校长与相关部门讨论决定;超过二万元的项目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采购:严格按照海珠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申请表批复意见进行采购安排,凡属于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按规定执行,如需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由采购小组负责人和申报部门负责人或使用人和采购小组其他成员共同采购,严格执行相关采购程序和规定。为保证采购物品质量,采购人员须到万佳百货、得一超市、民润超市、家乐福、新一佳等明码实价的大型超市以及泰锋、顺电、国美等专业市场采购,并索取电脑小票和发票以用于报销。

  第十一条 验收和入库:物品采购后,每个参与采购的人员均应在票据上签名,然后由申报人或使用人及仓库保管人员共同验收后入库(验收人员不少于二人),然后由使用部门(人员)领取使用。

  第十二条 报销:采购人员凭采购单和电脑小票、发票,经参与采购和验收的全部人员、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名后,由校长审核报销,并做好采购资料的归档。

  第十三条 有技术方面要求或其他特别要求的采购,除根据本办法确定的采购人员外,使用部门应至少派一人参与采购。

  第六章 处罚规定

  第十四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未按照本办法确定的采购程序和要求擅自进行采购,所产生的费用由其部门或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应负责修理、退货或换货。

  第十六条 采购人员故意采购有质量缺陷的物品,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采购小组负责人或作为部门负责人的采购小组成员,如果因审核不严,造成重复购买或不必要的购买,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采购小组成员或采购人员接受供货单位的回扣、贿赂或其他好处的,根据情节轻重、金额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及行政处分,其所收的回扣、贿赂等均上交学校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1)所有涉及学校宣传(包括校内外的文本印刷、喷绘)的项目和费用的管理,参照第九条执行。

  (2)办公耗材如打印纸、一体机纸、油墨、墨盒、碳粉、打印机和复印件零配件的采购参照第九条执行,由采购小组联系供应商进行采购。

  (3)在接待用餐、住宿方面须一事一结,并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避免累计报销。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4:济南三中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工会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组织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投入到教书育人实践活动中,全体教职工敬业爱岗, 勤恳工作,以深入开展小班化教育改革、探索自主课堂教学模式为契机,开展了立足岗位,创先****建功立业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活动中涌现出了许多热爱集体、勤 于钻研、锐意创新、乐于奉献的积极分子。根据工会工作制度,现将20**年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的范围、条件和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

  20**年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含返聘、内退工作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表彰条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实工作,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2、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关爱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践行《教师禁言禁行、励言励行100条》。

  3、关心工会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积极完成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并在工会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4、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工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评为工会积极分子:

  (1)经常为教职工及家属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和艺体活动及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承担比赛任务,参赛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3)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敢于负责、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群众满意度高的现任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及工会聘用的干事。

  6、新参加工作见习期的教职工或当年调出及退休人员不参加本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凡违纪违规者一票否决。

  三、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评选办法和名额:

  1、在学校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分校区由工会牵头,协调组织各工会组(级部或部门)的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评选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组织进行推荐评选工作。

  3、个别贡献大的但没有被本组推荐评选为工会积极分子的,须经工会评议通过后可以补选为工会积极分子。工会委员、组长和工会聘用干事一律参加本人所在组的评选。

  4、评选名额的比例:评选表彰工会积极分子人数为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30%。

  5、各工会组推荐评选结果须经工会组长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年12月29日(周四)前报工会办公室。

  6、学校工会根据各工会小组推荐的名单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方确定为学校工会积极分子,并给予表彰奖励。

  山东省南济第三中学工会

篇5:济南三中教职工仪表礼仪规范细则

  总体要求:整洁卫生、简约大方、自然得体。

  第一条卫生要求:

  1、面部清洁无灰尘,衣服干净整洁,无残破、污损现象,给学生以精神饱满的形象。

  2、指甲长度适中,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指甲内无污物。

  3、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保持地面、墙面、门窗洁净。

  第二条发型要求:

  1、头发颜色符合传统审美观,不染彩发。

  2、女教工上班时间不留不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奇型发式(尤其是"爆炸式"和各种乱妆、碎妆)。男教工不蓄发留须,不留长发、不剃光头。

  第三条着装、化妆要求:

  1、提倡上班时间穿学校工装或职业装,有具体要求的活动要按规定着装。

  2、不穿前卫和时尚风格的衣服上讲台。

  3、女教工上班时间不允许穿过紧、过透、过露的服装和不适合公务人员穿着的服饰,不允许穿吊带裙、花裤子(竖条、横格除外)、皮拖鞋、凉拖鞋上班。

  4、男教工提倡穿西装上班,配以衬衣、领带。不扎领带时,衬衣钮扣要从上面第二个开始系好,不允许穿短裤、背心、拖鞋入校。

  5、女教工可以略施淡妆,不允许化浓妆到校(有特殊活动要求除外),上课不用香水。

  6、女教工上班时间佩戴首饰仅限于项链和戒指,并尽量体现简约的原则。男教工上班时间不允许佩戴任何首饰。

  语言礼仪规范细则

  总体要求:态度端庄、神情专注、内容适当、表达得体、准确简洁、生动通俗、文明礼貌。

  第四条使用礼貌用语:

  1、内容: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2、对他人提出要求时说 “请”;与人打招呼时说 “您好”;与人分手时说 “再见”;给人添麻烦时说 “对不起”,交谈需插话或暂

  时离开也说 “对不起”;别人向自己致歉时回答说 “没关系”;得到别人帮助表示感谢说“谢谢”。

  3、教师在校园内应说普通话,不说方言。

  4、有义务提醒同事和学生说普通话。

  5、同事之间见面要首先微笑面对,并以“您好”等文明规范用语互致问候,分手时应说 “再见”。

  6、遇见学生敬礼问候要文明回礼,不允许置之不理。

  7、尊重他人,谈吐文明,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说话不带脏字。

  8、与他人交流应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序。

  9、专心倾听,尽量不打断别人的讲话;自然应答,不答非所问。

  第五条课堂要求:

  1、教师课堂语言要体现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的核心要求,禁止使用生硬的言辞刺激学生,用微笑面对学生和他人。

  2、不迟到、不旷课、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3、上课开始时学生起立、敬礼,教师应还礼。

  4、讲课要用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注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

  5、站立讲课,不频繁走动,提问学生态度和蔼,有耐心。

  6、严禁携带手机上课。

  7、自习辅导课遵循规则同上。

  第六条打、接电话语言要求:

  1、打电话者电话接通后要说 “您好”,然后做自我介绍,找人要说 “请找......”“请问......”“麻烦您......”。语言要简练、语音要柔和,通话要简明扼要,事情说完后要说“谢谢”“再见”。

  2、接电话者电话接通后要说 “你好”并通报本处(室)、单位名称,找人时要说 “请稍等”,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时,应说 “对不起,他不在”或“他不在,有事需要转告吗?“语言要简练,语音要柔和,告别时要说“再见”。

  3、不在电话里聊天、谈笑。

  第七条工作接待要求:

  认接待来访者要起立并问候 “您好”,对熟悉的客人握手;对初次见面者,要说 “请问,您找谁?”

  2、给客人让座,倒水。

  3、热情地为客人服务,对于不属于本人负责的工作,要带领客人去找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

  4、客人走时要送出门口。

  第八条工作拜访要求:

  1、进门应先敲门,有人应声后才能进门。

  2、问候 “您好”,对初次见面者,应做自我介绍。

  3、问候时要有耐心。

  4、交谈时要简明扼要,并注意听取对方意见,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当主人意欲结束会谈时,应起立和主人握手并说 “谢谢你”“再见”。

  第九条称呼礼仪要求:

  1、对领导和客人不要直呼其名,可在其姓氏后加适当的尊称或职务。

  2、对相交不深或初次见面的客人,应用 “您”,以表敬意。

  3、党内一律称呼“同志”,而不要称呼职务。

  4、在学校同事间一律称呼老师,尤其是在学生面前不要直呼其姓名、简称、呢称。

  第十条交谈礼仪要求:

  1、态度诚恳。自己说话时,要注意态度诚恳,坚持讲实话。在玲听对方说话时,不能左顾右盼。在自己与他人交谈中,遇有第三者欲参加,一般情况应以握手、点头或微笑表示欢迎;如自己遇有急事需处理或需离开时,应向对方打招呼,表示歉意。

  2、讲究分寸。说话注意语言的原则,措辞得体,话语文明,讲究方式方法。要考虑到对方的存在及能否接受。

  3、举止端庄。与他人谈话,表情要自然、亲切。说话时的动作也要注意,不要手舞足蹈、拍打;交谈时不要搞小动作,不要唾星四溅。

  4、时间适度。交谈的时间,要照顾对方的工作情况和精力状况,切忌耽误时间。交谈时间要恰当,别人说话时,不要贸然打断,随意插话。如需参与交谈,应先打招呼,征求别人同意。如别人在进行个别谈话或领导之间研究问题,不要旁听。

  行为礼仪规范细则

  总体要求:稳重自然、文明优雅、得体大方。

  第十一条使用体态语言:

  1、内容: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z、微笑要求:微笑是对他人表示友好的表情,不露牙齿、嘴角微上翘。

  3、握手礼仪要求:

  (1)握手应由主人、领导者、年长者、身份高者或女士先伸手,客人、被领导者、年轻者、身份低者或男士见面应先问候,待对方伸手再握手。

  (2)握手前起身站立,摘下手套,握手不能东张西望,用右手与对方右手相握。坐着和用左手与人握手是失礼的。

  (3)握手时双目注视对方,面带微笑。双腿立正,上身略向前倾,自然伸出右手,四指并拢,拇指张开与对方相握。

  (4)握手时应用力适度,上下稍许晃动三四次,然后松开手,恢复原状。为表示对交往对象的热情友好,握手时可以稍许用力,但切不可过大。遇到亲朋故旧,握手时用力可以稍大一些。与异性和初次相识者握手时,用力不可过大,以不轻不重、适度为好。

  (5)握手时要掌握好时间。与他人握手的时间不宜过长或过短。握手时间过短,给人以应付、走过场的感觉;握手时间过长,尤其是握住异性和初相识者的手时间过长,是失礼的表现。正常情况下,握手的全部时间应控制在三秒钟以内。

  (6)多人同时握手不要交叉,待别人退后再伸手,依次相握。

  4、招手:公共场合远距离遇到相识的人或送别离去的客人,举手打招呼并点头致意。招手时手臂微屈,手掌伸开摆动。

  5、鼓掌:表示喜悦、欢迎、感激的礼节。双手掌有节奏地相击,鼓掌要适时。

  6、右行礼让;在校园、上下楼、楼道或街道上行走时,靠右侧行进。遇到长辈、客人、老、幼、妇、残、军人进出房门时,主动开门侧立,让他们先行。

  第十二条禁烟要求:

  1、校园内全面 (任何时间、任何空间)禁烟,创无烟学校。

  2、全体教职工自觉做到不吸烟,做学生的表率。

  3、全体学生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第十三条饮酒要求:

  1、校园内不经营任何酒精类饮料。

  2、教职工午餐禁止饮酒,晚上有值班任务的老师晚餐禁止饮酒。

  3、严禁酒后进入教室。

  第十四条就餐要求:

  1、按时间就餐。

  2、按顺序购买。

  3、对待餐厅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体现教师风范。

  4、发现不文明的现象要主动制止。

  5、餐前洗手。

  6、就餐时注意教师形象,不大声说话、谈笑。

  第十五条卫生行为要求:

  1、教职工个人要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个人卫生用品摆放有序。

  2、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污物,为学生做出表率。

  3、主动捡拾校园里丢弃的杂物。

  4、办公室每日一清扫,门窗每周一擦拭。遇有污垢较重处,重点清除。卫生用具用后保持清洁、干燥,放置专用场所。

  5、主动督促学生保持教室内卫生。

  第十六条乘车要求:

  1、上下班乘坐班车要准时。

  2、上下车要自觉排队,整齐有序。

  3、遇有乘车拥挤情况,按照老教师。女教师优先的原则乘车。

  第十七条升国旗仪式及重大*要求:

  1、衣着整洁,脱帽肃立,准时到会,保持*场所的安静。

  2、升旗仪式要立正,神情肃穆、注意倾听,严禁交头接耳。

  3、国歌响起时禁止随意走动,要向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要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4、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或做相应处理。

  5、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第十八条接待家长要求:

  1、对来访的家长要热情、平等,不允许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和口气接待家长。

  2、首先介绍学生的情况,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与家长达成共识。

  3、遇有难以沟通的家长应不急不躁、文明礼貌、以诚相待。

  4、家长离开要送至门口。

  第十九条家访要求:

  1、班主任要定期家访。

  2、家访前要事先预约。

  3、对家长的接待要不卑不亢,文明礼貌。

  4、交流结束应尽早离开。

  第二十条同事交往原则要求:

  1、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以诚相见。

  2、经济往来清楚。

  3、同事相处,不骄不躁,不卑不亢,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

  4、工作之余的闲谈要注意:谈话要有节制,不能影响工作和耽误工作;谈话内容不要谈论他人隐私;谈话格调要高雅,不可低级趣味;谈话中一旦出现分歧和矛盾应主动缓和争论或转移话题;不要过多向别人叙述自己的苦恼和牢骚;谈话时要注意力集中。

  5、胸怀坦荡,为人大度,不听信、不传播小道消息。

  6、顾全大局,影响团结的话不说,影响团结的事不做。

  第二十一条工作交谈要求:

  1、遵守时间,不可失约。因故不能赴约应尽早告知。

  2、进门应先敲门,有人应声后才能进门。

  3、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

  4、听取汇报工作应守时。

  5、要善于倾听。

  6、可适度提问。

  7、应先思而后言。

  第二十二条开会要求:

  1、叁加会议应准时到会,维护秩序,专心听讲。

  2、主持人应准时开会,简明扼要,逻辑性强,言之有物,言之有度。

  3、开会时关闭手机或做相应处理。

  4、严格请假制度,强化自觉行为。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礼仪要求:

  1、办公室应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高谈阔论,讨论问题要小声。

  2、健康上网,不在网上聊天、玩游戏。

  3、讲究卫生,保持整洁、良好的环境,不乱扔纸屑、污物。

  4、爱护公物,节约公共消费物品,建设节约型学校。

  5、强化学习意识,做学者型教师。

  第二十四条介绍礼仪要求:

  1、自我介绍。自动到客人面前,点头致意对方 “你好”,并说明自己的姓名、单位和职务以及结识的愿望或拜访的来意。

  2、为他人介绍。要有礼貌地以手示意被介绍者,并说明其单位、职务和姓名。

  3、双方引见,要注意介绍顺序。要先把主人介绍给客人,把身份低的、年轻的介绍给身份高的、年纪大的,把男士介绍给女士。介绍时,被介绍者一般应起立点头致意。

  第二十五条致意的礼仪要求:

  1、在公共场合与相识者距离较远或时间匆忙来不及寒喧时,主动举右手向对方打招呼、点头致意。

  2、在大会议场合,遇到自己熟悉的、身份较高的领导时,一般不要主动上前握手间候,应该微微一笑点头致意。

  第二十六条涉外礼仪要求:

  l、参加涉外活动,要注意维护中国人的人格、国格和民族尊严。与外宾相处,要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与外宾交谈,要把握尺寸,说话实事求是。在社交场合,一定要做到友好相处,礼貌待人。

  2、参加外事活动,要衣着整洁大方,讲究信誉和效率。要注意小节,彬彬有礼。

  3、在参加涉外活动前,应认真了解外宾所在国和地区的风俗习惯,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否则就容易失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