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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袁小学信息公开制度

  浩如烟海的网络各种公开,制度,信息相关的内容质量参次不齐,为解决您的需求,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浦袁小学信息公开制度范文,供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浦袁小学信息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西湖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规定》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郑杭明

  副组长:袁其伟

  组 员:葛华萍 陈生武 谢斌锋 陈国兴 葛文亚 袁宝龙

  三、主要任务

  1、建立“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在学校门户网站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规范要求作适当修改,并更新、充实有关内容。

  2、定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西湖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要求公开相关办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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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规范

  1、主动公开原则

  应当公开的信息,都要在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中发布。切实做好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梳理和公开,特别要加大力度梳理并公开社会和公众需求集中的信息。

  2、信息发布程序

  建立“自审-初审-主审-终审”四级审核制度,专栏内各项内容由各分管部门主管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提交校务办进行二次审核,分管人员通过后由校长或书记进行最终审核,终审通过方可发布。

  3、信息更新制度

  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做到即时事项随时公开,常规事项按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实现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转变,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4、信息公开的监督保证

  ①工作考核制度:由校长办公室定期向校长室反馈各部门信息发布的数量,并负责监督考核各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促进信息的定期更新;

  ②投诉处理制度:由校长办公室定期通过学校电子邮件、邮政信箱、电话、来访接待等方式汇总多渠道信息(社会各界的投诉、*)并及时上报校长室进行处理;

  ③责任追究制度:由于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不遵循信息审核程序擅自发布信息或发布错误信息引起的后果,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责任人的责任,并由校长室或相关部门做好对外解释及善后补救工作;

  ④监督检查制度:每学期由校长室、党支部、工会、教导处等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代表(家委会)会议、教代会、家长和学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教师、家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反馈,及时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⑤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学校信息发布的四级审核程序,各审核人在信息未发布前必须保证信息的保密,网站管理人员在接到上网信息后,严格审查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批准的手续是否齐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能上网发布。

篇2:北江中学委员会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市委的布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学校党组织提出申请,学校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二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第四条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

  (一)学校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

  (二)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三)决定公开的事项,学校党组织应当于作出公开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根据党组织的批复意见进行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篇3:海镇中学食堂信息公开制度和实施方案

  海镇中学食堂信息公开制度和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食堂信息公开应遵循真实、及时、完整、便民原则,努力做到“学校全覆盖、信息全透明、过程全监督”。

  第二章 公开内容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重点公开下列信息,并做到信息及时更新。

  (一)本校食堂信息公开的制度和实施方案,学校工作机构及负责人,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二)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营养改善计划的受助学生人数、资助标准等情况;

  (三)食堂原材料及主要辅料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名目、数量、金额、供货单位(个人)等;

  (四)学校食堂菜价格;

  (五)学校食堂(含营养改善计划)的月度(年度)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

  (六)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名单,学校食堂公务接待支出情况;

  (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托管)单位情况,或学生伙食集中供餐(托餐)单位(个人)情况;

  (八)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第三章 公开方式

  1、食堂信息公开方式坚持“形式多样、信息及时、注重程序”的原则,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倡导使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信息公开。

  2、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网)、设立学校食堂信息公开专栏,并通过书面通知(信函)、短信等方式及时回应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问题。

  第四章 学校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z

  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z

  食堂信息公开投诉电话:z

  食堂信息公开投诉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