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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小学行政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行政管理,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南门小学行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收藏。

南门小学行政管理制度

  一、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学校校长在开学前首先根据教育局新学期工作思路,同时联系本校工作实际,提出新学期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重点工作由副校长、主任,根据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由校长室汇总,开学时广泛听取老师意见,在第一周内完成本学期的工作计划。

  2、各教研组、班主任根据学校计划制定计划,在第二周完成交教导处。

  3、每学期末最后一周,各部门将工作总结交校长室汇总。

  4、各教研组总结交教导处,班主任总结交大队部。

  5、其它单项总结、论文,按学校或上级要求按时完成。

  二、会议制度

  l、校长每周二下午召开一次行政会议,研究学校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由分管行政领导组织的各类会议。如:德育工作(班主任例会)、教学工作、体艺工作、后勤工作。研究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由主管领导主持。

  3、学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讨论通过学校重大事宜。

  4、每月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校有关问题。

  5、每周召开一次教师会议。

  三、行政常规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接收、借阅公文,负责报告的递交,并建立登记制度。

  2、重视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

  3、学校开支500元以上应由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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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每学期学校组织1-2次部门管理考核。

  5、有关考核、人事、奖励按相关规定执行。

  6、认真执行校务公开制度。

篇2:山东中学发展基金会行政管理制度

  为维护基金会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员工爱岗敬业积极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档案管理

  第一条 本制度称档案是指基金会在工作中所形成的或者由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与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档、实物等,基金会全体员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二条 基金会对档案收集、立卷、归档应做到完整、规范;每年年底由秘书处负责将档案(财会档案例外)统一装订成册并指定专人保存。为便于查询,成册档案应由秘书处制作总目录和分目录。

  第三条 财会档案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等资料,除参照本办法执行外,还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秘书处应定期做好档案整理、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蛀、防潮、防尘。除与日常业务相关的档案除做好文档管理之外,还应同时制作相应的电子文档留存、备查。

  第五条 档案查阅与档案移交

  5.1 档案一般仅供在基金会办公室查阅,原则上不对外借出。如需复印或因基金会内部人员因基金会活动需要借出,复印应由秘书长批准,借出应由理事长批准,复印和因基金会内部人员基金会活动需要借出均同时需办理申请和登记手续。

  5.2 非基金会内部人员借出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经理事长和监事批准后方可借出,且应办妥借出归还手续。

  5.3所有档案借出前,档案保管人必须复印至少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并需要由借档案之人以及档案保管人在复印件上签署确认复印件与所借出原件一致。

  5.4 档案查阅或借阅人应保证所阅资料的完整、无污损,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三天,到期应及时归还。由于借阅人借出资料导致未能完整归还,责任由借阅人以及批准借阅人承担。

  5.5档案交接须由移交人填写《工作交接单》,将所保存档案列表,经接收人清点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移交过程中应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移交过程中应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交接的监督,并进行见证签署。

  第六条 对于机密文件及档案,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第七条 任何人未经合法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八条 凡以基金会名义对外发生业务活动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签署合同前应根据合同涉及金额大小根据基金会相关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如没有涉及金额的,一律报理事长审批。

  第九条 对外订立的合同,在基金会内部审批手续完成后,原则上先由对方签署后,基金会才予以签署;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十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基金会秘书处按顺序进行编号、登记、归档并指定专人保管,且基金会盖章的所有合同应予以扫描存档。合同原件基金会至少应持二份,其中一份由秘书处保管和管理,一份由基金会财务保管,监事备存复印件一份。

  第十一条 合同原件原则上不外借,如需外借,保管人应确定基金会留存与合同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且应提交申请并由秘书长以及理事长批准后才能借出并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归还。

  第十二条 基金会财务应根据合同编号建立合同台帐,详细记录资金收付情况;如有异常,基金会财务应及时通知监事和理事长。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审批流程与合同签署的审批流程相同。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但需在新合同中予以备注。

  第十四条 如合同有约定保密事项的,基金会以及相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三章差旅管理

  第十五条 基金会每年的差旅费用开支必须严格控制在基金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当年年度财务预算的差旅费用范围内。

  第十六条 基金会人员出差前,须提前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费用预算等,在经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经秘书长和理事长或理事长授权专人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可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或有权审批人的电子邮件批准,按相关规定预借差旅费用。

  第十八条 基金会人员住宿标准为三星或以下、经济型酒店;市内交通及餐费支付应尽可能节俭。

  第十九条 差旅遵循原则

  1、基金会人员出差由秘书处统一安排预定酒店和机票或其他交通工具,并尽早提前预订以获取优惠的折扣;

  2、基金会出差尽可能利用经济便利的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据实报销;报销时,须注明事由、起始时间和地点;

  3、所有预支的差旅费应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4、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在限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

  5、入住酒店因公所发生的上网费用可以予以报销。

  第二十条 经批准的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上完整、合法的发票单据及《差旅报告》并遵循相关程序审批报销。未经事先批准所发生的差旅费用,不得在基金会报销。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基金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篇3:二中行政管理制度

  二中行政管理制度

  为建设一个团结、协调、坚强的学校导班子,逐步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使各项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长负责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对于学校办学质量的优劣,向上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在校内主持全面工作。

  (二)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对于各自分管的工作向校长负责。

  副校长应关心学校全面工作,在权衡学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尽职尽责地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凡对于已原则规定以及集体讨论了的各种问题,应及时负责处理;凡涉及其他副校长分管的工作应及时向校长报告,予以协调;对于一些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或其他尚无明确规定的重大问题,应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校长请示,提出处理建议,由校长决定。

  (三)校务办公室主任协助校长、副校长处理学校行政事务,管理日常工作,发布行政指令,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协调各处室、各年级的关系,了解、反馈各种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来信、来访和校外各部门的工作联系,管理印鉴,收发、管理文件,管理人事档案,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及职称务的评聘工作。

  二、会议制度

  (一)校长办公会议

  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校务办公室主任组成,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由校长负责召集、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有关处室主任列席。

  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主持人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校务办公室主任负责,并做好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传达学习上级党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并研究贯彻实施意见;2、审定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及各项决定、决议等各项规章制度;3、听取有关处室(或年级)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月、本周学校工作;4、讨论由各校级领导提出的需要集体研究的有关问题;5、讨论其需要校长办公会议解决的相关事宜。

  列席会议的有关处室主任(或其他人员),一般仅作本部门有关工作的汇报和有关议题的讨论,并按校务办公室的安排准时到会,汇报或讨论完毕即可离会。

  (二)行政会议

  行政会议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各处室副主任组成,由校长或校长委托书记、或副校长(副书记)召集,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校务办公室负责并作好记录。

  行政会议的主要内容:1、学习传达上级党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及重要会议精神;2、了解,通报,总结近期学校有关工作及各方面的情况,3、传达、贯彻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及校长的其它工作设想,布置近期内的各项工作;4、讨论其它需行政会议议决的事宜。

  (三)全校教职工大会

  全校教职工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由校长或校长委托书记或副校长(副书记)召集主持,由校务办公室组织安排并作好记录。

  教职工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党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指示、决定;2、传达贯彻校长办会议或行政会议的有关会议精神;3、报告、总结、布置学校各项工作,通报学校有关情况。

  (四)年级(处室)教师(职工)会议

  年级(处室)教师(职工)会议,原则上每周星期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举行(特殊情况可以变通),由年级组长(处室主任)召集、主持,并作好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传达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有关精神;2、布置落实学校及各处室安排的各项有关工作;3、报告、总结、布置本年级(处室)各项工作;4、通报本年级(处室)的有关情况。

  (五)各种临时性召开的会议

  各行政处室根据工作需要,要召开各种临时性的小型会议:年级组长会议、学科组长会议、班主任会议等。但应事征得分管校长同意、请示校长批准、校务办公室负责通知,方可进行。

  三、行政人员(含处室职员)集体办公制度

  凡行政干部、各处室职员、除上课者外,均应在办公室集体办公,以便随时商量、布置工作,接受任务,处理问题。因工作需要不能到办公室办公或因公外出离校的,要事先告知校务办公室,以便找人,随时取得联系。副校长因公外出或开会需离校的,应事先向校长报告,并将去向告知校务办公室。各处室正、副主任因公外出,应事先向分管校长报告中。各处室职员因公外出,应事先向本处室主任报告。

  如因事因病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原有请假制度执行),并交校务办公室备案。

  四、请示报告制度

  (一)副校长、副书记对于自己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碰到的疑难问题、工作设想、拟开展的较大型活动等,除在校长办会议上报告、提出讨论外,还应不定期地向校长请示报告。

  (二)各处室主任对本处室工作的进展情况,碰到的疑难问题、工作设想、拟开展的较大型活动,周中心工作,均应向分管校长请示报告。

  (三)各年级组长对于本年级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教风、学风的突出问题,师生的思想动态或思想倾向、带普遍性的意见和要求,工作设想,拟开展的较大型活动,在完成各项工作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等,均应向有关处室主任、驻级行政组长请示、报告。

  (四)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全体行政人员、各处室、年级,均应做到既不跨级盲目指挥,又不越级请示汇报。

  五、收发文件的审批制度

  (一)收文的处理

  凡上级党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各有关部门的来文来电,均由校务办公室收集,并及时交校长批阅,再按校长批阅内容分别转送各有关人员阅处,然后由校务办公室整理归档,如另需在有关会议上传达的,则由校务办公室负责传达。

  (二)发文的审签

  1、凡属学校的决议、决定、通知,对上、对外的请示、报告、原则上由校务办公室起草,校长签发。如内容与处室有关的,则由对口处室起草,分管校长审核,校长签发。

  2、学年(期)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均由校务办公室起草,校长审阅,校长签发。

  3、各种管理规定,细则等规章制度,由对口处室起草,分管校长审核,校长签发。

  4、凡发文(含通知)均应(用发文纸)按以上程序签发,交校务办公室安排印发并归档。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校长

  望全体行政管理人员认真遵照执行。在搞好学校各项管理的过程中,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办好学校献计出力,明确自己怕职权范围,既摆正自己的位置,又积极、大胆、创造性、开拓性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