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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的校风铸就名校品牌,“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才能促发展。多年来,我校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品牌、向管理要声誉”的理念,创一流管理,建一流学校。为构建“严管学生”德育体系,让每位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位家长真正无忧,特制定《应宝中学严管学生处理办法》。
一、处分的判定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勒令退学:
1、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2、男女生交往关系过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3、组织、策划或参与打架斗殴事件,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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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拒不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顶撞学校教职员工,并对相关师生员工有报复行为,情节严重的;
5、转学生、借读生严重违纪一次的;
6、在校生有过一次处分,有第二次严重违纪行为的;
7、一学期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旷课(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累计达40节以上者;
8、住宿生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夜不归宿且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
9、表现一直不好,经常违法校规且屡教不改,多次被通报批评的;
10、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除第一款违纪情形外,学生有其他违纪行为的依照《翔宇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规定执行。
二、处分的管理权限与审批程序
(一)处分的权限
1、通报批评视学生违纪情节由年级部或德育处决定;
2、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学校德育处决定,报校长室备案并予公布;
3、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由校长室决定予公布。
(二)处分的审批程序
1、给予学生处分,先由班主任会同年级部提出违纪学生处分申请,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德育处审核,德育根据管理权限决定相应处分或上报校长室处理;
2、开除学籍处分,须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处分的公布方式
所有受处分学生,学校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
(一)严重违反校规或第二次处分的学生,电话直接告知违纪学生家长,学生被勒令退学;
(二)处理结果校园张贴,并通过校园广播系统予以全校通报;
(三)处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全校学生家长;
(四)处理结果寄送学生父母所在单位或社区。
四、处分撤销办法
(一)如果受处分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深刻认识,并确有悔改表现,自被处分之日起十个月后,(高三学生毕业前夕)由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德育处审核,校长室批准,可以给予撤销处分。其中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撤销处分需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二)如果受处分的学生无悔改之意,表现一直不佳,或者处分期间又犯严重错误,或者本人未提出书面撤销处分申请的将不予撤销处分,毕业前仍未撤销处分的将其所受处分记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停发毕业证书;
(三)凡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其当年的操行评定只能评为“及格”;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当年的操行评定原则上为“不及格”;
(五)未经校长室特批,原则上不再缩短考察期提前撤销处分。
五、对毕业生的处理
(一)为配合学校处理违纪学生,每届高三毕业证书发放前,必须先报校长室,核实缓发、停发名单后,再予发放;
(二)毕业生毕业后,如严重违反校纪,应停发其毕业证书;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寄送父母所在单位或社区以及高校招生办公室,存入其个人档案。
六、其他规定
(一)如果受处分的学生因转学、自动退学原因等已经不在本校就读的,其处分将寄发至受处分学生的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二)德育处每学期有不少于两次电视或广播讲话,对表现不良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全校通报。
应宝中学德育处
篇2:大港中学节水节电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节水节电工作,合理有效利用水电资源,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节约水电费用支出,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成立学校节水节电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全面领导学校节水节电工作领导工作。
第二条 确定学校节水节电工作步骤:第一步,进行水电管网、设施等节水节电技术普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计量表具安装到用户,应收费的覆盖面要达到100%;第二步,分析各场所水电消耗统计资料,及示公示,加强宣传,厉行节约;第三步建立“谁使用谁缴费”的水电管理运行机制,收齐收足费用,对各功能场所用水电量,及时跟踪,加强督促,节约有奖。
第三条 总务处为学校水电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代表学校执行水电行业政策,制订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负责全校水电设施的建设规划及水电资产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全校水电管理工作。水电班具体负责全校水电运行、维修、计量、收费、节水节电措施落实,以及水电运行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第四条 总务处保证全校水电正常供给所需的运行经费(包括专职水电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由学校核定(核定办法另订),经考核合格后(考核办法另订),费用全部由学校负担。
第五条 全校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水电使用、水电费收取、水电设施保护等有管理责任。
第六条 校内供水供电设施及其公用管线,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对擅自动用公用管线、损毁公用管线并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部门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凡要求在水电管网上接水接电者(包括新建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应事先向总务处提交书面申请(新建扩建工程由基建科通知施工单位填写接水接电申请表),经批准后,与水电班签订用水用电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经营性部门(单位)和个人,使用水电应装表计量并按实缴纳水电费。
第八条 普通学生宿舍的用水用电标准,每学期按江苏省教育厅规定宣传教育。为保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宿舍插座原则不供电。水电班按月定期抄表计量到宿舍区,宿管中心每月定期公布用水用电量。
第九条 食堂、浴室、开水房一律装表计量收费,水电费价格按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第十条 各部门要加强对空调等对空调等电器的用电管理。空调用电由水电管理中心按照学校已公布的条例执行。
第十一条 校内必须缴费的各水电用户应按期交纳水电费用,逾期不交者,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应交额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水电班将停止供水供电。如需恢复供水供电,需再履行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的照明由水电班和物业负责巡查,加强管理。晚上实行路灯定时、半亮照明使用。公共走廓灯将逐步改成光声控。
第十三条 绿化养护用水,全部采用景观河循环用水系统。
第十四条 校内消防栓为消防专用设施,物业要加强对消防栓的维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动用。
第十五条 水电管理人员、抄表员和维修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服务育人,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禁以水电谋私,如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篇3:南门小学编外校聘教师工作管理办法
一、聘任原则
校聘教师应在合理地调配校内教师资源,保证校内教师满工作量的前提下,按照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在聘任工作中坚持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履行审批、加强管理的原则。
二、聘用条件
l、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政治进步,思想健康,遵纪守法,治学严谨。
2、具有全日制示范类大专和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对特色、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3、普通话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
4、经区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5岁。
三、履行责任
1、校聘教师应遵守学校教学规范,对学生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负责。
2、校聘教师接受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
3、校聘教师不得随意调换课或无故缺课。
四、校聘教师的管理
1、校聘教师需上缴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任课一周后,教务处将校聘教师有关信息报学校办公室。
2、校聘教师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教务处和所在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负责校聘教师的任务安排、日常管理、聘期目标及工作考核等工作。
4、教务处对校聘教师传达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及具体教学规范。
6、校聘教师的课时费由总务处负责造表、列支。
7、教务处对校聘教师承担的课程及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并纳入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体系。对校聘教师的业务管理按学校在编教师管理。
8、校聘教师如有违法、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聘用部门须立即终止聘任,直至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待遇及其他
l、校聘教师在聘用期间,按核定的课时津贴标准及实际上课情况按时发放课时津贴,不享受其它待遇。
2、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全职校聘教师须坐班,周课时不得低于12学时。
3、对教学效果不好或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的校聘教师,教务处要及时更换。对考核不合格或出现教学事故者,不享受学校一切针对校聘教师的奖励,并予以解聘。
4、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4:灌云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学校突发事故的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学校各项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配合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达到及时控制,保障学校安全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在乡中心小学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6.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z
成员:z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处置。
2.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控制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以多种方式通知用户。
5.写出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四)突发停电
1.校内大面积停电或全部停电时,立即查找停电原因,并向后勤管理人员及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学校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停电事件,如属低压部分,领导组成员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如属高压部分出现故障,领导组成员应马上联系供电局来维修。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五)突发火灾事故
1.由于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的,应在第一时间切断所有电源,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保卫部,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2.由于使用电、气焊引起火灾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向校领导报告,若火势较大,应及时向“119”报警求援,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六)财产偷盗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校领导,同时大声制止作案人员行为。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部门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七)人员发生冲突
1.由在场人员上报学校领导,情况严重直接报派出所。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人员陪同受伤者就医。
3.根据情况报学校领导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八)教师夜间疾病
1.平时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向教师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值班人员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领导、家属,直接送就近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送医院,可由部分教师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值班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九)组织师生外出
1.领导和教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人的安全负责。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安全工作。
3.出发前要集中全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清点人数。
4.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
5.组织人员有秩序地上车,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要有组织地开展活动,不要放纵、散漫。
7.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带队人员要加强巡视,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9.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并有秩序上车,带队人员跟车。
(十)暴力及意外事故
1.学校平时要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法制副校长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发挥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2.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校园滋事。
3.校内发生斗殴事件时,班主任、教师、学生干部都要立即报告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有关责任人要立即拨打110报案。学校要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发现坏人进入学校捣乱或寻衅时,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责任人或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5.有关责任人或任何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防止他们逃离。
6.有关责任人利用通讯网络,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迅速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7.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要视事态发展,必要时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果断地组织班主任、教师疏散引导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救护、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
9.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及时送受伤的学生到村医疗室治疗。村医疗室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医院或拨打120。
10.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云灌县实验小学
二○一三年二月
篇5:学正小学教职工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为保障学校教师的合理医疗需求,根据杭政办[20**]17号《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校在编在职和退休教职工。
二、补助金额的计算:
1.普通门诊医疗补助: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在职教师超出起付标准1500元以上的自负金额进行累计,此累计金额再×90%报销;退休教师超出起付标准1200元以上的自负金额进行累计,此累计金额再×95%报销。
2.住院医疗补助: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在职教师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之和减去1000元;退休教师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之和减去800元。住院治疗跨年度的,按出院结算日为准。
三、申请补助程序:
1.符合受补助条件(包括适用范围和超出自负标准)的人员,到校办领取医疗费用补助审核表、医疗费用补助明细表,在下年度1月10日(遇休息日顺延到周一)之前(逾期后果自负)把本年度的门诊发票、住院发票、住院结帐单分类整理、编号、计算、填表后一并上交校办。
2.医疗费用补助经校办、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后给予报销。
四、经费来源:
在学校预算内教职工福利计提费中列支。
五、附则:
1.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若有新文件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医疗补助需要准备的材料:
门诊:要保存好发票,从满起付标准1500元的前一张发票开始留存,按就诊先后顺序整理好;住院:要保存好发票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