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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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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台天县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发生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以寝室、班级为基本单位,校医室为主,各年级组、处、室密切配合,校长室总负责。

  4、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1、本案所指的师生员工包括在本校的临时用工人员。

  2、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群体性疾病等。

  四、管理职责

  1、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订和修正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消灭虫媒孳生地,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推行“放心工程”,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强化免疫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行政干部及有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经常对食堂、超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督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专门配备一名专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员,负责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卫生督查考核工作。

  (2)食堂、超市必须向县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对患有《食品卫生法》中规定 “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对于感冒、手部皮肤破损者,患病期间不得从事食品的加工、销售工作。

  (3)严格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师生员工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4)食品及原材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5)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定期清扫水池和水质检测,防止因水污染而造成疾病传播。

  (6)加强厕所卫生和排污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8)依法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品等物质的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或使用不当引起突发事件。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能力。

  (1)高中班主任讲评中要加强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特点,通过黑板报、墙报、讲座、广播、印发宣传品、校园网、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不用街头无证、无照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药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教职员工因病请假,必须附医院证明;学生因健康原因缺勤三天及三天以上者,各班主任应将情况上送校医室,由校医室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校医室要与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关系,收集本县及周边县市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以便及早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1)学校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转,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领导及校医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医务室为学校的法定报告单位,法定报告人:叶秋娟。其它教职工为义务报告人。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及其它突发卫生事件时,法定报告人及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局和县政府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县教育局举报有关部门或有关责任人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和《台天县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校突发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3)校内如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大型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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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由校突发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第三、二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各处、室、组负责人请假。外出学生和去过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暂停跨班组织的业余培训和兴趣小组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会议室、体育馆、办公室、宿舍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校突发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4、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调整病例所在班级的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二例及以上的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病例所在班级和相应班级或年级段实行停课;如出现二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县政府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年级段,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卫生、教育和公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于卫生、公安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全面工作;校医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班主任应积极配合校医室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齐卫生院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校医室要常备一些消毒药品。

  九、责任追究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责任。校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分管校长负具体责任;具体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2:晶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华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

  二、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三、监测网络

  建立起学校、政务处(值班室)、年级组(班主任)三级突发事件防控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华晶学校预防监测领导小组指挥长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指挥长,预防监测站设在校政务处(值班室)。

  学校按照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

  四、防控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各种情况报告后,年级组(班主任)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到政务处(值班室),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

  预警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名称、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及健康状态、潜在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时报告报告单位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诱发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责任报告人应对上一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五、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根据《保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三级预警。

  六、防控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预警:

  1、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工作,主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并随时向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必要的防护知识的宣传。

  2、学校实行部分门禁,进入校区实行验证制度。

  3、学校门口设立主要病症检测制度。

  4、加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

  5、进行防护水平升级的人力、物力准备。

  二级预警:

  1、学校开始实行门禁制度。

  2、住校学生一律不许出校门,走读学生进校门要进行主要病症检测。

  3、建立学生疫情监控制度,实行学生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4、教职工限制出入,严格控制与疫区之间的人员流动。

  5、学校开始设置医学观察区,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必要观察。

  6、每天定时在规定部位消毒。

  7、校领导带班,安排人员值班。

  8、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准备状态,相关物资、设施到位。

  一级预警:

  1、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除领导机构成员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员在搞好防护并经校长批准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出入校门。

  2、学校主要领导主持防控工作。

  3、校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

  4、校领导至少1人实行保护性隔离,给所有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护药品,实行严格防护。

  5、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实行局部隔离,部分区域非学校主要领导任何人不能出入。

  7、开始全方位的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8、对出现疫情的班级停课。

  9、与政府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保持热线联系,确保病员的及时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支持。

  10、做好特殊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华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华晶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时、畅通的联系,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指挥协调各组的应急工作。坚持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信息。负责起草出台的各种文件。统一宣传报道工作。

  2、应急分队: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协助领导深入学校组织学生的身体健康的监控,以及有关应急工作。

  3、学生工作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等组成。负责各年级的联络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资金、物质保障和防护物品、药品的供给。

  5、教学保障组:教务处组成。负责调整教学计划,组织应急时期的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

  6、信息情报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组成。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传达、报告工作。

  7、安全保卫组:由政务处(含体育组)和当时值班人员组成

  八、调查与控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通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并采取措施,确定危害程度,做出评价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4、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紧急应对机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5、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将依据有关法律依法处置。

  6、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篇3:棉圃小学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圃棉小学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使师生的身体健康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增强,预防和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及时实施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就成为当务之急。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具有起病急、传播迅速等特点,对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会造成一定影响。为确保疫情能够得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上级有关法规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的处理工作。

  一、班主任老师 :

  1、负责每天对本班学生健康状况的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值时,应及时报告校医。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提供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生当时的身体状况。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对本班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2次报告。

  二、学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

  1、学校组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微机教室、语音教室、实验室和食堂等),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全校停课。

  3、学校加强同市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学生的发病状况。

  4、学校正常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晨会、班会、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控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6、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疫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执行。

篇4:隆亭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亭隆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 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医院预防、诊断、救治及隔离观察工作。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并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七)学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八)卫生室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告与监测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卫生局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第一时间运送校医务室或医院的同时,由有关值班人员向学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校医应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协调和配合县内有关医疗技术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内保健教师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技术和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医院予以支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参加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校所属卫生室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2.学校要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应急预防与监控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对本人及其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医院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并要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设置并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师生居所、办公室、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要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人员必须向学校及县教育局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 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三)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图书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各个建筑物进行清洁打扫。

  (四)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五)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五、技术和物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科室,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各有关科室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确保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附: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联系电话表

  职务 姓名  联系方法 住宅电话 手机

篇5:兴宇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兴宇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减少伤亡,控制蔓延与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三、应急措施

  1、建立每日报告制度。各班级每天向办公室报告本班出现的公共卫生事件的病例或疑似病例,在病例诊断改变、病人治愈出院或死亡数、与患者接触或密切接触者等详细信息,办公室定时向市教育局报告本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情况。

  2、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作相应调整,也不安排外出参加大型教研活动。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对校内各种流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暂停各类培训活动。

  3、加强医学观察,医务室严密注意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主要病症和可疑病症,及时报告和采取应急防治措施。做好药物用具的准备工作,指导消毒和清洁卫生工作。

  4、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

  5、调整教学方式,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坚守岗位,根据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

  6、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要求,学校将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事件信息,使学校信息公开、透明,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正确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心态,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四、具体应急反应

  学校根据所在地卫生部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

  1、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警的反应

  学校启动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值班制度,指导、督促学校各处室、各班做好应急准备。按照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启动相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大力开展预防传染性疾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C级警情的响应

  在预警的基础上,学校立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进入应急状态,督促各处室、各班落实各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措施,按照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工作,落实各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应急措施。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B警情的响应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B级警情发布后,在C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取消一切校内外大型群体性活动,对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A级警情的响应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A级警情发布后,在B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形势,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学校的教育进行调整,采取停课放假和调整教育方式等紧急措施。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启动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