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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中学感动校园魅力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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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中学感动校园魅力之星评选方案

  一、活动主题发现感动、传播感动、持续感动。

  二、活动宗旨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推崇积极进取、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让学生品味感动,懂得感恩。

  三、活动时间第17-18周

  四、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全体学生。

  2、基本条件--具备“感动”的素材:要求体现对祖国、社会、生命、自然、亲情、友情等的追求与梦想,从平凡中发现感动;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事迹主要发生在20**年。

  五、“感动校园魅力之星”评比标准

  1、自强学生: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或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博学学生:在上学期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学兼优、事迹典型,机智且富有善于质疑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能力,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3、阳光学生:个性阳光、率真、健康,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用自己的健康阳光感染所有与他相处的同学和老师,能团结一切同学,把事情做到最好;充满爱心,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能够以某种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用对生活的热爱温暖自己和他人。

  4、责任学生: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

  5、爱心学生:能够不计所得付出爱心,积极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长期坚持参加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且成绩特别突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同学。

  6、环保学生:热爱环保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和宣传绿色环保理念而不懈努力。

  7、艺术学生: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各项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大家喜爱;代表学校、市参加有关艺术比赛,取得优异的成绩。

  8、体育学生: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在区级、市级或省级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乃至区、市、省赢得荣誉。

  9、其他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六、参评方式

  1、报名形式:采用个人报名、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要求: (1)个人报名:报名者在班主任处填写报名表。(2)班级推荐:由班级团支部将所推荐对象的信息填入报名表,然后交给班主任。

  七、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 :班主任通过班会课介绍评选的具体要求。

  2、材料申报:班主任将学生参评者的推荐表汇总到年级部。每班一般推选1人,12月23日前上交材料。

  3、资料整理和核实:由年级部对参评者的材料进行初步整理核实。

  4、评选:由政教处、年级部组织班主任组成评选委员会,推选出各年级的感动校园之星。各年级分别推选4人。

  八、表彰和奖励

  颁发证书,将获奖者的感动事迹在学校进行深入、广泛、持续的宣传;将获奖的感动事迹编辑整理,设计出版“感动校园魅力之星”宣传册。结合市、区相关部门的活动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九、组织机构

  本次“感动校园魅力之星”评选活动在分管校长的直接指导下,由学校政教处、各年级部、各班主任联合组成本次活动的评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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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各班主任

篇2:大港中学感动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一、活动主题发现感动、传播感动、持续感动。

  二、活动宗旨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推崇积极进取、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让学生品味感动,懂得感恩。

  三、活动时间第18-19周

  四、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全体学生。

  2、基本条件--具备“感动”的素材:要求体现对祖国、社会、生命、自然、亲情、友情等的追求与梦想,从平凡中发现感动;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事迹主要发生在20**年。

  五、“感动校园”学生评比标准

  1、自强学生: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或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博学学生:在上学期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学兼优、事迹典型,机智且富有善于质疑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能力,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3、阳光学生:个性阳光、率真、健康,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用自己的健康阳光感染所有与他相处的同学和老师,能团结一切同学,把事情做到最好;充满爱心,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能够以某种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用对生活的热爱温暖自己和他人。

  4、责任学生: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

  5、爱心学生:能够不计所得付出爱心,积极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长期坚持参加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且成绩特别突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同学。

  6、环保学生:热爱环保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和宣传绿色环保理念而不懈努力。

  7、艺术学生: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各项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大家喜爱;代表学校、市参加有关艺术比赛,取得优异的成绩。

  8、体育学生: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在区级、市级或省级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乃至区、市、省赢得荣誉。

  9、其他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六、参评方式

  1、报名形式:采用个人报名、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要求: (1)个人报名:报名者在班主任处填写报名表。(2)班级推荐:由班级团支部将所推荐对象的信息填入报名表,然后交给班主任。

  七、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 :班主任通过班会课介绍评选的具体要求。

  2、材料申报:班主任将学生参评者的推荐表汇总到年级部。每班推选1人,12月31日前上交材料。

  3、资料整理和核实:由年级部对参评者的材料进行初步整理核实。

  4、评选:由政教处、年级部组织班主任组成评选委员会,推选出各年级的感动校园之星。初中部推选1名,高中各年级分别推选3人。

  八、表彰和奖励

  颁发证书,将获奖者的感动事迹在学校进行深入、广泛、持续的宣传;将获奖的感动事迹编辑整理,设计出版“感动校园之星”宣传册。结合市、区相关部门的活动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九、组织机构

  本次“感动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在分管校长的直接指导下,由学校政教处、各年级部、各班主任联合组成本次活动的评选委员会。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各班主任

篇3:南菁高级中学南菁十佳青年评选方案

  为了更好的激励广大菁南学子和青年教师热爱学习,热情工作,鼓励广大的菁南青年在菁南新跨越发展中争当先进、建功立业,经校党委、校长室研究决定,在五四前夕开展首届“菁南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本校16周岁以上在籍学生和35周岁以下在编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学生组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勇于开拓,是广大学生志存高远的榜样;

  2、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各项活动中去,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成绩或取得较大影响,是广大学生成才成功的楷模;

  3、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努力践行菁南品质和菁南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学生修身立德的典范。

  (二)青年教师组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书育人,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

  3、团结同志,有合作精神。勇于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乐于奉献;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高,任教班级教学成绩优秀。

  5、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并取得突出的成绩或有着较大影响力的。

  三、评选步骤:

  1、推报人选:学生采取班级推荐(1名)或个人自荐方式,青年教师采取教研组推荐(语数外教研组2名,其他教研组1名)或个人自荐。也可以以团队的形式申报,“十佳青年”评选表格在校园网上下载,纸质稿和电子稿(含2寸近期免冠电子彩照)于4月22日前上交学校团委(中大楼205室)。

  2、资格审查、初评:校评审领导小组对所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各班级各教研组意见中推选出学生10名候选人和青年教师候选人10名。

  3、公示及网络投票:学校对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及公示,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如有异议,由校评审小组进行核实,在投票评选前,将核实情况向校党委和校长室汇报。同时,全校师生可参与网络投票。

  4、投票评选: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推荐材料,参考公示反馈意见及网络投票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10名正式人选,授予“菁南十佳青年”荣誉称号。(学生5名,青年教师5名)

  其余候选人授予“菁南十佳青年”提名奖。

  5、表彰宣传: 学校将在5月初举行隆重的“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暨“菁南十佳青年”颁奖典礼。

  校工会

  校团委

  20**-4-13

篇4:济南三中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工会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组织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投入到教书育人实践活动中,全体教职工敬业爱岗, 勤恳工作,以深入开展小班化教育改革、探索自主课堂教学模式为契机,开展了立足岗位,创先****建功立业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活动中涌现出了许多热爱集体、勤 于钻研、锐意创新、乐于奉献的积极分子。根据工会工作制度,现将20**年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的范围、条件和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

  20**年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含返聘、内退工作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表彰条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实工作,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2、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关爱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践行《教师禁言禁行、励言励行100条》。

  3、关心工会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积极完成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并在工会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4、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工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评为工会积极分子:

  (1)经常为教职工及家属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和艺体活动及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承担比赛任务,参赛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3)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敢于负责、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群众满意度高的现任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及工会聘用的干事。

  6、新参加工作见习期的教职工或当年调出及退休人员不参加本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凡违纪违规者一票否决。

  三、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评选办法和名额:

  1、在学校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分校区由工会牵头,协调组织各工会组(级部或部门)的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评选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组织进行推荐评选工作。

  3、个别贡献大的但没有被本组推荐评选为工会积极分子的,须经工会评议通过后可以补选为工会积极分子。工会委员、组长和工会聘用干事一律参加本人所在组的评选。

  4、评选名额的比例:评选表彰工会积极分子人数为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30%。

  5、各工会组推荐评选结果须经工会组长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年12月29日(周四)前报工会办公室。

  6、学校工会根据各工会小组推荐的名单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方确定为学校工会积极分子,并给予表彰奖励。

  山东省南济第三中学工会

篇5:衡阳实验中学十佳教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名优教师,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打造学校特色品牌,学校决定在原有《阳衡市实验中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基本思想:

  十佳教师的评选采用定性评定与量化记分相结合的办法,基本评定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突出业绩和能力。每年年底评选,原则上评十人。先由教研室协同相关部门进行量化计分,依据本方案相关条例,考虑学科平衡后,再按分数高低公示十名候选人,听取全体师生意见后报请校长室审批。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深入钻研教育思想、理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教师本职工作,服从领导,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关心、爱护学生,不排斥差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无滥发、乱订学习资料等违规现象;

  4、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成绩优秀,学生满意率高;

  5、遵纪守法,情操高尚,富有奉献精神,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6、教育教学理念先进,能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富有教研教改意识;

  7、任教年限须五年以上(含五年)。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量化赋值、透明操作。

  四、评选细则:

  (一)课堂教学(两学期分别计算)

  1、教学工作量:

  ①达到本学科教学工作量的记1.5分/期;

  ②超工作量不足4节的记2分/期,超工作量4节及以上的记3分/期;

  ③跨学科、跨学段教学并满工作量的记2分/期;

  ①②③项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2、满意率测评:以学生评教的优秀率为标准记分

  3、公开课(限记2节):学校安排的校内公开课,记1.5分/节,由学校教务或教研部门安排的迎接各类检查、交流的现场课、公开课记2分/节。

  (二)教学实绩:

  4、中考、高考:(以教务处统计数据为准)

  ①中考:

  合格率加分:初中毕业会考任教科目成绩班平C等(指合格等级)以上人数达校平均值的计基准分6分以后,每超过校平均值5%,加记1分;另:班平B等以上超过校平均值另加2分;班平C等(合格)以上人数未达校平均值者,在基准分基础上按所教年级各科任教师班平C等人数内部排名依次递减1分计分;

  优秀率加分:语数外以班平5个A为基础,综合学科以班平4个A为基础,班平每超过1个A,加计1分。

  ②高考:

  高考任教学科人平成绩进入市城区前六名者,分别加记18、16、14、12、10、8分;一人任教多个班级,以多个班的平均成绩作为教师个人成绩,高考成绩高于校平的按本名次记分,低于校平则按校内教师个人成绩排名在基准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计分。

  高、初中兼的,记分就高后,再另加计另一学段相对较低的分数的1/3。

  5、学生竞赛(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等):

  辅导学生参加奥林匹克竞赛(数、理、化、生等学科)、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辅导老师加7、6、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加1.5分、1分、0.5分;未经正式培训而直接组织学生参赛,给予科任教师加记上述标准的1/4;非奥赛的其他正式竞赛,获奖记分按本条中市级等次加分。

  音体美教师训练、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书法比赛、文艺汇演等学生获奖,根据本条规定按奥赛同等级加分;团体赛按奥赛同等级(一等奖:第一名;二等奖:第二名;三等奖:第三名)乘1.5记分。

  学生获奖记分以2人次或2项为限,就高不就低。

  (三)教研教改:

  6、课题研究(限记2项):

  ①课题获国家、省、市立项,给予主要贡献者记8、6、4分(限1人)。

  ②课题成果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给予主要研究成员(限三人以内)分别加14、13、12分。省级分别加12、10、8分,市级分别加8、6、4分,校级分别加3、2、1分。执笔或实际主持人另加4(国)、3(省)、2(市)、1(校)分;有实际贡献的一般成员按上述标准的1/3记分。

  7、论文(含教学设计、案例,限1篇):

  撰写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校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分别记5、4、3、2分(与教辅资料相连的报纸、杂志降一个等级记分);论文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5、4分,省级加4、3、2.5分;市级加2、1.5、1分,校级加1、0.5、0分。优胜奖按下一级别二等奖计分。(以省市教育科研部门光荣册为准)

  8、赛课(含课堂实录、录像课,限1节):

  参加教学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各等级奖,分别加8、7、6分;省级加6、5、4分;市级加4、3、2分,校级加2、1.5、1分;示范课降一个等次记分;

  未授奖的公开课、调研课按同级别二等奖记分。

  9、课件(限1个):

  利用课件说课的按赛课记分,未说课按赛课降一个等次计分。

  10、著作(限1部):独着8分/部,合着2-3分/部。

  11、教辅、练习类(限1本):0.5分/本。

  (四)日常管理:

  12、年度获得国家、省、市教育行政、人事、教育科研等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称号的分别加记7、6、5分。

  13、年度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记4分;

  14、年度被评为优秀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加记2分。

  15、行政干部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因成绩突出,在省市专项工作检查中,学校获得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5、4、3分;

  (五)其他:

  16、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在省市有重大影响的,由校长给予特殊加分;

  17、上述各款加分系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18、为保持学科平衡,同一年度语数外三个学科参评人选每科限三人以内,但不少于1人,其他学科不超过1人;

  19、初评以后,公布分数,学校相关处室还应组织召开入围教师所教班级部分学生座谈会,深入了解学生对入围教师教育教学各方面意见,做好座谈会相关记录,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由校长办公会最后确定获评人选后进行公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十佳教师:

  20、年内受到党纪、行政处分者:

  21、违背计划生育政策或不晚婚晚育者;

  22、一线教师全年工作量不足基本量50%者;

  23、全年事假在5天以上者;

  24、全年病假在30天以上者;

  25、无故旷工者;上班迟到、早退累计5次及以上者;

  26、教育教学工作严重失职,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27、排斥差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2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9、教学常规量化记分名次居组内人数50%以后者;

  30、满意率测评居本组50%人数以后者(优良率达90%以上者不受此限制);

  31、乱收费、乱订资料或家教家养造成不良影响者;

  32、本人所提供的加分依据有弄虚作假现象者(含听课记录抄袭等)。

  五、奖励办法:

  1、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十佳教师”彩照和优秀事迹;

  2、发给荣誉证书,职称评定根据学校职评方案作相应加分;

  3、奖给现金300元;

  4、连续三年评为“十佳教师”,授予“实验中学名师”称号,学校内部给予名师津贴50元/月,享受一年(按10个月计,全年500元一次性发放)。

  六、说明:

  1、本方案由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同时,原评选办法即行废止;

  2、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阳衡市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