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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七中学教室公物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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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七中学教室公物保管制度

  一、教室里的公物,课桌椅、窗玻璃、电器五金每学期初由总务处修缮配齐后,交点给班级使用。各班以班主任为主,班生活委员和总务处主管人共同组成保管小组,做好保管工作,学期末由总务处派人验收,如有遗失和无硌损坏要照价赔偿。

  二、教室钥匙:每个班级发给二把,由班级付押金壹元,交回钥匙时退还押金,班级不得自行配钥匙。

  三、教室财物损坏和失少要及时告知总务处,并积极做好查处工作,凡属人为损坏,要查实到人,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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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桌、凳,要保持整洁,桌凳面不准涂写、雕刻。

  五、教室、走廊、包干区墙面要保持整洁,无球印、脚印及其他污点等。

  六、开窗时需插好风钩,下午放学后要把窗关好,门上锁,不得玩弄窗户上的风钩及电器等。

  七、进出教室推(拉)门要轻,不要拥挤,不得用脚踢门。

  八、班级要设立一名节电员,专门负责开关教室的电灯,做到节约用电,人走关灯。

  九、清洁用具要爱护使用,妥善保管,无故损坏要折价赔偿。

  十、各班主任要积极协助总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追查处理,对公物管理好的班级及班主任,年终评比将给予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篇2:杭州第七中学电、水器材管理制度

  一、凡需购置的设备、器材、事先应由水、电工造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再购置,由财产总保管员验收入帐,方可使用。

  二、维修使用水、电设备和器材,应填写清单(用在什么地方?时间、数量),记好日记帐。

  三、教职员工宿舍内的日光灯、灯泡损坏,调换自理,学校不予领发。

  四、全校水电设备和设施,应做到及时保养和维修,保持全校水电设备、设施完好。

  五、要加强水、电设备和器材和统一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材料房和学校总配电房,原则上水电工具和设备器材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要有书面申请,经总务处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一切器材应分类堆放整齐,室内保持干净整洁。

篇3:杭州第七中学财产总保管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文具、纸张、表册等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及清洁卫生工具的保管、分发,每学期结算统计各部门的消耗情况,尽可能做到精打细算、修旧利废。

  2.负责对劳保用品、五金材料、水电材料的验收、保管和领发,要建立收付帐,每年清理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3.管理全校的家具。对新添的家具要验收、编号、登帐。对分发在各部门使用的家具要有分户帐。每年清查一次,负责处理公用家具的分配调度和出借、回收、收费等事项。

  4.负责管理学校固定资产,建立和完善学校固定资产帐册,低值易耗帐册,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同时要督促检查各处室财产保管员的工作,学校总固定资产帐要与各处室固定资产帐一致。

  5.负责对教室课桌椅、电器、教学用具等公物登记。经常检查使用情况,配合教导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6.完成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工作。

篇4:慈溪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组织是学生在学校党总支、校长室领导下,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的管理指导下,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目标,根据不同兴趣和爱好,以自愿方式组织起来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发挥学生特长,培养兴趣爱好和团队协作精神,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五条、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社团活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社团应有完备的章程,章程应包括本学生社团的名称、性质、任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活动形式等,都要有明确的说明和详尽的规定。每一学生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的本校专任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与撤消,必须经校政教处、团委的审批同意、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展开活动。成立后的学生社团,每学年开始,须到校政教处重新审核、登记、注册。

  第七条、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推选产生,报校政教处正式确认和备案,社团负责人按在校学生干部要求进行管理。

  第三章学生社团活动

  第八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一般应在学生业余时间进行,避免与学校的教学秩序发生冲突;活动时间不得超出学生的作息时间。

  第九条、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原则,发布活动通知、公告等必须署名,任何学生社团不得冒用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十条、学生社团举办全校规模或跨校际的活动,必须事先报校政教处或团委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危险性大或有损学校集体及中学生形象的活动。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之间、学生社团与其它组织之间应互相支持和配合,如果发生矛盾与冲突时应请示校政教处、团委予以协调。

  第四章学生社团财务

  第十三条、受活动时间,范围限制学生社团原则上不收取活动经费,确需收取的须事先报学校批准,自行筹集。学校支持学生社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在场地、器材、指导老师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四条、同意收费的社团应建立经费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以备校政教处、团委审查。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财产为学生社团集体所有,学生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不得随意占有或处理。学生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应在由校政教处、团委及学生会负责监督下公开处理。

  第五章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或变更其他社团登记事项(名称、宗旨等),必须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校政教处备案。学生社团成员每学期变动状况需上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七条、每学年末,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根据各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及负责人,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金等。

  第十八条、学校对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干部实行考核评比制度,对成绩突出的组织与个人给予表彰;对不称职的学生社团干部有权罢免或撤消其职务。

  第六章学生社团中止

  第十九条、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校政教处、团委。

  第二十条、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学校有权对社团作出暂停、撤销或取缔: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产生恶劣影响;

  (三)成员人数不足五人;

  (四)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处于瘫痪状态;

  (五)冒用管理部门或其他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引起严重后果;

  (六)暂停活动整改期间,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社团出现其它应予解散的情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范围内一切学生社团。凡以前规定和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改权在校政教处、团委。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报学校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溪慈中学政教处

  共青团溪慈中学委员会

篇5:天台中学课程开发制度

  课程是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的主要载体。学校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和《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等文件的相关精神,从课程科目和课程层次的可选择性入手,逐步形成必修课程二次开发和选修课程校本化开发。为使学校课程开发工作能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坚持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本,以“学习力提升,个性化发展,创造力提高”为特色的课程建设总目标,以“人文与科学并举,基础厚重和个性发展和谐”为课程建设核心思想,构建以个性课程为基础,优质课程为核心,校级精品课程为示范和特色,以省、市精品课程为品牌的选修课程体系。

  二、总体目标

  开发选修课程,挖掘学校特色,探索选修课程的评价机制,优化评价方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发挥校本培训的功能和优势,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努力营造教师终身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组织与实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加强课程建设,确保选修课程开发质量,成立台天中学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课程改革办公室、课程评价委员会、选课指导中心、学分认定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1、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职责:把握学校课改的发展方向,负责总体协调,分析课程资源,整体规划学校课程体系,确定开发团队,制定课程实施、评价方法,确定课程建设中各组织机构,构建选修课程保障机制。

  2、课程改革办公室职责:组织国家课程二次开发,选修课程具体开发方案,组织并实施选修课程的开发、选课、开设、评价等过程管理。充分利用学校课程资源,组织教师开发选修课程,培训教师开发和实施选修课程,并进行指导和提供帮助,实施对选修课程的评价。

  3、课程评价委员会职责:负责审议学校课程开发过程中重大决策,审议选修课程开发方案以及相配套的各项制度,积极开展审定指导选修课程研发、检查和督导,选修课程开发方案的执行情况,提高选修课程质量。

  (二)抓好理论学习和宣传

  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课程开发的指导意见和理论材料。对教师、学生、家长等进行选修课程开发的有关内容和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和整理。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参加相应的选修课程学习和活动,在学习中获得知识、参与活动、增加体验。发展特长,张扬个性,提高动手实践的能力。达到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自主发展。有个性地发展。

  (三)做好选修课程的管理。

  1、完善选修课程的开发:鼓励教师积极开发选修课程。将课程开发与教育科研相结合,充分调动教师参加课程开发的积极性,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课程计划。充分利用校内外的教育资源,成功地实施选修课程。加强选修课程及教辅材料设施的管理。加强对选修课程开发中的所有资料搜集整理。

  2、在各教研组组建选修课程研发小组,必要时可组建跨教研组的研发小组,鼓励教师积极开发选修课程,每位教师必须具备开发选修课程的能力,每位教师应努力参与开发出1门选修课。

  3、课程改革办公室要定期指导教师制定选修课程实施计划,并将根据课程开发目的意义,与国家地方课程的联系密切,对学生各方面素质提高的意义,对学生技能培养和创新意识培养的意义。根据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的标准对教师开发的课程方案进行评价。凡经课程评价委员会批准的课程,均被确立为选修课程。

  4、选修课程的常规管理由教务处负责,主要负责排课、教师教案的检查、教师上课情况的检查、均衡学生选修科目和班级的选择,监督学生上课的情况。定期组织交流研讨活动。课程研究领导小组也将定期对教师选修课程实施情况进行指导与评价,加强监控。

  5、每学期校课程评价委员会根据教师课程方案评价、教师课堂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等进行评估。可行性强的经修改继续使用。

  6、加强选修课程及教辅材料、学具等设施的管理。加强对选修课程开发中的所有资料搜集整理。

  (四)做好选修课程的研究工作

  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体系:教师课程方案评价、教师课堂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同时学校对选修课程研究工作给予各方面的支持:

  1、学校对参加选修课程研究的教师在外出学习、教学研究选修教材编写等方面提供物质支持。

  2、设立选修课程实施的研究及奖励经费。

  3、学校对教师进行必要的课程理论培训。

  4、保证实施教师的研究时间,研究空间。

  5、鼓励教师撰写心得体会,包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6、在教师考评上充分肯定教师选修课程实施的成果。

  7、学校对实施教师应做好各类设施的提供,如校园网等,为选修课程的顺利开设准备物质条件。

  8、对教师开发的选修课程,学校应组织评选,优秀的选修课程,编印成册,并予以奖励。教师开发出的选修课程的成果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

  9、根据师资培训工作的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造条件,让教师认真参与培训,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有成效,并建立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教师对必修课程的二次开发能力和选修课程的开发开设情况,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重要条件。

  浙江省台天中学

  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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