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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中学运动场馆使用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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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中学运动场馆使用与管理规定

  一、塑胶跑道、草坪、篮球场、网球场、体育馆只作教学、训练、跑步、比赛使用,进入运动场馆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准在场馆内进行杠铃、哑铃、铅球、铁饼、标枪等运动项目训练。

  二、非开放时间不得擅自进入运动场馆。正常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场馆内活动,以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秩序。

  三、进场馆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经过体育老师批准的进行专业田径训练的短钉跑鞋,不得穿高跟鞋、带铁掌的皮鞋。

  四、禁止划割、扎戳塑胶面层,拉剥塑胶颗粒,拉扯人造草叶。如果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一律加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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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护场馆内环境卫生,场馆内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口香糖、废纸杂物等。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入内,场馆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明火入内。

  六、严禁翻越栏杆进入运动场馆内,严禁各类车辆进入运动场馆内,严禁携带宠物进入运动场馆内。

  七、休息日、节假日场馆外借,需经校长办公室书面批准。

  八、运动场地开放时间:上午 6:00--11:40下午14:30--18:30

  湖北省江潜中学

篇2:潜江中学塑胶运动场使用与管理制度

  1、塑胶运动场(塑胶跑道、草坪、篮球场、网球场)是学校开展体育教学、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体育竞赛的特殊场所。凡进入塑胶运动场活动者,应自觉爱护场内器材、设施。

  2、塑胶运动场应优先保证体育课教学及运动队训练使用,教学时段不对外开放,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场内活动,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3、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进行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严禁穿高跟鞋、带钉皮鞋进入场内活动。如运动员训练或比赛确需穿钉鞋、跑鞋,须报体育教师认可。禁止穿钉鞋在球场、草坪上跑动。

  4、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足球或进行其它球类活动,草坪只允许开展足球活动,篮球场、网球场严禁踢足球和进行田径训练。凡遇雨雪天气一律停止使用。

  5、在塑胶跑道跑步时请沿逆时针方向跑,尽量使用四、五、六、七、八道,一、二、三跑道应尽量少使用,以延长场地的使用年限。

  6、禁止划割、扎戳塑胶面层,拉剥塑胶颗粒,拉扯人造草叶。如果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以每平方米300元赔偿(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并按照学校有关规章严肃处理。

  7、场内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口香糖、废纸杂物等。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入内,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8、严禁翻越栏杆进入运动场内。严禁各类车辆进入运动场内,严禁携带宠物进入运动场内。

  9、进入运动场地活动者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者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依法按章处罚。

  10、塑胶运动场开放时间:上午6:00--11:40下午 14:30--18:30

篇3:大港中学进出校门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江苏省港大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进出校门管理,形成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定:

  1、校保安队是本规定的执行者,保安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做到热情服务,规范文明管理。

  2、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无故进出校门。不遵守学校规定,不服从门卫管理,强行进出校门,或翻越学校围墙的,门卫要立刻认真记载,并及时向校政教处汇报,由政教处按照学校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3走读生进放学出校门时须凭走读生校牌,必须在距校门10米外佩戴好校牌,进出校门的时间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要求的规定》执行。走读生校牌遗失的,要立即向政教处汇报,并申请重新办理。办理校牌期间,须凭政教处开具的临时出门证方可进出校门。

  3、住宿生确有原因需进出校门的,必须凭班主任或者值日教师开具的由政教处统一印制的请假单,请假单不能重复使用,学生出门时出示,进门由门卫收回。

  4、周一至周六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进入校园,更不能随意进入教学区或学生公寓。如有急事找学生,应该与班主任联系,请班主任通知学生到传达室与家长见面。如有物品送给学生,应该将物品暂时寄存在传达室,并请班主任通知学生下课时来取。

  5、周日学生家长进行校园探访学生的时间为11:00至12:50,11:10之前,12:50之后,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或滞留在宿舍。

篇4:仙居中学住校生军事化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规范住校生的日常行为,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以军校共建为平台,用军事化的手段管理住校生的日常生活,使文明寝室、自主管理示范寝室创建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组成及职责

  1、机构组成:男女生公寓以楼层为单位组成一个中队,其中男生六个中队(新楼4个、旧楼2个),女生6个中队(新楼4个、旧楼2个),楼层长为中队长。新楼1-4楼分别为1-4中队,旧楼2楼为5中队,3楼为6中队。各个寝室为所在楼层中队的各个班,寝室长为班长。

  2、人员:军事人员5人,其中男生3人,女生2人。男教师6人,女教师6人,其中新大楼男、女教师各4,旧楼各2人。

  3、职责:

  (1)配合军事人员全过程参与住校生的日常管理,包括早晨起床、出操、就餐、午间休息、晚上就寝等各个方面,每人负责一个楼层。

  (2)晚上男女公寓各有两位教师留宿寝室。其余教师在各个必到点必须到位管理。

  (3)带领值周班学生完成各种检查任务。

  二、住校生内务条例

  1、按时起床,准时就寝,禁止外宿。就寝后不谈话,不使用手机、MP4等。

  2、地面整洁,桌面、门窗干净,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3、棉被折成方块,开口朝后窗,齐靠床沿,枕头摆放在棉被里侧。

  4、牙刷、牙膏放在牙缸内,毛巾、脚布挂在统一位置上。

  5、鞋类统一摆放在床底下,鞋头朝内,与床沿垂直对齐,不裸露。

  6、个人物品原则上要入柜摆放,确需摆放在空床位处,要求摆放整齐。

  7、寝室成员团结向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上下楼脚步要轻,讲话声要轻,开关门要轻,不在楼道上倒水,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8、讲究个人卫生,定期洗澡,勤换内衣,勤洗脏物。

  9、爱护集体或他人财物,损坏东西应主动赔偿。

  10、加强安全防范,不攀爬栏杆、门窗,不使用电器、不在公寓内进行体育活动,携带现金不超过50元。

  11、加强室内卫生,认真做好“一天一打扫,一周一大扫”,不乱丢果壳、脏物。

  12、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要主动配合、支持,讲文明、有礼貌。

  三、住校生作息制度

  1、按时起床,起床后整理内务,每个寝室留一位值日生打扫卫生外,其余学生以中队为单位在各自楼层排队,集体出操。

  2、值日生打扫好卫生后,在公寓内集合,列队到出操场地归队。

  3、住校生就餐前要以中队为单位集合,排队买菜,并在指定的位置就餐,就餐后把餐具按指定位置摆放。

  4、按时就寝,熄灯后禁止一切个人活动。

  5、上课期间禁止住校生回寝室,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室的学生,到学生处开具临时出入寝室证明,由管理员留档。

  6、对无故违反规定的应扣除班级评估分和个人“行为”分,重则予以行政处分。

  四、文明寝室和自主管理示范寝室的评定方法

  1、文明寝室和自主管理示范寝室的指标分配:

  (1)每个楼层一周产生一个文明寝室(一个中队一个文明寝室)

  (2)男女生公寓各有一个机动文明寝室指标,授予表现最好的一个楼层(即一个中队),每周共产生14个文明寝室。

  (3)连续三周或累计5周被评为文明寝室的被授予自主管理示范寝室称号。

  (4)自主管理示范寝室参与每周寝室评估,如果周评估分低于该楼层的平均分,则取消该寝室自主管理示范寝室称号。如果该寝室要再次成为自主管理寝室,按要求(3)重新开始。

  (5)自主管理示范寝室不占用楼层文明寝室指标,如该楼层周评估第一名是自主管理示范寝室,那么该楼层第二名是文明寝室。

  2、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1)自觉守纪

  ①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②不无故外宿,不借宿他人,不得在他人床位睡觉。

  ③熄灯后不讲话,不点蜡烛看书报,不得娱乐。

  ④熄灯后不得再洗漱,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2)严格内务

  ①被褥蚊帐,鞋类等用品按要求叠放。

  ②衣服要及时折好入箱,不得排挂在墙壁或床架上。

  ③脏衣脏物清洗要及时(不过夜),且不得排晒在窗台上。

  ④室内墙壁无任何张贴物。

  (3)室内卫生

  ①天花板、墙壁(角)、灯架等无网尘污迹。

  ②地面、床底下无纸屑果壳,箱被无尘土。

  ③坚持经常值日,打扫要拖扫地板、清理卫生间(周五“打扫”)

  ④个人卫生搞好,定期洗澡,服饰整洁。

  (4)安全防范

  ①安全意识强,东西无失窃。

  ②公物保管好,无私拉乱接电器设备。

  ③及时关锁门窗,熄灯后关闭水电。

篇5:大港中学学生校服穿着管理规定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具有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学校和班级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港中学生的良好形象,我校于20**年9月起,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为此,对于规范校服穿着特作如下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考虑到高三年级秋季校服只有一套,因此高三年级学生在学校重大*、升旗仪式时必须穿校服,其他时间提倡穿校服,但高三走读生必须每天穿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4、学生将校服披在身上,拿在手里一律视为未穿校服。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丢失时,学生应及时到文化超市购买并报告班主任。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部负责本年级学生校服穿着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年级分管主任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政教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3、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年级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常规考核项目。

  2、学校将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者及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考核分。

  考核总分为10分

  ①对不穿校服者(含裤子),每人扣1分。

  ②校服穿着不规范者,如不拉上拉链或者不扣扣子,每人次扣0.5分。

  ③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除按规定扣分外,将作出纪律处分。

  五、本规定自20**年 9月9日起执行。

  江苏省港大中学政教处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