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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中学学生住宿、走读和陪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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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中学学生住宿、走读和陪读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住宿规定:我校是一所全日制寄宿高中,所有学生原则上均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指定的学生宿舍内住宿,进行寄宿式管理。禁止任何学生私自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私自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的学生如在外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外进行违纪违法活动,学校一旦发现,将视情节对其加重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走读规定:居住在丹徒新区学校附近的学生,如果需要回家居住,可申请走读。各年级部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1、程序:⑴申请走读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出示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⑵学生家长承诺督促子女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并承担由于校外住宿而引发的一切责任,家长本人签字;⑶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报年级部审批;⑷年级分管主任同意签字后统一到政教处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走读生出入证,凭证出入。

  2、责任:走读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问题包括校外人身安全等均由学生及家长负责。学校管理部门有权对走读生的情况进行调查监督,并将情况通报家长。

  3、管理:走读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⑴进出校门必须自觉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与监督。如有对门卫不尊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当即取消走读资格并按违纪处理;⑵走读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上午第四节课、下午第四节课下后方可离校。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离校。如若私自离校,按违纪处理;⑶走读生不得私自进入学生公寓,晚上不得在学生公寓留宿。如确有需要,必须向班主任和公寓主管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留宿;⑷走读生必须牢记校规校纪、遵守学生守则,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将学校严禁携带的物品带进校园。严禁赌博、打游戏、进入不健康场所。每天定点到校,定点回家。如在校外有违纪行为,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⑸走读生必须参加班级、年级部和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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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陪读规定: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对于极少数确有特殊原因不适宜居住在学生宿舍,需要在校外居住的学生,可以申请由家长陪读。

  1、资格:有严重的生理疾病,导致传染或生活不能自理或确需饮食调理的;有较严重的心理障碍需要调理者。有心理、生理疾病的申请人必需有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病例手续,检查、治疗过程的证明,治疗费用的发票等。

  2、程序:确因身体或精神状况不适合居住学生公寓(宿舍)内的,可申请租房,由家长陪读。其审批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⑴申请陪读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出示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与房主签定的合法租房合同;B、拟住社区治安管理责任书;C、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D、如果拟居住于校外学生亲属家,必须提供有关的亲属关系证明。E、申请表和本人申请书,F、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⑵学生家长承诺督促子女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并承担由于校外住宿而引发的一切责任,家长本人签字;⑶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报年级部审批;⑷年级主管校长同意签字后统一到政教处办理相关手续,领取陪读生出入证,凭证出入。

  3、责任:陪读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问题包括校外人身安全等均由学生及家长负责。陪读家长必需24小时陪同,服从学校管理。学校管理部门有权对陪读生的情况进行调查监督,并将情况通报家长。

  4、管理:陪读生必须遵守上述走读生执行的五项要求,如有违反行为,视情节予以处理。

  各年级部要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告知学生家长责任,加强走读、陪读学生的管理。

篇2:潜江中学运动场馆使用与管理规定

  一、塑胶跑道、草坪、篮球场、网球场、体育馆只作教学、训练、跑步、比赛使用,进入运动场馆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准在场馆内进行杠铃、哑铃、铅球、铁饼、标枪等运动项目训练。

  二、非开放时间不得擅自进入运动场馆。正常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场馆内活动,以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秩序。

  三、进场馆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经过体育老师批准的进行专业田径训练的短钉跑鞋,不得穿高跟鞋、带铁掌的皮鞋。

  四、禁止划割、扎戳塑胶面层,拉剥塑胶颗粒,拉扯人造草叶。如果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一律加倍赔偿。

  五、保护场馆内环境卫生,场馆内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口香糖、废纸杂物等。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入内,场馆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明火入内。

  六、严禁翻越栏杆进入运动场馆内,严禁各类车辆进入运动场馆内,严禁携带宠物进入运动场馆内。

  七、休息日、节假日场馆外借,需经校长办公室书面批准。

  八、运动场地开放时间:上午 6:00--11:40下午14:30--18:30

  湖北省江潜中学

篇3:大港中学进出校门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江苏省港大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进出校门管理,形成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定:

  1、校保安队是本规定的执行者,保安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做到热情服务,规范文明管理。

  2、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无故进出校门。不遵守学校规定,不服从门卫管理,强行进出校门,或翻越学校围墙的,门卫要立刻认真记载,并及时向校政教处汇报,由政教处按照学校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3走读生进放学出校门时须凭走读生校牌,必须在距校门10米外佩戴好校牌,进出校门的时间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要求的规定》执行。走读生校牌遗失的,要立即向政教处汇报,并申请重新办理。办理校牌期间,须凭政教处开具的临时出门证方可进出校门。

  3、住宿生确有原因需进出校门的,必须凭班主任或者值日教师开具的由政教处统一印制的请假单,请假单不能重复使用,学生出门时出示,进门由门卫收回。

  4、周一至周六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进入校园,更不能随意进入教学区或学生公寓。如有急事找学生,应该与班主任联系,请班主任通知学生到传达室与家长见面。如有物品送给学生,应该将物品暂时寄存在传达室,并请班主任通知学生下课时来取。

  5、周日学生家长进行校园探访学生的时间为11:00至12:50,11:10之前,12:50之后,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或滞留在宿舍。

篇4:仙居中学住校生军事化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规范住校生的日常行为,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以军校共建为平台,用军事化的手段管理住校生的日常生活,使文明寝室、自主管理示范寝室创建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组成及职责

  1、机构组成:男女生公寓以楼层为单位组成一个中队,其中男生六个中队(新楼4个、旧楼2个),女生6个中队(新楼4个、旧楼2个),楼层长为中队长。新楼1-4楼分别为1-4中队,旧楼2楼为5中队,3楼为6中队。各个寝室为所在楼层中队的各个班,寝室长为班长。

  2、人员:军事人员5人,其中男生3人,女生2人。男教师6人,女教师6人,其中新大楼男、女教师各4,旧楼各2人。

  3、职责:

  (1)配合军事人员全过程参与住校生的日常管理,包括早晨起床、出操、就餐、午间休息、晚上就寝等各个方面,每人负责一个楼层。

  (2)晚上男女公寓各有两位教师留宿寝室。其余教师在各个必到点必须到位管理。

  (3)带领值周班学生完成各种检查任务。

  二、住校生内务条例

  1、按时起床,准时就寝,禁止外宿。就寝后不谈话,不使用手机、MP4等。

  2、地面整洁,桌面、门窗干净,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3、棉被折成方块,开口朝后窗,齐靠床沿,枕头摆放在棉被里侧。

  4、牙刷、牙膏放在牙缸内,毛巾、脚布挂在统一位置上。

  5、鞋类统一摆放在床底下,鞋头朝内,与床沿垂直对齐,不裸露。

  6、个人物品原则上要入柜摆放,确需摆放在空床位处,要求摆放整齐。

  7、寝室成员团结向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上下楼脚步要轻,讲话声要轻,开关门要轻,不在楼道上倒水,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8、讲究个人卫生,定期洗澡,勤换内衣,勤洗脏物。

  9、爱护集体或他人财物,损坏东西应主动赔偿。

  10、加强安全防范,不攀爬栏杆、门窗,不使用电器、不在公寓内进行体育活动,携带现金不超过50元。

  11、加强室内卫生,认真做好“一天一打扫,一周一大扫”,不乱丢果壳、脏物。

  12、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要主动配合、支持,讲文明、有礼貌。

  三、住校生作息制度

  1、按时起床,起床后整理内务,每个寝室留一位值日生打扫卫生外,其余学生以中队为单位在各自楼层排队,集体出操。

  2、值日生打扫好卫生后,在公寓内集合,列队到出操场地归队。

  3、住校生就餐前要以中队为单位集合,排队买菜,并在指定的位置就餐,就餐后把餐具按指定位置摆放。

  4、按时就寝,熄灯后禁止一切个人活动。

  5、上课期间禁止住校生回寝室,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室的学生,到学生处开具临时出入寝室证明,由管理员留档。

  6、对无故违反规定的应扣除班级评估分和个人“行为”分,重则予以行政处分。

  四、文明寝室和自主管理示范寝室的评定方法

  1、文明寝室和自主管理示范寝室的指标分配:

  (1)每个楼层一周产生一个文明寝室(一个中队一个文明寝室)

  (2)男女生公寓各有一个机动文明寝室指标,授予表现最好的一个楼层(即一个中队),每周共产生14个文明寝室。

  (3)连续三周或累计5周被评为文明寝室的被授予自主管理示范寝室称号。

  (4)自主管理示范寝室参与每周寝室评估,如果周评估分低于该楼层的平均分,则取消该寝室自主管理示范寝室称号。如果该寝室要再次成为自主管理寝室,按要求(3)重新开始。

  (5)自主管理示范寝室不占用楼层文明寝室指标,如该楼层周评估第一名是自主管理示范寝室,那么该楼层第二名是文明寝室。

  2、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1)自觉守纪

  ①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②不无故外宿,不借宿他人,不得在他人床位睡觉。

  ③熄灯后不讲话,不点蜡烛看书报,不得娱乐。

  ④熄灯后不得再洗漱,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2)严格内务

  ①被褥蚊帐,鞋类等用品按要求叠放。

  ②衣服要及时折好入箱,不得排挂在墙壁或床架上。

  ③脏衣脏物清洗要及时(不过夜),且不得排晒在窗台上。

  ④室内墙壁无任何张贴物。

  (3)室内卫生

  ①天花板、墙壁(角)、灯架等无网尘污迹。

  ②地面、床底下无纸屑果壳,箱被无尘土。

  ③坚持经常值日,打扫要拖扫地板、清理卫生间(周五“打扫”)

  ④个人卫生搞好,定期洗澡,服饰整洁。

  (4)安全防范

  ①安全意识强,东西无失窃。

  ②公物保管好,无私拉乱接电器设备。

  ③及时关锁门窗,熄灯后关闭水电。

篇5:大港中学学生校服穿着管理规定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具有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学校和班级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港中学生的良好形象,我校于20**年9月起,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为此,对于规范校服穿着特作如下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考虑到高三年级秋季校服只有一套,因此高三年级学生在学校重大*、升旗仪式时必须穿校服,其他时间提倡穿校服,但高三走读生必须每天穿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4、学生将校服披在身上,拿在手里一律视为未穿校服。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丢失时,学生应及时到文化超市购买并报告班主任。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部负责本年级学生校服穿着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年级分管主任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政教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3、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年级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常规考核项目。

  2、学校将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者及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考核分。

  考核总分为10分

  ①对不穿校服者(含裤子),每人扣1分。

  ②校服穿着不规范者,如不拉上拉链或者不扣扣子,每人次扣0.5分。

  ③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除按规定扣分外,将作出纪律处分。

  五、本规定自20**年 9月9日起执行。

  江苏省港大中学政教处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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