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浒浦高级中学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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浒浦高级中学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浦浒高级中学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28号、《关于印发〈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20**〕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我校编制总数为155人,实有151人,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经常熟市教育局审核,各岗位设置数为:

  详见附表

  (一)岗位总量

  常熟市浦浒高级中学学校岗位总量155个,其中:管理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144个,工勤技能岗位5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2.90%;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3.87%、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3.23%。

  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胜任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历,年度考核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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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身心健康、团结合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根据苏教人师〔20**〕11号文件精神,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教师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具体见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说明书。

  (三)管理岗位聘用依据目前职务级别。

  (四)工勤岗位聘用依据目前职务级别。

  五、岗位首聘基本程序

  1.组织学习传达。

  2.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z

  3.制定方案。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提交教代会讨论并通过后,形成《常熟市浦浒高级中学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公布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要求和任职条件等。

  5.个人申请应聘。应聘人员按照不同的应聘岗位级别,以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组织考核竞聘工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依次进入相应级别。

  7.公示考核竞聘结果。公布首聘结果,校内公示。

  8.上报竞聘结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和上报人员的相应级别。

  9.签订聘用合同。待市人社局对竞聘结果批复后,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统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

  10.总结验收阶段。我校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我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竞聘及聘期内管理

  1.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2.聘期结束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应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阶段聘任的依据。受聘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受聘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制定竞聘考核管理办法。每年暑假放假前,学校公布竞聘岗位计划,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竞聘条件和操作办法等,假期实施竞聘,开学公示结果。

  七、如有政策调整则根据新政策执行。

  八、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z市浦浒高级中学

篇2:浒浦高级中学章程

  浦浒高级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依法治校的精神,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常熟市浦浒高级中学是全日制高级中学,又是省三星级普通高中。以普通高中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校注重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实验探索,以创建高质量、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模范学校为奋斗目标,并努力发挥辐射作用。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校风为“尚爱怀真”,教风为“教人求真”,学风为“学做真人”。

  第七条 学校建校纪念日为9月7日。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八条 学校校长由常熟市教育局考察任命。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条 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全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

  (四)依靠党组织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六)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七)从学校需要和实际出发,负责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八)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九)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十)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第十一条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由常熟市教育局考察,由常熟市教育局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根据上级对口职能关系,学校设立行政中层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内务等管理工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学校安全保障工作等。中层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党政考察,讨论确定后由校长聘任,并报上级备案;任职届满,参照《常熟市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暂行办法》,进行竞聘上岗。

  第三节 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学校校长(扩大)办公会议负责对学校发展工作和重大事情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校长办公会议坚持集体研究原则,成员为校内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需要时可扩大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团委负责人。会议每一周召开一次。

  第四节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 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坚持把培养人的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级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重视学校特色建设,创设高品位的育人环境。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十九条 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治职能和一定的协调职能,教研组长应组织本组的全体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检查督促教师教学“七认真”的实施。教研组设组长一名,视情况需要可设副组长1-2名。教研组下设备课组,侧重学科教学研究,备课组设组长一名。

  第二十条 按年级设立年级部。年级部设正、副主任。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班集体建设,提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干部职工的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培养良好班风、校风。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各年级家长委员会,支持、指导家长委员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以班级为生长点,学校为龙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责协调本班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的联系。班主任实行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由学校考评小组每学期对班主任考评一次。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江苏省颁布的课程标准,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教学研究和教学质量的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建立教学开放制度。每学期开放一次,教学开放日欢迎家长、兄弟学校领导和教师、上级机关领导到校听课。

  第二十五条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第二十六条 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成人教育工作,通过举办短训班、自考班等形式,努力使成人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为提高本地区公民素质服务。

  第二十七条 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规范考试的成绩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五节 总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自行筹措为辅。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学校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三十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 学校制订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 建立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产管理。

  第三章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三十四条 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组织通过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学校的教代会和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

  第三十五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期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有关本校工作的热点问题。

  第三十六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和教职工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和教职工。

  第三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十八条 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教职工。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根据需要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或教代会主席团会议,行使教代会职权。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三十九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工作的顾问、参谋、咨询、论证机构。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成员由学校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会、团委以及教师代表组成。校务委员会每届5年。

  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对学校重要工作的方案、学校发展规划以及学校工作意见等进行论证。

  (二)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或初步方案,供学校决策时参考。

  (三)反映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学校更好地改进工作。

  (四)校长提请讨论、论证的其他问题。

  第四十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其它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学校根据需要召开工会、教工团员和女职工等各类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主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四十二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和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四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

  第四十三条 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五条 教师以“热爱教育,勇于改革,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努力方向。

  第四十六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员、工人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四十八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学校保障教师、职员、工人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五十一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可按程度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错误的教师、职员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教师、职员和工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常熟市教育行政申诉办法》提出申诉。

  第五十二条 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办公室、退教协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 学生

  第五十三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得本校学籍。学校按省教育厅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五十四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五十五条 学生以“政治坚定,精神文明,基础扎实,学有专长,勇于创造,体魄健壮”为努力方向。

  第五十六条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

  第五十七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青年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十八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常熟市教育局批准。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常熟市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z市浦浒高级中学校长室。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篇3:浒浦高级中学简介

  浦浒高级中学简介

  我校前身为z市浦浒中学。浦浒中学创办于1946年,1958年成为完全中学,2000年被批准为江苏省重点高中,20**年转评为江苏省三星级普通高中,20**年成功晋升为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现有学生近1700多名,教职工169人。师资力量雄厚,其中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1人,江苏省特级教师1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江苏省师德先进个人2人,苏州市名教师1人、师德标兵1人、劳动模范2人、学科带头人5人、学术带头人1人,常熟市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教学能手60人。

  学校地处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1.71亿,占地面积154亩,建筑面积6.32万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3.15万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理文教学楼、实验中心、行政楼、天银图书馆、正大艺体中心、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浴室等。校区布局合理,环境幽雅,设施先进,建筑气势恢弘,洋溢着浓郁的现代气息和人文气息。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学校融汇时代精神,更新教育观念,逐渐确立了“培养有社会责任感的现代新人”的办学理念,“尚爱、怀真”的校风,“教人求真”的教风,“学做真人”的学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育人原则,“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育人意识,“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全面发展、个性鲜明”的育人目标,“办学设施高规格、师资队伍高水平、教育教学高质量、优秀学生高层次,学生欢迎、家长信赖、社会认可的现代化农村高级中学”的办学目标。

  近年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攀升,连续十多年高考成绩居本市同类学校之首。先后获得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平安校园、贯彻体育、卫生“两个条例”先进学校、青少年科技活动五星级先进集体、学陶先进集体、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先进集体、青少年电子技师认定活动先进单位,苏州市平安学校、校务公开先进学校、青少年科技特色学校、绿色学校、教育信息化先进学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常熟市文明单位、领导班子先进学校、常规管理示范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学校、教科研先进学校、教育科研三星级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合格学校、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漫漫征程,任重道远。常熟市浦浒高级中学又会向着新的目标奋进,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篇4:石桥镇第二中心小学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月实施方案

  桥石镇第二中心小学“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月”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根据《镇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月”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年10月26日-11月26日,时间一个月。

  二、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车辆日益增多,交通隐患也随之增加,特别是我校靠近204国道,交通安全形势将越来越严峻。学校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增强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以对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师生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开展,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办公室设在安全办,z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做好专项整治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8 日~10月29日)。28日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工作问题分析会,自查自纠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29日校长室组织开展工作部署会,传达镇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精神,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宣传发动,制订并公布下发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责任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30 日~11月20日)。各完小、幼儿园要按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手段,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栏、主题校会、班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的养成教育,努力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1)加强步行安全教育。教育徒步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不跨越护栏、不跨越隔离带、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2)加强骑车安全教育。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

  (3)加强乘车安全教育。严格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必须按规定人数乘坐,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未成年学生和幼儿。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发现“黑车”、“超员车”、“超速车”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2.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

  各学校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校门口值守工作。上下学期间,学校保安、值班教干教师要加强校门口值守工作。

  (2)加强学生路队建设。按学生出行方向及路线合理编排路队,在不同的路口实时分队。培养路队长,提高学生安全出行的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学生出行组织纪律性教育。

  (3)进一步发挥小黄帽作用。小黄帽是教育局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交通安全举措,相关学校要继续配齐学生小黄帽,进一步发挥小黄帽的安全警示作用,保证学生路队整齐、美观、安全。

  (4)完善标线标识。临路学校,要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划分学生疏散通道、家长接送等候区等。校门口靠近国道路的,要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在集中放学时段要安排值班人员对道路定时封闭。

  (5)放学期间,护送学生过国道的教干教师要按时到岗,按照要求在指定位置及时拉好警戒线,班主任要指导学生通过国道,确保学生安全过路。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11月26日)。各学校自接通知之日起,立即开展一次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校、涉师生交通安全隐患。将学校交通安全现状、工作措施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形成材料,于10月31日前通过桥石二小教干群报安全办。材料要求实事求是,语言简炼,条理清晰。中心校将组织相关科室及负责人对各完小、幼儿园道路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进行督查、整改,并将检查验收情况反馈到各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力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要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排出整治时间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篇5:石桥二小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桥石二小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确保师生安全,维持学校稳定”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我校全体师生要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意识,在“zz”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扎实做好安全工作,从而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了将我校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z全面指挥部署

  副组长:z具体安排协调

  成员:z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在全校师生中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的氛围,使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主要负责人,班主任和教师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四、学校行政要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议事内容,形成的安全工作决议, 要有专人落实,并检查到位。

  五、学校要根据本校工作实际,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任务到人,管理到人,责任到人。

  六、学校要千方百计做好校舍安全,活动安全,场地、器具安全,水电安全,交通安全,集队与消防安全工作。这些安全工作的要求分别是:

  1、校舍安全。⑴后勤要定期对学校房屋进行检查,对年久失修的旧房检查应格外细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共商对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⑵要对教学楼上下楼梯的扶手、铁栏杆随时检查,如发现松动要及时加固或更换,各班要教育学生不扳动扶手、钢筋,更不准在扶手上做游戏。⑶遇到气候恶劣天气,要及时查看学校校舍有无异常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以作要妥善处理。⑷学校要定期检查校舍内电线及电器安全,发现情况,及时有效处理。

  2、活动安全。⑴必须高度重视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与游戏安全。⑵各班要教育学生在课间做一些安全健康益智的游戏,严禁在楼道、楼梯、教室内追逐打闹;学生在没有专人保护的情况下,不准在体育组合器具上做游戏。⑶课外活动时,各班主任或辅导教师要到场指导学生的活动,确保学生活动安全。⑷严禁学生在校园内放鞭炮、玩飞镖、打弹弓、玩火药枪以及拿铅笔作武器对打,活动时,各班要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

  3、场地、器具安全。

  ⑴学校注意观察学校操场及活动场地有无安全隐患或者可能预见到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⑵学生的运动操场和活动场地要注意清理,确保无带来安全影响的杂物。⑶体育设施、体育器材要定期清理,存在隐患的要及时修理,加固,不能使用的坚决不用;使用前,还要细心检查,确保设施、器具的安全性。⑷实验室要做好仪器、教具的保管维修工作,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守则,保证学生不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浪费药品,确保实验安全。

  4、水电安全。⑴教育学生在校园外不玩水,不游泳,不损坏供水设施。⑵学生中一旦发现私自游泳现象,要及时举报。⑶教育学生在家,在学校或校外不得随意触摸电器,电器开关,电线,变电器,不准私自插、拔电器插头,连结电线。⑷教育学生(优其是低中年级学生)不准随意使用煤气灶或液化气灶,以防中毒事故发生。

  5、交通安全。⑴全校要强化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⑵禁止学生乘违禁车辆上下学;十二周岁以下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公路。⑶教育学生在行路、骑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走反道,不抢上风,不带人,不追赶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要注意前后左右机动车辆运行情况。

  6、集队安全。⑴要加强学生集队安全的教育。⑵学生在集队时要做到不拥挤,不推搡,听从老师指挥。⑶在过楼道时,要有专人守护道口,指挥学生行进,学生在楼道口上要慢行。⑷坚决制止学生在集队解散时一哄而散。

  7、消防安全。⑴要高度重视防火教育,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⑵在学校重要的楼梯口和图书室、实验室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⑶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排险能力。⑷全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防火教育,特别是在秋、冬季,要严禁学生带火种或放野火,要争取家长、社会配合,制止学生身带火种。⑸如学生在校外发现火灾时,要求学生只能报告,不要轻易救火,以免人身伤害。

  8、食品卫生安全。⑴学校及全体师生要树立"安全第一,健康至上"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卫生安全工作规范化、系统化。

  ⑶学校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生存、生活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切实可行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共同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⑹学校教师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⑻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七、学校强化门卫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杜绝各种社会不良行为对学校正常秩序的干扰。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校门卫、值班教师不得放行。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现场老师或第一位发现突发事件的老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制服并报告学校领导。事态严重的,为防不测,应与派出所联系或拔打"110"报警求助。

  八、学校正常校领导每日值班护卫制度。在护卫队的配合下,认真维护课间活动秩序或安全,指导学生开展安全有益的课间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学校建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事故发生,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建立健全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一旦事故发生,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事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善始善终,确保我校安全工作的高效有序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