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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十佳之星学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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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十佳之星学生评选方案

  华大中学“十佳之星学生”评选方案

  一、实施宗旨:

  为整体学生搭建自我完善的平台,鼓励创优,鼓励进步,榜样带动个体,个体促进整体,形成大家来追“星” 的良好风气。

  二、评选标准:

  努力使学生成为“有理想、讲诚信、有礼仪、懂感恩、善思考、勤学习、重实践、乐助人、会节俭、树榜样”的和谐发展人才。

  三、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诚信待人。

  2、待人诚恳有礼貌,能规范使用礼貌用语,懂感恩,尊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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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能和同学友好相处,主动谦让,乐于助人。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5、爱护公物,无损坏公物行为,讲卫生,主动参与劳动和社会实践。

  6、生活节俭、不浪费,能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四、评选方法:

  1、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评选,每学年评选2次(期末前),每次评选2名学生左右,整个学校大约有8名学生会被授予“十佳之星”荣誉称号。

  2、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初步定在12月中旬,每班每次推荐2名“十佳之星”候选人,候选人要参照评选标准和条件,特别鼓励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进步显著、事迹典型、综合评价突出”的学生。

  3、每次评选之前,各班要将候选人的事迹制作成电脑小报,并附上候选人的照片,在学校橱窗向全校师生展示,并通过学校广播介绍自己的事迹。

  4、评选方法:将候选人名单和事迹简介做成选票,由各班学生代表投票,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代表教师投票,然后由政教处计票,评选出得票数最多的前8-10位学生,校长室最后确认本次的校园“十佳之星”。

  5、对被确认为“十佳之星”的同学,学校会出光荣榜,并授予荣誉证书,在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中作闪光记录。

篇2:天台中学十佳学生评选方案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展示我校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励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十佳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必须是学校三好学生或学生会优秀执委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

  2、备选条件(候选人必须具备两项及以上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校开展的达标创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尊重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纪,维护公德。在维护学校和班级声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3)上进心和进取心强,有良好的竞争合作意识和学习品质,勤奋学习,勇于探索,在学科成绩、竞赛、科技发明、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积级、主动、有效地组织和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能起骨干带头作用,成绩显著,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和威信。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堪称楷模。

  3、否决条件(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十佳学生”):

  (1)在达标创优活动中个人扣分学年累计在3分及以上者;

  (2)无故旷课(包括自修课),或住宿生私自外宿者;

  (3)参加学校或社团各项活动无故缺席学年累计3次及以上者;

  (4)考试作弊者;

  (5)学年内受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6)有缺点不虚心接受教育者,或有严重的不诚信行为者,或有严重的违***公德行为者;

  (7)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愿担任社会工作或不履行职责者。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民主评议和学校考核相结合原则;

  3、注重实际表现和兼顾代表性原则。

  三、评选方法

  1、评选时间:每年下半年

  2、评选程序:

  (1)各班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一名,其事迹材料由班主任负责送年级主任。

  (2)年级主任召开本年级组教师会议,对各班推荐的人选广泛征求意见,确定10名人选报政教处。

  (3)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政教处将其事迹材料及照片在宣传窗展出一周,然后由全校学生投票测评。

  (4)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投票结果和对学生表现的考核,讨论并确定“十佳学生”名单。

  3、表彰和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品。

  (2)佩戴“十佳学生”绶带照相,相片和先进事迹在宣传窗展出。

  (3)优先推荐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学生先进评选。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十佳学生”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德育的学校领导、政教处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和全体政教员组成。

篇3:南菁高级中学南菁十佳青年评选方案

  为了更好的激励广大菁南学子和青年教师热爱学习,热情工作,鼓励广大的菁南青年在菁南新跨越发展中争当先进、建功立业,经校党委、校长室研究决定,在五四前夕开展首届“菁南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本校16周岁以上在籍学生和35周岁以下在编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学生组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勇于开拓,是广大学生志存高远的榜样;

  2、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各项活动中去,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成绩或取得较大影响,是广大学生成才成功的楷模;

  3、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努力践行菁南品质和菁南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学生修身立德的典范。

  (二)青年教师组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书育人,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

  3、团结同志,有合作精神。勇于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乐于奉献;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高,任教班级教学成绩优秀。

  5、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并取得突出的成绩或有着较大影响力的。

  三、评选步骤:

  1、推报人选:学生采取班级推荐(1名)或个人自荐方式,青年教师采取教研组推荐(语数外教研组2名,其他教研组1名)或个人自荐。也可以以团队的形式申报,“十佳青年”评选表格在校园网上下载,纸质稿和电子稿(含2寸近期免冠电子彩照)于4月22日前上交学校团委(中大楼205室)。

  2、资格审查、初评:校评审领导小组对所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各班级各教研组意见中推选出学生10名候选人和青年教师候选人10名。

  3、公示及网络投票:学校对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及公示,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如有异议,由校评审小组进行核实,在投票评选前,将核实情况向校党委和校长室汇报。同时,全校师生可参与网络投票。

  4、投票评选: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推荐材料,参考公示反馈意见及网络投票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10名正式人选,授予“菁南十佳青年”荣誉称号。(学生5名,青年教师5名)

  其余候选人授予“菁南十佳青年”提名奖。

  5、表彰宣传: 学校将在5月初举行隆重的“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暨“菁南十佳青年”颁奖典礼。

  校工会

  校团委

  20**-4-13

篇4:衡阳实验中学十佳教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名优教师,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打造学校特色品牌,学校决定在原有《阳衡市实验中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基本思想:

  十佳教师的评选采用定性评定与量化记分相结合的办法,基本评定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突出业绩和能力。每年年底评选,原则上评十人。先由教研室协同相关部门进行量化计分,依据本方案相关条例,考虑学科平衡后,再按分数高低公示十名候选人,听取全体师生意见后报请校长室审批。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深入钻研教育思想、理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教师本职工作,服从领导,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关心、爱护学生,不排斥差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无滥发、乱订学习资料等违规现象;

  4、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成绩优秀,学生满意率高;

  5、遵纪守法,情操高尚,富有奉献精神,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6、教育教学理念先进,能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富有教研教改意识;

  7、任教年限须五年以上(含五年)。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量化赋值、透明操作。

  四、评选细则:

  (一)课堂教学(两学期分别计算)

  1、教学工作量:

  ①达到本学科教学工作量的记1.5分/期;

  ②超工作量不足4节的记2分/期,超工作量4节及以上的记3分/期;

  ③跨学科、跨学段教学并满工作量的记2分/期;

  ①②③项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2、满意率测评:以学生评教的优秀率为标准记分

  3、公开课(限记2节):学校安排的校内公开课,记1.5分/节,由学校教务或教研部门安排的迎接各类检查、交流的现场课、公开课记2分/节。

  (二)教学实绩:

  4、中考、高考:(以教务处统计数据为准)

  ①中考:

  合格率加分:初中毕业会考任教科目成绩班平C等(指合格等级)以上人数达校平均值的计基准分6分以后,每超过校平均值5%,加记1分;另:班平B等以上超过校平均值另加2分;班平C等(合格)以上人数未达校平均值者,在基准分基础上按所教年级各科任教师班平C等人数内部排名依次递减1分计分;

  优秀率加分:语数外以班平5个A为基础,综合学科以班平4个A为基础,班平每超过1个A,加计1分。

  ②高考:

  高考任教学科人平成绩进入市城区前六名者,分别加记18、16、14、12、10、8分;一人任教多个班级,以多个班的平均成绩作为教师个人成绩,高考成绩高于校平的按本名次记分,低于校平则按校内教师个人成绩排名在基准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计分。

  高、初中兼的,记分就高后,再另加计另一学段相对较低的分数的1/3。

  5、学生竞赛(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等):

  辅导学生参加奥林匹克竞赛(数、理、化、生等学科)、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辅导老师加7、6、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加1.5分、1分、0.5分;未经正式培训而直接组织学生参赛,给予科任教师加记上述标准的1/4;非奥赛的其他正式竞赛,获奖记分按本条中市级等次加分。

  音体美教师训练、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书法比赛、文艺汇演等学生获奖,根据本条规定按奥赛同等级加分;团体赛按奥赛同等级(一等奖:第一名;二等奖:第二名;三等奖:第三名)乘1.5记分。

  学生获奖记分以2人次或2项为限,就高不就低。

  (三)教研教改:

  6、课题研究(限记2项):

  ①课题获国家、省、市立项,给予主要贡献者记8、6、4分(限1人)。

  ②课题成果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给予主要研究成员(限三人以内)分别加14、13、12分。省级分别加12、10、8分,市级分别加8、6、4分,校级分别加3、2、1分。执笔或实际主持人另加4(国)、3(省)、2(市)、1(校)分;有实际贡献的一般成员按上述标准的1/3记分。

  7、论文(含教学设计、案例,限1篇):

  撰写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校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分别记5、4、3、2分(与教辅资料相连的报纸、杂志降一个等级记分);论文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5、4分,省级加4、3、2.5分;市级加2、1.5、1分,校级加1、0.5、0分。优胜奖按下一级别二等奖计分。(以省市教育科研部门光荣册为准)

  8、赛课(含课堂实录、录像课,限1节):

  参加教学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各等级奖,分别加8、7、6分;省级加6、5、4分;市级加4、3、2分,校级加2、1.5、1分;示范课降一个等次记分;

  未授奖的公开课、调研课按同级别二等奖记分。

  9、课件(限1个):

  利用课件说课的按赛课记分,未说课按赛课降一个等次计分。

  10、著作(限1部):独着8分/部,合着2-3分/部。

  11、教辅、练习类(限1本):0.5分/本。

  (四)日常管理:

  12、年度获得国家、省、市教育行政、人事、教育科研等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称号的分别加记7、6、5分。

  13、年度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记4分;

  14、年度被评为优秀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加记2分。

  15、行政干部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因成绩突出,在省市专项工作检查中,学校获得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5、4、3分;

  (五)其他:

  16、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在省市有重大影响的,由校长给予特殊加分;

  17、上述各款加分系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18、为保持学科平衡,同一年度语数外三个学科参评人选每科限三人以内,但不少于1人,其他学科不超过1人;

  19、初评以后,公布分数,学校相关处室还应组织召开入围教师所教班级部分学生座谈会,深入了解学生对入围教师教育教学各方面意见,做好座谈会相关记录,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由校长办公会最后确定获评人选后进行公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十佳教师:

  20、年内受到党纪、行政处分者:

  21、违背计划生育政策或不晚婚晚育者;

  22、一线教师全年工作量不足基本量50%者;

  23、全年事假在5天以上者;

  24、全年病假在30天以上者;

  25、无故旷工者;上班迟到、早退累计5次及以上者;

  26、教育教学工作严重失职,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27、排斥差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2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9、教学常规量化记分名次居组内人数50%以后者;

  30、满意率测评居本组50%人数以后者(优良率达90%以上者不受此限制);

  31、乱收费、乱订资料或家教家养造成不良影响者;

  32、本人所提供的加分依据有弄虚作假现象者(含听课记录抄袭等)。

  五、奖励办法:

  1、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十佳教师”彩照和优秀事迹;

  2、发给荣誉证书,职称评定根据学校职评方案作相应加分;

  3、奖给现金300元;

  4、连续三年评为“十佳教师”,授予“实验中学名师”称号,学校内部给予名师津贴50元/月,享受一年(按10个月计,全年500元一次性发放)。

  六、说明:

  1、本方案由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同时,原评选办法即行废止;

  2、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阳衡市实验中学

篇5:长郡中学十佳德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德育队伍建设,表彰德育队伍先进工作者,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学校研究,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德育工作者,有关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及学校从事德育工作的其他有关人员。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面。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感强,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德育科研和实验,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担任班主任工作年度内上学期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下学期各项指标达到优秀班级评选的条件;担任年级组长所带年级学风好、纪律好,得到全校师生及家长肯定。教育处、团委的德育工作人员的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及社会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

  1、各年级组(含相关处室)根据基本条件在组内推选侯选人(侯选人数量按实评人数:侯选人数1:2分到年级组)

  2、各年级组推选出来的侯选人经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定为正式侯选人,然后全体班主任集中投票推选。

  3、根据投票结果结合工作实绩(含班级段考、期考成绩,班级学生调查满意率。常规管理考评结果等)由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后人选。

  4、评选最后结果在学校公示后,由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发布表彰通报。

  四、奖励办法

  1、十佳德育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果记入业务档案,其它评优晋级优先考虑。

  2、获得十佳德育工作者每人奖励2000元,在年度颁奖大会上发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本办法在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将不断完善。

  郡长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