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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纵横棋社社团章程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棋社,章程,社团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高中纵横棋社社团章程,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纵横棋社社团章程

  渎木高中纵横棋社社团章程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纵横棋社创立于20**年第一学年,社团建立的初宗是为了丰富广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并从中培养自己的情操。本社提供给广大爱好棋类游戏的学生一个自由发挥自己此方面才能的交流平台。为了做好纵横棋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棋社性质: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纵横棋社是由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学生棋类爱好者自发组织,是属于学术艺术性类的学生社团,棋社接受学校团委的直接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社团工作条例,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二条 棋社宗旨:让学生在活动中活跃思维,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团队精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领导及老师组成部分:纵横棋社指导老师一名,由有此方面兴趣及实力的老师担任。

  第四条学生组成部分:纵横棋社社长一名,以后由社员竞选担任,全面领导棋社各项工作的开展,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和各种活动;向学校有关方面申请开展活动;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副社长两名,从社长竞选中得票数靠前的社员担任并分别兼任围棋部、桌游部部长,负责、主持各部活动,协助社长工作。

  第五条棋社下设机构:组织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棋社的发展工作;代表本社与校内外社团联系和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各项交流友谊比赛等活动。

  宣传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棋社活动宣传、社团海报等。

  监管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管理社团内部纪律以及开除违章社员等。

  设计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设计报名表,面试内容和方式等。

  象棋部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安排象棋部活动等。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 社员入社:

  1.凡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在籍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承认并遵守棋社章程,热爱下棋,具有参加棋社的认真态度和活动热情,具备一定的下棋水平,或希望通过棋社活动提高下棋水平,愿意并按时积极参加棋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纵横棋社。

  2.申请者需填写诚信承诺书,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棋社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七条 社员权利:

  1.享有参与棋社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棋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棋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向棋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棋社推荐棋类爱好者加入棋社的权利。

  5.高三社员上学期集体退社后,仍可享受以上“2” 至“ 4”项权利。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棋社纪律,严格执行棋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棋社交派任务的义务。

  3.有宣传棋社、维护棋社形象的义务。

  4.有推荐棋类爱好者加入棋社的义务。

  5.有按时参加活动,不得进行无序活动的义务。

  6.有爱惜活动器具的义务。

  7.有服从社团指挥的义务。

  8.另有补充见纵横棋社诚信承诺书。

  第九条 社员退社:

  1.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棋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棋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2.毕业生自然退出棋社,自毕业之日起,不再享有棋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我社社员必须保证遵守诚信承诺书,否则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十条 退社手续:为不影响高考复习,原则上高三上学期集体退社并由棋社举行集体退社仪式。社员中途退社的,经本人申请,棋社研究批准,即可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 社员奖惩:本社采取积分制,本社社员在进行友谊赛(包括社团内部和外部)中赢得一定的积分,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励。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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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谊活动,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2.每周定期举行一次活动(规定不能活动的时间除外)。

  3.活动内容由各部部长提前交至社长处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活动。

  4.如需开新部,须向在校上届社长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建立新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纵横棋社委员会所有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纵横棋社

篇2:中学学生社团社长任免、考核条例

  渎木中学学生社团社长任免、考核条例

  学生社团社长是在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指导下,负责各学生社团日常管理、社团活动组织和实施的学生个体。为规范对社长考核、任免,并使之为我校社团工作的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社长的任免与职责

  第一条 社长的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持良好的道德操守;学习成绩优良,不在班级倒数;未出现任何违纪现象;热爱社团工作,秉持公道,有较强责任心和纪律观念;熟悉本社团规章制度,了解学生社团工作的原则、方法及学生社团工作各种相关制度的规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二条 社长必须由社团成员成员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应有2/3以上的社团成员出席,得票数应为实际出席人数1/2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当选。社长的自然任期均为一个学年,各社团应秋季起始学期组织换届。

  第三条 社长选举,必须由社团指导中心监督选举过程。候选人必须登台进行竞选演说。

  第四条 社长一学年任职期满,工作出色者可以竞选连任。

  第五条 社长有提出辞职的权利。欲辞职的社长需提前一个月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并在新任社长产生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 社长换届或任期已满,应主动做好工作和财产交接。前任社长有义务指导新一届社长的工作,保证工作平稳过渡。

  第七条 社长违反有关规定或社团成员2/3以上提出罢免社长决议时,经社团指导中心研究通过,可以将其罢免。

  第八条 社长、副社长职责:

  1、社长的职责:定期召开社内会议,计划部署全社的工作,负责社内职务的任免,负责监督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2、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有关工作,负责社内各部门工作监督、落实,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情况,社长不在时,应履行社长职务。

  具体如下:

  (一)日常工作

  1、社长应定期召开社团班子会议,汇总情况,制定计划,布置任务,安排分工,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协调一致。

  2.社长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两次全体社员大会,向全体社员汇报工作,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奖励惩戒,宣传鼓劲,布置任务。

  3、社长要组织好每周的活动,因故取消活动要及时通知全体社员;每学期至少要举行一次大型活动,要有计划有总结。

  (二)新人培养(主要是新社长的培养)

  1、社长在换届或任期已满前应培养新社长,让其熟悉社团内一切工作,并适时把主要工作交给培养对象去做,保证工作的平稳过渡.。

  2、优秀社团帮助新成立社团的发展,优秀社团的社长指导新成立社团社长,帮助新社团建立、发展.。

  (三)大型活动

  1、社长在任期间一定要组织能体现本社团特色的几次大型活动。

  2、负责监督并指导相关部门对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等方面工作。

  (四)社团未来发展

  1、作为社团社长有责任规划社团发展方向,积极谋划和实施星级社团创建工作。

  2、组织社团与外校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外校好的经验,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团与企业的互利合作活动。

  第二章 社长评优制度

  第九条 社长若出现以下情况,即为一次责任事故,社团指导中心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若属分工不明确造成的责任人不明,则追究社团第一负责人责任:

  1、社团活动时,因社长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现场混乱;

  2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交付的任务没有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3、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

  4、出现有损于社团形象和名誉的不文明行为;

  5、社团连续一个个月未开展任何工作;

  6、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连续请假两次;

  7、其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十条 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社长,社团指导中心有权根据所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做出处理:社团内部警告、社长内部通报批评、向全体社员通报批评、撤销社长职务。

  第十一条 为奖励先进,激励社长工作的积极性,每学期社团指导中心将组织优秀社团、优秀社长、优秀社团成员的评选,由社团指导中心进行表彰。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社长评分细则:

  社长负责社团内部各部门工作的分配,监督各部门人员的工作,因此社长关系着一个社团能否健康、有序的发展。若社团内部各部门出现不能正常完成工作、错误等严重问题,第一责任人是社团的社长。因此,特制定考核评分细则(见附表)

  根据考核得失分情况,每学期将评出优秀社长。得分不足80分者失去评优资格,社团也同时失去评优资格;不及格者为不合格社长,将视社团发展情况考虑撤换该社长。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附:学生社团社长考核表

  学年 学期 社团 社长

  序号 考核扣分项(满分100分) 实际扣分 小计

  1 社团规章制度不建全的扣5分

  2 逾期上交期初计划扣2分

  3 无期初计划扣3分

  4 无故两周未开展一次活动扣5分

  5 未按时交活动记录表一次扣2分

  6 未交活动记录表一次扣3分

  7 未按时参加指导中心会议一次扣2分

  8 无故缺席指导中心会议一次扣3分

  9 未按时完成中心交给的任务一次扣3分

  10 未组织实施中心交给的任务一次扣10分

  11 一学期未开展大型活动一次扣10分

  12 社员无故退社一人次扣2分

  13 社团出现违反校规校纪现象一人次扣5分

  14 社团会费缴纳管理混乱的扣3分

  15 未按时上交其他报表的一次扣2分

  16 未上交其他报表的一次扣3分

  17 其他违纪或失职的一次扣3分

  18 未按时上交期末总结材料的扣2分

  19 无期末总结材料的扣3分

  20 其他扣分

  21 其他扣分

  22 其他扣分

  合计总分

篇3:中学时政社团章程

  渎木中学时政社团章程

  一、时政社成立背景

  在*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定精神指导下,为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学生的国际意识和文化认同意识,培养学生立足世界的眼光、合格的公民人格以及批判性思维和探索求知的欲望,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人生,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适应课改的要求,我校政治组成立木中“时政社”。

  二、社名

  时政社

  三、时政社性质

  时政社是在我校校长室、德育处、团委关心领导下,在学校社团中心的具体指导下,由政治组主办、政治教师参与指导的学生独立的自治社团。

  四、时政社的办社宗旨

  在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我校校规校纪的前提下,时政社将通过有组织的活动,为学生学习时事,参与社会实践、开阔眼界,开拓胸襟,丰富课余生活,抵制低俗文化,为提高社员的交流沟通能力,提高思想境界,提高认识能力,提供服务。

  五、时政社的组织机构

  时政社指导教师设总负责人(翁文方),高中部负责人、初中部负责人和各年级指导老师。

  时政社设社务委员会:由社长、副社长及各部负责人组成。

  时政社设社长一名(兼管高中部工作)、副社长一名(兼管初中部工作)。

  时政社设秘书处、学习交流部、联络宣传部和社刊编辑部。各部设正副负责人及成员若干,分别处理高、初中部业务。

  时政社以年级为组,各年级组设组长一名。

  时政社每学年为一届,届满将进行换届工作,由上一届社委会推荐人选,由大会通过。

  六、时政社活动细则

  1.提倡积极而主动的个人时政学习,包括养成经常收看电视台的新闻节目、收听广播、阅读报纸新闻版、经常阅读《当代学生》(时政版)。

  2.提倡把学习***理论和“****”的重要思想以及****、学习思想政治课教材、学习时事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理论联系实际地开展学习、交流与合作。

  3.时政社将有组织地举行时政报告会、讲座、座谈、演讲、知识竞赛、社会考察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为学生开展学习、交流和合作搭建各种平台。

  4.利用校园网开辟时政论坛,自办社刊。

  5.支持鼓励社员积极踊跃地为《当代学生》、《中学生时事政治报》等学生报刊或其它报刊投稿。

  6.时政社每月最少活动一次,出社刊一期。每学期将汇集成果,装订成册。

  7.每学年评选先进成员和活动组。

  七、组织纪律

  1.时政社社员要遵守宪法法律,校纪校规。

  2.按要求参加时政社活动,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要履行请假手续,三次无故缺席按自动脱社处理。

  3.按要求完成时政社布置的各项任务,遵守活动纪律,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拖拉塞责,不遵守纪律的成员,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除名。

  4.其负责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能履行职责者,经社委会讨论可及时更换。

  木渎中学吴越春秋历史社团

篇4:中学历史社团章程

  渎木中学历史社团章程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吴越春秋历史社团”(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为 “营造学校的学习研究历史的氛围,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拓宽社会视野,为学生走向社会或进一步深造搭建平台。”它是以学习研究与特色活动相结合的综合性社团。本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成才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各类学习研究及实践活动,为我校学生提供良好的成才环境,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历史观。激发学生勤于思考,善于动手的科研兴趣,端正严谨创新的良好态度,在学校营造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

  第三条 协会的口号为“博历史之韵,品史学之雅”,在浩瀚的历史风韵中博览历史、了解历史、学习历史,感悟历史的风雅与魅力。

  第四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及活动内容为:

  (一)宣传普及历史文化知识;

  (二)组织“历史文化活动周”活动;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及校园服务,普及历史文化知识,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 协会负责人必须从本协会中产生,并报经校团委及院团委同意,协会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有本校正式学籍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校规校纪,热心于协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协会中有一定威信;

  (四)工作认真负责,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 凡取得我校校籍的在校生愿意遵守本章程,参与协会相关活动,均可申请加入。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具有协会入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其他各项制度,服从活动安排和统一领导;

  (二)准时参加协会举行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维护协会的团结和声誉。

  第九条 所有会议均须设立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到场人数、会议主题、会议内容、决定决议等。所有会议均须进行考勤,不得迟到或缺席,因故不能出席例会或迟到者,需在会前向有关负责人请假,由负责人落实后方可准假,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或迟到,由理事会按第八章协会处罚措施追究相关个人。

  木渎中学吴越春秋历史社团

篇5: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木渎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一、总则

  社团联合会,是目前学校社团组成的联合组织,具有宏观把握社团方向、完善社团组织的职能,起着规范社团、服务社团的重要作用。社团联合会在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在全体社团的广泛支持与共同努力下,积极开拓、勇于进取,使我校社团逐步形成制度化、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模式,有效地促进学生文化的发展。

  社团联合会在学校教育方针的指引下,以积极健康的内容和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活动,进行能力培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社团联合会是活跃在学校文化第一线的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权益代表机构,社团联合会给予社团理事长较高的自由度和自主,广泛争取民意支持,争取各社团的和谐互助团结,方便服务学生,为发挥社团联合会最积极的作用而努力。

  二、职能:

  ①社团的组建及撤消;

  ②活动的常规检查、质量监督,社团成员的考核;

  ③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各种社团活动,由各社团协助、承办;

  ④为社团活动提供合理条件(指经费、场地、师资等),并向校方争取;

  ⑤对社团理事长,给予较高的自由度和自主,监督理事长开展好各社团活动。

  附:学生社团联合会基本组织一览表

  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能及具体工作要求

  主席团

  监督《社团联合会章程》的实施;召集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执行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统一领导各社团工作;审核各社团工作报告,活动计划,财务报表等书面材料;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社团联合会职能部门工作;对社团联合会干部进行任免、培训、考核、奖惩;对违反校纪、校规或有损社团联合会整体利益的社团或社团活动予以制止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负责社联及社团干部的考勤工作。

  秘书处

  安排、起草社团联合会的一切文书工作;召*议、传达主席团有关会议精神,履行主席团的决议,落实主席团部署的工作任务,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完成文件打印、派发、信件收发等管理工作,落实社联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协调主席团与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各社团之间的工作关系,并通过各种渠道增强社联的整体凝聚力,使之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馈社团信息,增进社联与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配合、监督其他部门的工作。

  宣传部

  负责社团联合会对内外宣传工作,负责社团联合会组织的重大活动等宣传、美工、舞台布景等工作;管理社联的宣传用品;监督、管理,规范各社团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编辑社团、社联相关工作简报、活动简讯。登记、收集整理各种社团活动资料、图片。

  组织部

  组织开展社联的各项活动、新社团的登记成立、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对社团干部进行考察、培养,开展学习或培训活动;负责举办相关活动,负责监督、规范各社团活动。

  文艺部

  举办社团文化活动,指导、协助各学生社团按照社团宗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策划并组织开展社联大型文艺、体育等赛事活动。积极组织各社团参与学院各项活动。

  外联部

  组织各社团开展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活动;联系、接洽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联络外校兄弟社团,开展互助合作交流联谊活动;积极接触、商谈企事业单位赞助问题;负责监督各社团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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