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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后备人才库建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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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后备人才库建设实施细则

  淳高高中后备人才库建设实施细则

  一、后备人才库申报流程与要求

  1.个人申报

  依据三个人才库的标准与要求填写表格,递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审查核实

  由学术委员会牵头,教导处、教科处、级部、备课组或教研组及相关部门与人员对申报人的各项状况分工核查,签署意见。

  3.汇总公示

  核查通过人员名单由学术委员会向全校公示一周。

  4.批准入库

  校长室会议讨论,确定入库名单。

  二、后备人才库的入选条件

  1.职业道德: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三要八不准”要求,任教以来无教育教学事故,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校内同行的民意测评中满意度较高。

  2.教育教学工作:

  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精通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或风格,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师生反映良好,近三年学生评教满意度在80%以上。有一定的班主任、级部助理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在减轻学生负担、指导优秀生以及转化后进生等方面成效显著。

  3.教研科研工作:

  有一定的教学理论根底,热心教育科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4.其他条件:

  根据不同层次的要求,入选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才库:(以下简称A库)

  33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三年以上教龄,有毕业班考试科目教学经历,或所带运动队、艺术团队等获得区(县)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②获得“区(县)级优秀青年教师”称号。

  ③在区(县)级以上赛课、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奖。

  ④指导学生参加本学科类竞赛或创新大赛获市级以上奖励。

  B.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后备人才库(以下简称B库)

  33周岁以上的教师

  ①获得“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

  此外,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

  ②有八年以上教龄,教学基本功扎实,有两届毕业班考试学科教学经验,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课题研究,承担了一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近两年内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

  ③在市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近两年内在市(区、县)级范围内开设过研究课、公开课或讲座;或已成为市教研室学科教学中心组成员。

  ④指导学生参加本学科类竞赛或创新大赛获市级以上奖励。

  C.特级教师、正教授级高级教师后备人才库:(以下简称C库)

  已获评市学科教学带头人。

  三、后备人才库的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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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三库人员需完成以下任务:

  (1)服从学校相关工作的安排,在学科组建设及学科教学项目研究中承担重要任务,有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

  (2)A库、B库人员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并争取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C库人员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并争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3)每学年读教学理论或教育心理学理论书籍一本,写出读书心得、或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文章一篇,在有关的专题活动中交流。

  (4)除本年度承担高三考试科目的教学外,必须主持一门或合作开发一门校本课程,并承担了重要课题的开发和开设任务。

  (5)每学年在校内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讲座至少两节,并在校级以上单位开设公开课与讲座。

  (6)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承担了一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或有相关课题研究的论文。

  (7)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服从学校“青年教师学术沙龙活动”或“青蓝工程”相关工作的安排,在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

  2.有关三库人员的管理

  建立管理档案,实行学年考核,每学期开展一次专题交流。

  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任务者,视作自动退出;人员条件发生变化,可在三个库内调整;出现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况,予以除名。

  3.考核及组织

  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于每年暑假前组织学年考核。

  三库人员填写考核表,提交相关材料,由教导处、教科处进行材料会审,逐项评分,由学术委员会汇总出考核分数,提出管理建议交校长室讨论。校长室讨论后,公布考核结果及相关处理意见。

  四、后备人才库人员的相关待遇

  1、优先推荐参加相应的优秀青年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特级教师的评比活动。

  2、优先推荐参与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及教科研活动。

  3、优先推荐参与区(县)、市级教学技能竞赛。

  4、工作表现优秀、群众评议良好的教师,优先考虑推荐各级各类荣誉的申报。

  5.优先选配集体导师或个人导师(学校给予导师指导的相应条件)。

  本细则及相关未尽事宜,在实施过程中由校长室解释与设置相关规定。

  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

  20**年10月29日

  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后备人才库申报表

  填表说明:

  1.课题研究一项中“类型”指个人课题主持、集体课题中担任主持人或核心人员;

  2.校本课程一项中“类型”指个人课程、集体课程组长或参与人员;

  3.公开课或讲座一项中“备注”指需要交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担任市学科中心组或核心组成员一项中的备注是指需交证书类证明材料;

  5.所在级部意见须由级部附学生评教材料。

  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后备人才库考核表之一

  说明:本表由考核对象本人填写后,交教科处考核,由教科处统一交学委办。

  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后备人才库申报事项说明

  一、建设后备才库的目的:

  营造教科研氛围,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切实打造名师队伍,提升学校办学品位,造福高淳平民学子。

  二、个人申报

  1.对照个人条件,确定自身专业发展方向,选定后备人才库别;

  2.下载申报表,依据要求填写。

  3.申报表经由所在备课组(或教研组)组长、级部主任(或分管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4.申报时间:20**年11月3日--11月18日

  三、审核批准

  1.20**年11月19日起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评审;

  2.20**年11月24日学术委员会将评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一周;

  3.20**年12月初经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后决定并公布入库人员名单。

  四、管理考核

  1.具体要求可参看实施细则和考核表;

  2.20**-20**学年度考核从20**年9月起。

篇2:幼儿园基建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

  丰南幼儿园基建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

  为规范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合理控制基建和专项维修的投资和工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园基建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

  1.由园长及分管园长、财务、后勤等人员组成园基建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投标领导小组)。

  2.制定招标工作计划,根据确定的招标方案编写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函、招标须知、报价书格式、合同文件等,制定评标、定标原则。

  3.组织相关招投标单位设计工程方案,收集方案并上报到杨舍镇基建办公室。

  二、 招标范围

  根据上级规定,学校基建经费承担的基建工程,且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合同估价在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要有三个以上的单位进行设计、预算。

  三、招标方式

  1、各工程项目招标根据工程规模、建筑标准、市场情况等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形式,如设计招标可将方案、施工图设计分段招标,也可一次性招标;工程施工原则上采取一次总包招标,特殊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可分开招标;设备供货、安装可一并或分开招标等。

  2、所有招标工程项目均要上报教育局计财科,由计财科进行核算,最终上报到局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根据工程预算、设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立承包单位。

  3、基建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与承包单位进行议标,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申报表,并在教育局计财科和监察科亲临现场的情况下开展议标过程,对整个过程实施监督和审核。

篇3:小学学生养成教育实施细则

  溪鹅小学学生养成教育实施细则

  一、小学生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内容

  1.学会倾听的习惯

  (1)上课时不做小动作,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2)能认真倾听其他同学发言。

  (3)能给予积极的评价。

  (4)能仔细倾听老师讲解。

  (5)能按要求认真练习。

  2.善于思考的习惯

  (1)上课专心听讲,认真思考,能积极发言。

  (2)善于发现,并能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

  (3)课前能预习,不明白的问题能做好标记。

  3.敢于提问的习惯

  (1)勤于思考,敢于质疑,与人交流,不怕说错。

  (2)发言时,身站直,口齿清,能用普通话,声音洪亮。

  (3)对不懂的问题能主动向老师请教。

  4.与人合作的习惯

  (1)能主动和同学、老师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2)与同学交流时,能尊重别人的意见和观点。

  (3)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5.自主读书的习惯

  (1)边读边想、圈点勾画。

  (2)和书交朋友,广泛阅读。

  (3)不读不健康书籍,不看不健康光盘,不浏览不健康网站。

  (4)爱护书籍,不在公用书籍上乱写乱画。

  (5)早到后能设法早读。

  (6)常写读书笔记,注重知识的积累。

  6.认真书写的习惯

  (1)读写姿势端正,会正确执笔,做到“三个一”--眼离书本一尺,胸离桌子一拳,执笔处离笔尖一寸。

  (2)书写工整,作业、卷面洁净,不乱用涂改液和修正纸。

  (3)文字和符号规范,格式美观,符合老师的要求。

  7.自评互评的习惯

  (1)在学习过程中,能用激励性的语言评价、鼓励自己与他人。

  8.收集资料的习惯

  (1)能利用查阅图书、上网浏览、实地考察、走访调查等渠道主动收集与学习相关的材料,拓宽自身的知识面。

  (2)对收集的各种资料能进行分析、归类、整合。

  9.动手实践的习惯

  (1)能积极、主动完成教科书上所要求的各类操作实验。

  (2)工具准备充分,不丢三落四。

  (3)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10.按时完成作业的习惯

  (1)在校时能完成作业再去玩,对作业中的错误能即时订正。

  (2)尽早完成家庭作业,睡前交家长检查。

  (3)睡觉前对当天学习的主要内容能进行回忆。

  (4)认真完成,并仔细自查作业。

  二、小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内容

  1.举止文明习惯

  (1)升国旗奏国歌时自觉肃立。

  (2)见到老师、客人主动问好。

  (3)能自觉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

  (4)在接受别人帮助时,能微笑着向别人致谢。

  (5)向别人请教时,态度诚恳。

  (6)不打架,不骂人。

  (7)不给同学起绰号。

  (8)当同学答错问题时,不起哄、不嘲笑、  (9)集合时做到“静、快、齐”。

  (10)观看比赛时能文明喝彩。

  (11)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12)不歧视身体有缺陷的同学,不看不起外地的小朋友。

  (13)不带危险物品上学。

  2.诚实守信的习惯

  (1)说了就要努力去做,信守自己的诺言。

  (2)答应的事没法完成时,能向对方说明原由,并用诚挚的态度向对方表示歉意。

  (3)借了别人的东西能及时归还。

  3.尊重他人的习惯

  (1)耐心听,不随便打断别人说话。

  (2)专心听,不一边听一边考虑自己的事。

  (3)当他人批评自己时,平静的听他把话说完。

  (4)不打扰他人的学习、休息、工作和生活,一旦妨碍了他人能及时道歉。

  (5)未经允许,不动他人的东西。

  (6)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自己的家庭情况不随便告诉他人。

  (7)不随便打听他人的隐私。

  4.守时惜时的习惯

  (1)早睡,早起。

  (2)不迟到,不早退。

  (3)回家后,马上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4)做事有计划、不盲目、不拖沓。

  5、懂得感恩的习惯

  (1)听从父母、老师的教诲,不无理顶撞父母、老师。

  (2)体会父母、长辈的艰辛,能主动给老人洗脚、捶背、夹菜等。

  (3)主动替父母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4)孝敬父母,以自己满意的成绩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5)尊重环卫工人,交通警察的劳动。

  三、小学生生活习惯养成教育内容

  1.勤俭节约的习惯

  (1)爱惜学习用品,不在课本上乱写乱画,不随便撕扯作业本。

  (2)不随便向家长要钱,不乱花钱买零食、玩具等。

  (3)珍惜粮食,不挑食,不浪费饭菜。

  (4)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水龙头用后随时拧紧开关。

  (5)对自己、他人、集体的财物爱护,轻开轻关窗户,轻拿轻放物品。不在桌子上凳子上乱写乱画乱贴。

  (6)不随便借钱。

  2.勤于动手的习惯

  (1)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能自己整理书包、抽屉、收拾房间、整理被褥。

  (2)用过的东西能放回原处。

  3.锻炼身体的习惯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内外文娱、体育、科技活动。

  (2)学习运动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3)在运动中能听从知指导教师的安排,在活动中不做带有危险性的动作,不参加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4)上好“两操两课”。

  4.讲究卫生的习惯

  (1)勤洗澡、洗头;睡前刷牙、洗脸、洗脚。

  (2)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3)指甲内无污垢,身体无异味。

  (4)饭前便后洗手。

  (5)离开座位钱能整理好物件,清理垃圾。

  (6)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7)见到废纸、包装袋等能主动给予清理。保证自己周边环境的清洁。

  (8)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9)不吃变质的食物,不买三无食品。

  (10)不边走边吃,不拿零食当正餐。

  四、小学生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内容

  (1)上下楼梯,轻声漫步,靠右边行走。

  (2)上下学有秩序,红灯停,绿灯行,不乱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跑打闹。过路口,一看,二让,绝对安全时在通过。

  (3)购物、上车时能自觉排队,不拥挤。*时能到指定位置有秩序的就坐。在公共场合能遵守纪律,不大声喧哗。

  (4)爱护学校,公园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不乱踩绿地,不随手折花枝,不乱涂乱画。

  (5)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学校滞留,不在马路上溜达玩耍。

篇4:八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

  溪安八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

  为做好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安委办〔20**〕126号《关于印发〈溪安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职改〔20**〕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的若干意见》、安教〔20**〕281号《关于印发溪安县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政人〔20**〕110号《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安政人〔20**〕118号《关于教育系统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聘任对象

  我校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充分保障教师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相应权益。

  2、坚持注重专业能力与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准确地对参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量化评价。

  3、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度受到纪律处分或师德考核不合格,或近两年来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即不得参加最近一次的岗位竞聘。

  三、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3、任现职(①竞聘高层级岗位是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②竞聘本层级高一等级岗位是指聘任现层级专业技术职务;③原聘十级或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调入人员竞聘新单位同等级岗位是指聘任下一层级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时,经验证登记合格。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

  四、量化评价标准

  教师竞聘高一层级岗位、竞聘本层级高一等级岗位全部采用量化考评办法,具体评价项目及评价标准如下(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1、任职年限(满分10分)

  任现职以来至取得高一层级职务任职资格每年得0、5分,取得高一层级职务任职资格至参加竞聘当月每年得1分。按月计算,累计得分。

  2、学历(满分4分)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中专学历的得1分,大专学历的得2分,本科学历的得3分,研究生学历的得4分。

  1996年过渡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学历未达到中专的得1分。

  3、教龄(满分10分)

  按已确认的有效教龄,至参加竞聘当月每年得0、4分。按月计算,累计得分。

  4、班主任及教育管理工作(满分10分)

  担任班主任每年得1、5分。

  学校行政人员得分如下:正校级每年得3分,副校级、中层正职每年得2分,中层副职每年得1、5分。

  担任工会正主席、团委会正书记、正副年段长每年得1、5分;担任教研组长每年得1分。

  本项各类人员得分计算年限均为任现职以来。每年度担任多项职务的,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不重复计分。

  在外校担任年段长的,需兼任班主任方能得分。在外校担任班主任者,须上交原学校所提供的班主任工作证明和原班级的学籍卡片原件,方予认定。在外校担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的,需提供上级任职文件,方予认定。在外校担任教研组长的,需提供原学校教研组长工作证明。所有外校期间的证明材料应与“教师考核表”记载的内容一致。

  5、表彰情况(满分3分)

  任现职以来,获得党委、政府(含教育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省级的得3分,市级的得2分,县级的得1分,乡镇级、校级的得0、5分;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的相应班主任,省、市、县级的分别得2分、1、5分、1分。

  同年度、多级表彰,只取分值最高的得分,不重复计分。

  6、教育科研(满分4分)

  任现职以来,出版(正式出版社)个人专着的,每本专着得3分,与他人合着的,每本得1、5分。由本人撰写的(限第一作者)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含科研报告、论文),在CN刊物发表(不含增刊)的得2分;由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评比,获省级一、二等奖的得2分,汇编的得1、5分,市、县(含片区教研)级一、二等奖的得1、5分,汇编的得1分;校级汇编的每篇得0、5分。

  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科研部门)举办的课改、课题研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得3分、2分、1分、0、5分(负责人得该等级分数,成员减半得分)。

  同年度多项目的,只取分值最高的得分,不重复计分。每个课改项目研究课题只计分一次。

  7、年度考核(满分3分)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为合格的得2、5分;有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加0、5分;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次倒扣0、5分;被确定为“不予考核”的,一次倒扣2分。

  (8-10项考评时限为近五个学年度)

  8、师德师风(满分10分)

  以近五个学年度的师德师风表现为依据,合格的每学年得2分,累加计算。若教师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的;或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143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师风考评为不合格,当年度的师德师风考评不得分。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1)在学校散布***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或商业性活动的;

  (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外校调入者,需提供原学校相应年度的师德师风情况证明,方予认定。

  9、出勤情况(满分10分)

  以近五个学年度的出勤情况为依据,凡是学校统一布置的工作(包括课堂教学、各种会议、教研活动等)都纳入出勤考评的范围,出满勤的每学年得2分,累加计算;没有满勤者,则按《溪安八中教职工考勤条例》的考评结果,以当年度标准工作量为基准,每被扣10元,扣0、05分;超工作量或不满工作量者每被扣10元,扣分公式为0、05÷(每周实际任课数/当年度学科标准工作量),每学年扣完2分为止。

  外校调入者,需提供原学校相应年度的出勤证明,方能得分。若没有满勤者,每请假半天扣0、1分,每学年扣完2分为止。

  10、教育教学情况(满分30分)

  (1)按上级文件规定免于兼课的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①履行岗位职责(满分17分)

  按上级文件规定免于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学校管理任务,每学年得3、4分,累加计算。若在机关效能检查中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的,当年度不得分。

  外校调入者,需提供原学校相应年度的工作证明和没有被上级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的证明,方能得分。

  ②教育管理业绩(满分6分)

  以近五个学年度县教育局组织的校长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的每次加2分,基本称职的每次扣1分,不称职的每次扣2分,累加计算。外校调入者需提供县教育局下发的文件作为依据,方予认定。

  以近五个学年度的高考、中考成绩为依据,所负责年段的学生被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录取,得3分;高考总分位居全县文理科第一名(含并列),得1分;中考成绩(各科等级加语数英总分)位居全县第一名(含并列),得1分。每届毕业班只取最高分一项,累加计算。外校调入者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方予认定。

  ③专业学术讲座(满分1分)

  以近五个学年度开设校级以上讲座情况为依据,为教师和学生分别开设一次校级及以上的讲座,得1分。

  县级以上讲座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及佐证材料;外校调入者在原学校开设的校级讲座,需提供原学校的证明,方予认定。

  (2)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①履行岗位职责(满分17分)

  以近五个学年度的履职情况为依据,教师完成备、教、批、辅、考等各环节教育教学工作,每学年得3、4分,累加计算。若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或机关效能检查中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的,当年度不得分。

  外校调入者,需提供原学校相应年度的工作证明和没有被上级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的证明,方予认定。

  ②教学量化考评(满分6分)

  以近五个学年度的的教学成绩为考评依据,按照《溪安八中教学量化考核条例》计算出每学年的得分。每学年加分以+3分封顶,扣分以-1、2分封顶,累加计算。

  未列入量化考评的科任教师,教学量化考评既不加分,也不扣分。外校调入者,在外校工作期间不得分也不扣分。

  ③突出教学成果(满分3分)

  以近五个学年度的高考、中考成绩为依据,学生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其高考文考学科的任课教师分别得3分;高考总分位居全县文理科第一名(含并列),其文考学科的任课教师分别得1分;中考成绩(各科等级加语数英总分)位居全县第一名(含并列),其文考学科的任课教师分别得1分。取得以上业绩的下年段行政人员享受科任老师同等加分,每届毕业班只取最高分一项,累加计算。

  ④指导学生获奖(满分3分)

  以近五个学年度至竞聘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职务当月指导学生获奖情况为依据计算得分,累加计算:

  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科研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学科现场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分一、二、三等奖得分,全国奖分别得3、2、75、2、5分,省级奖分别得2、5、2、1、75分,市级奖分别得1、5、1、25、1,县级奖分别得1、0、75、0、5分。每次竞赛只取最高分一人。

  学生征文、演讲、音乐、美术及小论文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科研部门)主办或联办的非现场比赛获奖的指导教师,分一、二、三等奖得分,全国奖分别得2、25、2、1、75分,省级奖分别得1、75、1、5、1、25分,市级奖分别得1、0、8、0、6分,县级奖分别得0、6、0、4、0、25分。获特等奖者,除得同级一等奖分值外,另加0、5分。每次比赛只取最高分一人。

  学生参加各级现场比赛获得名次的,县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按1、0、5、0、25得分;市级比赛第一、二名视为一等奖,第三、四名视为二等奖,第五至八名视为三等奖,按1、5、1、25、1得分。每次(届)比赛只取最高分一项。

  若学生获奖证书中没有同时注明学生的获奖等级和指导教师,则须由教研室根据事实认定后在学生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上注明指导教师或在指导教师证书的复印件上注明所指导的学生及获奖级别,再由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后交指导教师本人保管,作为计分时的依据。

  学生获奖的级别按发文表彰单位的级别进行认定。学生以同一比赛结果获得多个级别奖励的,只取分值最高的得分,不重复计分。

  学校统一组织的辅导学科竞赛的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由教研室按《溪安八中学科竞赛组织管理与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并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指导教师、个人辅导时间及辅导周期;相关负责人签名并经办公室加盖公章后,由指导教师自行保管。计分公式为A×B/C(A指获奖级别加分,B指个人辅导时间,C指辅导周期),每项比赛只取最高分一人,不得累加;其他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只能有一位指导教师,如获奖证书上有两位及以上指导教师的,只取第一位作为指导教师。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必须是本人当年任教班级的学生,跨学段、跨学科指导的不予认定(如是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专门教师指导的除外,但委派部门应在赛前将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盖章后送交办公室备案)。

  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应于学生参加学科现场竞赛之前确定参赛学生及指导老师名单,经学校教研室确认、办公室盖章后,一份交教研室存底,一份交办公室存底,据此认定指导教师。若学生参加竞赛后才报送参赛学生名单的,不作为计分依据。

  教师在外校任教期间指导学生获奖的,需提供学生的获奖证书原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原件,方予认定。若学生的获奖证书或上级下发的文件中没有同时注明学生的获奖等级和指导教师的,还需提供原学校的证明材料。

  ⑤承担公开教学(满分1分)

  以近五个学年度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情况为依据,教师开设一次校级及以上的公开课,得1分。我校承担的市级或县级教学公开周期间开设的公开课视为校级公开课;县级以上讲座视为同级公开课加分。

  县级以上公开课、讲座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及佐证材料;外校调入者在原学校开设的校级公开课,需提供原学校的证明,方予认定。

  (3)非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①履行岗位职责(满分17分)

  非教学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每学年得3、4分,累加计算。若在机关效能检查中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的,当年度不得分。

  外校调入者,需提供原学校相应年度的工作证明和没有被上级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的证明,方予认定。

  ②开设业务讲座(满分1分)

  以近五个学年度开设校级以上讲座情况为依据,为学生开设一次校级及以上的讲座,得1分。

  县级以上讲座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及佐证材料;外校调入者在原学校开设的校级业务讲座,需提供原学校的证明,方予认定。

  11、创优活动(满分6分)

  (1)技能竞赛(满分3分)

  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创优质课、业务技能现场竞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得3分,县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得1、5分,县级二、三等奖的得1分。

  获得教坛新秀称号,市级的得3分,县级的得1、5分。

  同一项目多项、多级获奖的,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2)荣誉称号(满分3分)

  教师被评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含培养对象),省级学科带头人得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的得2分;县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的得1分;县级骨干教师的0、5分。

  被评为县级及以上名师的得3分。

  获多项荣誉称号的,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五、加分指标(最高分值3分)

  凡参加义务教育“小片区”校际交流的教师,在交流单位参加职务竞聘时,交流年限每满1年加0、5分,交流期满返回原单位,在参加职务竞聘时加2分。

  六、其他事项

  1、竞聘的程序规定:①学校公布竞聘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②应聘人员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述职;③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④学校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考核或上岗竞聘,根据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⑤学校根据公示结果聘任相应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各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竞聘当年上级评聘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若上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截止时间,则以学校公布竞聘通知当天作为截止时间。

  3、本《实施细则》中的“教育主管部门”指各级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局)之类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指省普教室、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市教科所、县教师进修学校之类的教育主管部门下属的事业主管单位,各种学会、协会、学科教学委员会、报刊杂志之类的非政府官方行政机构或社团组织不在此列。“学年度”指完整学年度,时间跨度为第一年的8月份至第二年的7月份。

  4、从20**年8月起,凡借用到外系统从事非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教师,其该学年度量化考评的“教育教学情况”项不予计分。

  5、若岗位有空缺,竞聘本层级高一等级岗位优先照顾即将退休的老教师,即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教师,只要其具备晋升岗位等级的基本条件,直接按其所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岗位等级予以优先聘任。

  6、若岗位有空缺,先聘任符合安职改〔20**〕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规定的可直接聘任或优先聘任的教师,再按量化评价标准计算出的总得分的高低依次聘任其他教师;若可直接聘任或优先聘任的教师人数多于拟聘任人数,则按出生日期先后依次确定聘任人选。

  若岗位没有空缺,则向县教育局、公务员局申请设置“选优岗位”、“过渡岗位”、“浮动岗位”,对达到文件规定要求且考核合格的教师予以聘任。

  若按量化评价标准计算出的最终得分相同,按行政领导职务(含工、团负责人)年限长者、班主任年限长者、教研组长年限长者、教龄长者、年龄大者的顺序依次优先聘任。

  7、我校图书馆等其他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竞聘依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8、本《实施细则》自20**年12月起执行,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之前制定的《溪安八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同时废止。若今后上级对此有新的规定出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篇5:小学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实施细则

  湾红小学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实施细则

  一、建立推普工作指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加强学校推普工作语言文字使用工作的监督。

  二、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三、定期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四、每学期定期对教师、学生普通话使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合格的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不合格的要加强督导,采取一定的措施,使之走上正规。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的一项内容。每学年测试一次,普通话水平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学生”评比。

  六、学校每学期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为荣的良好风气。

  七、推普工作列入“先进年级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具体实施细则:(共计30分)

  1、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有明确规定。(1分)

  2、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校联系册等内容中写规范字,提出明确要求,有检查落实措施,并作为教师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4分)

  3、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言文字是否规范、作为考察指标之一,并积极落实。(2分)

  4、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教案、试卷等用语用字以及汉语拼音使用规范的审核把关。(1分)

  5、在语文教学中,必须规范学生的口头语言、提高口语交际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听说习惯。为提高学生普通话整体水平,语文课坚持正字训练,1分钟演讲训练。(4分)

  6、学校教学管理中对各科教学都应注重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出明确要求和实施重点。(1分)

  7、学生应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能正确辨别、书写规范的汉字。并能熟练使用汉语拼音(6分),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4分)

  8、各类*、大型活动的主持、发言、用语规范。(4分)

  9、校风、校训用字符合规范要求(2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0.1分)

  10、师生个人获市级以上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有1人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