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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宇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一、课时津贴等于月课时*课时值(每月按4.2周计算)。课值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想品德学科每课时3.5元;音乐、美术、信息、劳技、体育学科每课时2.5元;其它如语英早自修、阅读课管理等每课时2.5元;后勤每课时1.5元。
二、教师每周的课时数以实际授课节数与备课教案数之和计(已包括各种常规的辅导和学科活动。)语英老师早读以每周3节计入课时总数。
三、未直接任课的教职工按工作量多少,职责大小和工作的质量,每周以5-15节计。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或应负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享受该项津贴。
四、请假原因造成缺课的专任教师扣除缺授课数的津贴;其他人员扣除每天按比例折算的缺课时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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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育教师带运动队训练,学科教师按学校安排带年级辅导班,按实际教学时间的两倍计算课时。
六、在课时津贴外,中考学科(5科)教师改作每月补贴70元,其余学科每月补贴20元。
七、教师基本课时量原则上为语、数、外、科四学科及初三社会(包括思品)两个班,初一、二社会思品12-14节,其它学科14-16节(指实际授课数,不含备课教案数)。教职工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保证工作的质和量的前提下全额享受该项津贴。见习期教师不发。
篇2: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敬业爱岗、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多作贡献,在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基础上适当予以物质奖励,特订立本制度。
奖励对象
工作认真,成效显著,师生评价高的本校教职工。见习期教师减半发放。
一、奖励项目
1.学科质量奖(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
(1)中考学科(5科+初三体育)
总原则:以每学期期末成绩作为考核依据。考试成绩以所任班级四项指标(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中上平均分)折算成标准分,根据年段排名和接班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以学期为单位计发。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中上平均分本部为班级前35名,分部另定)
①初三第二学期参照中考奖执行。
②一学期中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按比例扣发。
③初三体育第一学期按非中考学科方式考核。
④标准分计算办法如下:
将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中上平均分按比例换算成分值,再相加,即为教师个人标准分。其中初一、初二各项指标各占25%;初三平均分、合格率各占20%,优秀率、中上平均分各占30%。(注:以卷面满分100分计,及格为60分,优秀:语文80分,其它学科为85分。中上平均分原则上本部为班前35名平均分,分部可根据情况作调整。)
(2)非中考学科:
①以教学常规检查和学生满意率为考核依据。根据考核情况分为一、二、三等奖,以学期为单位计发。
②教学常规检查中有一项不合格或学生满意率不到80%者,不发奖。(注:教学常规指备课、上课、改作、辅导、听课、课题、论文等方面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下同)
2.教科研及指导奖
(1)教科研奖:本奖励适用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师业务比赛,以及教师在正规刊物发表论文等。
①课题奖。
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奖励,同一课题只记发最高级奖一次。奖额如下:
校级 市属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50 150 250 500 2000
二等奖 40 100 150 400 1500
三等奖 30 50 100 250 1000
②论文、案例、教案奖
在市级及以上各种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须注明校名),凭报刊实物按省级及以上150元/篇,市级100元/篇发放;
同一篇论文在不同的刊物发表或分获不同级别的奖只记发最高奖一次。
获奖论文奖额如下(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校级 市属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40 100 150 250 800
二等奖 30 70 100 150 500
三等奖 20 40 70 100 300
注:学校对教师论文等情况每学期统计一次,且每篇获奖论文或发表论文在获奖或发表后须将复印件一份上交学校教科室存档,学校以学期为单位计发论文奖一次。
③优质课等业务比赛奖:
校级 市属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50 150 250 400 600
二等奖 40 100 150 250 400
三等奖 30 50 100 150 300
④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
市属级 市级 省级
400 800 1500
⑤本校教育教学情况宣传报道奖:
教育局工作动态刊出:每篇20元;在市级或省级各媒体发表与学校有关且有助于提高学校声誉的报道,根据篇幅多少,影响大小每篇50--100元;照片每张20元。绍兴晚报专版除外。
(2)指导奖:本奖励适用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生比赛(竞赛)。
总原则:设团体名次的按团体类计,不设团体名次的按个人类计,同一比赛项目多级获奖只发最高奖。以外聘教师辅导为主获奖,本校老师积极参与的,奖励减半,其他情况由校长室酌情奖励。在上课、训练、运动会或组织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的,且为教师责任的,酌情扣除直至完全扣除奖金。
①团体类
体育类:此标准基本级别为市属,市级、省级以市属级的1.5倍和2倍计算。
名次 田径 球类等项目
第一名 1500 800
第二名 1200 600
第三名 1000 400
第四名 800 300
其他类(航模、船模、文艺、科技、地方课程等):此标准基本级别为市属,市级、省级以市属级的1.5倍和2倍计算。
名次 名次
第一名 300
第三名 100
第二名 150
②个人类:
学科综合类
市属 市 省 全国
一等奖 200 300 400 500
二等奖 150 250 350 450
三等奖 100 150 250 350
学科单项类:
市属 市 省 全国
一等奖 150 200 300 400
二等奖 100 150 250 350
三等奖 50 100 150 250
③ B级特长考试:每合格1人,奖50元。如果有外聘指导教师,分配原则见上。
3.中考奖:(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分部可根据校区实际进行考核)
①一中并轨生上线奖:根据近几年两校区一中并轨生上线比例,确定两校区当年上线总比例,再按此比例计算出各班一中并轨生基本目标,目标达成获得此奖。超过的按每生100元给予奖励(由班主任分配)。推荐生被录取的计入此项奖励。
②普高上线奖:根据近几年两校区普高上线(教育局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比例,确定两校区当年上线总比例,再按此比例计算出各班普高上线基本目标,目标达成获得此奖。超过的按每生100元给予奖励(由班主任分配)。适当考虑初三接班。
③年段学科奖:以全年段每学科平均成绩列市区学校该学科的位次评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第三名为三等奖。分部以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名为三等奖。
④个人学科奖:根据本人所在班级中上平均分(本部班级前35名,分部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包括已考上的推荐生),列年段中名次评出一、二、三等奖。(按实际工作量比例计发)
⑤学生中考成绩居市属前十名,学校给予所任教师奖励(奖额视学校财力定,分配比例由班主任定)。
⑥学生单科成绩获市属学校第一名所任教师给予奖励,如遇第一名并列人数较多的,学校酌情考虑。
⑦体育学科满分奖5元/人,其余由校长室酌情考虑。
注:A:所任班级中考成绩明显低于学科其他教师,严重影响学校整体成绩,考核奖酌情扣减。
B:初三或初二接任基础较差班级进步明显的,个人学科奖由学校酌情考虑。
C:一学期中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按比例扣发。
4.后勤服务奖:
以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和教师满意率为考核主要依据。根据考核情况分为一、二、三等奖,以学期为单位计发。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常规工作差错较多,多次受到领导批评或教师满意率不到80%的,不发奖。
5.先进教研组奖:
①根据教研组开展工作情况和完成工作质量,按学期进行考核,评出先进教研组2个,按人均40元计发奖金。具体评选办法参见《兴宇中学教研组考核条例》。
②获得市属级、市级先进教研团队的,学校视财力予以奖励。
未尽事宜由校长室酌情处理。
篇3:兴宇中学教职工加班补贴发放标准规定
兴宇中学教职工加班补贴发放标准规定
为了合理支出加班补贴费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加班补贴发放实施意见。
一、加班概念界定
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应学校要求,教职工在双休日或其他节假日继续工作的,属加班范畴。
二、加班确认
1.校长(书记)指派
2.校长(书记)同意,中层指派
3.因工作需要,经个人申报,校长(书记)批准
三、相关规定
1.加班费为一天30元。
2.暑期加班除总务主任外,原则上最高计20天。
3.体育运动队在暑期进行训练,每次补贴20元。
4.学校特殊活动(如春游、运动会、文艺演出等)需要在非节假日中开展,可根据学校财力适当给予补贴。
5.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监考,根据实际划拨的费用发放;中考监考以每场60元计。
6.代课15元/节。
7.初三双休日补课50元/节,管理者30元/次。下午补课5元/节;
8.竞赛辅导平时5元/节,双休日竞赛辅导参照初三补课标准;学生社团辅导(管理)平时5元/节,双休日25元/节。
9.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或家长学校活动,每人每次补贴20元。
四、未尽事宜,由学校酌情考虑。
篇4:兴宇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兴宇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绩效工资分配的文件精神,以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不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力求公正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促进全校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条、实施对象
经校长聘任的学校全部在编在岗人员(试聘人员按80%发给,待聘人员按60%发给。新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实行见习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8两月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外借教师参加原单位分配,由兴宇中学提供考核依据。
第三条、分配原则
实事求是,因校制宜,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民主集中,公开公正,顾全大局,提倡奉献。
第四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考勤奖、工作量奖、管理岗位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名优教师奖、岗位目标奖、年度考核奖、加班奖和校长奖励基金等项目。
1.考勤奖。主要体现对日常出勤和在岗情况的考核奖励。凡月全勤上岗工作的教职工奖200元,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见附件一)。
2.工作量奖。即课时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结构工资实施办法》中有关课时津贴发放规定执行(见附件二)。
3.管理岗位奖。管理岗位指学校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岗位,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在满基本课时量的情况下,岗位津贴不满450元的按实际职务补贴计发,满450元的,其它岗位津贴最高封顶100元。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发。
①班主任考核奖。根据班主任一学期履职情况,按比例划分等级,奖励额度为1500---2000元/学期,期末发放。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班主任考核办法》执行(见附件三)。
②相关管理岗位津贴
相关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较好完成当月本职工作,全额享受此津贴,否则相应扣除。
A、按教育局文件精神,中层正职的管理岗位津贴标准与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班主任津贴额度相当,450元/月。副职350元/月。满基本课时量的,全额发放。不满基本课时量的,相应扣除课时津贴;不任课的,课时津贴按后勤人员标准执行,同时相应管理岗位津贴按80%计发。
B、年段长、教研组长、大队辅导员按100元/月发放。(教研正副组长的比例原则可定七三开,亦可根据实际承担工作情况,由组长定夺)。
C、备课组长按30元/月发放。
D、女职委主席、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按25元/月发放。
E、教师满基本课时量且同时承担学校上述管理岗位之外的工作岗位,按30元/月发放。
F、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正校级与副校级的岗位津贴按中层正职的1.5倍和1.3倍执行。
③值周奖。对认真完成值周工作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值周奖每周40-60元,按学期发放。
4.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体现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学校管理方面取得成绩的激励,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见习期教师减半发放。
①学科质量奖。主要对学科教师一学期中学科质量进行考核奖励,按学期发放。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②教师教科研及指导奖:教师参加科研课题、优质课评比、论文、教学案例、教学基本功比武等获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论文发表或获奖;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等。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③初三中考奖。根据当年中考业绩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初三中考学科教师。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④后勤服务奖。后勤服务人员在学期末根据一学期履职情况及教师民主测评,评出奖励等级,按学期发放。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⑤先进教研组奖。根据一学期来教研组活动情况进行评定。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5.名优教师奖。主要用于奖励校级名优教师。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名优教师评选方案》执行(见附件五)。
6.岗位目标奖。主要对教职工每月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奖励。每月300元,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对工作认真、岗位任务如期完成不出差错者,全额发放;对违反师德、工作不力、工作差错或造成教育教学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相应扣除岗位目标奖;对情节严重,给学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者,扣除当月岗位目标奖,同时在年度考核中按相应规定处理。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岗位目标奖考核条例》执行(见附件六)。
7.年度(学期)考核奖。主要根据教职工一年来各方面表现,从德、勤、能、绩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执行(见附件七)。
8.加班奖。教师在非工作时间内,因学校工作需要,由校长(书记)指派、经校长(书记)同意部门指派、个人申报经校长批准而承担的额外工作量,根据《兴宇中学教职工加班补贴发放若干规定》执行(见附件八)。
9、校长奖励基金。全年工作无重大差错可获得1200元/年·人奖励;一年中工作业绩突出或获得各类先进称号的,根据学校财力予以奖励。
第五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酌情考虑。
第六条、本办法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自执行之日起,有关原条例同时作废。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5: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是如实记载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成长的记录,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真正落实国家颁布的《教育法》,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各方面的管理;更好地了解、考察和培养学生为学生毕业后用人单位的录用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了准确无误的整理保管每一名学生的档案材料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学生档案管理实行全校学生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切实维护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学生档案归档范围
1、学生高考资料
2、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检表
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4、入团志愿书
5、入党申请书、志愿书及考核、培养、调查材料
6、学生奖惩材料
7、学生学籍异动材料
8、成绩总表
9、学生教育实习、毕业实习考核成绩评定表
10、其它
三、学生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各学院、部门的学生档案材料的整理进行指导、督促,在每年十二月对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进行检查、考核。
2、积极提供利用并办理档案的查阅。
3、保管好学生档案,遵守保密制度,保证学生档案的安全。
4、做好学生档案的进出、交接和转递工作。
5、办理其他有关事宜。
四、部门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1、各学院按各自职责范围收集和整理相关学生档案材料。
2、学生档案材料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3、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由各学院收集保管,并在每年十一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学年度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整理。
五、学生档案的查阅
1、查阅人需持有关证件在阅览室查阅,不允许将档案带出阅览室。
2、查档人不允许在档案上圈划、涂抹、篡改、批注,不得抽出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3、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
4、查阅学生档案一般限对学工处、保卫处、教务处、各学院。
六、学生档案的交接与转递
1、每年各类招生结束后,有关部门(招生办或教务处)应及时将学生档案移交。移交过程中,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并办理交接手续。
2、招生过程中和招生结束后,凡涉及学生退档,须经招生办同意后,办理有关退档手续。
3、学生毕业派遣后,学生管理科在一个月内将档案转至毕业生就业单位或学生入学时的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人才交流机构,如有特殊情况,需将档案保留在校的,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按学校代管档案办法办理。
4、档案转递应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特快专递)转递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返回后应及时整理并归档备查。
5、学生档案转出一律不对学生个人和家长。档案接收单位到校领取档案必须持有公函,并由领取人签名。
(1)学生转学,应凭转学审批表和招生录取名单,办理档案的转出或转入手续;
(2)学生考入高一级院校,凭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根据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规定,逾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档案将转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保管;
(4)档案的转递应由工作人员专送或通过机要邮寄,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不得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