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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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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管理规定

  教学质量是高职教育的生命线,为保证教学质量,必须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教学过程监控,就是根据预定的标准,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以及最终结果达到预期的目标的过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是全面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包括从招生质量监控(入口监控)--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过程监控)--毕业生质量监控(出口监控)]的中心环节。为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暂行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同志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三个面向”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高职教育规律,突出高职特色,强化教学质量意识。既重视常规理论教学监控,又重视实践教学的监控;既体现高职教育思想和观念,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的作用,达到全面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主要目标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要以教学过程监控为中心,从教学中各个具体环节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明确教学过程中各环节的具体质量标准,并采取多种手段切实做到对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监控、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学习质量监控、教学管理质量监控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全面的质量监控体系。

  (一)培养目标监控

  培养目标监控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坚持按照“理论‘必须、够用’,能力‘强化、实用’,素质‘较高、全面’”的要求进行。主要通过对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理论教学大纲、实训教学大纲、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进行监控。

  (二)教师教学质量监控

  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关键是建立一支高层次、高水平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从源头上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根本保障。对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包括教师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动手能力、教学纪律、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以及创新精神等,同时严格教学常规。其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l.教材选用:按照培养目标、高职特点,体现能力、素质要求,选好教材并搞好教材处理和教案编制。

  2.理论教学:按照“必须、够用”的原则组织理论教学,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效果。按照“合格课程”、 “精品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既为学生就业考虑,又为学生发展后劲考虑。

  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学生作业、学生实验(演示试验、模拟试验、制作试验)、技能训练、见习、课程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重点突出应用性技能培养,注重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指导。结合认证内容组织“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做好技能考核工作。

  4.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在教学计划及执行过程中体现职业素质教育。

  5.考试评价体系、考试内容、考试方法改革:考试在教学活动中具有显示功能、反馈功能和导向功能。是教学质量和监控体系的指挥棒,因此要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课程体系。必须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考试观念。考试内容不论是理论还是技能考试都应该贯彻“必须、够用”和“能力主线”。逐步实行考教分离,即学生考试的命题不是由任课教师完成,而是由外聘专家或试题库形式出题,评卷在密封状态下流水作业完成。考教分离原则保证了考评工作的真实准确与客观。实行多种形式的考试制度,如将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开卷和闭卷考试、作业、小论文和小设计等形式。

  (三)学生学习质量监控

  l.学风建设监控

  主要监控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方法、道德品质等方面。通过学生到课率、学习成绩、技能竞赛成绩、“双证书”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2.考风建设监控

  把考风建设作为学生学习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成绩考试考核是督促学生学习的有效手段,诚信的学风也是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指标,因此必须加强考风考纪监控。通过考场秩序、违纪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四)教学管理质量监控

  l.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训大纲管理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是高职院校培养人才和组织教学与管理过程的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首要环节和根本性文件。要重视人才调研预测,按照市场调研和社会需求信息制定、修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培养目标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从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

  2.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中,注重在教学活动中发挥教师的教学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与教学管理水平。

  3.考试考核管理

  把考试考核作为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

  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检验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考试命题、考场组织、成绩评定及试卷分析是考试考核质量监控的基本内容。因此,要逐步实行考、教分离,建立试题库,对试卷实行教研室、系、教务处三级审核制度,其中,系(部)对试卷质量承担主要责任。公共基础课、职业基础课统一考试,集体阅卷,严格执行试卷命题、评阅、成绩评析等考试管理制度。

  在考试组织管理上,实行由院、系领导带队的考场巡视制度。考试期间,教务处安排专人进行考场检查,以加强考风考纪督导。

三、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体系的构成(监控主体)

  1.充分发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委员会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中的领导作用。

  学院的一切工作都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行政和教辅部门要为教学提供优质服务,并与之构建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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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成立教学质量监控评估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处长、系主任、督导组教师、学生处处长为成员,负责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制定与修订、教材建设的监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委员会监控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

  2.发挥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教学质量监控的指导作用。

  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积极参与学院系(部)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工作。

  3.发挥教务处在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作用。

  教务处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评估的具体单位,负责管理与协调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在坚持理论教学的监控外,每年对实践教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年一次“示范课”评选、两次学生问卷和座谈会,进行监控评估。

  4.发挥教学督导组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主导作用。

  建立教学督导制度,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离退休老专家、教授组成教学督导组。不定期到课堂听课,了解师生的教学情况,建立听课、评课、教学辅导制度,并利用参与“精品课”评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监控。

  5.发挥各系(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估小组的主体作用。

  学院的教学质量能否得到保障,系(部)的教学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的监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各系(部)建立以系负责人为组长,教研室主任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教学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对本系(部)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督导、检查等。各系(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将教学质量监控贯穿于日常的教学管理过程中。对所有任课教师备课、教学效果、作业、辅导及参与教研教改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主要考评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6.充分发挥学生对教学与管理质量的反馈控制作用。

  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监控,除了发挥专家、同行教师(通过听课、评课、教学指导等)的监控作用外,必须充分发挥学生(通过问卷、座谈等)对教师教学评价监控作用。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是教学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又是教学质量的直接体现者,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水平最有发言权。因此,必须注重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的反映。

  通过学生问卷调查,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量化评定,组织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等活动。组织学生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问卷评价,使教学工作处于学生监督之下,促进教师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效果;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收集学生信息员意见,将学生的意见进行通报,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发挥学生处对学风建设监控评价作用。学生处对系(部)学生学风、学纪等进行监控与评价。

  8.发挥人事处、系党支部对教师为人师表、教风建设等方面的监控作用,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素质,使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院人事处对各系(部)教师培养进行监控与评价;系党支部监控与评价系(部)如何做好教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

  9.发挥教师的自我监控作用。教师要对照考核标准,适时自我监控教学质量。

  由以上9个方面构建我院高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对办学系、部和教师个人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四、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对象与方法

  (一)监控客体

  1.办学单位(系、部)。

  2.教师个人。

  (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价方法

  l、办学单位(系、部)教学质量监控方法

  由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委员会按照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标准的教学质量标准对办学单位(系、部)进行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由教务处协同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督导组、人事处、学生处、学生等单位或个人10-13人根据系(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分析表中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7种细目材料进行监控评价,得出系(部)教学与管理过程质量评价结果,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分五个等级进行评价。对良好以上的系(部)进行扶持鼓励,要求中等、合格单位针对差距进行整改,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顿提高。

  2.教师个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方法

  采用教师、学生两个方面进行监控评价。

  (1)教师监控评价:以各系(部)为主组织实施。由系主任、书记、教研室主任各1人、本系骨干教师(含同教研室教师)5人,共8-10人组成系(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估小组,各自按满分100分自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占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50%。

  (2)学生监控评价:以教务处为主组织实施。各班随机抽取30-40%学生或全部学生参加对教师教学的考核,学生每人按满分100分自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占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50%。

  最后,按两项合计得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五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教学质量达不到良好的教师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能评优、评先进,聘任时低聘或不聘;教学质量中等、合格的教师要求培养、提高,不合格者调离教学岗位。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后,要求各系(部)结合《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标准(试行)》,按照本规定精神,认真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以使学院顺利通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面提高学院教学质量。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分析表

  2、教师教学质量监控评析表

篇2: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特儿聘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特儿聘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为适应我院教学需要,加强和规范对教学模特儿的聘用与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活力、专兼职结合的教学模特队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模特儿,是指根据学院教学大纲的教学需求,被我院聘请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模特儿人员。根据其来源、素质等情况的不同,可分为相对固定聘用和临时聘用二类:

  1、相对固定聘用,指乐意长期到我院专职从事教学模特工作并经我院相关部门考核胜任教学要求且素质条件相对好的各类人员。

  2、临时聘用,指乐意到我院兼职从事教学模特工作并经我院相关部门考核胜任教学要求的各类人员。

  第二条 聘用教学模特儿应具备下列条件

  1、知晓学院教学模特儿的工作性质;

  2、乐意从事教学模特儿工作,作风正派,具备我院教学需求条件的人员;

  3、身体健康,能履行聘用合同并按要求来我院上课的人员;

  4、没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 聘用程序

  1、教学模特儿的聘用可本人申请,也可通过介绍人代为申请。

  2、具有条件并能遵守本办法的人员都可以申请成为教学模特儿介绍人。

  3、报名登记时教学模特儿介绍人须提交《z学院教学模特儿介绍人登记表》(附件一),并提交《z学院教学模特儿聘用登记表》(附件二)。

  4、教学模特儿介绍人的职责有:一是填写教学模特儿聘用登记表,二是确保该教学模特儿至少能满足一个学期的教学需要,三是带领该教学模特儿到上课教室,四是把任课老师填写的教学模特儿使用登记表交到教务处。

  第四条 教学模特儿的使用与管理

  1、教学模特儿介绍人在教务处的指导下负责招聘所需的教学模特儿、安排培训及上课管理工作;

  2、各系的相关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在每学期开学初提出教学模特儿使用计划,填写《z学院教学模特儿使用计划表》(附件三),所在系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核定后执行。

  3、教学模特的使用计划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由所在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4、使用教学模特儿的教师必须每次上课后及时填写《z学院教学模特儿使用登记表》(附件四)。

  第五条 模特工作补贴待遇

  1、教学模特儿介绍人按学时给予补贴,人体模特每学时10元、着衣模特每学时5元,不再发放车费、电话费等其他补贴。

  2、教学模特儿工作补贴,按课时计算,每个月结算一次,以教学模特儿使用登记表作为结算依据,由教务处核定后报院领导审批后发放。教学模特儿介绍人、教学模特儿的工作补贴通过个人银行帐户发放。

  3、教学模特儿的课时工作补贴标准:男人体模特每学时40元,女人体模特每学时为45元;男、女着衣模特(含头像)每学时为20元。每次上课未满3学时的,以3学时计算,超过3学时的,以实际学时计算。

  第六条 奖励与处罚

  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学模特儿的考核与管理,根据情况对教学模特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

  第七条 其他

  本暂行办法自20**年4月1日起执行,《z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特儿管理办法》(德陶院〔20**〕6号)同时废止。

篇3: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优秀作品评选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优秀作品评选办法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是高职高专学业教育的重要一环。为提高我院学生毕业作品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性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中有所创新、有所建树,评选和表彰一批毕业生优秀作品,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院应届毕业生各专业毕业作品。

二、评选办法

  (一)优秀毕业作品每年评选一次。我院应届毕业生的毕业作品均可参加评选。评选工作分系(部)推荐和学院评选二个阶段,系(部)推荐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学院评选在每年6月10日前完成。

  (二)优秀毕业作品评选分为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毕业设计作品、优秀毕业创作作品等三个类别。

  (三)各系(部)应成立优秀毕业作品推荐小组,负责优秀毕业作品的推荐工作。

  (四)被推荐参与学院评选的学生毕业作品资料应齐全(成果为原始件),符合学院相关规定和各系关于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规范及要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毕业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五)被推荐参与学院评选的学生毕业作品要求学生、指导老师和系(部)填写“优秀毕业作品推荐表”,报送学院教务处。

  (六)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的有关专家根据相应评选条件对毕业作品进行筛选、评价,确定获奖的毕业作品等次,并公布评选结果。

三、评选比例

  (一)评选推荐比例以系为单位分三个类别确定。

  (二)优秀毕业论文一等奖3%,二等奖5%,三等奖7%。

  (三)优秀毕业设计作品一等奖4%,二等奖6%,三等奖8%。

  (四)优秀毕业创作作品一等奖4%,二等奖6%,三等奖10%。

四、评选标准

  (一)优秀毕业论文标准

  1.论文撰写格式符合学院规定的要求。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

  2.调研论证充分:经过充分的社会调研,能独立查阅文献以及其他形式的调研,能较好地理解课题任务并提出实施方案,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做到有资料、有数据、有观点、有创新。

  3.内容创新:对所述问题有独到见解,角度新颖;对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有一定借鉴作用;有一定实用价值。

  4.方法创新:研究方法新颖、合理、科学;分析、论证设计正确,实验方案合理。

  5.论文结构: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论点应正确、鲜明、新颖,论据应充分、合理、具有针对性。

  6.论文撰写质量:结构严谨,思路清晰、逻辑严密、文字通顺,用语规范,符合规范化要求。

  (二)优秀毕业设计作品标准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毕业设计评优标准:

  1.主题明确,构思新颖,富于创意,具有视觉冲击力;

  2.设计元素运用合理,符合时代的审美需求;

  3.图、文、色关系协调,版面构成法则运用恰当,制作精美,版面整洁,字体造型准确生动,易识记,无错别字;

  4.作品具有较强的综合表现能力。

  工业设计毕业设计评优标准:

  1.设计作品具备前瞻性、新颖性、独创性,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

  2.充分考虑市场应用价值,符合市场需求,适合批量生产;

  3.造型美观,体现产品风格和品牌价值,色彩设计协调;

  4.作品具有较强的综合表现能力,。

  装潢艺术设计毕业创作评优标准:

  1.在作品中体现出有创意的个性化设计思想;

  2.正确处理空间问题,功能设计合理;

  3.风格鲜明,色彩搭配和谐,符合时代的审美需求;

  4.作品具有较强的综合表现能力。

  (三)优秀毕业创作作品标准

  雕塑艺术设计评优标准:

  1.设计说明;思路清晰,设计语言表达准确,概念清楚,分析归纳合理。

  2.设计草图:创意新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造型合理。

  3.技法、技能运用:工具使用正确,基本形体、线形、体面不含糊,且较准确。雕塑技法的运用能力较强。

  4.雕塑作品效果:整体结构合理,造型生动,视觉效果好。设计方案有使用价值,能投入批量生产。

  艺术设计(陶瓷方向)评优标准:

  1.设计说明;思路清晰,设计语言表达准确,概念清楚,分析归纳合理。

  2.设计草图:创意新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造型合理。

  3.技法、技能运用:工具使用正确,基本形体、线形、体面不含糊,且较准确。日用陶瓷制作技法的运用能力较强。

  4.日用陶瓷作品效果:整体结构合理,造型生动,装饰和视觉效果好。设计方案有使用价值,能投入批量生产。

五、奖励标准

  由学院发文表彰获得优秀毕业作品的学生,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标准如下:

  评选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毕业论文 100元 80元 50元

  优秀毕业设计作品 200元 100元 50元

  优秀毕业创作作品 300元 100元 50元

六、资料汇编

  1.推荐评选优秀毕业论文一等奖的由系(部)向教务处报送电子版本,学院统一汇编成册。

  2.推荐评选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创作作品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的由系(部)向教务处报送数码照片,学院统一编辑印刷成册。

  3.推荐评选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创作作品一等奖的由系(部)同时向教务处报送实物原件,由学院统一收藏,学院向作品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4.指导学生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在学院评选优秀教师、教学新秀等考评中作为主要业绩之一参评。

七、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优秀毕业作品推荐表

  z职业技术学院

篇4: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说课比赛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说课比赛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教师教学技能训练和专业素养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进一步落实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加强教学经验的交流,让更多优秀的教学案例、教学方法、教学技巧供大家借鉴、学习,学院拟在系(部)公开课观摩评选的基础上组织院级教师说课比赛。为加强组织领导,使教师说课比赛活动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比赛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系(部)要在本系(部)公开课观摩评选的基础上按各系(部)教师总数15%的比例推荐参赛教师参加院级教师说课比赛。教师说课比赛每年十月份举行一次,大赛评委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聘请。

二、说课内容

  说课内容以一次课(2学时)为准。参赛教师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向同行和评委系统地阐述自己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策略的设计等。说课活动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为15分钟)讲清“教什么”、“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样教”等类的教学问题,从而展现教师的思维过程,显示教师对学科的把握能力,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的能力。

三、比赛方式

  参赛教师分为 “理工”类(含设计类)、“文科”类、“艺术类”三组通过抽签方式决定比赛顺序。

四、比赛要求

  1.说课要以教学实践为基础,全面把握说课内容。

  2.分析应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或本人教学实践经验总结的成熟观点。

  3.教学目的、教法、学法及教学程序设计要根据学情,坚持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对学生的能力培养。

  4.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表现专长,显示特色。

  5.体现参赛者的基本功、教育理论水平、实际教学业务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

  6.参赛者必须使用课件辅助说课,每位选手说课时间以15分钟左右为宜,并用5分钟左右时间回答评委提问。

五、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参见下表:

  项目 内容满分 得分

  教学目标确定 目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切合学生学习实际,能体现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及能力培养的相互统一,并融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于其中。 10

  教学内容处理 准确梳理重、难点,合理整合课程学习资源。教学内容娴熟准确,信息量适中,并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路,新概念,新成果。 20

  教学策略设计正确分析学生学情,合理引导学习策略,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20

  教学方法运用教法设计凸现学生主体地位、有创新点,有利于教学重点、难点的突破,有利于教学目标的落实。适时、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20

  教学效果评价 合理设计教学反馈环节,预估教学效果。仪表大方,端庄,稳重。普通话标准,表述清楚,语言简练清晰,逻辑性强,富有感染力。 20

  现场提问 10

六、奖项设置

  教师说课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其他参赛教师为鼓励奖。

七、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5: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

  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

  举办学术专题讲座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化素养、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利于活跃学院的文化生活,有利于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我院学术专题讲座的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学术专题讲座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教学计划安排,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提升、高尚情操培养以及本学科最新学术前沿动态等主题开展;应政治方向正确、内容充实、格调高雅、专业性强,注重开拓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创新思维。

二、主讲人员条件

  学术专题讲座主讲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科研成绩显著。校内主讲人若为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可以扩大到拟申报讲师职称资格的专任教师);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副高以上职称的知名学者或社会贤达、能工巧匠。

三、组织管理

  1.举办专题讲座需由各系(部)在讲座开设的前一周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申请表》报教务处。由校内教师主讲的专题讲座由教务处审批,凡外聘人员主讲的专题讲座,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2.举办专题讲座部门要认真做好讲座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工作,自行解决教室现有设备之外的特殊设备,并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参加。

  3.聘请校外教师举办的课程专题讲座必须由系(部)负责人主持;讲授内容必须保持与申请审批内容相一致,在政治上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

  4.原则上每次讲座开设时,教务处及主讲人所在系(部)需至少安排一位教师到场,并做好记录。

四、任务安排

  1. 各系(部)应重视学术专题讲座的开设工作,动员具备条件的教师和客座教授积极开设学术专题讲座。各系(部)每学期开设学术专题讲座的任务数分别为:工商管理系6次,陶瓷艺术系、设计艺术系各4次,陶瓷工程系、公共教学部各2次。各系(部)邀请的客座教授的讲座可计算本系(部)完成的任务数。

  2.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讲师及以上职称)前,至少应开设一次学术专题讲座。

五、学术专题讲座费标准:

  1、校外主讲人讲座费标准为500元/次,原则上一次讲座不少于2个课时。特殊情况需提高费用标准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由主管领导审批。

  2、校内主讲人讲座费标准分为三档:教授500元/次,副教授400元/次,讲师300元/次,讲师以下(严格控制)200元/次。同时按每次讲座8课时计算主讲人的教学工作量(但不计算课时津贴)。

六、其他:

  1、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

  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