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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卫生保洁奖发放办法及评分标准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保洁,发放,评分,办法,卫生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校园卫生保洁奖发放办法及评分标准,欢迎阅读收藏。

校园卫生保洁奖发放办法及评分标准

  校园卫生保洁奖发放办法及评分标准

  校园卫生保洁奖分二部分:

  一是平时保洁,保洁奖20元/月,

  二是每月一次大扫除10元。保洁奖最高30元/月。

  平时卫生保洁奖考核,按5分/天进行评分,然后根据检查得分之和除以检查次数的总分乘以20元或30元(某月没有进行大扫除)。

  平时卫生保洁指包干区、自行车停放区及(自行车排放)、包干草坪、包干楼梯及楼梯旁的窗台水池的保洁。评分标准:

  1、凡以上范围没有做好卫生保洁之一的(脏乱差),自行车不排放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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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洁区有垃圾(纸屑、包装袋、包装纸),自行车排放不整齐的酌情扣2~3分不等。

  3、出现几项扣分的实行双倍扣分(从总评分中扣除)。

  大扫除奖的发放,由生活委员检查分数的百分数乘以10元得大扫除奖,评分标准见大扫除检查评分表。

  校园的卫生保洁考核并入班级考评。

篇2: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一.为激发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并从中发现人才,培养教师骨干,以推动名师工程建设。决定开展市小学第六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二.教坛新秀是教育行政部门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设的一种荣誉称号。教坛新秀应在教书育人方面成为青年教师的表率和学科带头人。

  三.评选学科:语文、数学、常识、体育、音乐、美术、生活与劳动、思想品德、幼儿教育。

  四.教坛新秀的评选条件:

  ①凡我市在编的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后出生),教龄满一年,单一学科每周任教6课时以上(包括6课时)。

  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③刻苦钻研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④教学基本功扎实。讲授正确、条理清楚,板书工整,能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流利清晰,教态大方。能科学、合理地运用现

  代化教学手段。有关技能的学科,须有技能操作。实验操作与教具使用正确、熟练。

  五.教坛新秀的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中心(第一)小学联评。根据评选条件,由中心(第一)小学组织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教坛新秀推荐表,被推荐的青年教师,须送本人撰写的专题教学经验总结或教学论文一篇。

  2.学区联评。各学区对中心(第一)小学推荐的青年教师,从教书育人的表现、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选出学区教坛新秀的候选人,推荐参加市(县)级的联评。

  3.市(县)联评。市教委教研室设立评委会,对各学区推荐的青年教师组织课堂教学会教,并根据会考成绩、论文水平及平时教育教学工作表现与实绩,评选出市(县)级教坛新秀。

  4.推荐市(地)级教坛新秀。根据分配名额,经考察、综合评议,报市(县)教委批准后,确定推荐市(地)级教坛新秀的人选。

  六.评出的教坛新秀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z市教委批准,撤销其教坛新秀称号:

  1.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

  2.受警告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3.有其它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第六届小学教坛新秀的评选由市教委教研室组织实施。

篇3:乡中心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乡中心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A、学校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学校管理工作考评小组,除不定期考核外,每学年末予以全面考评,量化评分。

  二、学校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管理工作占30分,教学成绩检测占50分,各种竞赛活动成绩占20分。

  三、平时随机考核占10%,学年末考核占90%。

  四、按从高分到低分,每两学年表彰三所先进学校。

  五、按语数英考绩均分之和的高低每两学年表彰前三名学校。

  B、校长、副校长

  一、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考勤、考德与教师同考;考责50分中学校管理工作占30分,本身教学工作占20分,由乡中心学校考评;考绩具体方法:

  ①校长个人考绩达到27分(含27分)以上,按30分计绩。

  ②校长个人考绩未达到27分,按校长个人实际考绩分乘以30/27所得分计绩。

  ③未任教质量验收学科的校长的考绩按中心学校考核的校长个人考责分比例计绩。

  ④活动加分:本人活动得分与教师活动得分的平均分之和。

  三、按照个人四考成绩中心学校每两学年表彰2名优秀校长。

  C、教导主任、副教导主任

  一、考评总分100分,其中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考勤、考德按教师同考;考责50分中学校管理工作占30分,本身教学工作占20分,由中心学校考评。考绩、活动加分考评办法同校长。

  三、按照四考成绩,中心学校每两年表彰2名优秀教导主任。

  D、大队辅导员

  一、考评总分100分,其中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考勤、考德按教师同考;考责50分中少先队管理工作10分,由中心学校考评。各校上报大队辅导员德、勤、责三考分不得超过58分。

  三、考绩、表彰办法同教师。

  E、教师

  一、考评总分100分。其中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考勤、考德、考责由学校考评,考绩由乡中心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语、数、英质量检测。

  三、依据“四考”成绩,中心学校每两学年按全乡教师数10%的比例,表彰优秀教师。

  四、每两学年对各年级语数英考绩第一名获得者给予表彰。

  五、“四考”成绩将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F、幼儿教师

  一、考评总分为100分。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各小学幼儿教师的“德、勤、责、绩”由学校考评。中心幼儿园园长的考绩分比照幼儿园管理工作评估分折算考绩分;幼儿园公办教师的考绩分比照本人德、勤、责三考总分折算考绩分。

  三、按“四考”成绩,中心学校每两学年按幼师数10%的比例表彰优秀幼师。

篇4:市乡学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

  市乡学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义务教育法》,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有效整合与发挥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等资源作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学区建设的意见》(皖教基〔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z市z乡学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二条:以党的**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落实责任为主要内容,深入探讨新形势下民主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人本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以促进公平为重点,立足基本乡情,遵循教育规律,建立有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机制,推进学校走内涵发展的路子。

  第二章 学区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条:学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学区小学管理工作。学区委员会主任由中心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3人,由中心学校副校长和中心小学校长担任;其余村小校长和中心学校工作人员为管理委员会委员。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区教育局任命。

  第四条:学区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以中心学校为依托建立学区内学校平等参加的学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实施民主决策、执行、监督,学区内重大事项,由学区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第五条: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区管理委员会成员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对学校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第六条:坚持现场办公制度和走访办公制度。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月至少到基层学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实行“五统一、四分开、三共享”的办法,对学区实施一盘棋管理。 五统一:统一领导,统一目标任务,统一过程管理,统一经费使用,统一奖优罚劣。四分开:在“五统一”的基础上,本着“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的原则,四分开:教学场所分开,短期教学目标分开,教育经费使用分开,办学特色分开。三共享:师资共享,教学仪器共享,教育仪器设备共享。

  第八条:学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认真对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第九条:学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密切联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十条:学区管理委员会成员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第十一条:学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出差或因事外出一天以上,实行请假制度。

  第三章 学区师资队伍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协助区教育局配备学区内学校的校长,管理学区教职工队伍,做好教职工聘任、晋职、晋级、评优、考核、定期交流。完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和学校各职能机构工作岗位责任制,责权利挂钩,采取组织考核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等方式对各种岗位的第一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工作岗位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狠抓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及师德师风修养,建立教师终身学习制度,培养教师素质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建立教师任教实绩跟踪管理制度,实绩与考核、聘任、教师流动挂钩。

  第四章 学区教学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中心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并进行严格的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求开齐科目开足课时,部分村小也要通过教师走教、支教、指教的形式适当的开设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课程。学校要有校务日志、总课表、作息时间表、教师值周表和教师任课表。

  第十七条:立足课堂教学,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备课要做到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课堂教学要做到: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落实,教师怎么教学生怎么学的落实,做到教学效果与创新意识检测的落实。

  第十八条:狠抓辅优补差工作。辅优补差要以搞好课堂教学为前提,要作为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该项工作要做到确定辅导对象、确保辅导时间、讲求辅导形式、选好辅导内容、研究辅导方法、检测辅导效果的落实。

  第十九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教学手段的现代化。逐步加强小学教育局域网的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教育信息为教育教学服务,在全学区范围内充分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第二十条:规范学前、幼儿教学工作管理,完善幼师持证上岗及聘任制度,提高学前、幼儿教育质量和办学校效益。

  第五章 学区教研与培训制度

  第二十一条:发挥教研部门作用。中心学校教务处要发挥研究、指导和服务的职能,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教研员要经常深入到学校听课、评课、调研常规教学,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并完成一篇调研报告;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科研中心,负责全校教科研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教研组是教科研的基地,接受教导处的指导,承担教育科研任务的具体实施。

  第二十二条:常规教研活动。学科组每周或间周要安排半个工作日作为学科组或年级备课组常规教学教研活动的时间,每次活动要做到“四定一有”,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专题,有记录。学科组和备课组要认真组织好上研究课、听课、说课、评课等系列活动,每次活动组长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教导处要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三条:开展校本研究。校本教研是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校本教研工作,是教师专业发展最重要的途径,学校要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要以校本研究为载体,积极开展专家引领、同伴互助、个人反思等多种形式的校本教研活动,使教师真正成为“研究者”,通过校本研究,让教师学会在行动中研究,在研究中反思,在反思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要通过校本研究,使教师群体率先成为优秀的学习型组织。

  第二十四条:积极开展主题研讨活动。学校学科教研组和年级备课组每月或每阶段要有一个教研主题,以课例为载体,组织新教师上合格课、中青年教师上展示课、骨干教师和高级教师上研讨课、同年级教师同课同讲、同课异上等,使教师互相切磋,共同提高。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各校要引导教师或教研组围绕教学常规开展项目研究,在一定阶段内关注一个问题,如学法指导、学习诊断、作业设计、命题研究等,有目的地组织教师研究教材,研究教学过程,研究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等,预设策略,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同伴互助、课例研究,以教学研究提升课堂教学有效性。要加强课堂教学评价分析技术、诊断技术和辅助教学技术的学习与掌握,充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师的教学行为,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效率,做到“学在课堂、练在课堂、反馈在课堂,矫正在课堂、巩固在课堂、提高在课堂”。中心学校每学期分学科举行一次大型教研活动,片教研组每学期开展活动3次,各学校每学期要自主组织开展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教研活动。

  第二十六条:加强校内外听课学习管理。根据教学改革的新要求,修订完善公开课、听课和评课制度。每学期每人至少开设一次公开课,这项内容要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每周行事历。校长、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要不少于10节。从教不满五年的新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要适当增加。教研组长要加强对本组成员听课、评课的组织。加强校际教研,各校应积极主动与兄弟学校建立校际教研关系,经常开展城乡或联片协作、联谊式教研,共同合作,相互开放,交流信息,共同发展;学校要积极学习和引进外地先进教改经验,发现和培养本校的教改典型,做好教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促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师外出听课、参加培训学习,返校后要落实“四个一”:即作一个专题汇报,交一份学习心得,上一节汇报课,交一份教案,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专业引领作用。高级教师、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每学期要开设一次面向全乡教师的教学观摩课、示范课或教学理论讲座;市级骨干教师、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每学期要开设一次以上的面向全校或片区教师的教学观摩课、示范课或教学理论讲座;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引领实效性强、效果良好的教育教学实践。

  第二十八条:积极开展读书活动,构建学习型校园。应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鼓励教师多读书,读好书,努力提高教师人文素养和业务水平。引导和鼓励教师了解和掌握教育、教学改革的动态和信息,开拓获取现代教育资讯的渠道,学习新的理论,关注新的科研成果。每个教师每年至少要订阅一种以上本专业的报刊资料,并将教师读书的质和量作为教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研究要向教学实践回归, 以教学问题为起点, 以改善教师的教学行为、完善学校制度、提高教育质量为归宿。要围绕校本管理、校本课程、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校本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大力落实“问题就是课题,反思就是研究,成长就是成果”的科研理念,选择真实而具体的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认真探索科学有效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有效解决教学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课题研究成为促进“构建有效课堂、高效课堂”研究活动的重要举措,坚持以“短、小、实、新、快”为教育科研工作指导方针,促使广大教师破除教育科研“高不可攀”的神秘感,引导教师形成“为自己而研究”的课题意识,按照“小步子、低台阶、快节奏、求实效”的原则开展课题研究,逐步掌握教学规律,形成教学思想,在实践、探索、反思中提升自己的教学核心能力,从而使课题研究成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

  第三十条:加强校本培训。学校要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近期和中长期教师培养计划,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把贯彻执行教学常规落实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并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每学期教师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30学时。组织教师创造性地开展 “五个一”活动(①一堂公开课;②主持或参与一项课题研究;③发表或交流一篇教学论文;④撰写一篇较高质量的教育教学反思;⑤制作一个多媒体课件。)。鼓励教师每学期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并上交一篇读书笔记;编制一套有较高水平的试卷;交一份用于评比或交流的教学设计。

  第三十一条:强化教科研管理。要明确教科研与提高课堂教学实效的关系,要完善教师教科研工作制度和教科研工作考核方案,要确保教科研经费的保障机制,学校对教师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要加大奖励力度。

  第三十二条:树立教研兴校的思想,各校除参加学区举办的教研教改活动外,本校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研教改活动。

  第三十三条:教师要注意总结自己的教育教学与管理经验,鼓励教师积极撰写与发表论文,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理论水平。

  第三十四条:认真抓好教师课改通识培训及学科培训,适应新一轮课程改革。

  第六章 学区德育工作制度

  第三十五条:学区内德育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德育纲要》,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六条:建立学区德育领导小组,建立学校、学校少先队大队、班级的三级责任教育网。少先大队根据情况的不断变化,负责德育目标的制订与督导。

  第三十七条:少先队辅导员全面负责学生的德育工作,制定每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组织各种针对性活动,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班主任要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发育状况,建立良好的班集体,开好主题班会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和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习惯,在教育工作中,坚持正确的德育工作原则和方法,从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以正面教育、启发引导、表扬鼓励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循之善诱,寓教于乐,严禁挖苦、讽刺、侮辱、孤立、打击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十九条: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等。

  第四十条:办好家长学校,适时召开家长会,班主任应定期做好家访工作。

  第四十一条: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等教育,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二条: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第四十三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工作网络。

  第四十四条:建立学区内“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针对学校各方面的情况,讨论研究德育工作,对学生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德育管理和教育。

  第七章学区后勤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牢固“后勤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狠抓廉政建设,维护教师形象,彻底根治教师队伍中见利忘义,见钱眼开的思想。

  第四十六条: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严禁搭车收费和代其它行业收费。

  第四十七条: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狠抓学校经费管理。

  第四十八条:严格实施财务报帐管理。完善“财务月报”管理制度,严格使用正规票据报帐纪律,杜绝白条进入学校的帐务。

  第四十九条:各校的经费的使用做到:期初有预算报告,期末有结算报告,预结算报告须经学区管理委员会集体审核通过方可实施。帐目日清月结,开学初学区会计做好各校经费收支的核定工作,

  第五十条:严禁贪污、借支、挪用、占用学校公款现象。

  第五十一条:学校用地范围管辖权在学校,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五十二条:实行校产“责任追究”的管理制度,增强学校财产的安全防范意识,严禁破坏、丢失和占用校产。

  第五十三条: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思想,分期分批添置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五十四条:规范出差管理。往返车旅费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结合学校财力按规定执行。

  第八章 学区财产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财产保管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学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资产帐、低质易耗品帐,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核对。

  第五十六条:学校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各室财物要建立登记卡,学期初科室负责人与后勤签订保管责任书。学期末核查,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第五十七条:财产专管员负责建立分管财产帐。新购买的财物要及时验收入帐。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后勤。

  第五十八条:财产责任人和专管员要对学校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属不能自修的,应及时填写维修单,由后勤安排人员修理。

  第五十九条:外借学校财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到后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归还。

  第六十条:学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报后勤调整。

  第六十一条:购置学校财物,先由业务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后勤提出购买申请。由后勤审核后送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组织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六十二条:各室的钥匙后勤根据业务需要指定人员持有,持匙人员要到后勤登记并负责财产保管责任。期末,科室责任人应自觉地将钥匙交后勤统一保管。

  第九章 学区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各项行政事业财务规章制度。

  第六十四条:负责管理本单位现金出纳业务,发放职工工资、各种规定的津贴等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第六十五条:按照规定标准,组织和实施各项现金收入,做到收入有帐、有据,并出具正式的统一收据。

  第六十六条: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按照规定存取现金,不得随意支取现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支取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以个人名义将公款私存。

  第六十七条:准确、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帐、日清月结,经常清点库存,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

  第六十八条:严格履行报帐手续,对手续不全,开支不合理的单据不予报帐,整理好各种报销单据,定期与会计结帐,对帐。

  第六十九条:保管好本单位购买的各种有价证券,做到帐券相符;坚持勤检办事的原则,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和保管。

  第七十条:遵守银行的结帐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接受银行、上级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以及本单位内审和会计的监督、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章 学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十一条:学校安全教育要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注重实效、妥善处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七十二条:学校要成立由校长、班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明确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第七十三条:学校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过程管理、学期学年的终结管理,都要把安全教育放在应有的突出位置,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七十四条:建立学校安全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安全教育日”,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为全校性安全教育日,要组织师生进行专题性、系列性安全知识教育,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技术训练,还要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教育日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安全教育要遵循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小型为主的原则。

  第七十五条:安全知识的教育除应注重非紧急状态下各种自我保护、互相保护的教育及能力的训练外,更应重视紧急状态下各种自我保护、互相保护和应急能力的训练,做到防范、应急一起抓。

  第七十六条: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学习学校安全工作法规,做到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抓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七十七条:安全教育要因地、因时、因校、因人制宜。根据学校所处的不同环境和学生年龄、心理、生理差异,从入学到毕业分阶段地实施全程教育和全员教育。

  要根据地域特点,定期进行防火、防电、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要适应季节变化的规律,冬季重点做好煤气中毒、防呼吸道传染病事故教育,春夏秋重点做好防洪、防电、防溺水、避雷电、防暑、防食物中毒等教育。

  第七十八条:重视学校体育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中的安全教育。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必须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教育,进行学生自我保护、互相保护能力的训练,做好体育运动时的卫生保健指导,使学生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注意事项。

  第七十九条:做好学校的饮食卫生,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定期体检,共同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第八十条:重视劳动教育。学校要按照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安排勤工俭学等公益劳动,并进行劳动前的教育,使学生在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规则和劳动纪律。

  第八十一条:要给学生传授公路交通方面的安全常识,特别要重视对公路交叉路口、十字路口的交通常识教育。

  第八十二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要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注意学生在生活、学习过程中的特殊性,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从而增加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八十三条:师生外出时,在进行有关安全教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同时报告学区,经得同意方可外出;严禁乘坐无证车辆。

  第八十四条: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学校的建筑物、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程度。每次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第八十五条:根据学区的特点学生到校和放学回家,学校要有组织的让学生结伴而行,不允许单独行动。幼儿或低年级学生要求家长或监护人接送。要求学校将“作息时间表”印发给为家长,让家长清楚学生上学、在校和离校的时间。

  第八十六条:加强校园出入人员的登记,未经许可严禁外来人员搭餐、住宿,严禁校园内摆摊、设点,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校肇事生非。

  第十一章学区监督考核制度

  第八十七条:成立学区教育监督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实施民主监督。

  第八十八条:建立和完善学区内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学区内学校经费管理、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教学、办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考核各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本办法由z市z乡学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本办法有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z市z乡学区管理委员会

篇5:学院各部门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学院各部门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一、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z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完善全校各部门立卷归档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立卷归档基本原则

  1、本校各部门和个人从事党政管理、教学、科学研究、外事、出版等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是学校的财产,是党和国家的财富,必须移交给学校综合档案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留。

  2、凡属《z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制度》所划定的档案材料,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立卷归档。

  3、学校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系部、处室均系立卷单位。每个立卷人员的材料积累、立卷,均按立卷单位统一归档。校综合档案室按立卷单位接收档案。

  三、立卷归档的组织规范

  1、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档案的管理、开发和利用,同时负责对各处级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2、全校各处级单位是文件材料产生和形成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立卷归档活动,并接受综合档案室的监督和指导。

  3、各单位日常的文件材料谁承办谁负责保存,由兼职档案员负责组卷,没有兼职档案员的,由部门负责人或秘书负责组卷。

  4、职能部门在对重要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大型维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贵重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开箱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档案室工作人员参加,以便对应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验收,监督指导部门立卷归档。对文件资料齐全完整的,综合档案室方可签字验收,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成果申报手续、工程验收手续或财务付款手续;否则,综合档案室不得签字验收,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应手续。

  四、文件材料的立卷分工

  1、上级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下达的文件,由校办负责立卷归档。

  2、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向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上送的文件,一般由校办负责立卷归档;对口部门的呈文,由对口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3、校办起草以校办或学校名义编号的校内文件,由校办负责立卷归档;部门起草以学校名义编号的校内文件,校办和部门都要立卷归档;部门起草以部门名义编号的部门文件,由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4、会议文件材料,哪个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哪个单位负责立卷归档;几个单位联合召开的会议文件材料由为首主办单位负责立卷归档。

  5、各教学部门、教务处等教学管理部门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各自负责立卷归档;上述有关教学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共同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有关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6、各教研室的科研、学科建设方面的文件材料,谁形成的文件材料,由谁负责立卷归档。课题组的文件材料,由课题组负责人负责组织立卷后上交教研室,再由教研室负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7、基建综合管理的文件材料,由基建处负责立卷归档;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分承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各承包单位将工程资料立卷后上交基建处,由基建处负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8、大型维修、改造项目(包括图纸、预结算等)文件资料,由基建处负责立卷归档。

  9、财务文件材料及账务帐簿,由财务处负责立卷归档。

  10、负责宣传部门和网络中心等部门工作范围所形成的声像资料,谁形成谁负责整理归档;制作专题项目文字材料和物品,由制作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负责整理归档;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制作的,由主办单位负责整理归档;外单位制作反映本校活动的声像资料,由负责组织联系的单位立卷、归档。

  11、凡师生员工出国(境)学习、访问、考察、讲学、参加国际会议的有关文件材料,由外事部门负责审查、验收、整理立卷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五、立卷的操作要求

  1、立卷的案卷组合、卷内排列编号、填写目录和备考表等操作过程由各部门负责完成,卷面标题拟定、卷面书写、装封等,由部门与综合档案室共同负责完成。

  2、根据档案归档范围、类目设置、保管期限等规定来确定归档范围、类目设置和保管期限。

  3、案卷组合,应坚持“遵守学校工作活动的规律,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①分年度组卷,将同年度的文件材料放在一起组卷。遇到跨年度的文件材料时,计划、规划、预算等一般应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组卷;总结、请示与批复等一般应放在总结的最后一年和批复的那一年组卷。

  ②分问题组卷,按文件所反映的问题、事物分门别类,并视文件数量的多少酌情组卷。

  ③分级别组卷,按上下级文件及文件之间的联系组卷,如将收文按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平行机关等分别组卷。

  ④案卷的厚薄和保管期限,每卷一般在70页(2公分)左右,最多不超过200页。按永久、长期、短期等不同保管期限分开立卷。如果文件材料既有永久性又有长期性,可放一起,但短期性的一定要分开。

  ⑤专题性、成套性文件材料(即教学、科研、基建、设备等)分别按专题、课题、项目、台(件)等分类组卷。

  4、卷内排列,文件要注意排列顺序,要求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式文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定稿在前,历次讨论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

  5、文件编号,应注意:①页号以面为单位,件号以件为单位。②整装案卷,有字迹的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一般写在右下角;散装案卷,不写页码号。

  6、填写卷内目录,必须逐件填写,项目齐全,字迹工整,具体要求如下:

  ①一份文件的印件与定稿、正件与附件均为一件;请示与批复、正本与附件各为一件。

  ②团体责任者,应写全称,全称过长,可写简称,但不能用俗称;三个以上责任者,只写第一责任者,每一责任者后面写上“等”。

  ③一般公文以发文时间为准;决定、规定以通过或发布时间为准;合同、协议类以签署时间为准;报表、计划类以编制时间为准。

  ④编写文件所在卷内页码,每份文件只写起页号,但最后一份文件要写上起止页码号,以便统计卷内文件的总页数。

  6、案卷标题文字要简明扼要,内容准确可靠,一般不超过50字。

  六、归档、产档的要求

  1、归档检查。立卷部门在归档前要对案卷进行认真检查,以确保案卷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包括同一件事、同一会议等各份、各页文件材料是否齐全。

  ②有无不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有无相互混淆、重复或拆散文件联系的现象。

  ③案卷文件材料是否超过规定的厚度,分装是否合理,保存期限是否一致。

  ④文件材料是否准确可靠。发文是否有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内容是否与底稿一致;是否原件;表格是否有署名、统计日期;事情发生变更时,是否有变更的记载材料等。

  ⑤字迹是否有利于档案保存,图文是否清楚;有无破损、霉变隐患。

  ⑥检查后发现有问题应及时补充、调整和修复,归档案卷经该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审查签字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2、交档时间。各部门对综合性、管理性的文件材料,应从次年的三月份至六月份止整理立卷,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部分档案材料按以下时间移交档案:

  ①学生成绩表及毕业证发放登记表、学位证发放登记表等学籍管理材料,应在完成一个培养周期(即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当年九月至十月份整理立卷,寒假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②科研课题,包括开题报告、论文、专着、鉴定表、成果申报等材料,应在课题结果申报成果时整理立卷,上交教研室;在申报、评奖活动结束二个月内,由教研室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③申报重点学科等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教学评估材料,在活动结束二个月内整理立卷,由主办单位负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④基建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由基建处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档案材料,应在维修、改造项目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由基建处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因故不能在三个月内完成的,应提前说明原因,最迟在六个月内移交档案。

  ⑤财会档案材料,应于次年第一季度整理立卷,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目录清册,档案材料暂由原部门保管二年,期满后于次年六月底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⑥声像材料在完成制作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其中照片要附加说明文字。

  七、交档手续

  1、立卷部门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时,双方必须对案卷严格检查验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规范,如有问题,综合档案室要提出具体的改正意见,立卷部门改正后才能移交档案。

  2、移交档案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清册》,交接双方签字,并各执一份存查。

  3、综合档案室档案员应经常深入各部门,了解立卷归档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具体工作加以指导。接收档案时,要按档案清册逐卷清点核查无误后,及时整理按类目入库上架,不能随便乱放。

  4、凡不按期移交档案或移交不合格的;经档案员指出拒不改正的,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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