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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管理规定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需要用到毕业设计,答辩,管理规定,毕业资讯,但很多人写作毕业设计,答辩,管理规定,毕业文章时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管理规定,欢迎分享。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与答辩是对大学生专业能力的综合训练,它对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结合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应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各有关单位分工合作,共同完成。

  一、教务处职责

  组织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研究、制定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

  (二)审查各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三)根据计划协助各系部调度毕业设计教室、实验室、机房等资源;

  (四)会同校内有关单位深入毕业设计(论文)现场,了解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适时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并上报。

  二、图书馆职责

  (一)优先给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和学生提供借阅资料、查阅文献的条件;

  (二)根据各系部报设计(论文)题目,提供有关资料、文献的目录,指导情报检索。

  三、各系部职责

  各系部的毕业设计(论文),由系部主任负责全面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以系部主任、各有关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为核心的毕业设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有:

  审查有关教研室所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参照学院颁布的实训课程大纲格式。组织各教研室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制定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联系毕业设计(论文)地点,审查、批准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名单,并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个月报教务处;

  研究、检查及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成立毕业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报教务处汇总后向分管院长汇报。

第二章 命题与学生选题

  一、指导教师遴选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或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学校鼓励和提倡各教学单位聘请校外专家、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命题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范围和深度,应紧扣培养目标,满足教学要求,符合学生已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难易适度,份量适中,过程较完整,以便学生经过努力后能完成。

  (二)选题应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用性。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题目应尽量选自工程实际或科研课题;文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也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

  (三)应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规范作依据。不允许先立题目,后找依据。

  (四)鼓励学科间的交叉,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应用能力。

  (五)论文(设计)题目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得到充分的训练。

  (六)每个学生毕业设计题目(或参数)应不雷同;毕业论文题目亦尽量减少重复。

  (七)毕业设计题目,应在设计的前一学期末确定,报教务处审查备案;并尽早发给学生,以便提前收集资料,着手考虑有关问题。

  (八)经教务处审查备案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得随意改变。凡需要改动者必须书面申请,经系部主任审批后,方可更改,并报教务处备案。

  (九)校外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教学规范,原则上亦按本细则要求落实,随同校内题目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十)以下几种选题不宜采用:

  a.选题过专、过窄,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b.选题太大、太难,学生难以胜任。毕业论文尤其要克服此倾向。

  三、学生选题

  (一)教研室应根据教务处和系部的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教师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题目。

  (二)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在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题目后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向学生公布。

  (三)系部在学生选定题目后应及时组织教研室安排、落实指导教师。教师在接受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后应及时召集学生,并对学生开题、资料收集、文献综述、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指导教师应向学生提供主要参考资料目录,提出写作质量、工作量和进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 任务书填写与下达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下达,每生一份。

  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设计题目、指导教师、设计主要任务及目标、进度安排等。

  三、在主要内容栏中,以目录形式写出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步骤,内容和步骤应尽量详尽、具体。

  四、在进度安排栏中,要落实到每一周毕业设计任务的内容。

第四章 开题与资料收集

  一、学生接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后两周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

  二、教研室主任、教师检查每个学生的开题准备情况,检查的要点如下:

  (一)检查学生的文献综述和方案论证,判断是否已充分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二)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三)是否具备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基础条件。

  三、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四、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本课题主要任务及目标

  2.本课题的基本内容,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五、指导教师收到开题报告后要对本课题的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的意见和对设计结果或论文论点的主要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每个学生。

第五章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既要负责业务指导,又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纪律教育。教师应切实纠正毕业论文(设计)脱离实际的倾向,坚决反对学生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积极倡导科学、求真、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一、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坚守岗位;经院(系)批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教师临时负责指导,同时外出时间应控制在2周以内。

  二、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表现是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负责、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的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鼓励;对敷衍塞责、导致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指导教师应视其情节轻重认定为相应的教学事故。

  三、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上。

  四、指导教师职责是:

  (一)认真作好指导的准备工作,订好指导计划;

  (二)在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给所指导的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可附课题指导书);

  (三)指导并审查学生拟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含工作内容、方法及进度等);

  (四)指导、检查学生收集和分析资料。拟定方案和进行设计(论文);

  (五)进行个别或集体答疑,检查进度,加强学生考勤和纪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六)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按有关要求作出恰当的审查意见,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五、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行为规范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敢于创新。

  (二)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三)紧密联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课程实习或实验、毕业实习,并独立地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

  (四)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凡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期间,不与指导教师主动联系与见面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以不及格计。

  (五)注意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规操作损坏仪器设备需照价赔偿。

第六章 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由(1)封面(2)设计任务书(3)毕业设计题目(4)毕业设计评阅书(5)毕业设计评定书(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致谢等10个部分组成,其主要要求及格式如下:

  一、封面

  封面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及学号、所属系及专业、时间等内容。

  二、论文(设计)正文

  (一)论文(设计)必须只有一个中心论题,并提出论证的理论依据。

  (二)采用恰当方法论证论文(设计)的中心思想。

  (三)论文(设计)写作必须有基本层次与结构并围绕中心层层展开。

  (四)论文(设计)尽可能发掘创新点。

  (五)论文(设计)使用论说文体,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

  (六)正文使用数字分级番号,即一级标题番号为:1,2,3...等,二级标题番号为1.1,1.2,2.1等,三级为1.1.1,1.2.4等。

  三、参考文献

  文章刊物需注明:作者,年份:篇名,发表的刊物名,期号;著作需注明:作者,著作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

  四、附录

  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框图、结构图、统计表、计算机打印输出件等,以及对了解正文内容有用的其他补充信息。学生可根据论文(设计)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列出该栏目。

  五、致谢

  致谢中应列出资助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工作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基金;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六、交打印稿的同时,应同时向指导教师交电子文档,毕业论文电子稿应采用word文档格式来书写。一律使用A4页面左侧装订;题目用黑体二号居中,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5个字;中文摘要500字左右,摘要和关键词用宋体小三号字;正文用仿宋四号字;附录及参考文献用宋体5号字。

  七、论文(设计)的装订顺序

  (1)封面(2)设计任务书(3)毕业设计题目(4)毕业设计评阅书(5)毕业设计评定书(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致谢

第七章 答辩

  系(教研室)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开展前应根据学生人数,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方向以及教师力量分设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至少应由3位教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于答辩前10天向答辩小组提交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及评分。答辩小组成员应按照答辩小组组长的安排交叉评阅本小组负责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要件、结构、论点、论据、见解以及是否有抄袭等情况,提出评阅意见和成绩建议。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所讨论的主题,拟出若干质疑问题,并于答辩前将质疑问题告诉学生,让其准备30分钟。

  答辩开始时,学生应首先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15分钟为限),然后对质疑问题一一作答。答辩小组必须作好学生答辩记录,给出学生答辩成绩。

第八章 成绩评定

  学生完成设计(论文)后,必须通过“审阅”、“阅评”、“答辩”三个环节。

一、审阅(评定“平时成绩”)

  学生将完成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报告)及其附件(包括任务书、图件等)正本一并交指导教师审阅。由指导教师写出审阅意见评定平时成绩。内容包括: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及是否符合要求;

  (二)对综合运用所学基础进行实践的能力(包括资料分析、方案制订、计算说明、立论、推理、文字表达、实验技能、图件等)的评价;

  (三)创造性采用新技术状况的评价;

  (四)对学生工作态度(对设计或撰写论文的态度、组织纪律情况)的评价;

  (五)存在的问题及错误。

  经指导教师写出的评语,并评定“平时成绩”后,才能完成了环节。未完成该环节者,不得进入评阅环节。

二、评阅(评定“评阅成绩”)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五天交答辩委员会负责人,由其落实相应专业职称及以上人员进行评阅。评阅人应认真评阅,写出具体而恰当的评阅意见,并评定评阅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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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毕业设计的评阅意见应包括:

  1)、论据、计算是否正确、严密,有无独创性;

  2)、设计计算及主要设计图件的质量;

  3)、文字说明及其主要设计图件的质量;

  (二)、对毕业论文的评阅意见应包括:

  1)、内容是否正确,有无独创性;

  2)、分析问题是否严密,处理数据是否恰当,结论是否正确;

  3)、文字表达及其他附件的水平。

  评阅人根据上述内容写出评语及评定“评阅成绩”后,才算完成了评阅环节。未完成该环节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三、评定“答辩成绩”

  (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均应在毕业答辩会上公开进行。各系答辩委员会(设主任、秘书及委员等5~7人),负责主持本系毕业生的答辩工作。

  (二)、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一周进行,各系应将参加毕业答辩学生的名单及日程安排表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设计(论文)最迟应在答辩前两天返给学生准备答辩。

  (四)、学生答辩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课题任务、目的与意义;

  2)、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等;

  3)、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设计(论文)的价值;

  5)、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五)、提问时间不超过30分钟,提问内容应包括:

  1)、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2)、与题目有关的基本理论、原理、方法、认识等;

  3)、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六)毕业答辩成绩评分表

山西z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答辩成绩评分表

  专业班级姓名

  分项标准所占比例评分

  (七)、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委员会(小组)写出评语,并评定“答辩成绩”。

  四、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的评定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采取加权评分法,平时成绩、评阅成绩的权重为50%、答辩成绩的权重为50%。最后由答辩委员会加权合计,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成绩。一般优秀、良好人数分别不超过总人数的15%、30%,及格与不及格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5%。

  评分标准:

  优秀:正确地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圆满完成所作题目,有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某些部分有较深入的认识与见解;图件完整、正确、规范、美观、文字报告通顺,抄写清晰无误;答辩是概念清楚,能准确无误地回答提问。

  良好: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到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的题目,有良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图件完整、正确、较规范、美观、文字报告通顺;答辩时概念清楚,能较好地回答问题。

  中等: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题目,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图件、文字报告一般;答辩时能回答主要问题。

  及格:尚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题目,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图件及文字报告基本可以;答辩时只能回答最基本的问题。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及格。

  1)、运用所学知识差,设计中有原则性的重大错误,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不能回答;

  3)、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文献资料。

  五、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成绩评定,参照上述办法,由学生所在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就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提出评定成绩的具体意见。回校后交系答辩委员会审定。

  六、毕业实习应单独评定成绩,不纳入设计或论文评分。

第九章 毕业设计(论文)收集与存档

  一、毕业论文(设计)收集

  教研室在组织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及答辩工作后,应对各指导教师评定的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分班将成绩表和成绩分析表交系部和教务处。加封面和评分记录装订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全部交系部存档。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检查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检查。在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系部应组织专家对学生论文(设计)的情况进行抽检。抽查结果登记存档。

  (二)抽检的主要内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题目难易度及工作量;选题的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研究设计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质量;指导教师及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是否恰当,及答辩小组对答辩题目的选择是否合乎要求等。

  (三)抽检专家选定:由系部指定,应为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四)抽检数量:原则上应按毕业生人数的10-20%进行抽查。

  z职业技术学院

篇2: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

一、总则

  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院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其目的在于: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我院的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指导思想

  (一)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人才质量标准。

  (二)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四)精品课程重点体现“精”,即内容精当、教艺精湛。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措施,在抓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学院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三、建设目标与评判标准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具体标准是:

  (一)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授、副教授或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二)教学内容具有经典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在保证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应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四)精品课程必须选用教育部推荐的系列化的、国家级优秀高职高专教材。

  (五)教学管理科学高效,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评价机制。

四、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立项的范围

  申报的课程应是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各专业的公共课程、专业基础性课程和专业技术课程,且已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申报立项的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高级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2.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并不少于3人的教师梯队。

  3.教学条件较好、教学建设和改革有特色和成效显著的课程,包括:优秀教材使用、参考图书、教学管理、实验室与教学设备、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与技巧、考试制度与题库建设等因素。

  4.申报课程所在系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条件。

  (三)申报立项的程序

  1.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申报。

  2.课程负责人应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3.申报课程所在教研室推荐,系部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处。

  4.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答辩评审,经主(分)管院长批准后正式立项。

五、运行与管理

  (一)校级精品课程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由教务处负责进行。

  (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二至三年,建设期年检合格或通过结题验收者,享有“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校级精品课程称号有效期5年。

  (三)学校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院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校级精品课程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及参考书、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课程资源通过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开放。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内容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

  (五)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年度检查,年检不合格的课程,将被取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同时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

  (六)校级精品课程通过验收即为结题,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仍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学校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七)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六、资助与奖励

  (一)学院资助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0.3万元,按年度和建设进程拨发。对国家级及省级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按照有关政策,给予1:1的配套建设经费。

  (二)学院建立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奖励制度。奖励标准如下:

  (1)国家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2万元;

  (2)省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0.8万元;

  (3)院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0.3万元。

  其中对课程主持人的奖励应不少于总奖励经费的40%。

  (三)精品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在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教学名师评选等方面,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七、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篇3:职业技术学院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 [20**]3号)精神,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进一步推动高校整合优质教学资源,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产业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 “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9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试行 “双专业”,是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因材施教,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所采取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更有效地鼓励部分品学兼优、基础扎实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另一专业,从而优化这些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二、专业设置

  (一)试行“双专业”的第二专业,主要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50号)中确定的商贸业等产业发展的十大技能型紧缺人才领域的相关专业;

  (二)今年我院试行“双专业”的第二专业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30个名额)

三、培养计划与修读年限

  (一)修读“双专业”的第二专业,其培养计划按照独立设置的培养计划执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可以免修,重点开设专业学科基础课与专业课。

  (二)修读第二专业年限一般为两年,其中一年半在校修读,半年顶岗实习。

四、修读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能力较强、潜力较大;

  (二)20**年我院的毕业生且主修专业课程已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

  (三)学生修读第二专业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专业或不同系别的专业;

五、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

  要求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初审后,报院领导审定,最后由教务处公布获准修读的学生名单。

六、教学管理

  (一)第二专业教学的管理职责分工为:专业所在系部负责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学院负责招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及证书发放等。

  (二)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根据所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和每学期的开课计划等插班修读,或到该系部单独组织的教学班修读。

  (三)第二专业所在系部须建立修读学生的学籍档案(档案形式与我院其它专业相同)。

  (四)学生取得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学分后,即可向该专业所在系部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并选派指导教师后,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五)学生因某种原因要求终止第二专业的学习,应向该专业所在系部提交退读申请,经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并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和系部。

  (六)学生修读的第一专业与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培养计划中出现的相同(相近)课程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课程顶替原则执行:

  1.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培养计划中出现的相通课程(实践环节)之间的相互顶替,其课程名称(课程内容)必须相同(相通),而且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必须相同,课程成绩考核合格,否则不能相互顶替;

  2.若课程名称、性质、考核方式相同,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课程内容部分相通,课程学分不一致,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可以顶替课程学分少的课程;若课程学分少的课程顶替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则只能申请顶替内容相同(相通)的部分(学分),内容(学分)不同部分必须补修,且要通过课程考核,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3.若课程名称、学分、考核方式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而课程性质不同,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可以相互顶替,且可以顶替任选课,但任选课不能顶替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4.若课程名称、学分、性质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考核方式不同,考试课程可以顶替考查课程,而考查课程不能顶替考试课程;

  符合上述要求者,若申请课程免修,可向专业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课程所在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七)第二专业教学管理的其它方面,按照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执行。

七、政策措施

  (一)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由我院颁发《z职业技术学院第二专业证书》,并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并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我院对取得“双专业”证书的学生,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二)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助学政策等方面享受全日制在校生同等待遇。

  (三)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分缴纳学费,具体办法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435号)有关学分制收费的规定执行。我院对于在规定修读年限内取得“双专业”的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奖励。

  (四)毕业生取得“双专业”学历后,由我院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毕业生生源申报和就业登记。

  (五)获得“双专业”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享受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

  附:1.z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z职业技术学院 “双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教学计划

  3.z职业技术学院“双专业”报名表

  z职业技术学院

篇4: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刻苦钻研、勇于攻坚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二、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

  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除毕业设计(论文)之外的其他全部实践环节;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完各类选修课,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任务

  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地进行毕业设计中的各项工作。在毕业设计进行中,及时地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认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工作,撰写毕业论文,经审阅后,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只发给结业证书。在毕业后一年内,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通过者,换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综合运用的性质,具体题目应多样化,并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与当前的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经济实践、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也可选择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模拟题目,但都应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设计、科研等较为全面综合的训练。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尽量做到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一体化。

  2.题目的难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尽可能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使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题。

  3.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有关指导教师提出,教研室批准,由学生选定。学生可自愿报名选题,但要由教研室调整、平衡最后确定。优秀生可自行确定题目,但需经教研室批准,并指定指导教师。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1.系主任和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系、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把好质量关;原则上艺术类专业选择毕业设计,文史和理工专业选择毕业论文。

  2.各系应安排政治思想好,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有较丰富经验,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校外有关企事业及生产、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8。

  3.各系应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前,按学校要求尽早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做好学生的选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一周内将参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学生名单、题目、指导教师情况整理归档备查。

  4.指导教师要根据题目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应写明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分阶段完成时间和最后的工作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作品等)和主要参考资料等。任务书经各系或教研室审批后,于学生毕业设计开始前下发给每个学生。

  5.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各专业应进行思想动员,阐明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尤其要加强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做到每人一个题目,如确有个别题目较大,一个学生难以完成的,可允许有2人或多人做同一个题目,但在内容上要有明确的分工,所做的大部分工作不能相同。

  7.毕业设计(论文)应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应在拟定论文提纲、收集、选择和运用资料、理论、方法等方面经常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定期检查和答疑,全面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

  8.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在校内进行,也可结合产学研项目、毕业实习、学生毕业分配等在校外进行。

  9.各系应组织有关教研室切实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对学生毕业设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要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撰写、审阅和答辨关。

六、答辩及答辩小组

  1.答辩小组在系主任领导下,按专业组成。答辩小组成员三至五名。

  2.答辩小组的成员以我校教师为主,尽可能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答辩小组成员至少要聘请一名校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一线人员。

  3.答辩前5-7天,学生应将设计成果整理装订成册(其中毕业设计册由学校统一印刷成册、毕业论文排版由学校作统一要求),送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研究论文或成果进行认真审查,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质量、独立工作能力和态度等写出评语交答辩小组。

  4.在答辩前2-3天,各有关教研室负责组织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

  (2)成果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

  (3)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文字上或其他方面未满足任务书规定的最低要求。

  5.答辩前一天,由教研室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和时间。

  6.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30-40分钟,其中15分钟由学生本人简要汇报设计(论文)内容,另外时间答辩。

  7.答辩小组在答辩时,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1.认真选题并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准备工作、设计方法、方案论证、以及课题方向等设计程序做必要的启发式的指导,但不得包办代替。

  3.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等要进行认真审查。

  4.参加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答辩,并结合学生毕业设计的全过程,对学生的基本概念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对待毕业设计的态度等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写出评语。

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通过答辩小组的答辩,方可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或学分。

  2.答辩小组在答辩完毕后,应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答辩情况和指导教师给出的评语综合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记分。

  4.答辩小组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进行宏观控制使其符合正态分布规律,指导性比例为:优:15-20%,良:30-35%,中:30-35%,及格及以下:15-20%。各档次成绩须按下列基本要求评定:

  (1)获“优秀”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积极主动、认真、遵守纪律。能按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全面、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据)全部正确,综合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论证充分,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一定的创新性,文字书写正确、工整。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美观,符合国标,设计的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正确流畅,表达能力强。

  (2)获“良好”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比较主动、认真、遵守纪律。能按时、较好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据)正确,论证合理,有一定的见解。文字书写正确、工整。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符合国标,设计的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较流畅正确。

  (3)获“中等”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较好,能遵守纪律,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概念(或论据)基本正确,论证一般,没有较大原则性错误。书写文体清楚通顺。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符合国标,设计结构或工艺一般。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4)获“及格”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一般,能遵守纪律。基本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据)没有原则错误,论证欠充分。文字书写清楚,工程绘图图面一般,基本符合国标,设计结构或工艺欠佳,答辩时能叙述和回答问题。

  (5)被评为“不及格”的规定: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表现差,不遵守纪律。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基本概念(或论据)有原则性错误,论证模糊。文字书写零乱。工程绘图图面欠清洁,与国标不完全符合,设计结构工艺有明显缺陷、答辩时基本概念模糊,不能正确叙述和回答问题。

九、资料管理

  1.答辩结束后,各系部应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整套)收集存档;

  2.毕业论文(设计)加盖系部公章后存入学生档案一份;

  3.未经系部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公开发表或用于商业用途。

  z职业技术学院

篇5: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教材的质量直接体现着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水平的发展方向,也直接影响着教学的质量。为抓好教材建设,规范教材选用的管理程序,现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提出教材选用办法,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要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要求选用教材。严格杜绝低水平重复编写的教材或质量低劣的、陈旧落后的教材进入课堂。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学院要求都要使用先进的、高质量的、高职高专的教材;

  2.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3.优先选用“面向2 l世纪高职高专课程教材”、“十一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4.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力争使其比例达到或超过70%;

  5.必要时也可选用本院教师编写的、具有本院特色和学科特色的高水平教材;

  6.鼓励教师结合所选教材,制作多媒体课件和网络课件。

二、教材选用的有关规定

  1.各门课程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基本原则的优先级别顺序选用;

  2.一些教材更新较快的专业(尤其是财经类专业),应按教育部的要求,使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的比例达到或超过80%;

  3.各门课程(含院公共选修课)选用的教材,应由任课主讲教师提出,经系主任同意后,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选定教材后由教务处汇总后报相关部门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4.思政、外语、计算机基础等面向全院的公共基础课教材,要在广泛征求全体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由担任该类课程的教学单位(系、部)领导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其中思政教材的选用要符合省教育工委的有关规定,军事理论教材要优先选用省厅推荐教材。

  5.凡选用校内自编教材(包括正式出版和未正式出版的教材,其中未正式出版的教材须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特别是任课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由任课教师说明选用的理由,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

  6.任课教师可向学生推荐教学参考书或辅助教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向学生推销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辅助教材或擅自印刷讲义,以减轻学生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7.学校鼓励教师结合教学改革与实践,根据课堂教学的需要,编写代表本学科前沿的补充讲义或资料,需要增加的补充讲义、资料等,要经系主任同意和签署意见后再报送教务处审批;对全校范围使用的讲义,必须报送教务处审批。

  8.需要印发给学生的讲义、教学参考资料、辅助教材等,必须统一由教务处教材科组织印刷,教师本人不得自行印发卖给学生。

  9.严格选用“两课”及其他思想性和政治性较强课程的教材,严防不健康的教材进入课堂。

  10.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好教材质量关,教务处要组织教学顾问组和有关专家定期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11.任课教师对所选用的教材,在使用过后,要做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系汇总后分别报送教务处。

三、教材领发的有关规定:

  1.开课前三天开始办理教材发放工作。学生以班为单位凭教材领用单领取教材;教师教学用书以系、部为单位集体领取,特殊情况可单独领取。原则上教师不得领用非教学用书。

  2.教师(包括实验员)只发给担任该门课的教材,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习题解答等。

  3.教师任课用教材,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方可领用。

  4.每个系(部)发给一套本系(部)所用教材,由系(部)负责人签领。若有人事变动,所保管的公用教材应移交接任者。

  5.所有教材不得外借。院内非任课人员不得领用教材。确有需要只能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价购买。

  6.过期、过剩教材,经教务处报院领导批准可降价处理。

四、教材保管的有关规定

  1.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教材采购和书库管理工作,搞好教材的计划管理,做到预订教材留有余地但不积压浪费,保证课前到书。

  2.建立教材账册,严格教材入出库的验收、记账、凭证制度。如发现有缺少,应及时向发行单位追补。

  3.教材要建立专用库房,帐、物管理要分开,定期进行库存教材的清点、检查(至少每学期一次),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对过期或不适用的教材,破损缺页的教材要及时处理,并办理报损手续。库存教材不能出借,多余教材经批准方可以出售,但必须到财务处交款后凭发票到书库领书。

  4.教材库要保持清洁、整齐,并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教材应分类上架堆放,排列要科学、合理以便于查找。要认真搞好“教材样本库”建设,为教师选用教材、参阅提供方便。

  5.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编写教材、自编讲义。教材管理人员为教师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开展教材研究和经验、信息交流提供支持。

  z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