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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尾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
一、为建设“敬业爱岗、乐业爱生、勤业奉献、开拓创新”的优良教风,规范学校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优质学校,特制订本《条例》。二、一至五年级以学年期末学业水平检测平均分进行评价,毕业班以全县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平均分进行评价。三、奖励项目、名次及计奖方法:
(一)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团体奖:在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中,团体成绩进入县教学质量优胜单位系列(即一至六名),奖给每位科任500元;第六名以后每降低一个名次则减奖金100元,奖至第十名。
2、科任奖:在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中,所任学科成绩相似县名次第一名,奖给科任200元,每低一个名次则减奖金30元,奖至第五名。
3、单科奖:在毕业水平检测中,凡语文成绩达95分以上,数学成绩达100分,英语成绩达100分奖给科任每生50元。
4、培优奖:在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中,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优秀(即均达到90分以上),奖给该班科任每生90元(即奖给该班每位科任30元)。
(二)非毕业班科任奖。
在期末学业水平检测成绩中,非毕业班学科平均分获相似县前五名的科任分别给予100、80、60、40、20元的奖励。
(三)各类竞赛奖。
1、学生参加省市县单项竞赛,如有获奖,辅导老师奖励如下: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县级一等奖100分,县二、三等奖50元。
2、县优质课评比:获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
3、学生参加县田径运动会,按实得总分给予奖励,每得1分,辅导奖20元。
4、县文艺汇演:获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奖给负责辅导、培训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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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担县级公开课的执教老师每次奖励100元。
6、论文、课件、教学设计、刊物发表等奖励标准:教师论文发表在教育专业报刊或参加教育部门的评比获得等级奖,根据级别和等次发给奖金。
级别 发表一等二等三等
省级 500元300元200元150分
市级 300元200元150元100元
县级 100元100元80元50元
7、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荣誉称号奖100元。
四、几点说明:
1、名次确定:以县局教研室下发的《平远县期末学业水平检测成绩表》为准,计算出相似县名次(平均分相等或超过而未达到上一个名次的则算同一名次)。
2、期终统考成绩前三名作为当年评优、次年评先的重要依据。
3、如当年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获得县教学优胜奖,学校将组织毕业班科任外出参观学习。
4、期末教师绩效考核中的“教学实绩考核”一项,仍按原考核方案执行。
龙尾镇中心小学
篇2:鸡岭小学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条例
鸡岭小学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条例
1.笔记本电脑是学校的固定资产,教师必须办理固定资产借用手续,并承担保管责任,教师不得将电脑外借他人,如有丢失需根据当时实际价格赔偿。
2.学校为教师配备的笔记本电脑供教师教育教学、教育科研、进修学习、交流讲学使用,不作他用。
3.学校负责笔记本电脑正常使用的维护。因教师非正常使用的人为行为(包括非正常操作、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电压等)导致的损坏;教师本人承担维修费用。
4.使用中要经常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护理(如升级杀毒软件、定期杀毒、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清洁等),教师要不断提高计算机的操作能力,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
5.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教学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依照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使用,注意清洁卫生,悉心爱护,禁止私自拆装,防火防盗,做好病毒及安全防护工作;注意易损、保质期短的硬件的使用保养。如因未按要求使用或不正当操作等损坏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电源线、电池、光驱等),责任自负。
6.学生一律不准使用教师电脑,如特殊原因需使用教师电脑,教师必须在现场。
7.教师若退休、调离我校,应将笔记本电脑及附属设备、说明书、保修卡、驱动程序光盘等所有资料交还学校。
篇3:平乐小学卫生工作条例
平乐小学卫生工作条例
一、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为学生提供适当的休息时间。
二、为学生设置洗手设施,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三、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及教师卫生的管理。
四、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五、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纳入学生档案中。
六、配备一些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七、积极做好近视眼、沙眼、弱视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八、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篇4:区实验小学齐抓共管管理条例
区实验小学“齐抓共管”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在全校树立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将“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的要求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将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保证学校德育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现制定小苍区实验小学“齐抓共管”管理条例。
一、学校“齐抓共管”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z(重大决策,统筹布置) 决策
副组长:z(分工负责,统一协调) 协调
组员:z(安全、卫生、活动)
z(课堂德育、教书育人) 管理
z(后勤服务)
(二)“齐抓共管”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开展“齐抓共管”工作的研究、布置,定期学习关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理论学习。
2.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每学期“齐抓共管”活动计划,组织全校教师学习讨论。
3.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齐抓共管”工作的落实,并进行督促。
4.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重大活动中的协调布置,各科室分工负责,主动配合。
5.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该项工作的定期总结、评比。
二、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的职责。
(一)按照《小学德育纲要》,联系本班的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二)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注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的工作。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做好学生的个别工作。
(四)指导学生参加劳动时间。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五)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注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三、任课教师德育工作职责。
(一)各任课教师要在课堂教学中积极渗透学科德育内容,在教学目标及过程中均有所体现。
(二)各任课教师,要教书同时又育人,课外主动服务,关心学生,在日常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各任课教师要将家访工作列入计划,落到实处,与家长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各任课教师要做到“谁发现、谁关心,谁发现、谁解决”,在校园内外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后勤服务教师的德育工作职责。
(一)总务人员要本着“保障有利、服务一流”的原则,在学校环境、教科书发放、课桌凳配备、灯光照明、水供应方面主动服务,关心学生。
(二)图书管理人员要主动服务,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搞好图书、报刊的整理、借阅等活动。
(三)实验仪器教师要管理有序,优质服务,为学生的文体、实验等活动提供优良服务。
(四)卫生室管理人员要本着为学生健康服务的原则,提供讲座、咨询,及时就医等服务,定期为学生查体。
(五)学生之家的老师要充分体现“服务于学生”精神,把学生的饮食、午休及课余管理时间安排有序,为家长解忧,为学生服务,做到“服务育人”。
五、学校检查评比制度。
(一)每学期评出校级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若干。
(二)每学期评出校级师德标兵若干。
(三)每学期评出校级导护工作先进个人若干。
六、要求。
(一)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将定期对各科室“齐抓共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务必牢固树立“齐抓共管”意识,并落实到工作中。
(二)全校教师必须具备“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在教学工作中,做到“我是德育工作者”。
(三)全校教师在教学同时,要积极学习*中央新颁发的《有关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通知》及《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的通知》,引导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
篇5:良辅中学违纪违规处分条例
良辅中学违纪违规处分条例
一、处理原则:
教育为主,处理为辅;屡教不改,必须处理;恶性事件,从重处理;校作处理,告知家长。
二、处理流程:
本着负责的态度,遵循认真、慎重、妥善的原则,自下而上,以事实为根据,以育人为宗旨。由班主任审核、报送违规事实材料。
1.对于违规情节较轻的学生:
①由班主任进行教育,或由年级组长协同教育。
②学习违规情节相对严重的,由学生填写《太仓市良辅中学学生学习违纪违规情况登记表》。
③违规学生完成反思的相关文字材料。
④班级内作批评。
⑤将相关材料上交德育办存档。
2.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学生:
①学生填写《太仓市良辅中学学生违纪违规情况登记表》
②对违规学生进行停课检查、反思等教育
③由德育办填写《太仓市良辅中学学生行为预警通知书》并及时发送到家长。
④违规学生完成反思的相关文字材料。
⑤德育办根据学生反思态度,报校长室同意后,酌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⑥在校内张贴相关纪律处分的决定,同时转教务处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凡在毕业前未能撤消处分的同学,不发、扣发毕业证书。
三、处理权限:
1.班内通报批评由年级组长会同班主任作出处理意见;
2.校内通报批评由德育办根据班主任、年级组长意见作出处理意见;
3.纪律处分,由德育办会同校长室作出处理意见;
四、处理规则:
1.一般违规:
(1)如校内骑车、游食、乱抛杂物、自行车不上锁、吹口哨、翻越栏杆等按照“班级常规检查赋分办法”处理;
(2)如欺负同学,语言不文明,仪容仪表不合要求,违反课堂纪律,违反作业要求等,经多次教育不改,可作出班内批评处理;
2.严重违规:
(1)通报批评
不尊重师长、不遵守管理制度及在校行为规范和其他校纪校规者,班内通报批评后屡教不改者
(2)警告
①通报批评教育本学期累计超过2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②发现恶语伤人、打架斗殴(未造成严重后果)、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不愿意改正者;
③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④观看不健康的书刊和影视录像者;
⑤吸烟、酗酒、赌博,进娱乐场所、私自组织过生日、谈情说爱等严重违纪者;
⑥本学期旷课累计六节以上者;
⑦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由德育办审查确认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和学生手册。
(3)严重警告
①警告本学期累计超过2次以上仍无收效者,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德育办确认后,张榜公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②有严重违纪屡教不改者
(4)记过
①经严重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②不遵守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上不良影响者;
③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录像者;
④学期内旷课累计十五节以上者;
⑤记过以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政教或教导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5)留校察看
①经记过无效者;
②突发恶性事件且影响很坏,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造成很坏影响者;
③打架斗殴至他人伤残者或者发生较严重的偷窃行为,被公安部门传讯者;因犯罪受到公安部门拘留者;
④学期内旷课累计20节以上者;
⑤留校察看由德育办上报材料,校办公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书面通知家长。
五、关于撤消纪律处分
1.撤消处分的权限与决定处分的权限相同。
2.受警告、严重警告的同学需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向班主任申请,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德育办,并由德育办据其行为表现、态度予以撤消,并在全校公布。
3.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需在半年后向班主任申请,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德育办,并由德育办据其行为表现、态度予以撤消,并在全校公布。
凡受处分的一律填入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凡警告以上(含警告)未被撤消者不予毕业。
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