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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中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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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中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州徐36中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提高广大教师的教科研水平,真正做到科研兴校,教研促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教科研课题奖

  1.集体课题结题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20000元10000元6000元

  二等奖10000元6000元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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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等奖6000元3000元2000元

  2.集体课题已结题而未获奖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金额3000元2000元1000元

  3.个人课题结题并获奖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8000元6000元4000元

  二等奖4000元4000元3000元

  三等奖4000元2000元2000元

  4.个人课题结题而未获奖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金额2000元1500元1000元

  二、学科竞赛奖

  1.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且经省教育厅确认的学科竞赛,经教科室审核后,有关教研组、备课组要认真组织辅导,初赛费用由学生自理,参加复赛的学生予以报销报名费和一半的交通费。

  2.凡我校在校生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为辅导教师颁发学科竞赛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5000元2000元300元

  二等奖3000元1000元100元

  三等奖2000元500元

  如设有特等奖,视为一等奖。

  3.学校及部门在组织学生或教师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体比赛并获奖的,参照“奖励标准”予以相应奖励。

  说明:

  ⑴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科竞赛指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

  ⑵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当年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要求,除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奥林匹克竞赛外,其余竞赛内容在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的,均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主办的“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英语比赛均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⑶学科竞赛成果奖由有关教师持有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和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交教科室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三、教科研著作奖

  1.论文发表:

  级别核心期刊省发AB省发CD市发AB市发CD

  金额1000元800元300元500元200元

  说明:

  ⑴论文应是在全国、省、市级期刊(含ISSN或CN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的,不含增刊或论文集;

  ⑵论文是指教育科研、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解题指导,练习题,商业论文征稿等不纳入奖励范围。

  (3)论文发表级别认定按照州徐市教育局论文评审等级标准执行。

  2.论文获奖: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1000元500元300元

  二等奖600元300元200元

  三等奖400元200元100元

  说明:

  ⑴论文获奖是指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交流论文获奖的;

  ⑵凡是由各专业协会组织的获奖论文奖励标准减半。

  3.出版论着:

  由教育权威出版社正式出版个人专着,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价鉴定,酌情向作者颁发教育科研成果奖。

  四、优质课奖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市区级

  一等奖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

  二等奖1500元600元300元200元

  三等奖1000元400元200元100元

  说明:

  ⑴优质课(含基本功大赛)评选活动、是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含报刊社组织的;

  ⑵课件、微课等比赛按以上标准减半执行。

  五、校级教学评比奖(含微课等)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金额30020**00

  六、有关说明

  1.本办法适应于州徐市第三十六中学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2.学校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学年奖励一次。逾期不报送者,作自动放弃。

  3.本办法自校教职工(工会会员)二届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2: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流东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树立“以教研促教学,以教研促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学科研理念,建立一支适应新课程改革要求、素质优良、业务扎实、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通过教师自身专业发展带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逐步发展,从而促进和推动我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实现教学是中心,质量是生命,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办学目标,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科研课题奖励办法(课题必须是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教科研机构以文件形式批复立项的课题,凡报社、杂志社或非法学术机构等所属课题及其借助上述机构名义立项的课题均不在此奖励所列范围)

  集体成果奖:省级:一等奖、 2000元,二等奖、 1000元;

  市级: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 400元:

  县级:一等奖、 400元。

  个人成果奖:省级: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 800元;

  市级: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 400元:

  县级:一等奖、 200元。

  备注:申报并获立项的全国、省、市级课题,学校提供科研经费。科研课题必须要有完整批复文件和课题实验方案、课题研究报告、课题工作报告、课题实验报告等资料;课题奖只有优秀成果奖,无一、二、三等奖区分,科研成果鉴定优秀成果奖认定为一等奖,科研课题结题鉴定证书按二等奖奖励。本条所指集体为科研课题组参加科研课题研究的全部老师,个人奖是指个人单独申报的课题,如成果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者完成,仍按单列奖金金额发放,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

  二、论文奖: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 200元。

  市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县级:一等奖、100元。

  备注:在各类教育教学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按同级二等奖认定。论文评选只认定各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单独组织的论文评选,发表论文刊物必须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注册批准,公开发行的正式的学术刊物;同一作品如果被不同学术刊物转载,如果转载刊物的级别高于首次发表作品的级别,则按制度补发两个级别之间的奖金差额,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完成,奖金金额仍按单列奖金数额发放,不按作者人数累积发放。各种论文专刊、习题集及非教学研究类文章不予认定。各种教学基本功比赛(如教学设计评比、教育叙事、课件评比等)均按论文奖发放。

  三、优质课(含说课)奖: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县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

  备注: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参照县级奖励办法执行。同一人参加同一项但不同层次的比赛,只发最高级别奖金。几名教师联合参加同一内容竞赛获得同一奖项,按单列奖项发放奖金,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奖金。

  四、各类竞赛指导奖

  国家级:一等奖、3000元/生,二等奖、2000元/生,三等奖、1000元/生;

  省级:一等奖、1000元/生,二等奖、800元/生,三等奖、500元/生;

  市级:一等奖、200元/生,二等奖、150元/生,三等奖、100元/生

  县级:一等奖、100元/生,二等奖、80元/生。

  备注:竞赛必须是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级教研部门单独组织、统一阅卷的各类学科竞赛,此奖只发给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同一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同时获得几个等次的奖项,奖金累积发放。若干名教师指导一名或若干名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获奖,奖金仍然按上述奖励单列办法奖励,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奖金,一名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同时获得几个等次的奖项,奖金按获奖等次最高的奖项发放,不累计发放。县级竞赛若只设定一、二等奖,则只颁发一等奖。

  五、音、体、美及技术学科指导奖

  集体奖:

  省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市级: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30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00元。

  备注:若比赛集体奖不设等次,只取名次,则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依次类推。此奖发给指导组,不按指导教师人数发放。

  单项奖:

  省级:一等奖、1000元/生,二等奖、800元/生,三等奖、500元/生;

  市级:一等奖、200元/生,二等奖、100元/生;

  县级:一等奖、100元/生。

  备注:若比赛奖不设等次,只取名次,则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依次类推。此奖发给获奖学生指导教师,若干名教师指导同一名学生获奖,奖金仍然按上述奖励单列办法奖励,不按指导教师人数累积发放。

  六、优秀教研组、优秀年级组及优秀处室奖

  省级: 100元/人; 市级: 80元/人; 县级:60元/人。

  备注:教研组教师人数核定办法-----本学科实际参与教学教师(含实验员),

  年级组人数核定办法-----本年级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校级按县级认定。

  七、教师承担各级各类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或其它学术讲座活动奖

  省级:1000元;市级:500元; 县级:200元。

  备注:本条所指各类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或其它学术讲座活动,不包括行政性活动。如同一讲座的内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者完成,仍按单列奖金金额发放,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相关学术活动必须由相应机构发放的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的证明和讲稿或电子文稿等到教研室审核登记后,方可发放相应奖金。

  八、 教师所获各类行政奖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本办法不溯及以往;如出现本办法没有涉及到的奖励类型,由教研室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并比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做临时决定。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第二年元月。凡调离我校的教师在学校任教期间所获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奖励,在其调离时还未兑现奖金的情况不包括在本办法所列奖励范围之内;新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在其调入我校之前所获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对于获奖日期的认定,以论文发表的时间或获奖证书上书写的时间为准。本办法第一、二、三、七这四项奖每项每人每年只发放一次,一人同一项一年内多次获奖,取最高等次发放。以上所有奖项若上级有关部门已颁发奖金,学校不再重复发放,若上级所发奖金未达到本办法规定数额,学校将补足差额部分。凡在教学科研中取得重大教研成果并对我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特色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学校将视具体财力情况给予特别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九、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