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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网络信息平台工作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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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网络信息平台工作考评办法

  海东高中网络信息平台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育信息宣传工作,为上级党政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为我校遍及世界各地的校友及时了解我校教育教学发展情况,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立我校教育的良好形象,根据省、市、县关于信息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我校各职能处室。

  二、上网信息传送办法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各部门信息经一把手主任审核把关后(必要时报分管校长审核),由信息专管员通过学校网络中心后台上传。

  流程:信息采集、编辑领导审核后台登陆信息上传互联网公布。

  三、考评内容与计分细则

  如若部门信息被学校校园网转发,网络信息以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为准:

  海东教育信息网校园新闻采用每条得5分;

  连云港教育网每条10分;

  江苏教育网采用每条得20分;人民网每条20分。

  县、市、省、国家级政府网每条分别5、10、20、30分,连网每条5分,其它网站一概不算。

  县级媒体(今日海东、海东电视台、海东电台)采用1条得5分;

  市级媒体(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海东新闻、连云港电视台)采用1条得10分;

  省级媒体:江苏教育报、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采用1条得20分;

  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采用1条得30分,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

  教育电视台采用1条得20分。

  校园网信息材料按时上传(每部门每周至少上传更新2条信息),每周加5分;每周每少一条扣2.5分。

  四、考核奖励办法

  1.按照上述记分标准进行统计,结果每月由办公室通报一次。

  2.每学期对信息工作得分情况进行考评,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本办法自20**年10月8日起执行,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2:三中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通南三中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类目分值考核内容评分细则具体要求或加分说明

  材料考核15分

  1.计划、总结

  学期教学计划、教学工作汇报,不能及时完成者每项扣4分。

  每学期开学初制定出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学期结束做好个人的教学情况总结。

  2.质量分析、结分表

  期中和期末考试不能及时完成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者,每项扣4分,

  期中和期末及时完成质量分析。

  3.学习、教研成果

  每学期完成一篇论文或读书心得、一个教学案例,每缺一项扣4分

  认真完成学校“四个一”学习教研任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

  4.其它(如听课记录、公开课教案等)

  完成学校规定的其它材料,缺一个扣4分。

  在学校迎接的各项检查中,提供必须的原始材料。

  工作表现10分

  5.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不接受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强调客观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视情况给以扣分。

  在规定的婚假、产假和其它法定假日未休满,根据工作需要到校上班的,加5-10分。

  6.工作满量,出勤好

  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坚持出全勤。病假3天以上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  超过规定量的20%以上,加5分。主动承担代课任务的,视情况给以加分。

  7.遵守课堂管理规范

  上课抽烟、酒后进课堂、课上使用移动电话、坐着上课,一项扣2分。

  教务处负责日常巡查,定期进行学生问卷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师交流,并做好记录。

  8.遵守办公常规

  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营造良好的办公氛围。违反规定一次扣10分。

  教师有事不能到校上课应提前向分管主任请假,由教务室负责调课,并按请假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活动考核10分

  9.认真参加学科活动、备课组活动、年级组活动

  无故不参加学科活动、备课组活动、年级组会议、家长会议者每次扣1分。

  各学科主任、备课组长、年级主任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开展正常的教研活动,每周进行一次集体备课或组内听课活动。

  10.外出学习教研活动情况

  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学校安排的外出听课及教研活动、假期学习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非学历培训。研究生培训,能处理好工学矛盾。

  11.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

  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含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比武、论文大赛等)符合条件的教师必须参加。无合适理由,但不参加者,酌情扣分。

  获奖等次的加分按学校考核方案中的加分细则执行。

  六认真情况50分

  12.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堂课

  无备课笔记者扣10分,时有时无者或虽有备课笔记但极不认真者,视情节轻重扣4至6分,不提供检查者扣5分。

  备课笔记的检查,由学科组长组织月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期检查,学期被评为优秀的加10分。

  13.自觉执行学校课堂管理常规要求

  上课(含晨读)不迟到,不拖课,不擅自停课、调课。无故不上课,属于严重的教学事故,每次扣10分。私自调课者每次扣2分。上课迟到者、提前下课者、严重拖课者每次扣2分。无故停学生的课每次扣2分。

  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上课常规的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务主任报告并记录在案,由分管年级主任或分管校长出面处理。

  14.认真布置作业,做到选题精当,作业量适宜,备课组内统一,批改认真,评讲及时

  作业布置应符合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选题精当,数量适宜,批改认真规范,讲评及时。作业布置过多过少者,或不及时认真批改、讲评者,视情节轻重扣2至4分。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征订教辅资料者扣2分。

  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各科作业量的协调控制,及时与备课组长联系。备课组长负责本组老师作业布置、批改和讲评情况的考核。每半学期学校组织统一的检查。

  有关违规征订的举报由教务处负责查核。

  15.面向全体学生,认真搞好课内外的辅导,重视对学生的个别辅导,做到有问必答,循循善诱。

  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早读课、自习课、阶段考试、提优补差等的安排与考核,凡不能履行职责者,酌情扣2至4分。

  年级组、教务处分管主任负责教师的辅导工作考核

  16.认真执行学校考试和监考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考试,认真监考

  ⑴凡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存在科学性错误或试卷制作错误较多,命题者扣4分。 有意泄露试题者,视为师德表现差,实行一票否决,本阶段考核为不及格。

  ⑵监考无故不到者,或监考严重失误,造成试卷、答题卡等遗漏者,每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2分,其他的经巡查人员发现监考不认真的酌情扣分。

  月考、单元考由年级组织,(试卷由备课组长负责),期中、末考试由教务处负责,指定教师命题,承担教师加5分。

  每位老师每学期需承担学校组织的考试监考任务(包括中考和高考),以及统一安排的阅卷任务。

  17.认真组织课外活动

  不配合学校组织兴趣小组、学生竞赛活动,不积极开设校本课程、第二课堂者,视情况给予扣分。

  学生获奖等次的加分按学校考核方案中的加分细则执行。

  教学绩效15分

  18.教学效果良好,得到大多数同学的肯定和认可,在学生和家长中有较高的教学信度

  随堂课教学效果明显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4至6分。教学测评“优秀+良好”达不到80%的,除说明情况外,扣3-5分。学生座谈会及家长、社会反映强烈,经调查核实的扣6-8分。

  教务处不定期组织随堂课抽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和进行教学测评。

  19.教学质量较好,所教学生在原有学业基础上有明显进步

  以班级标准分作为评价,考试成绩与同类班级相比,在原有基础上进步明显,得到教务处一致认可,酌情加2-4分;明显下降者,酌情扣分。

  以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为依据,月考不在统计之列。由年级主任提供。

  20.规范组织教学,及时妥当处理好课堂上学生违规事件,不出现责任性伤害事故

  由于教师严重失职、管理不到位或处理不当,造成伤害性事故的,扣5-10分。

  课堂学生伤害性事故由教务处分管主任写出调查报告经教务主任审核报校长室。

篇3:中学住宿生违纪处理办法

  邺建中学住宿生违纪处理办法

  为了培养成中学生文明的生活习惯,建立正常的生活秩序,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邺建高级中学违纪处分条例》制定本方法:

  一、学生不服从住宿安排,私自调换宿舍、床铺的,扣2分/人次。

  二、故意损坏宿舍内公共财物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校纪处分,扣5分/人次。学生私自撬锁的,除给予校纪处分,扣5分/人次,情节严重者给予退宿处理。

  三、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充电器,电筒或在宿舍内点蜡烛,扣寝室5分/人次。焚烧物品及烧煮食物者,5分/人次,若引起火灾的,除赔偿损坏外,给予校纪处分,并予退宿处理。

  四、不打扫宿舍,每次扣1分/人次;打扫不干净,每次扣0.5分/人次。

  室内物品不安规定摆放,被褥不叠者每次1分/人次。

  五、休息时间内不按时、按要求就寝,扣1分/人次。早锻炼不按时起床者,扣1分/人次。

  六、在宿舍区内乱倒污水或乱丢垃圾,扣1分/人次;在宿舍区内随地大小便者,给予退宿处理。

  七、晚就寝迟归者,扣5分/人次。晚就寝无故不归者,扣10分/人次。

  八、在宿舍内玩球、溜冰、打牌、下棋或做其它违纪事情者,扣5分/人次。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斗殴、就寝后私自离开宿舍区等严重违纪行为给予退宿处理和校纪处分。

  九、在值班老师、生活老师对宿舍管理过程中,不服从管理,对管理人员进行语言或人身攻击,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退宿处理。

  十、扣分达10分者请家长到学校通报情况。达20分以上者报德育处给予相应校纪处分,并予退宿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生活部负责解释。

篇4:36中绩效考核办法

  州徐36中绩效考核办法

  为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5号)和州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州徐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徐教[20**]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民主科学,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基层工会主席)、有关部门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绩效考核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六、考核方法

  1.班主任基础津贴,中学每月300元,小学每月200元,按月发放。

  2.一线骨干教师(校级以上名教师、青年名教师)津贴,每月10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全年10个月)。

  3.教研组长考核奖每月3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全年10个月)。

  4.年级组长管理考核奖:中学每月180元,小学每月12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

  5.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奖:正职(正科岗位)一等奖每月300元,二等奖每月260元,三等奖每月200元;副职(副科岗位)一等奖每月260元,二等奖每月220元,三等奖每月16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初中和附小的中层干部可参照年级组长标准执行)。

  6.学校领导副职管理考核奖:一等奖每月360元,二等奖每月320元,三等奖每月26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

  7.教育、教学成果奖,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不超过12万元,年度考核发放 。

  8.工作量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班主任津贴后提取50%,按月考核(工作量不满时按比例扣除,老教师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在人员许可的情况下,工作量标准可按同类人员降低1/4),年度发放。

  9.安全奖,每年100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

  10.全勤奖,每年100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

  11.工作绩效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以上各类津贴、奖励后的全部),年度考核发放。

  岗位系数:全体人员1.0;教师增加0.1;学校中层副职增加0.15;学校中层正职增加0.2;学校副职增加0.25。

  考核结果系数:合格1.0,优秀1.1,基本合格0.9,不合格0。

  优秀人员比例总量不超过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定为不合格:

  (1)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害学生利益的;

  (3)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4)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较坏影响的;

  (5)从事有偿家教的;

  (6)有其他违规行为受到学校或有关部门处理处分的。

  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或解聘。

  12.校级领导正职由教育局考核,按要求发放。

  说明:

  1.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不代课或代课不满课时,一般情况下不得享受一等奖。

  2.中层以上干部与一线骨干教师、组长不可兼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3.管理考核奖比例一等奖不超过30%。

  4.各类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及奖励考核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

  5.每月5日各部门将上月相关考核情况报校办。

篇5:36中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州徐36中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提高广大教师的教科研水平,真正做到科研兴校,教研促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教科研课题奖

  1.集体课题结题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20000元10000元6000元

  二等奖10000元6000元4000元

  三等奖6000元3000元2000元

  2.集体课题已结题而未获奖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金额3000元2000元1000元

  3.个人课题结题并获奖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8000元6000元4000元

  二等奖4000元4000元3000元

  三等奖4000元2000元2000元

  4.个人课题结题而未获奖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金额2000元1500元1000元

  二、学科竞赛奖

  1.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且经省教育厅确认的学科竞赛,经教科室审核后,有关教研组、备课组要认真组织辅导,初赛费用由学生自理,参加复赛的学生予以报销报名费和一半的交通费。

  2.凡我校在校生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为辅导教师颁发学科竞赛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5000元2000元300元

  二等奖3000元1000元100元

  三等奖2000元500元

  如设有特等奖,视为一等奖。

  3.学校及部门在组织学生或教师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体比赛并获奖的,参照“奖励标准”予以相应奖励。

  说明:

  ⑴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科竞赛指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

  ⑵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当年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要求,除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奥林匹克竞赛外,其余竞赛内容在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的,均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主办的“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英语比赛均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⑶学科竞赛成果奖由有关教师持有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和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交教科室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三、教科研著作奖

  1.论文发表:

  级别核心期刊省发AB省发CD市发AB市发CD

  金额1000元800元300元500元200元

  说明:

  ⑴论文应是在全国、省、市级期刊(含ISSN或CN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的,不含增刊或论文集;

  ⑵论文是指教育科研、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解题指导,练习题,商业论文征稿等不纳入奖励范围。

  (3)论文发表级别认定按照州徐市教育局论文评审等级标准执行。

  2.论文获奖: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1000元500元300元

  二等奖600元300元200元

  三等奖400元200元100元

  说明:

  ⑴论文获奖是指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交流论文获奖的;

  ⑵凡是由各专业协会组织的获奖论文奖励标准减半。

  3.出版论着:

  由教育权威出版社正式出版个人专着,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价鉴定,酌情向作者颁发教育科研成果奖。

  四、优质课奖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市区级

  一等奖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

  二等奖1500元600元300元200元

  三等奖1000元400元200元100元

  说明:

  ⑴优质课(含基本功大赛)评选活动、是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含报刊社组织的;

  ⑵课件、微课等比赛按以上标准减半执行。

  五、校级教学评比奖(含微课等)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金额30020**00

  六、有关说明

  1.本办法适应于州徐市第三十六中学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2.学校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学年奖励一次。逾期不报送者,作自动放弃。

  3.本办法自校教职工(工会会员)二届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解释权属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