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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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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红正二小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一、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家长学校工作规程、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

  2、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督促、执行。

  3、制定教学计划,协调各项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4、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

  5、成立家长委员会,按《章程》发挥全体委员的作用。

  6、负责家长学校的检查、考核、评比、总结工作。

  二、家长学校教务主任职责

  1、编制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方法,安排授课时间。

  2、负责教学、教研活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评议,使学校和家长形成双向交流,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活动。

  3、做好学员的登记、注册及日常管理。

  4、及时收集、听取教师、学员的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三、家长学校班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做好本班学员的组织管理工作,每次学习前及时通知学员,布置好教室。

  2、每次上课,提前30分钟到校,接待家长,与家长沟通思想,向家长汇报孩子在校情况,了解孩子在家表现,家校共育。

  3、掌握学员家教动态,按时向讲师反映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教学。

  4、认真组织教学,课前负责学员的点名,课上与学员一起听课,课后及时反馈学员意见,收集典型事例。

  5、认真记好听课笔记,整理搜集有关资料。

  6、组织好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

  7、负责考勤工作,组织学员考核及优秀学员的评比工作。

  四、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备课,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坚持循序渐进原则,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做到备家长、备社会、备教材、备方法、备讨论实践题,选用身边的事例理论联系实际,并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2、教师讲课理论要讲透,事例要典型,方法要多样,语言要通俗,作业要指导实践。

  3、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五、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

  1、凡我校新生家长都应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教学活动。

  4、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5、爱护校园内公物,不得损坏校园内物品。

  六、家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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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教师“四访”家长制。每学年普访一次,三天不来专访,有特殊情况多访,家长接送孩子随访。

  2、家访工作应同孩子教育相结合,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3、家访应有目的性,要认真准备,对孩子有客观的分析。通过家访要解决问题。

  4、家访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孩子、特殊事件的家访。

  5、家访要关心孩子在家的情况。

  6、建立家校联系卡,每月一次相互书面反馈,使教师较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每个学生的家庭教育环境,也使家长能及时了解学校教育动态以及孩子的学情。

  七、信息反馈制度

  1、家长学校每次授课或活动后,教师要积极收集学员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反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八、学员考勤、结业、表彰制度

  1、家长学校实行考勤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对每位家长的出、缺席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将此作为学员结业的一个重要依据。

  2、建立一定的测试制度,一次系列讲座以后,进行必要地书面测试,并记好分,作为学员结业的主要依据。

  3、对学习优秀者,评为好家长。并在教育基金表彰大会上,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

  4、对出勤率高,成绩优秀的学员学校将给予奖励。

  九、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学习家教理论,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90%以上,考试成绩为85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校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上课专心听讲,不随便讲话,做好家庭作业,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运用家教理论,教子有方,家庭教育有成效。

  5、每学年中,评出优秀学员。

篇2:二小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条例

  红正二小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家长学校教育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全国、省、市有关家庭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红正镇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红正镇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是在家长学校指导下,由学生家长民主选举产生的,以热爱、关心、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目的的家长群众性组织。家长委员会分班、年级、学校三级组织:各班的家长委员会由5人组成,各年级的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家长委员会分别由7人组成。各班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年级、学校家长委员会分别各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经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认定,即可开展工作。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牵线搭桥工作,发现和挖掘社会教育资源,为发展学校教育提供帮助;配合家长学校做好学员教材的供应工作,并为家长提供合适的家庭教育方面的读物及信息,为家长的学习和家庭教育服务;协助家长学校组织活动,精诚合作,团结一致,完成家长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委员的产生

  第五条 各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在本校相应范围内的学生家长中产生。

  第六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由本班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家长推荐和家长学校本班辅导员提名相结合,班级全体或过半数以上家长通过。

  第七条 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由本年级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家长推荐和本年级家教辅导员提名相结合,本年级各班家长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

  第八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由本校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家长推荐和家长学校校长提名相结合,校务委员通过。

  第九条 各级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本级家长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报家长学校备案。

  第三章 委员的义务

  第十条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学习****,学习家长学校教材,广泛汲取现代家教知识和方法,学习教育心理学,学法、懂法、守法,努力提高自身的家教水平和能力。

  第十一条 带头配合学校全面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按照教育规律办事,不做有损于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的事。

  第十二条 带头与老师精诚团结,形成教育合力。

  第十三条 委员之间应互相沟通,协调一致,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自觉维护家长委员会的形象。

  第十四条 主动为学校的公共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质上的帮助与支持,多方呼吁共同解决学校的困难。

  第四章 委员的权利

  第十五条 阅读学校教育和家长学校的有关文件。

  第十六条 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和家长委员会成员一起组织家长参与家长学校活动。

  第十七条 有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权。

  第十八条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九条 有对学校各项设施的视察权。

  第五章 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条 每学期召开一次各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会议和各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由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临时决定召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红正镇第二中心小学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由红正镇第二中心小学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篇3:二中心小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红正二中心小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德育总体目标

  1、突出德育的主体性。通过二中心学生“自理、自律、自立”的学子形象建设,让学生参与管理,开展以学生为主的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强化自我教育。

  2、讲究德育的科学性。提供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展示的天地,充分利用学校各种教育因素,构建学科结合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功能,让学生在活动中自主学习、自主实践。

  3、注重德育的开放性。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的研究,拓展创建内容、创建形式,提高创建实效。通过家校合作互动,家长和孩子同时成为家庭中学习的主体,重视知识技能的学习,重视伦理道德培养,重视美学艺术的熏陶。

  二、德育管理体制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导处、少先队齐抓共管,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

  2、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规划、实施、检查德育工作,定期研究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情况,分析学生思想品德状况。

  3、各年级分管领导每学期参加年级组专题研究或班队会不少于四次。

  4、教研组活动隔周研究德育工作,单周校会活动,双周上班会课。

  三、德育工作队伍

  1、全校教职员工都是德育工作者,学校党政领导、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2、学校建立一支热心教育的校外辅导员队伍,成立校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三结合的教育管理作用。

  3、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奖励德育工作有成绩的教工。

  四、德育常规管理

  1、学校加强对思品课教学的管理和研究,保证专课专用和研究活动正常举行。

  2、贯彻落实《县局教育指导纲要》和《滨海县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贯彻学校德育要与各育共同发展的理念,落实德育的学科结合点,在“晓理、导行”上下功夫。

  3、抓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一日常规”的教育与训练,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奖励示范班和先进班。

  4、认真安排好每学期社会考察活动和其他参观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每学期召开1至2次家长会,为家长、学生提供教育咨询服务。

  6、结合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辅导工作,学校开设“关爱热线”,给学生以真诚的援助,切实构筑起师生间的情意。

  五、班主任管理

  1、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选配好班主任,使年龄、知识、能力等达到最佳结合。

  2、指导并督促班主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以及本校的班主任职责,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3、通过班主任例会,交流汇报、研究情况、布置工作,促进班主任工作的进一步创新。

  4、指导班主任积极开展中队特色的创建工作,将雏鹰争章和快乐队建活动相结合,开展班级特色活动,学生在自主活动中学习、争章,积极投入社会实践,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自主探究意识。

篇4:二小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红正二小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校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德育规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

  二、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地位。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要明确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不断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灵魂。要抓住以德育人这个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三、德育工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遵循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整体规划德育体系。

  四、要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创设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和育人环境。

  五、加强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严禁一切封建迷信和其他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及物品进入校园,树立良好校风。各学校要以创建文明学校为重点,定期开展评比文明科室、文明班级活动,促进优良校风的形成。

  六、建立教育、管理、防范机制,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每学期都要开展“法纪教育周”活动。

  七、针对儿童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八、加强德育科研,提高工作水平。开展德育科研,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德育论文。

  九、深化师德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教师是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要树立德育工作全员意识,发挥学校党支部、学校行政、队组织的作用,重视班主任队伍的建设。要建设一支过硬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深入开展“立高尚师德,树教育新风”老师职业道德活动。

  十、加强与家庭配合,共同教育好下一代。各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接待日、家访、电话访等方式加强与家长联系,做好家长工作,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篇5:高中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山青高中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管理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坚固实用、安全防范、科学管理、利用方便”的原则,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高温、防潮湿、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2、档案库房应配备温湿度控制和调节设备(如空调、去湿机),其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温湿度记录要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一次,要积累保存好测试的数据、用以掌握库内温湿度变化规律,控制和调节库房湿温度,并做好采取的措施及其变化情况记录工作。

  3、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登记手续。

  4、每年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清点档案数量,及时发现需修整的档案,填写检查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在档案库房入口处统一设置档案存放位置索引(平面示意图),档案柜架应有统一的反映档案存放内容的标牌。

  6、档案排架应按照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的方法,系统反映档案类目设置的具体顺序。

  7、档案柜架排列应避免阳光直射,库房窗户应加窗帘;柜架与墙壁应保持一定距离;为减少紫外线对档案的影响,库房内应采用白炽灯照明。

  8、库房内禁止吸烟,不得堆放杂物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9、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打扫,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离开库房要及时关门上锁,每日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0、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