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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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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沟獐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加强学校教育科研的力度,向教育科研要质量,靠教育科研上水平,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教育科研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特制定教育科研奖励办法:

  一、对于以下情况给予奖励:

  (一)撰写论文

  1、论文发表(每篇2000字以上)

  (1)教科研讨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奖励作者300元/篇。

  (2)教科研论文在部、省级刊物上发表,奖励作者200元/篇。

  (3)教科研论文在市、厅级刊物上发表,奖励作者100元/篇。

  (4)教科研论文在县级教研通讯上发表,奖励作者50元/篇。

  (5)发表的“五粮课”论文在原有的奖励等级基础上加一等级。

  说明:1、在各级正规报刊上发表宣传学校的文章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2、论文奖励金额500元封顶。

  2、论文评比

  国家级:一等奖25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

  省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

  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

  说明:论文必须是教研部门(教研室、教科院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在教育学会评比中获奖论文折半测算)。

  (二)课堂教学竞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8088元;二等奖5088元;三等奖3088元;

  优胜奖1088元。

  省级:一等奖5088元;二等奖3088元;三等奖1088元。

  市级:一等奖3088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

  县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200元。

  说明:各级视导中的好课,按市级200元、县级100元发放。

  (三)教案、课件、教具制作等评比

  国家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

  省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

  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

  (四)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

  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

  (五)课题开发(含项目化管理课题)

  1、课题申报立项成功,以有关部门通过验收立项为据,国家级奖700元,省级奖500元,市级奖300元,县级奖200元。

  2、课题成功结题,以有关部门通过验收结题为据,国家级结题奖700元,省级结题奖500元,市级结题奖300元,县级结题奖200元。

  二、其他说明

  1、一学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竞赛中(如:论文评比、优课评比、教案评比、辅导学生竞赛、教具制作等)未获奖的或没有论文在各类教育报刊上发表的(在大型考试中成绩处于年级第一名的除外),一律不得评优、评先进。

  2、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科室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六日

  沟獐中学教科研常规奖惩条例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研教改,开创我校教研教改工作的新局面,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二、考核内容

  1、常规管理2、校本教研与解题竞赛3、论文发表及课题立项

  4、青蓝工程5、教师培训

  三、考核办法

  本条例由教科室负责考核,每月一公布,每学期一汇总,各项考核与教学人员的实绩与绩效挂钩。

  四、考核细则

  (一)常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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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研活动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席一节扣30元。事假每节5元(公假除外)

  2、按时上交各项材料,每迟交一次扣5元,无故不上交每次扣20元。

  3、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以及30周岁以下老师不少于3节,并有评课记录,每缺听一节扣10元,记载过于简单或没有评课记录每次扣5元,发现听课造假的每节扣10元。

  4、及时开设公开课,无故不开课者每次扣100元,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自行调整公开课,并及时到教科室登记。

  5、“五粮课”教学中,必须要有掌声、小组讨论、小组积分以及课前的激励性口号,未按要求做的,每缺一项扣款5元。

  6、教师上课使用普通话教学,并要求学生使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未按要求做的,每节课扣班级考评分2分。

  (二)校本教研与解题竞赛

  1、积极参加教科室组织的校本教研活动,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无故缺席一节扣30元。

  2、按时参加解题竞赛,每迟到一次扣1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30元。

  (三)论文发表及课题研究

  1、每学期上报一篇自己写的教学论文,迟交的扣10元,未交的扣30元。

  2、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参与研究人员要按时完成相应的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0元。

  3、凡是被选定代表学校参加县级以上评比的论文或其他作品,奖每人每篇20元,要求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凡违反上级规定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将追究个人的相关责任,并每篇罚款50元。

  4、每学年45周岁以下的老师必须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1篇,未完成任务的老师扣款50元。

  (四)青蓝工程

  按学初签订的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协议书上的条例执行。

  1、师、徒未完成相应听课任务的,每缺一节扣10元。

  2、师、徒未按时上交相关材料的,迟交一次扣10元,无故未交的扣30元。

  3、师傅能认真指导徒弟做好各项工作,并能完成各项工作每周加10元。

  (五)教师培训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外出培训学习活动,每迟到一次扣2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被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老师每次扣款100元。

  (六)优质生态“五粮课堂”创建

  积极参加优质生态五粮课堂创建工作,凡被检查到有2次以上未积分或教科研考评分在全校后三分之一或班级成绩未进入全县前十名者,不得被评为“五粮课优秀执教者”。

  五、奖励细则

  1、赛课奖励

  (1)被校务委员会公开表扬的精彩课,每节加50元。

  (2)荣获“五粮课优秀执教者”荣誉称号的每人加100元。

  (3)参加校际交流上课的老师,外出上课的每次加50元,在校内上课的每次加20元。

  (4)承担校级精彩“五粮课”上舞台活动的老师,每节奖励50元。

  2、解题奖励

  (1)校内解题,(80-89)每人每次加10元,(90-100)每人每次加20元。

  (2)县级解题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00元、150元、100元。如有市级、省级、国家级的按前一等级赛课奖励办法的2倍进行奖励。

  3、荣获教科研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

  荣获校级先进集体,组内成员每人加50元,组长另加100元,获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在前一等级奖励基础上乘以2进行奖励。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篇2:田小教科研成果奖惩办法

  城盐田小教科研成果奖惩办法

  为保证我校教科研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引领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大力营造“科研兴教”的浓郁氛围,进一步促进全体教师教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

  1.经国家及省市行政机关批准或出版社正式发行、具有统一书号的教育科研专着(习题集、试题汇编除外)、学科教材及校本课程。

  2.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并取得成果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3.在具有全国统一报刊号的教育报刊杂志(须有ISSN或CN刊号)或在职称评审中予以承认的教育行政机关出版的刊物(如《城盐教育研究》、《教师之友》等)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教学经验总结、调查报告、问题研究、实验报告等。

  4.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并获奖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优质课比赛等。

  5.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并获奖的教具和模型、音像制品、教学软件或课件、优秀教案等。

  6.指导学生发表或获奖的文章及作品等。

  7.对学校声誉和知名度具有宣传和促进作用的通讯报道、个人艺术创作等。

  二、实施范围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管理机构与评审组织

  每年年末评奖一次,由教务教研处具体实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奖惩办法

  1.同类奖项只按其中最高级别进行一次性奖励;如出现特等奖,按一等奖进行奖励;教师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成果,以项、篇或部计奖,奖金自行分配;指导学生获团体奖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核定。

  2.既获得学术成果证书,又在刊物上发表的,只享受一种奖励。

  3.申报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课题必须是经过验收或鉴定的课题。

  4.学生发表的文章或作品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姓名;学生参加的比赛须为教育行政部门发文通知的,确系老师悉心辅导;同时指导多名学生参加同一类比赛获奖的,奖金按学生所获最高奖项且只限1项计,不重复计算。未按时按量上交学生作品的,根据具体情况按同等最低奖励金额扣除相应津贴。

  5.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年至少有2篇论文获奖或发表;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获奖或发表。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每少一篇扣除200元。

  6.获奖的教育科研成果将作为学校评定职称、晋级、评优的依据之一。

  五、奖励标准

  (一)课题的立项、结题及获奖

  1.被国家、省教育科研机构批准为重点课题的课题组课题研究经费按规定拨发;对课题按期结题并被有关科研机构、专家鉴定通过的课题组分别奖1000元、600元;对研究成果获得上级奖励的课题组,学校予以同奖。

  2.被国家、省、市教育科研机构批准为立项课题的课题组,研究经费按规定拨发;对课题按期结题并被鉴定通过的课题组分别奖800元、400元、200元;对研究成果获得上级奖励的课题组,学校予以同奖。

  (二)论文发表、论着出版

  1.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及音、美作品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一般文章分别奖励100元、50元、30元。

  2.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着每万字奖150元,参加编写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用书每万字奖80元。音、美作品按版页计算字数。

  3.参加编写地方教育教学用书或校本教育资源教材的每万字奖30元。

  (三)论文、论着及作品获奖

  1.教育教学论文(含德育和学校管理论文)、教学设计

  别国家省市

  一等奖15010050

  二等奖1005030

  三等奖503010

  2.教育教学论着

  级别等级国家省

  一等奖600300

  二等奖300200

  三等奖150100

  (四)优秀教学成果获奖

  级别等级国家省市

  一等奖600300200

  二等奖30020**00

  三等奖20**0050

  (五)会课比赛获奖(含各类教学基本功比赛)

  级别等级国家华东地区省市市直

  一等奖50040030020**00

  二等奖40030020**0050

  三等奖30020**00500

  注:1.基本功单项比赛获奖的减半奖励;2.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件制作、说课等单项评选中荣获奖励的,减半奖励;3.非经选拔比赛获奖的按同层次同级别3/4奖励。

  (六)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发表作品

  1.指导学生获奖

  级别等级国家省市

  一等奖20**0050

  二等奖1005030

  三等奖503010

  2.指导学生发表文章及作品

  指导学生在国家、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的,分别奖100元、50元、30元。指导小记者发表作文的,每篇奖励10元。

  (七)发表或交流学校校改的文章

  所撰写的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的文章,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或在国家、省、市级会议交流的分别奖100元、50元、30元。宣传学校活动情况的简短通讯报道文章,按稿酬同奖。

  六、申报鉴定

  1.每年的12月31日前提交发表刊物、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至教务教研处,发表论文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和“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询页。(教务教研处审核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存档)

  2.经过申报鉴定的教育科研成果由教务教研处分类整理,作为教科研奖励津贴的发放依据。

  七、附则

  1.本奖励办法自全体教工会通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在试行后逐年完善。

  2.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篇3: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

  经搬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

  一、辅导学生竞赛

  1、考场在校内、县内阅卷的竞赛视作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元、20元、10元。

  2、校外考试的大市级通讯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80元、60元、50元。

  3、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80元、60元、50元。

  4、国家级获奖奖励办法,由行办会另外讨论决定。

  5、学生获奖1-3人以一个计,4-6人以两个计,7人以上以三个计。

  6、省级作文大赛获奖奖励办法,由行办会另外讨论决定。

  二、教师参加教学比武(优秀课评比)

  1、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元、100元、50元。

  2、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0元、400元、200元。

  3、省级以上获奖奖励办法,由行办会另外讨论决定。

  三、教师论文评比

  1、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元、30元、20元。

  2、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0元、50元、30元。

  3、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50元、100元、50元。

  4、师陶杯(省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

  5、南通市教师专业成长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50元、100元、50元。

  四、论文发表

  1、县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150元;国家级(核心期刊):200元;人大复印资料收录:400元。

  2、从20**年2月起,发表的知识归纳、文学类随笔札记文章不再视作论文,由教学领导组负责鉴定,此类论文原则上参照稿费标准乘以系数给予奖励。

  五、宣传学校的文章被各级媒体发表使用,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奖100元、80元、50元、30元。

  六、课题奖另计。

  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教科室。

篇4:36中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州徐36中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提高广大教师的教科研水平,真正做到科研兴校,教研促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教科研课题奖

  1.集体课题结题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20000元10000元6000元

  二等奖10000元6000元4000元

  三等奖6000元3000元2000元

  2.集体课题已结题而未获奖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金额3000元2000元1000元

  3.个人课题结题并获奖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8000元6000元4000元

  二等奖4000元4000元3000元

  三等奖4000元2000元2000元

  4.个人课题结题而未获奖的,颁发该课题教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金额2000元1500元1000元

  二、学科竞赛奖

  1.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且经省教育厅确认的学科竞赛,经教科室审核后,有关教研组、备课组要认真组织辅导,初赛费用由学生自理,参加复赛的学生予以报销报名费和一半的交通费。

  2.凡我校在校生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为辅导教师颁发学科竞赛成果奖,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5000元2000元300元

  二等奖3000元1000元100元

  三等奖2000元500元

  如设有特等奖,视为一等奖。

  3.学校及部门在组织学生或教师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体比赛并获奖的,参照“奖励标准”予以相应奖励。

  说明:

  ⑴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科竞赛指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

  ⑵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当年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要求,除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奥林匹克竞赛外,其余竞赛内容在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的,均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主办的“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英语比赛均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⑶学科竞赛成果奖由有关教师持有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和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交教科室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三、教科研著作奖

  1.论文发表:

  级别核心期刊省发AB省发CD市发AB市发CD

  金额1000元800元300元500元200元

  说明:

  ⑴论文应是在全国、省、市级期刊(含ISSN或CN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的,不含增刊或论文集;

  ⑵论文是指教育科研、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解题指导,练习题,商业论文征稿等不纳入奖励范围。

  (3)论文发表级别认定按照州徐市教育局论文评审等级标准执行。

  2.论文获奖: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等奖1000元500元300元

  二等奖600元300元200元

  三等奖400元200元100元

  说明:

  ⑴论文获奖是指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交流论文获奖的;

  ⑵凡是由各专业协会组织的获奖论文奖励标准减半。

  3.出版论着:

  由教育权威出版社正式出版个人专着,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价鉴定,酌情向作者颁发教育科研成果奖。

  四、优质课奖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市区级

  一等奖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

  二等奖1500元600元300元200元

  三等奖1000元400元200元100元

  说明:

  ⑴优质课(含基本功大赛)评选活动、是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含报刊社组织的;

  ⑵课件、微课等比赛按以上标准减半执行。

  五、校级教学评比奖(含微课等)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金额30020**00

  六、有关说明

  1.本办法适应于州徐市第三十六中学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2.学校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学年奖励一次。逾期不报送者,作自动放弃。

  3.本办法自校教职工(工会会员)二届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5: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流东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树立“以教研促教学,以教研促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学科研理念,建立一支适应新课程改革要求、素质优良、业务扎实、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通过教师自身专业发展带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逐步发展,从而促进和推动我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实现教学是中心,质量是生命,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办学目标,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科研课题奖励办法(课题必须是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教科研机构以文件形式批复立项的课题,凡报社、杂志社或非法学术机构等所属课题及其借助上述机构名义立项的课题均不在此奖励所列范围)

  集体成果奖:省级:一等奖、 2000元,二等奖、 1000元;

  市级: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 400元:

  县级:一等奖、 400元。

  个人成果奖:省级: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 800元;

  市级: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 400元:

  县级:一等奖、 200元。

  备注:申报并获立项的全国、省、市级课题,学校提供科研经费。科研课题必须要有完整批复文件和课题实验方案、课题研究报告、课题工作报告、课题实验报告等资料;课题奖只有优秀成果奖,无一、二、三等奖区分,科研成果鉴定优秀成果奖认定为一等奖,科研课题结题鉴定证书按二等奖奖励。本条所指集体为科研课题组参加科研课题研究的全部老师,个人奖是指个人单独申报的课题,如成果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者完成,仍按单列奖金金额发放,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

  二、论文奖: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 200元。

  市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县级:一等奖、100元。

  备注:在各类教育教学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按同级二等奖认定。论文评选只认定各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单独组织的论文评选,发表论文刊物必须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注册批准,公开发行的正式的学术刊物;同一作品如果被不同学术刊物转载,如果转载刊物的级别高于首次发表作品的级别,则按制度补发两个级别之间的奖金差额,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完成,奖金金额仍按单列奖金数额发放,不按作者人数累积发放。各种论文专刊、习题集及非教学研究类文章不予认定。各种教学基本功比赛(如教学设计评比、教育叙事、课件评比等)均按论文奖发放。

  三、优质课(含说课)奖: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县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

  备注: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参照县级奖励办法执行。同一人参加同一项但不同层次的比赛,只发最高级别奖金。几名教师联合参加同一内容竞赛获得同一奖项,按单列奖项发放奖金,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奖金。

  四、各类竞赛指导奖

  国家级:一等奖、3000元/生,二等奖、2000元/生,三等奖、1000元/生;

  省级:一等奖、1000元/生,二等奖、800元/生,三等奖、500元/生;

  市级:一等奖、200元/生,二等奖、150元/生,三等奖、100元/生

  县级:一等奖、100元/生,二等奖、80元/生。

  备注:竞赛必须是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级教研部门单独组织、统一阅卷的各类学科竞赛,此奖只发给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同一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同时获得几个等次的奖项,奖金累积发放。若干名教师指导一名或若干名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获奖,奖金仍然按上述奖励单列办法奖励,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奖金,一名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同时获得几个等次的奖项,奖金按获奖等次最高的奖项发放,不累计发放。县级竞赛若只设定一、二等奖,则只颁发一等奖。

  五、音、体、美及技术学科指导奖

  集体奖:

  省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市级: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30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00元。

  备注:若比赛集体奖不设等次,只取名次,则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依次类推。此奖发给指导组,不按指导教师人数发放。

  单项奖:

  省级:一等奖、1000元/生,二等奖、800元/生,三等奖、500元/生;

  市级:一等奖、200元/生,二等奖、100元/生;

  县级:一等奖、100元/生。

  备注:若比赛奖不设等次,只取名次,则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依次类推。此奖发给获奖学生指导教师,若干名教师指导同一名学生获奖,奖金仍然按上述奖励单列办法奖励,不按指导教师人数累积发放。

  六、优秀教研组、优秀年级组及优秀处室奖

  省级: 100元/人; 市级: 80元/人; 县级:60元/人。

  备注:教研组教师人数核定办法-----本学科实际参与教学教师(含实验员),

  年级组人数核定办法-----本年级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校级按县级认定。

  七、教师承担各级各类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或其它学术讲座活动奖

  省级:1000元;市级:500元; 县级:200元。

  备注:本条所指各类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或其它学术讲座活动,不包括行政性活动。如同一讲座的内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者完成,仍按单列奖金金额发放,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相关学术活动必须由相应机构发放的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的证明和讲稿或电子文稿等到教研室审核登记后,方可发放相应奖金。

  八、 教师所获各类行政奖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本办法不溯及以往;如出现本办法没有涉及到的奖励类型,由教研室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并比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做临时决定。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第二年元月。凡调离我校的教师在学校任教期间所获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奖励,在其调离时还未兑现奖金的情况不包括在本办法所列奖励范围之内;新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在其调入我校之前所获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对于获奖日期的认定,以论文发表的时间或获奖证书上书写的时间为准。本办法第一、二、三、七这四项奖每项每人每年只发放一次,一人同一项一年内多次获奖,取最高等次发放。以上所有奖项若上级有关部门已颁发奖金,学校不再重复发放,若上级所发奖金未达到本办法规定数额,学校将补足差额部分。凡在教学科研中取得重大教研成果并对我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特色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学校将视具体财力情况给予特别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九、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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