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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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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章程

  徒丹高中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校,深化改革,创建“教学设施先进、管理水平一流、师资队伍优良、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学校。

  第二条 校训:明理

  校风:勤奋 严谨 团结 上进

  教风:精深 合作 创新

  学风:自律 诚信 求实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高中。

  第四条 学校目标是: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教育科学研究为先导,加大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五条 学校由徒丹区教育局主管。下设校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等部门。各处室设主任l人、副主任若干人;学校分三个年级组,设年级组长l名,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校长全面负责,党总支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参与”,以“校长全面负责为中心”的管理机制。校长有下列权力: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或聘用)权。校长有权提名副校长人选,经学校党组织同意,报主管部门考察、批准;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聘任校中层干部;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除重大基建项目由上级领导批准外,校长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立项与实施。

  (四)招生管理权。按照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适当扩招一部分择校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 校长岗位职责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及学校党支部监督保证下,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好学校全面管理和校风建设,实现中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努力把学校办出特色。

  (三)全面规划学校工作,提出学校的近期任务和远期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审批各室、处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工作,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

  (四)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实施《中学德育大纲》,积极配合党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领导学校的教学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六)开好通用技术课和选修课,开发校本课程,认真抓好体育、美育和卫生工作。

  (七)实行教职工聘任制,负责教职工的人事调整、工作安排和干部的考察、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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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领导教职员工的政治、文化和业务学习,关心师生生活,积极改善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九)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筹措和积累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审批学校经费及预决算,使学校经费与设备,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十)主持学校行政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贯彻执行上级指示,交流情况,处理学校重大事务,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第八条 学校党总支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监督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面性的重大问题必须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包括中层)。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表彰、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改革方案及学校各项制度。

  第十条 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并自觉接受杜会、家长等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颁发的学校管理规程,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立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实效。

  (一)加强德育队伍建设。重视班主任的培训、使用、考核;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共青团工作;各学科有机渗透思想教育。

  (三)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徒丹高中学生一日文明常规》等各项规则,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讲礼貌、讲纪律、讲卫生、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德育基地和社区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立体式教育的作用。

  第十四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五条 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六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课程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活动,维护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报校长室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十九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统一研究教学进度、课堂作业、考试及教学手段。经常开展相互听课、评课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教科室要认真组织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一学年不少于一篇,并向上一级刊物推荐选送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争取发表。同时,积极配合市、区教研室认真参加省、市级课题研究。

  第二十条 认真组织好经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组织的各年级规定意义上的考试,实行单人独桌,规范监考,流水阅卷,坚持公平,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十一条 贯彻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重视学生“三小”(小发明、小论文、小制作)技能训练。

  第二十二条 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提倡个别辅导,个别补差。

  第二十三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生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按照规定手续办理。严肃招生、高考、毕业或修业、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四条 教务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 总务处必须树立“服务育人”的观念,后勤必须为教育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制订好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都要规范化。加强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试点、调研工作,扩大改革范围和规模,加强管理力度,提高管理质量。

  第二十六条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入账,不设小金库,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并申请经费支持。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八条 加强校舍、设备、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登记造册,帐物相符。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的资助。所得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三十条 健全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教代会负责的财务审计制。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 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全校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二条 加强校园环境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园内廊、宣传栏和各教室的黑板报、墙报、文化园地等应及时布置,定期(两周一次)更换新内容。

  第三十三条 全体教职工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环境及生活环境,处处为学生作榜样。

  第三十四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具有学校特色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痕等,保持校园整洁。

  第三十六条 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

  第三十七条 师生的交通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由门卫安排,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设摊。

  第三十八条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四防”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发生。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有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条 全体教师都要爱岗敬业,遵守教育法规,遵循教育规律,服从领导,服从安排,勤奋工作。

  第四十一条 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自觉做到教学“五认真”,期初有工作计划,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四十三条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或有偿个别辅导、不向家长索要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对教师的使用,按学校“内改”方案规定,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五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鼓励教师参加在职进修和各类应该参加的培训。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根据学校奖励条例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 关心和培养青年教师。在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认真实施“一三五”工程和“名师”工程,积极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学校将依法予以处分,如有不服,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八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四十九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五十条 学生以“政治坚定、精神文明、基础扎实、学有专长、勇于创造、体魄健壮”为努力方向。

  第五十一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对青年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十二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对品德败坏,并造成极坏影响的学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在学习费用上给予照顾资助。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徒丹区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五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地方,一律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篇2:二中学校章程

  化南二中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学校管理,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z市化南第二中学,位于z市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301号,创建于1974年,每年9月16日为建校纪念日。

  学校办学核心理念:激智砺行

  学校精神:不一样的生命,不一样的精彩。

  办学使命:修生命潜能,创智慧人生,建幸福学校

  校训:智高行正,持之以恒。

  校风:讲求规范,追求特色,争当优秀。

  学风:坐得住,学得进,守规章 ,端仪表,能自主会合作。

  教风:善于指导,有效管理,提升质量,体验成功。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我校将坚持“激智砺行”的理念,在教学上,继续坚持“三一五”激智课堂改革,在教育上。完善“十八字”管理,引导学生成为有习惯、有智慧、能自主、会合作的优秀人才;促进教师成为爱学习、有品位、有创新意识的教育者;使学校成为管理高质量,发展有特色,适应21世纪发展需求的一流学校。学校的办学规模是:十轨,教师百人,学生千人。

  办学宗旨

  第五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一级学校培养输送合格新生。

  第六条 学校以激智砺行为核心理念,以德育为首位,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先导,以质量为生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三一五”激智课堂和“十八字”学生管理为学校办学追求,

  第三章 行政管理

  第七条 学校的主管部门是z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学校设校长1名,党支部书记1名,副校长3--4名,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党建、德育、教学、科研、总务等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学工作指导处、学生工作指导处、科学研究指导中心、教学保障处等职能处室,各职能处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全校各项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各学科教研组、年级组,贯彻执行学校德育、教学、科研、总务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班级是学校最基本的教育教学单位。各班班主任由学校行政任命。

  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某一方面工作。各处室主任对分管副校长和校长负责。分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

  校长享有下列权力: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向上级部门建议任免学校的中层干部。

  三、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实行校长领导下的财务收支两条 线和一支笔审批制度。除重大项目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校长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和实施。

  四、各项工作指挥权。校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法治校,以德治校,以情治校,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依靠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奋斗,使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持续地向前推进。

  第十一条 校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一切服从和服务于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二、认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督导部门的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接受督学的督导。

  三、尊重和依靠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作用和保证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和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五、抓好干部队伍、骨干队伍和教师队伍,严格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为教师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和培训提供必要条 件,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六、善于抓住机遇,创出办学特色。领导和组织好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好方方面面关系,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保证教育教学计划和大纲的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输送各类优秀人才。

  七、强化学校管理,严格常规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 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轨道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八、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办学条 件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九、强化法制教育,重视安全卫生、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社区教育和社区服务等项工作,努力做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十、敬业爱岗,严格律己,廉政勤政,真抓实干。

  第十二条 学校党支部应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活动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作用和保证作用。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切实加对干部的培养、聘任、教育、考核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对工会、教工团支部、学生团总支、学生会和民主党派的领导和指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认真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和帮助教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认真参加学校重大问题的集体讨论和决策。积极支持校长行使行政指挥权。积极支持教代会行使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权利。

  第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民主参政议政机构。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教代会休会期间,其办事机构是工会。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学校的发展规划,审议并通过学校的章 程,审议并通过学校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审议并通过学校的其他重大决策。

  二、监督和评议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学校中层干部人选。

  三、向校长提出有关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教职工的表彰与处分、晋升与解聘等方面的建议。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学校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的“一主两翼”的重要一翼,组成人员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的校长、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等人员组成。在学校校长室的领导下,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校务委员会主要职责:

  1.论证并作出相应决定。对校长提交的有关学校管理、学生发展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论证和决定。

  2.咨询和建议。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方面的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3.宣传与协调。向社会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并经校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校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或暂时缓执行,以待复议。

  2.校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3.校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支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应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4.校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5.校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坚持以德育为首,以育人为本,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心育等有机统一起来,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十六条 要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机构、德育工作队伍和德育工作网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德育工作政策法规,使学校德育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一、德育工作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班级为主阵地;以课堂为主渠道,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以法制教育为突破口,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同时,针对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

  二、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的社会实际的联系,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德育教育活动,寓德育教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和各种活动之中,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倾向。

  三、切实加强班主任、年级组长这支德育骨干队伍的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班主任的个人素质和管理水平。完善德育“十八字”管理,加强合育团队建设,坚持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

  四、充分发挥团总支、学生会的积极作用,

  五、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确保在校生犯罪率为零。

  六、办好家长学校,配合社区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德育大网络,形成德育合力,优化育人环境,争取最佳教育效果。

  第十七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员工集中举行升旗仪式,自觉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八条 学校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九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转变教育观念,确立主体教育思想,深化课程和“三一五”激智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加强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等基础课程教学,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条 教材、簿本、学习资料等,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订购和发放,不允许任何人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第二十一条 搞好教务常规管理,制定校历表、作息时间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严肃操作,加强巡课检查,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搞好教学文书档案管理、教学业务档案管理和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加强教学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注册、借读、试读、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奖惩、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三条 建立严格的考试制度,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命题实行教考分离,严肃认真监考,增加信度效度。重视试卷质量分析,积极探索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为目标的考试改革。

  第二十四条 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 例。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准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和场地。

  第二十五条 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要加强音乐、美术、书法课堂教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第二十六条 规定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课外作业总量,既要克服学生负担过重的现象,又要防止学生负担过轻、放任自流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七条 积极开设“校本课程”,开发学科知识rap校本,努力推出一批贴近学生、贴近生活、有质量、有特色的选修课、活动课,实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结合的新体制。

  第二十八条 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检查制度,通过听课、座谈会、问卷调查、检查教案和作业、考试质量分析、评教评学等途径,了解情况,正确评价,及时反馈,不断改进,大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九条 教研组和质检组应定期活动,组织业务学习、集体备课和相互听课,落实“五认真”,进行教案检查、作业检查和教学进度检查,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教学专题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教研水平。

  第三十条 强化“科研兴教”意识,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抓好教师进修培训。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和教改实验,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抓好科研课题组和论文评选工作。教师每月撰写教学反思,每学年要撰写一至两篇教学论文。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育、语音室、微机室、各种实验室和技能操作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体育器材等,应充分利用,发挥应有的效能。

  第三十二条 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学校档案室由专人负责。各处室、各部门都要认真做好各类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五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四条 教师应当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 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十五条 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六条 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爱岗敬业要安心,钻研业务要专心,传授知识要精心,对学生要有爱心,待人处事要有诚心。坚持讲团结,讲纪律,讲大局,讲质量,讲奉献,不断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重视培养和使用教学骨干。加强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鼓励教师通过在职进修、青年教师拜师活动等途径和方式,接受继续教育,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

  第三十八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与聘用、职评、工资晋升结合起来。对有显著成绩或重大贡献的教职工,应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教职工,应提出要求,限期改进。对违法乱纪的教职工,应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学校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 件和福利待遇。学校开设教工活动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组织教职工外出旅游,愉悦身心,温暖人心。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学生对学校领导和教师做出的奖励或处分决定,认为不公证的,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向学校提出申诉。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工作。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施设备。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上,获得教师的公证评价。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五、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 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一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二、尊重国旗国歌,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升国旗时脱帽肃立,唱国歌时声音宏亮。

  三、认真上好每堂课,独立完成课外作业,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勤学苦练职业技能,培养良好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努力争取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并在电脑操作、英语会话、汉字书写、普通话测试四项技能上达标。

  五、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班级,热爱学校,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自立自强,立志成才,以实际行动为学校争光彩,为社会作贡献。

  第四十二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违纪违法的学生,学校予以处分。

  第四十三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 件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应给予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七章 总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总务后勤工作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第四十五条 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收费纪律,坚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费。杜绝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第四十六条 遵守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反对铺张浪费。

  第四十七条 加强财产管理。为学校发展增添后劲,为改善教职工办公条 件和福利待遇创造条 件。

  第四十八条 严格校园管理,加强门卫和车辆管理,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健全责任制。

  第四十九条 搞好校园建设远景规划,逐步实现校园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创建最佳文明校园和无烟校园,使学校成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最向往的地方。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 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开始施行。本章 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五十一条 本章 程在施行过程中,若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一律以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化南二中

篇3:实校健康促进学校章程

  业世实校健康促进学校章程

  健康促进学校章程(简)

  我们的口号:健康第一,和谐发展。

  我们的目标:通过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帮助学生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

  我们的承诺:

  1、组织保证:更新理念,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保障健康促进活动的顺利开展。

  2、环境支持:加大投入,以研兴校,营造洁净、优美、向上的校园环境。

  3、安全卫生:增强意识,落实责任,办好食堂,平衡膳食,为师生安全健康保驾护航。

  4、禁烟行动:加强宣传,遵守条例,禁止吸烟。

  5、健康服务:普及知识,掌握技能,改善服务,提高健康意识和水平。

  6、社区联动:融入社区,指导生活,形成合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我们将做到:

  1、以优美的环境陶冶学生,以优良的校风影响学生,为学生提供一个轻松自主的成长空间。

  2、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以严格的要求规范学生,为学生创设一个民主和谐的成人氛围。

  3、以扎实的课程发展学生,以丰富的活动提高学生,为学生搭建一个益智扬长的成才平台。

  健康促进学校章程(详细)

  总纲

  健康促进学校是一个地方通过学校、家长和学校所属社区内成员的共同努力,提供能保护学生健康的、全面的、积极的经验和组织结构,创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提供合适的健康服务,让家庭和社区更广泛参与,共同促进学生健康。

  第一章 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健康教育政策

  第一条 把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努力落实健康第一的观念,认真组织健康促进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 加强领导,建立健康促进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切实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落实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的有关活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下列措施:

  1、制定学校控烟规定

  2、制定学生在校学习和活动的时间规定

  3、制定学校健康教育宣传制度,每月一份健康教育或常见病防治小报,每年四期健康教育专栏。

  4、制定传染病突发防控预案

  5、制定学校保卫及学生安全的措施(包括突发事件逃生预案)

  6、建立学困生及学差生帮教助学政策

  7、制定班级常规管理和检查项目

  第二章 重视学校物质环境,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第三条 努力为学生提供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重视学校物质环境建设,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高度、教育采光照明、饮用水及生均水笼头、厕所男女生蹲位均达到卫生城市标准。

  第四条 定期对学生进行包括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等安全的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每月对学校体育设施器材、运动场所进行例行检查,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树立明显警示标志。

  第五条 根据市绿色学校的要求,把美化环境、绿化校园列入学校常规要求,把校园卫生清洁列入各班常规检查内容,合理划分保洁区域,坚持每天一扫制度,建立学生检查组,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章 关注学生健康状况,提供良好卫生服务

  第六条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扩大学校校医室使用面积,配齐配足必备的医疗器械,保证校医室经费逐年提高。

  第七条 坚持在校生每两年体检一次,做好体检统计工作,及时将学生体检结果告知家长,协助家长做好学生疾病治疗及复学核查工作,按规定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坚持在册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2~3年定期体检工作,建立教师健康档案,并经常开展传染病防治、季节变换常见病防治专题讲座。

  第八条 结合体检做好学生防龋齿工作,氟化泡沫实施率达100%,近视新发率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30%),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记载工作,重视对学生食堂、教室的清洁消毒(紫外线照明)工作。

  第九条 配齐“心语”心理咨询室设施,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定期开设心理辅导讲座及心理咨询活动。

  第十条 校医要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医疗业务水平,主动协助社区有关医疗、疾控单位,做好防病防治工作,主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校卫生和健康教育的培训,学校要保证培训经费。

  第四章 重视健康养成教育,提高个人保健技能

  第十一条 认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坚持每两周一节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二次全校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有健康教育考核。

  第十二条 提高学校师生健康教育意识,各学科组、备课组活动要有机结合健康相关内容,教案及课堂教学要把健康意识有意渗透,教务处要建立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制定学校禁烟措施,校门口显著位置及各公共场所放置禁烟标志,学校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杜绝学生吸烟。

  第十四条 高度重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重视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改变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坚持二课二操二活动。加强对学生用眼卫生和读写正确坐姿的指导和督促,组织学生文明卫生执法。

  第十五条 通过社区民警与交警的协调,组织学生收听、收看禁毒防艾及交通安全的有关宣传录相和专栏,定期组织专题讨论,让学生从小懂得毒品危害和艾滋病预防的基本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

  第十六条 促进学生自觉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尚,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区以健康为主题的活动,主动关心学校周边的健康环境和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健全学校红十字会组织,自觉遵守红十字章程,制定红十字年度计划,开展红十字会活动,从小培养慈善爱心。

  全校师生均应自觉遵守本章程。

篇4:实小学校章程

  口京实小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z市口京区实验小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校,学制六年,隶属于z市口京区教育局。

  第二条 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国家要求和社会需求培养学生,为造就适应未来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提供基础教育,学校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坚持其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办学宗旨与培养目标

  第三条 学校以“尊重生命,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使口京实小成为一所提供优质教育与服务的精品学校。

  第四条 学校致力于学生享受快乐童年的同时,培养学生足够的能力适应并生存于不断进步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而且能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追求充实、高尚而幸福的生活。

  第五条 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应形成师生共同学习的学校特征,并使师生在学校学习*同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名称和地址

  第六条 学校名称(全称):z市口京区实验小学

  第七条 学校地址:z市花山路15号

  第四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办学;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4.招收学生,对合格者颁发学业证书;

  5.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6.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7.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监护人了解学生的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条 教职工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

  2.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科研;

  3.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5.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有申诉权;

  6.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7.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贯彻教育方针;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3.履行教师聘约;

  4.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5.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制止学生不良行为;

  第十一条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励。(获奖权)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获得公正评价权)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申诉诉讼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五章 学校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办学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由z市口京区教育局任命。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学校党支部保证、监督校长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民主监督。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在校长领导下建立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大队部六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六章 学校投资与校产

  第十五条 学校是政府的全额拨款单位。勤俭办学,杜绝浪费。

  第十六条 在办学期间,政府对学校的全部投资和校产归学校所有,受法律保护,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资产及其设施,不得出卖、转让或提供担保。

  第十七条 学校多方筹措办学资金,吸引各方投资和赞助,用于学校事业发展,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学校招生与办学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依据z市口京区教育局以“划片就近入学”为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标准班化教学,每班学额在45人左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行小班化教学,每班学额在30人左右。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爱心基金,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督促教师参加进修与培训,为教师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和舞台。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在教师中实行绩效工资、奖惩制度。

  第八章 聘用合同制与学校的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规定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维护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 学校制定各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定编定岗,依照岗位责任,从严治校。

  第九章 学校的课程与教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国颁课程计划,学校有权依照学校办学思想理念对课程进行适当调整和充实。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有权在规定的比例内开设符合学校办学思想理念的校本课程。

  第十章 学校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施民主管理,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应在民主程序内进行。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十一章 学校办学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学校争取家长和社会力量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主动欢迎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办学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支持和鼓励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工会)对学校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配合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的检查与评估。

  第三十二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力争纳入ISO9000国际质量论证体系。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呈报z市口京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7.《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8.《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9.《教师资格条例》

  10.《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11.《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1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3.《z市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

  14.《口京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要求》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解释权在校长室。

篇5:三中健康促进学校章程

  江镇三中健康促进学校章程

  健康促进学校章程(简)

  我们的口号:健康第一,和谐发展。

  我们的目标:通过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帮助学生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

  我们的承诺:

  1、组织保证:更新理念,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保障健康促进活动的顺利开展。

  2、环境支持:加大投入,以研兴校,营造洁净、优美、向上的校园环境,创江苏省“绿色学校”。

  3、安全卫生:增强意识,落实责任,办好食堂,平衡膳食,为师生安全健康保架护航。

  4、禁烟行动:加强宣传,遵守条例,禁上吸烟,争创无烟标兵学校。

  5、健康服务:普及知识,掌握技能,改善服务,提高健康意识和水平。

  6、社区联动:融入社区,指导生活,形成合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我们将做到:

  1、以优美的环境陶冶学生,以优良的校风影响学生,为学生提供一个轻松自主的成长空间。

  2、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以严格的要求规范学生,为学生创设一个民主和谐的成人氛围。

  3、以扎实的课程发展学生,以丰富的活动提高学生,为学生搭建一个益智扬长的成才平台。

  健康促进学校章程(详细)

  总纲

  健康促进学校是一个地方通过学校、家长和学校所属社区内成员的共同努力,提供能保护学生健康的、全面的、积极的经验和组织结构,创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提供合适的健康服务,让家庭和社区更广泛参与,共同促进学生健康。

  第一章 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健康教育政策

  第一条 把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努力落实健康第一的观念,认真组织健康促进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 加强领导,建立健康促进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切实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落实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的有关活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下列措施:

  1、制定学校控烟规定

  2、制定学生在校学习和活动的时间规定

  3、制定学校健康教育宣传制度,每月一份健康教育或常见病防治小报,每年四期健康教育专栏。

  4、制定传染病突发防控预案

  5、制定学校保卫及学生安全的措施(包括突发事件逃生预案)

  6、建立学困生及困难学生帮教助学政策

  7、制定班级常规管理和检查项目

  第二章 重视学校物质环境,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第三条 努力为学生提供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重视学校物质环境建设,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高度、教育采光照明、饮用水及生均水笼头、厕所男女生蹲位均达到卫生城市标准。

  第四条 定期对学生进行包括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等安全的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每月对学校体育设施器材、运动场所进行例行检查,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树立明显警示标志。

  第五条 根据市绿色学校的要求,把美化环境、绿化校园列入学校常规要求,把校园卫生清洁列入各班常规检查内容,合理划分保洁区域,坚持每天一扫制度,建立学生检查组,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章 关注学生健康状况,提供良好卫生服务

  第六条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扩大学校校医室使用面积,配齐配足必备的医疗器械,保证校医室经费逐年提高。

  第七条 坚持在校生每两年体检一次,做好体检统计工作,及时将学生体检结果告知家长,协助家长做好学生疾病治疗及复学核查工作,按规定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坚持在册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2~3年定期体检工作,建立教师健康档案,并经常开展传染病防治、季节变换常见病防治专题讲座。

  第八条 结合体检做好学生防龋齿工作,氟化泡沫实施率达100%,近视新发率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30%),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记载工作,重视对学生食堂、教室的清洁消毒(紫外线照明)工作。

  第九条 配齐“心语”心理咨询室设施,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定期开设心理辅导讲座及心理咨询活动。

  第十条 校医要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医疗业务水平,主动协助社区有关医疗、疾控单位,做好防病防治工作,主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校卫生和健康教育的培训,学校要保证培训经费。

  第四章 重视健康养成教育,提高个人保健技能

  第十一条 认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坚持每两周一节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二次全校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有健康教育考核。

  第十二条 提高学校师生健康教育意识,各学科组、备课组活动要有机结合健康相关内容,教案及课堂教学要把健康意识有意渗透,教务处要建立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制定学校禁烟措施,校门口显著位置及各公共场所放置禁烟标志,学校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杜绝学生吸烟。

  第十四条 高度重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重视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改变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坚持二课二操二活动。加强对学生用眼卫生和读写正确坐姿的指导和督促,组织学生文明卫生执法。

  第十五条 通过社区民警与交警的协调,组织学生收听、收看禁毒防艾及交通安全的有关宣传录相和专栏,定期组织专题讨论,让学生从小懂得毒品危害和艾滋病预防的基本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

  第十六条 促进学生自觉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尚,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区以健康为主题的活动,主动关心学校周边的健康环境和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健全学校红十字会组织,自觉遵守红十字章程,制定红十字年度计划,开展红十字会活动,从小培养慈善爱心。

  全校师生均应自觉遵守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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