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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违纪处罚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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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违纪处罚规定(试行)

  徒丹高中学生违纪处罚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建立和维护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中学生,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江苏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违纪,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给予下列之一处分: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勒令退学

  第三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期限为6个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期限为12个月。违纪生在受处分期间确有悔改和进步表现,可按期撤销处分;无悔改和进步表现者,延长处分期;受处分期间又重新犯错者,则加重处分。

  第四条:处分期满撤销处分的程序是:

  1.违纪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班主任签署意见

  3.上报政教处

  4.学校行政会讨论审批

  第五条: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班会上认真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1、校内骑车不听劝阻的

  2、一周上课迟到累计两次的

  3、无故旷课两节的

  4、逃避值日或者不认真值日的

  5、故意破坏环境的(随地抛弃废弃物、在墙壁黑板上乱涂乱画、撕布告、改通知)

  6、扰乱他人学习、工作、休息或扰乱课堂纪律的

  7、无故不参与做操、升旗、*,或者在*时起哄、吹口哨、吵闹喧哗的

  8、课间在走廊里打闹、在教学区玩球且不听劝阻的

  9、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或不听从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的

  10、住宿生在宿舍闲聊、唱歌、嚎叫、打闹影响他人休息的

  11、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穿高跟鞋、衣裤过于露体等不符合规定的

  12、违反规定乱停乱放自行车的

  二、为严肃校纪,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13、一学期内无故旷课10节至15节的(迟到、早退三次折算旷课一节,下同)

  14、考试第一次作弊的(该科成绩为零)

  15、已经发现学生谈恋爱或男女生交往不正常,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6、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学校的

  17、起哄闹事、打架、作伪证情节轻微的

  18、偷盗、勒索、诈骗财物,情节轻微的

  19、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情节轻微的(照价赔偿)

  20、私接灯头、插座,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1、经常扰乱课堂纪律,屡教不改的

  22、与校外人员不正常往来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尚未造成后果的

  23、作业经常不交且态度恶劣的

  24、酗酒、吸烟的

  25、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游戏机室、网吧或阅读不健康书刊,初犯且认错态度较好的

  26、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进入校园未造成后果的

  27、已被处以两次通报批评的,给予警告处分,已被处以两次警告处分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28、一学期内无故旷课16节至30节的

  29、考试作弊达两次的(该科成绩按零分计)

  30、经发现谈恋爱或男女生交往不正常,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31、多次参与赌博活动的

  32、起哄闹事、打架、作伪证且情节较重的

  33、偷盗、勒索、诈骗财物,情节较重的(需照价赔偿)

  34、故意破坏公共财物两次以上且情节较重的(需照价赔偿)

  35、住校生未经允许在外过夜,严重违反作息制度和住宿制度的

  36、经常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游艺机室、网吧、参与赌博、浏览发布不健康信息、或阅读不健康书报,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7、冒领、拆看他人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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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受过严重警告处分,而又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须给予警告处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

  39、一学期内无故旷课31节至50节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无故旷课达51节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40、已经发现学生谈恋爱,或男女生交往不正常,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且在学生中、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1、起哄闹事、打架、作伪证且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2、偷盗、勒索、诈骗财物、情节恶劣的

  43、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情节恶劣的

  44、受过记过处分而又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需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45、住校学生未经允许多次在校外过夜,深夜迟归,严重违反作息制度和住宿制度的

  46、与校外人员来往影响教学秩序,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7、经常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游艺机室、网吧、参与赌博、浏览发布不健康信息或阅读不健康书报,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

  48、辱骂、殴打教职员工或管理人员的

  三、其他:

  49、佩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迅工具,一经发现,予以扣留,情节严重的给予校纪处分

  50、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需要给予处分的,参照以上条例中相类似条款给予处分

  51、借读生违纪够记过以上处分的,一律给予辞退

  52、学生受到处分或撤消处分,均应通知学生家长,并记入该生学籍档案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篇2:四队中学学生出勤管理规定办法

  队四中学学生出勤管理规定办法

  为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育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计划落实,为维护全体学生的利益、保证全体学生按时到校、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为维护学校的声誉,现就学生出勤工作的管理,规定如下。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不得无故迟到或旷课。

  2、学生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一次论处。迟到、早退超过十五分钟者,以旷课论处。

  3、连续旷课达50节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4、下课时间未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教室;如确有身体、生理等原因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经授课教师批准后,方能离开教室。授课期间未经授课教师批准而擅自离开教室的学生,不论何时离开,其本堂课均按“旷课”论处。

  5、学生因事、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假,必须事先到班主任处开请假条,经班主任核实批准后方可离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来校上课者均以无故“旷课”论处。

  6、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的,须本人申请,家长签字,7课时以内(一天)由班主任批准,14课时以内(两天)由年级主任批准,14课时(两天)以上由年级主任批准,上报政教处备案。

  7、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和病历及本人申请。对于病假超过学期的三分之一以上者作休学处理。

  8、对于编造理由请假的学生,一经查出,即予严惩。并通报批评,记录学生档案。

  9、对于无故旷课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来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得到家长支持,共同努力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学生在上学期间,第一次旷课由班主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需在班级中做公开处理;第二次旷课由年级做出集体处理,并年级做出通报;对连续旷课的学生由政教处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有关学籍和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注:住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在教室或宿舍视为旷课。

篇3:二中婚产丧搬迁假期限规定工会教工补助条例

  化南二中婚产丧搬迁假期限规定工会教工补助条例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管理,特制定我校婚、产、丧、搬迁假期限的规定。

  一、婚假:期限3天

  二、产假(指晚婚晚育):女同志:期限90天,剖腹产120天(含寒暑假)

  三、丧假

  1、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期限3天。

  2、双方祖父母、双方兄弟姐妹,期限1天

  四、搬迁:本人住宅搬迁,期限半天。

  注:

  1、本规定适用于在职在岗教职工。

  2、以上假期如果被超过,又没有履行请事假手续,一律视为旷工。

  化南二中工会教工补助条例

  关心和照顾好教工的生活是工会工作的职责。根据学校实情和行政会精神,特制定此条例:

  一、计划内生育:男教工补助50元,女教工补助100;(双方都在校内,以女方为主)

  二、教工生病:住院一周以上补助100元,重大疾病补助200元;

  三、教工配偶、子女、双方父母、祖父母去逝,补助200元;

  四、教工子女参军、考上大学补助100元;

  五、如遇到特殊情况,工会经过研究决定补助费用的数额。

  六、凡符合补助条件的教工,由教工所在的团队及工会的相关人员组织看望和慰问。

  注:本条例适用于在职在岗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本人。

篇4:二中车辆管理规定

  化南二中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车辆的管理,节约经费开支,保证车辆合理、安全地调配使用,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的使用、维修由校长室负责,对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2、车辆使用必须按规定向校长室申请并得到批准,未经批准,司机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即扣司机50元/次;使用人必须如实填写《化南二中校车使用登记表》;校车使用完后必须入库停放,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出学校过夜,一经发现即扣司机100元/次,如因此发生车辆失窃、损毁等,责任由司机一人承担,费用从司机出车费或工资中直接扣除。

  3、放假期间,车辆一律入库,车库及车辆钥匙交由校长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

  车辆使用履行审批手续。各处室、年级组因工作需要用车,由负责人(或当事人)先向校长室申请(听课需有听课通知单),经同意后,由校长室开具“出车单”,司机凭“出车单”出车。

  1、市内用车,由分管校长批准;出市用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2、学校所有人员的用车由校长室统一安排,司机接到校长室的用车指示后方可出车,否则视为司机出私车,校长室将对其处以罚款50元/次,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责任及相应费用由司机一人承担,费用从司机出车费或工资中直接扣除。

  3、按紧缩开支、节约经费的原则,校级领导1人及以上可用车,处室主任2人及以上可用车,教职工4人及以上方可考虑用车。

  4、个人用车的有关规定:

  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生病、婚丧等原因需要用车,在不影响学校公务用车的情况下,可考虑出车(一般限于市内),但需收取用车费用。使用者应在出车后三天之内,凭校长室开具的交款通知单到会计室交款,逾期不交者从其工资中扣除。

  5、出车结束,司机将出车单交于校长室留存。

  6、市外用车,除极特殊情况外,请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用车手续,否则不予出车。

  三、车辆维修

  1、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先填写书面维修计划,维修计划中应写明维修原因、维修部位、维修地点、维修经费等内容,经校长室主任和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车辆维修应本着必需、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维修费用支出。车辆维修必须驾驶员和校长室负责人同时到场,修理完毕根据维修计划核销维修费用。

  四、车辆加油管理

  1、车辆“加油卡”集中存放于校长室,校长室按公里数核定加油数量,驾驶员领取“加油卡”按核定的加油数量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加油完毕,驾驶员应及时交还“加油卡”。

  2、说明:私人用车费用收取标准

  (1)市内用车每天:20元

  (2)市外用车:以实际公里数进行核算。

  本规定从即日起实施。

  注: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执行以校长室的要求为准。

篇5:二中毕业证书办理和发放规定

  化南二中毕业证书办理和发放规定

  为了做好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现对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办理毕业证的学生必须是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在校完成初级中学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质合格的学生。

  如不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发毕业证书:

  (1)有不及格的课程(按学校的规定补考及格,补发毕业证书);

  (2)毕业时有严重违规违纪者;

  (3)在校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尚未撤销者;

  (4)无学籍学生;

  (5)自动退学的学生,不在校学习一年以上(含一年)

  二、符合办证条件的学生,必须按时报名参加中考,否则亦不予办证。

  三、学生集中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是在每年的7月,逾期不予办理。

  四、符合办证条件的学生,需由班主任提前按班级,上报毕业生预审信息,上报的信息必须是准确无误的,未按时上报或错报、漏报的,造成学生不能按期毕业的,其后果由班主任负责。

  五、毕业证书存根的填写必须由班主任亲自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齐全,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必须与户口本一致。

  六、证书(包括加盖各类印章、编号、登记、发放等)由教务处负责制作及管理;毕业证的发放,学生应先与班主任办理有关手续,交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毕业生本人签字,方可发放。

  七;若毕业证书遗失,一律不再补办毕业证书,学校只查实情况后如实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八、毕业证书存根存放在学校档案室,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领用和发放毕业证书,未按毕业证发放程序,擅自发放毕业证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将收回毕业证书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