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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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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考勤制度

  城沙一小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城沙一小全体教职工

  二、考勤金额

  考勤约占奖励性绩校工资的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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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计算方法

  每人每月考勤分为100分,一学期以5个月计算,学期出勤分满分为500分,考勤奖按每月实际所得考勤分计发。每分考勤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8%÷2个学期÷总人数÷500分)=4元/分;每月考勤奖=4元/分*实际得分值。每月全勤者,每月再加奖考勤分5分。

  四、考勤办法与细则

  1、考勤办法

  (1)实行“工作坐班制,上班签到制,离岗请假制”。

  即所有教职工人员在校规定时间内都必须在自己岗位做好工作;每天到校上班先签到,下班离校要签退;无论私事或公事要离开岗位(或学校)的教职工须填“离岗请假条”,并交学校办公室处。

  (2)考勤内容包括早晚到校离校签到;学校规定必须出席的会议及活动(包括政治业务学习)、例会、教研活动、期中期末评卷等。

  (3)考勤分为出勤、旷勤、请假、迟到、早退等项目。

  (4)教师出勤以教师签到、签退相结合进行考勤;各种会议、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5)考勤人员必须严格、准确登记教职工出勤情况。考勤人员每天按考勤时间登记两次,凡不在岗的教职工一律按旷勤登记,是否请假由校长室审核。

  (6)政治学习、例会、教研活动、期中期末评卷、已接受的代课及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除已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外)。

  (7)值日教师提前30分到校:离校时间一律为学生清校后。

  (8)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为法定假(法定假按国家规定天数计算)。教职工除法定假外,一个月内没有迟到、早退、旷勤、病事假的视为全勤。

  2、考勤细则

  (1)计算方法:每人每月考勤分为100分,一学期以5个月计算,学期出勤分满分为500分,考勤奖按每月实际所得考勤分计发。每分考勤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8%÷2个学期÷总人数÷500分)=4元/分;每月考勤奖=4元/分*实际得分值。每月全勤者,每月再加奖考勤分5分。

  (2)教职工均实行到校上班天天签到,下班离校实行天天签退。无故迟到或早退(或人在没签到)1次扣1分,一次未签视为1次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6次除机动外(含6次,下同)以上,当月考勤奖只发1/2。其中一个月迟到或早退12次以上,不发当月考勤奖。签到单由办公室计算、核查、存档,办公室负责人应注明请事病假、公出、迟到者。

  (3)教职工平时出勤实行坐班制,按校规定没课,但无故缺勤者缺一节扣1分,以此类推。坐班时间内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炒股、看影视剧等。若发现坐班时间内有上述情况者,扣发当月考勤奖,其他处理按相关部门规定进行处理。

  (4)教职工准时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出席的会议及活动(包括政治业务学习)、例会、教研活动、期中期末评卷等。无故缺勤者按旷工处理扣4分/次(注:没签到的视同无故缺勤者);请假者(公出除外)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每次活动,教师都要自己签到,由校办公室在会前点名统计,若有事不能到会的需要向校办公室请假。因公外出不计缺席。

  (5)事假按每节0.75分扣发出勤分(每天按6节课计算),事假以书面形式向校长室请假,并通知教务处调好课。病假在15天之内的不扣当月考勤分,但需医院证明或看病发票存根,并以书面形式向校长室请假,月累计事假达8天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月累计病假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考勤奖。

  (6)无故旷课一节扣4分,即班级无人上课,事先又没有向有关人员请假(突发事件除外),视同一次教学事故。

  (7)私自调课每次扣3分。调课应通过教务处,教师不能私自调课,私自调课由任课教师负责。

  (8)婚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在法定假规定时间内不扣当月考勤分,超过规定时间的按事假计算。产假、哺乳假期间不发考勤奖。

  (9)短时外出办事,以请假条形式向考勤人员请假。

  (10)以上几项扣分,当月、学期需累计计算。

  (11)公伤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补充说明

  (1)教职工公出不扣考勤分。

  (2)教职工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且履行了岗位职责者发放奖励性绩效考勤工资。全勤者,每月再加奖考勤分5分。

  (3)教职工出勤纳入教职工学期考核工作,凡全学期扣分在100以上者,学期综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凡扣分在200及以上者学期综合考评为不合格。

  (4)以上考勤制度如与国家或上级有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或上级部门有关制度为准。

  (5)以上条例适合全校教职工。解释权属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6)奖金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8%。

  (7)该项目资金若有多余滚入优绩教师综合考评,资金不足从优绩教师综合考评中提取。

篇2: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戍上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学校实行教师指纹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师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领导、教师7:30前,下午考勤教师4:00后(值日领导、教师学生清校后方可离开)。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日内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教工病休必须持指定医院医生诊断书,即病休证明(急诊除外)向有关领导请假后方可休息,急诊可于第二天由家属或本人办理补假手续。

  3、教职工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突发事情除外),经同意后才能离岗。

  4、1)病、事假1天以内向教务主任请假,课务自行安排,教务主任需做好记录,每月底报学校备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内自行安排课务由校长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课务由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人流15天);丧假3天(路程遥远可适当给与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婚假、产假和丧假不影响当月考勤奖。(丧假是指双方上下直系亲属)。

  6、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课务。

  7、请病、事假,要事先对调好功课,如果无法对调,要负实误课时的代课金。

  8、每位教师每周有1个半天“机动假”(没有功课的时间),每周允许1次迟到。使用“机动假”要做到:①必须到办公室登记;②不能影响自身课务、不能影响参加各类教研活动;③婚假、产假不享受当月“机动假”。

  9、①目前暂定:无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奖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奖,病假1天,扣考勤奖50元:2天至4天,从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奖;5天以上扣当月全部考勤奖。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当月考勤奖;3天以上事假无当月考勤奖。旷工1天者无当月考勤奖。

  如遇见与上述各条款不符事宜,则需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给予解决。

篇3:二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金瑞二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为服务学校发展,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教职工敬业爱岗,校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使学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所有在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况外不得请假,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到校外兼课。

  2、全校应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制度,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好教学常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非教学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服务工作,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

  3、教职工探亲假按上级规定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以免影响工作。

  4、婚假、产假均按上级规定办理,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仍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妥善安排。

  5、教职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确需申请请假,时间在一周内,经本人到教务处领取请假条,自行协调好工作后,由年级主任、分管领导(高中胡建平副校长、初中刘志新副校长)、校长审批签字同意并将假条交校办备案后方可离校;教职工如因患病或急事确需请假时间在一周以上,经本人到校办领取填写请假条,并提交相关请假材料交校办,由校办提交校长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是否可以请假及允假时限,如会议通过研究同意请假,须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并将假条交校办备案后方可离校。凡未经学校会议确定同意请假而强行离校者作旷工处理。并按上级有关人事制度规定处理。

  6、教职工请假时间一周内的原有工作自行协调,请人代替。如出现工作空档无人接替现象,由请假人承担相关责任,接受学校有关处罚。教职工请假时间一周以上的原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安排,确定工作接替者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如接替者已满工作量,所接替的工作量可以按每节课20元予以补助。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愿意接替工作的教职工作为旷工(课)论处。

  7、教职工请假应本着从短从严的原则,填写请假登记表,严格审批手续。

  8、请假审批手续

  (1)一天内:在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年级组长签字-教务处签字-驻级校领导批准-校办存档。

  (2)一周内:在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年级组长签字-教务处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校办存档。

  (3)一周以上:到校办填写请假申请表-校长批字-报市教委批准-校办存档。病假需提供相关疾病证明、病历证明、住院证明、用药发票等原件和复印件;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计划生育管理证原件和复印件,剖腹产的还要提供剖腹产证明。

  9、假期满必须按时到岗上班并向校办消假。

  10、凡在请假过程中不履行上述规定者,将按处罚规定处理,不愿接受处理人员可向学校提出辞聘。

  二、考勤检查制度

  1、全校教职工上下班均实行签到、签离制,处室、年级做好管理,值日行政做好检查登记。

  2、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检查时间为上午第2、第3节课,下午第1、第2节课,由当天值日组负责检查和教研室抽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应自行向当天值日组长和教研室报告或请假,未请假如检查时间不在岗,一律视为缺席。

  3、教职工例会、升旗由校办负责考勤,年级例会由年级组长考勤,部门例会由部门考勤,以月为单位报校办汇总。

  4、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抽查情况由教研室每月汇总,报校办汇总。

  5、因公出差的登记,行政人员由校办负责,教师由教导处负责,职工由所在处室负责。

  6、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4周岁的教师,学校根据需要安排工作,不作考勤。

  7、男年满56周岁至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至54周岁的教师,原则上应坚持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但教育教学工作量可以减半,或根据学校需要做好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协助教务部门进行教学督查和听课,学校不作考勤要求。但应参加升旗、各类会议、集体备课和教研。

  8、因身体等其它原因经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未担任教育教学工作而又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教职工,学校不作考勤,但应根据学校要求随时完成学校相关部门分配的临时性工作。

  三、处罚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要求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各类会议、升旗仪式,缺席每次扣考勤1分,扣款2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扣款5元;旷课1节扣2分,扣款20元;无故旷工达一天,扣5分,扣款40元;教师上课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缺课处理,早退按缺课论处。

  2、职工旷工一天扣考勤5分,扣款40元;旷工半天扣考勤分2.5分,扣款20元,迟到或早退与教学人员等同处理。

  3、对未请假而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代班等,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一学期内病假累计15天以上,事假累计7天以上,考勤得分为0分,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5、聘请人员应按教职工同等规定执行。

  6、对其它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处理,由校长书记办公会作出决定。

  7、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拒不执行学校决议,不履行岗位职责,质量意识淡薄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领导及教工,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辞聘。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解释权归校长书记办公会。

  金瑞二中

篇4:中学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里集中学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为严肃校本研训的纪律,确保校本研训的时间,使我校的校本研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开展校本研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员负责。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研训内容自行补上。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研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研训活动,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研训活动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研训活动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研训活动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训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由学校校本研训职能部门通知其本人。

  三、研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四、教研组组内研训由教研组长将研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上报给教学处,由教研组负责考勤,教学处抽查。

  五、研训活动时,全体人员不做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研训任务。

篇5:二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堰姜二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为严肃劳动纪律,促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请假说明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考勤具体如下:

  (1)中层以上的干部的考勤:校长由全校师生监督;副校长由校长负责考勤;中层正职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及校长办公室考勤;

  (2)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3)教师上课情况由年管会组织考勤;

  (4)政治学习由年管会负责考勤;

  (5)业务学习由教务处组织考勤;

  (6)班主任会议由政教处负责考勤;

  (7)星期一升旗仪式:由年管会、总务处、工会分头负责(工会负责行政处室),校长办公室抽查;

  (8)其它会议由牵头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

  3、学校实行弹性坐班制。原则上,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7小时/天,职工在校时间不少于8小时/天,且相关部门应根据其工作性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4.考勤情况1周统计1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及工会),由考勤人员将考勤结果通报被考勤人所在年管会或部门负责人,年管会或部门负责人核实无误后,根据学校规定对被考勤人员作出相应的扣罚。

  5.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除外),准假后方可离岗,应遵循先请假后离岗原则,否则作为旷工(旷工包括请假未准、未办理请假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假不归)论处。

  二、本请假制度的范围

  1.国家法定假(即婚、丧、产假、公伤假、探亲假等)

  2.病假与事假;

  3.公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计划指定的会议及有关学习培训);

  4.教师外出排序进修假。

  三、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1.教师(职工)请假须事先填写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申请表,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如会议、学习通知等),经审批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审批办法及程序:

  (1)审批办法:

  教师请假1天,经所在年管会批准;请假2天,向所在年管会申请,经分管副校长同意后准假;请假3天及3天以上,向所在年管会申请,经校长同意后准假。

  职工请假1天,经所在部门批准;请假2天,向所在部门申请,经分管副校长同意后准假;请假3天及3天以上,向所在部门申请,经校长同意后准假。

  中层正职请假1天,经分管副校长同意后准假;请假2天,经校长同意后准假。

  教职工外出函授、进修、开会、交流,堰姜市内请假1天,经所在年管会或部门批准,告知分管副校长;堰姜市内请假2天,向所在部门或年管会申请,经分管副校长同意后准假;堰姜市内请假3天及3天以上,经校长同意后准假。

  泰州市内请假1天,向所在部门或年管会申请,经分管副校长同意后准假;泰州市内请假2天及2天以上,向所在部门或年管会申请,经校长同意后准假。

  泰州市外请假1天及1天以上,向所在部门或年管会申请,经校长同意后准假。

  副校级干部请假,经校长同意后,由校长告知校长办公室,办公室做好登记工作;校长请假(短期),需在相关会上通报或告知校长办公会成员及校长办公室,时间较长则按照相关的组织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

  (2)审批程序:

  在部门或年管会填写申请表→部门或年管会签署意见(工作安排、课务调整、是否同意)→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签署意见→校长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校长办公室以准假单形式通知部门或年管会→部门或年管会登记,月底结算工作量或课时津贴时扣除相应费用

  3.教职工因急事、急病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可电告或委托人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再补齐请假手续。

  4.教师临时换课或请假半天,需经年管会同意,并至少提前半天通知学生,不办理请假手续或个人擅自换课,一律作旷课论处。

  5、有关部门(如教学处)安排教师或人员外出听课、阅卷、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事先向校长室报告,经批准后,通知相关年级,由年管会安排好课务后,方可外出。

  四、有关法定假的规定

  1.婚假:教职工本人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给予3天婚假,婚假期间不发相应课时工资,其它福利照发。途中车旅费自理,若在工作期间内不请婚假,奖励应享受假期内的相应工作量津贴。

  2.产假: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正常分娩给假120天;难产或双生以上增加至135天。产假期间只发国标、省标和市标工资。

  3.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包括岳父母、公婆)亡故,可给奔丧假1-3天(外地再给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婚假同样处理,不发路费。

  4.探亲假:探亲假一律放在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公交汽车或火车的路费。

  5.教师在请完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时间后,需继续请假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6.公伤假按上级有关规定给假。

  7、公休假按有关规定给假。在此期间上班的,按学校津贴、加班费发放办法执行。

  五、病、事假有关规定

  1.病假指教师本人生病并有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有正式请假手续的假期。

  ①病假半个月内扣除相应课时津贴;

  ②病假累计超过半个月,扣除相应部分的课时津贴,再扣除相应部分的奖金等费用。

  ③病假1月以上2个月以内,国标工资、省标工资、市标工资部分全额发放,全勤奖扣完,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

  ④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只发国标工资;工作年限满10年(含10年),国标工资全额发给,市标、省标按80%发放。

  ⑤病假起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只发国标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含10年),只发国标工资。

  注:国标工资指:基本工资、津贴、教龄津贴;

  省标工资指:综合补贴、岗位津贴;

  市标工资指:误餐补贴、阳光工资

  2.事假是指教职工个人因私事办理请假手续后准许的假期。本人先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不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①事假半个月内,1天扣10元,并扣除相应部分的课时津贴;

  ②事假超过半个月,除1天扣10元和相应部分的课时津贴外,再扣除相应部分的奖金福利等费用;

  ③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工龄满10年(含10年),只发国标工资,工龄不满10年,只发国标工资的70%,其它一切费用停发;

  ④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则停发一切工资、津贴、奖金福利;

  事假期间应减去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

  六、关于工作纪律

  1、旷课旷职:教师未正确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予批准而擅自换课、停课、离岗均视为旷课。教师旷课1节,每节扣50元,旷课1天扣100元,私自调课1节扣10元;职员职工旷职半天扣40元,1天扣80元;教师累计旷课6节以上、职工累计旷职3天以上并经教育不改的,除扣款外,转岗或待岗。

  2、凡缺席学校安排的*活动、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1次,均按每次20元从工作量津贴和加班费中扣除,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0元。发生上述情况的时间,在请假范围以内不重复计算。

  3、监考迟到、中途离岗、试卷漏收漏订的,发现1次扣20元;缺席1次扣50元;

  4、擅自收费或乱订试卷等教辅资料的,除本人承担全部费用外,并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理;

  5、上班时间下棋、打牌、玩电脑游戏的1次扣50元;

  6、教师在工作期间私自在校外兼课,一经查实,停发全年的福利、奖金;经教育不改的,停发一切工资性费用,转为待聘教师;

  7、出现工作责任事故、违反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考试弄虚作假等,视情节轻重,扣除10-50%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扣除该学期全部奖金。

  七、公假

  行政干部,教职工公事外出开会及上级计划指定的培训学习、教研活动等为公假。公假应按本规定正确履行请假手续,原则上课务尽量调换,课时工资照发。

  八、培训进修

  1、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仅指攻读研究生学历或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须凭有关学校的书面通知书、个人书面申请报告,由校长室批准交年管会安排课务。个人书面申请报告须提前1周交年管会并注明请假起讫日期,年管会必须做好且在申请报告上写明代课教师情况、班级管理等安排。请假期间福利待遇同正常上班、出勤为全勤,代课津贴学校与申请者各付一半;请假时间超过规定起讫时间以旷课论处。

  2、教师业务进修或出国培训:凭上级文件或批件。培训或进修同学历晋升。请假期间福利待遇同正常上班,出勤为全勤,代课金由学校全额发放,超假处理同第1条。

  3、教师职称培训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报销相关费用。

  九、本制度从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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