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3040  文章总数479840  总浏览量7248291

中学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

  工作中越来越离不开绩效,考核,办法资讯,你可能正苦于不知道如何撰写绩效,考核,办法文章,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学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

  江临中学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全校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

  1、评估指标包括“德育工作”占15分;“教学常规”占25分;“教学成果”占20分;“学生评教”占15分;教科研工作15分;“行政评议”占10分等六部分。

  三、考核等次

  1、优职: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或一年来对学校有重大贡献者。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2、合格: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能胜任学校各项工作,无违反《江临中学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意见》规定的人员。

  3、基本合格: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下或一年来违反《江临中学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意见》规定中三级事故两次以上的人员。

  4、不合格:一年来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出现一级教育教学事故二次以上的人员。

  四、考核说明

  1、师德部分由校评审组针对教师的表现,参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考核,

  2、跨年段或跨学科的老师取两年级段或各科的平均值。

  3、音、体、美、地方课程等技能学科教师的教学成绩取其学校规定的基准分与学生评教偏差值之和。(见附件)。

  4、学校根据评估结果,以每年度为单位发给年度目标考核奖。

  5、评估所得分值为职员年度考核及评比各级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

  6、本办法由第一届教代会四次会议通过试行。

篇2: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堰宝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坚持向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24号)和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丹徒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镇徒政办发〔20**〕110号)及《丹徒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镇徒教〔20**〕196号)精神,结合本校工作岗位和教师队伍实际状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借调在其他单位、非义务教育编制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有酬”的原则,把师德放在首位,以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1、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分上半年(1-8月)、下半年(9---12月)两次考核结果造册汇总,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区财政局,通过教师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及具体考核方案

  (一)特殊岗位津贴(20%)

  1.班主任津贴(8%)

  班主任津贴标准400元/月,按月考核发放。

  2.值日津贴(4%)

  根据《值班教师考勤记录》、《行政值班记录》《住宿生值班记录》,参照值日教师考核要求,按履行职责情况、到岗率和值日效果考核发放。

  3、毕业班任课教师津贴(2%)

  毕业班任课教师每节课补贴2元  4、岗位责任奖(6%)

  行政管理人员津贴由学校对管理人员根据不同岗位和履行职责情况考核后按年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行政管理人员在聘任期内享受行政管理人员津贴,离岗后次月不再享受。校长由教育局考核,副校长及其他职能机构负责人由学校考核。具体各类人员标准视当年绩效总额而定,此项奖励总额不得超过绩效总额的6%。

  (二)工作量考核(20%)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学校在开学初分配的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教辅岗位等方面工作,以及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统计考核,无重大失误的,按5元/课时的标准发放。教师周工作量=实际课时数×学科系数。

  1、专任教师标准课时系数参照(依照镇徒教[20**]第130号文件执行)

  学科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音、体、美、劳技、信息、研究、校本等早读课间操

  社团

  满工作课时

  标准课时系数

  2、教辅人员工作量

  实验员: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等工作每周计2课时,卫生整洁等工作每周计1课时/室,演示实验计0.5课时/次,学生分组实验计1课时/班次。

  校医:师生身心健康咨询治疗、卫生检查等工作每周计3课时。

  体育器材室管理员:器材借还、保管保养与整理等工作每周计5课时。广播室播放计0.5课时/天。

  图书管理员:图书编目、图书整理维修、卫生打扫等工作每周5课时;报刊杂志发放,教师、学生阅览室卫生打扫、图书整理维修等工作每周计5课时。

  饮水管理、师生教学书籍管理与发放等工作每周计5课时。

  门卫工作每周计5课时。

  油印室工作人员、食堂负责人每周计8课时。

  学籍管理每周计3课时。

  教务处干事工作量统计、日常调课每周计3课时。

  备课组长每周计1课时。

  劳技、音乐、美术、政史地、信息、微格、报告厅、会议室等教室卫生整洁工作每周计1课时/室。

  其他的日常工作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制定标准。

  3、正校长的周课时数是标准的1/4,副校长的周课时数是标准的1/3,中层正职的周课时数是标准的1/2,中层副职的周课时数是标准的2/3。45周岁以上女教师及50周岁以上男教师补贴标准课时1课时/周的工作量,50周岁女教师及55周岁以上男教师补贴标准课时2课时/周的工作量,身患重大疾病的教师由行政会研究决定应补课时,绝症、精神疾病的教师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加班一天计60元,值宿一次计30元,教师值日一天计10元。

  下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职能部门考核后,年级组长每人每月加60元,教研组长每人每月加60元。

  (三)教科研成果、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2%)

  1、教科研成果奖

  学校根据教师承担课题、本校专题研究成效、班级管理及学校教科室所布置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依据发表或获奖的不同级别,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后发放相应奖励。

  2、学科辅导奖

  对由学校教导处、政教处确认的参赛项目,教师组织学生辅导参赛,根据获奖级别和数量设置不同奖项与标准。

  3、教师综合表彰奖

  对照《优秀教师标准》,对获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的教师,根据不同的表彰级别进行奖励。

  4、优秀组室奖

  对获得各级各类集体荣誉的团队(含校内机构、团组织、工会组织、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根据《优秀组室评选标准》,对各优秀组室进行年终考核奖励。

  (四)工作质量奖(过程考核10%,质量考核10%,共20%)

  1.专任教师教学质量奖

  学校根据《堰宝中学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奖励。

  2、专任教师教育教学过程考核奖

  学校对照《堰宝中学专任教师教育教学过程考核细则》考核教师教育教学过程,分四个等级进行奖励,具体标准视当年绩效总额由行政会研究决定。

  3、非教学人员工作成效奖

  学校根据《非教学人员工作成效考核细则》,对该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体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成效显著的进行奖励,按一定比例参照专任教师发放。

  4、非教学人员工作过程考核奖

  学校制定非教学人员工作过程考核办法,进行工作过程考核。

  (五)考勤奖(20%)

  根据《堰宝中学考勤奖考核细则》,按月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年终扣除、发放教职工的考勤奖。满勤人员具体发放标准视当年绩效总额而定。

  人均考勤奖=考勤奖总额/参与考勤的教职工总数

  有下列情况需扣除相应的金额:

  上班迟到、早退10元/次

  升旗仪式、教师会议等重大活动缺席30元/次

  教研活动缺席30元/次

  病假15元/天

  事假30元/天

  旷课40元/节

  学校卫生打扫不到岗30元/次

  教师每月迟到原则上不超过2次,病假或事假不超过1天,超出部分按上述标准执行。

  (六)特殊津贴和重大成果奖(3%)

  在学校重大创建工作、特色建设、品位提升及其他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或补贴。

  (七)师德考核奖(15%)

  说明:

  1、视实际结果将以上各大项考核剩余资金,全部纳入师德考核奖中进行调剂发放,每年度分配不留积余。

  2、经考核小组考核,本年度师德不合格者不享受此项奖励。

  此考核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后施行。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1、学校根据以上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发放方案,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同意)。通过后的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明显漏洞或明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发放细则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相关项目需教师签字确认。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结果揭晓后,在学校内公示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如有错误,必须重新核定更正。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

  七、纪律要求

  1、实施本办法后,学校不得另立名目发放各种津贴补贴。

  2、学校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学校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补贴。

  一年按12个月记发,寒暑假不再发放值班补贴。

篇3:小学行政绩效考核操作办法

  陵珥小学行政绩效考核操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丹阳市陵珥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本着考核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注重实绩、促进发展”方针的指导下,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履行职责、注重表现”,体现“实事求是、民主公正”,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特制订本意见。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工会委员

  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及部分教师代表)

  序号考核内容负责人考核成员

  1 副校长行政管理工作 zz

  2 中层行政管理工作 zz及有关办公室主任

  3 骨干考核 zz及教导处、信息处、工会委员

  4 工作表现及职业道德 zz及德育处其他成员、有关班主任

  5 工作量完成情况 zz

  6 教育教学过程 备课、作业批改等z及各相关学科教研组长

  教育科研

  zz及工会委员

  信息技术运用

  zz及部分计算机教师

  7 工作成效zz及工会委员

  8 出勤情况z

  四、考核时间:

  每月初(5号前)考核结束,并将考核材料及时交校长室汇总。

  五、上交材料:

  1、备课本、作业本(含家作本、练习册、作文本等)。(上交教导处)

  2、听课本、学习笔记、周记本及其他教育科研材料等。(上交教科室)

  3、其他材料交相关人员。

  (本学期未上交材料时间与教师上交材料同步进行,逾期作无材料处理)

篇4:二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滩八二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不断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激励先进;按劳分配,优绩优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科学合理,规范简约;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按工作量、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三个方面设置细目进行考核评价。

  1、工作量(占总绩效的35%)

  主要考核教职工课时工作量、管理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工作量、非教学人员承担的非课时工作理及临时或突击性工作量等。

  2、工作表现(占总绩效的20%)

  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工作规范、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作息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等情况。

  3、工作成效(占总绩效的45%)

  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果等。主要侧重于教学质量、育人效果和教科研成果。

  五、考核领导机构和方法程序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正茂副组长:吕其山

  成员:贾成余周晨光王林叶贵付王一东吴逊

  杨春沈学功孙荣新陈树华王文佩

  (二)方法程序

  考核按学期进行,每年度考核两次,按以下程序进行:

  1、平时记载。学校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表现等考核内容及时做好考核记载。

  2、个人自评。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及时做好个人总结和自评,提交相关材料。

  3、考核测评。学校组织领导、同事、学生及学生家长等人员参加民主评议,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平时考核记载内容,对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积分。

  4、汇总评定。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测评等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拟定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

  5、校内公示。考核结果校内公示,接受各方监督。如教职工对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反映或申诉,学校会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六、考核细则

  (一)单项考核

  1、班主作津贴

  依据《滨海县滩八第二中学班主任考核条例》量化积分,适当拉开距离。

  2、骨干教师补贴

  领导小组依据其实绩、教科研等情况会办研究给予一定补贴。

  (二)综合考核:

  按工作量、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三个方面设置细目进行考核评价。

  附:考核积分细则:

  工作表现(20%)

  (一)出勤

  1、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有一次扣0.5分;会议或集体活动(同前会、义务劳动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病、事假一次扣1分,无故未参加的一次扣4分;旷职半天扣4分。

  2、病、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三天的,超出部分每半天扣0.5分;一学期累计超过十天的,超出部分每半天扣1分。

  (二)教学常规

  1、上课迟到、早退或中离的每次扣1分;缺课1节扣10分,值日、值班缺一次扣5分;监考迟到一次扣2分,缺一次扣10分;阅卷迟到一次扣1分,缺一次扣10分。

  2、五认真材料检查:由教务处提供扣分情况,材料不全的每次缺一项扣3分;迟交一次每项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每项扣1分,对存在问题示做到限期整改的一次扣2分。

  (三)教研活动的参与及专业发展

  1、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由教研组、备课组提供)

  2、业务学习: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每次扣4分。

  (四)遵守职业首先,执行工作规范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推销资料又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其他违规行为受教育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的每次扣20分。

  (五)工作量测评:根据领导、同事及学生测评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记10、8、6、4分。

  说明:以上各项如与重叠的分项累计扣分。

  工作量(35%)

  (一)主要考核教职工课时工作量、管理工作理、班主任工作量、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工作量、承担的非课时工作量及临时或突击性工作量。

  (二)工作量折算:

  1、领导人员工作量折算参照教育局《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兼职人员折算工作量: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周工作量为1课时,理化实验员周工作量5课时,生物实验员周工作量3课时,机房管理员周工作量3课时,课间操出操周工作量2课时。

  3、专任教师每节课积1分;早辅导、午值班积0.5分。(晨读课由班主任和课表老师商定)

  4、专职考勤人员每天1课时。

  附:课时积分:语数外理化1.1;政史地生1.0;音体美信息0.9  (三)教辅、工勤岗位人员考核按教育局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具体分配任务合理确定工作量。

  工作成效(45%)

  (一)对教师的考核

  1、侧重考核教学质量,教科研成果。教学质量占96分,教科研成果占4分。教学质量的考核以第学期期中、期末考试为准且各占24分(初三年级春学期以一调、二调为准);仅有一次考试的科目按48分计算)。教科研成果以20**年度发表的文章和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竞赛情况积分。

  2、教学质量考核中,每次人均分占10分,优秀率占8分,合格率占6分。走读班将人均分、优秀率、合格率(去尾)平均分为五类,(不含初三)中间一类分别是10、8、6分,人均分、优秀率、合格率每类等差均为1分。如果优秀率均为零的该项不得分。同类住堂班中人均分、优秀率、合格率第一的分别得11、9、7分,第二名的分别得9、7、5分。第三名的分别是7、5、3。语、数、英相差6个单位内第一、第二名得相同均匀,其它学科相差3个单位内也得相同均分,音、体、美、信息、劳技学科以其余学科的平均数为基数,实绩在县(含)以上竞赛中,据学生获奖情况另行加分。

  3、代2个班(含)以上的取各班得分平均值。

  4、教研成果以20**年度发表的文章(含滨海教研通讯,教育网,校园网等),教师个人获奖、辅导学生奖、校级专题总结获奖,承担校、片、县级公开课一列作为考核依据,并按学校教科研奖惩条例进行测算。

  (二)对后勤人员的考核

  以为前勤、为师生服务的效果为依据,考核方法以全体教学人员和住堂生的满意度为准,平均绩效工资是前勤教学人员平均数的90%,将后勤参与考核的人员按满意度的高低分为五类,中间一类人员的绩效工资是前勤人员平均数的90%,其余四类分别为100%、95%、85%、80%。前两类人数与后两类人数对应相等,每类人数必须达1人(含)以上。

  说明:以上三大项考核总分都为100分。

  七、特殊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特殊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按教育局《滨海县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对照执行。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法步骤

  1、根据考核指标权重和系数确定各人考核积分。

  教职工考核积分=(工作量积分+工作表现积分+工作成效积分)×职级系数

  职级参考系数为:正高1.1,副高1.05,中级1.0,助理级(高级工)0.95,员级(中级工)0.9。

  2、根据学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将班主任津贴、管理岗位津贴、骨干教师补贴、年度考核奖费用以及保级离岗等特殊类型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列支或提留后,计算参与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确定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剔除先行列支或提留项目数额后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参与考核的教职工考核积分之和。

  3、确定分配结果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值×教职工考核积分

  4、公示。分配结果在第一时间反馈给教职工,并予以公示,接受查询。

  九、重要说明: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篇5: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济同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84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发〔20**〕61号)和《关于局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常教人[20**]50号)精神。从20**年1月1日起,对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述文件规定和教育局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就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z组员:zz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从20**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核定办法:

  本单位上年度12月份全体人员的基础性津贴工资总额÷70%*30%*12+本单位上年度12月份全体人员的基本工资总额。(总金额1595801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绩效性原则。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依据考核情况,与教职工工作数量和质量直接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着重考评教师工作实绩,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发展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敬业爱岗、发扬开拓进取的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创设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机制环境。

  3.导向性原则。体现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方向,与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相联系,强化岗位责任,坚持以岗定薪,以工作质量、岗位职责大小和工作业绩等实际贡献拟定分配方案,严禁平均发放。

  4.可操作性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多方听取教师意见,修订、完善分配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的设定和考核

  (一)工作量津贴(含教师课时津贴、行政工作津贴、月考勤奖、加班补贴)

  (约占总量的52.6%)

  满工作量系数为1,月津贴基数为700元/人。计算工作量系数的工作为教师的周课时数、行政人员的核定系数。另设月考勤奖200元/人,全年按10个月计发。

  1、教师课时津贴

  教师课时工作量按照实际工作量和额定工作量折合成系数,每月以计算工作量系数发放课时津贴,工作量不足或超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计算系数

  ★周课时定额数:(我校取相关文件规定额的周课时下限)

  语文、数学、外语各10节/周或两个班的教学;

  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生物各12-14节/周;

  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各14-16节/周;

  综合实践课(含劳技课)、校本课程各16节/周,(兼课教师根据实际实施情况,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后按学期发放);

  校级领导(本学科):正职按周课时定额数的1/4计;副职按周课时定额数的1/3计;

  中层干部:按本学科周课时定额数的1/2计。

  ★任课教师每个周教案补贴20元

  ★九年级语、数、外、政、史、理、化学科任课教师,满工作量的增加0.15系数,体育教师满工作量的增加0.05系数;不满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乘相应系数增加。

  ★九年级任课教师参与学生自主学习管理按1课时计,归并到周课时内。

  ★七、八年级语、数、外、理、政、史学科任课教师,满工作量的每月增加0.1的系数,不足工作量的按实际工作量乘相应系数增加。

  ★体育教师组织好学生课间操、体育活动,计每月补贴50元。

  ★相关学科教师参与学生晨间自主学习管理,补贴3元/天

  ★代课津贴:中考文化考试学科代课:跨年级每节20元,同年级每节15元;

  其他学科代课每节10元。

  ★男教师年满57周岁、女教师年满52周岁,仍坚持正常工作者,每月补贴0.1系数。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因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一半(含一半),补贴0.15系数,其他课时不足,则补贴0.1系数(总数不能超过1系数)。

  2、行政工作津贴:行政人员工作量的核算,以服从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前提,根据所在岗位实际工作量大小和岗位工作性质,在每学年开学初由行政办公会议讨论核定各人工作量系数。系数按0.6---1.0计算。

  3、月考勤奖:每月以党政工考勤结果为准,出全勤教师每人计发月考勤奖300元。

  (具体细则见附件一)。

  4、加班补贴:含节假日各类校本培训、研讨会、加班、外出活动组织等

  ★经学校领导批准的工余时间加班按天计算(含误餐补贴),零星的加班(不满半天)酌情发放。

  (二)工作质量奖(约占总量的17.3%)

  1、岗位质量奖(即期中期末工作质量奖)(具体细则见附件二)

  2、教科研成果奖(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3、辅导学生奖(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4、毕业班工作质量奖(具体细则见附件四)

  毕业班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全校教职员工都必须给予关心和支持。为了激励全体毕业班教师以及全校教职员工团结协作,优化过程,减负增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设该项奖,对在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和科任教师及全体教职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学年实施一次。

  (三)岗位津贴(约占总量的11.9%)

  (1)班主任津贴

  按上级文件规定,班主任津贴每月5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每月经考核后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发放。另外每月100元作为奖励(按10个月计),每学期末对照本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

  (班主任工作纳入总工作量,考核细则见附件五)

  (2)中层干部津贴

  ★中层干部正职岗位(含工会主席)津贴每月550元,副职岗位津贴每月5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另外每月100元作为奖励(按10个月计),根据学期分管工作的考核结果和学年民主测评情况发放。

  ★中层干部属于到年龄不再聘中层干部岗位的,不再发放中层岗位津贴。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承担适量课务,按满工作量计算。如不承担课务,拿0.5系数。

  ★中层干部属于竞聘落聘的回归普通教师系列计算。

  (3)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专项管理员、少先队、民盟负责人等人员的津贴。

  ★教研组长月津贴100元;备课组长月津贴50元。

  ★年级组长月津贴100元;

  兼任:高的职务津贴+1/2低的职务津贴

  ★实验员津贴:物理0.4系数,化学、生物0.35系数;

  ★体育仓库、电教室管理及器材保管津贴0.15系数;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每月津贴30元。

  注:每学期末,经各相关部门汇总对以上岗位进行的过程考核资料,根据考核结果另外给予相应的奖励。

  (4)宣传报道计件制津贴(具体细则见附件六)

  (四)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约占总量的8.2%)

  1、优秀个人奖

  (1)各级综合先进、单项先进奖励(此项奖励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且组织者没有给予物质奖励的)

  ★教职工获综合荣誉称号的,分别享受以下标准奖励:

  国家级省级市级市区级校级

  1000800500300150

  ★教职工获单项荣誉称号的,分别享受以下标准奖励:

  国家级省级市级市区级校级

  80050020**50100

  (2)专业发展奖

  根据教师专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由校党政例会或校长室研究决定。

  a.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2000元,市学科带头人1500元,市骨干教师1200元,市教学能手800元,市教坛新秀500元(鼓励教师积极参评,获评当年发放50%,另50%分三年按考核结果发放)。

  b.校骨干教师、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带教老师、青年教师脱颖奖、优质服务奖等;

  c.特别贡献奖

  d.年度考核校嘉奖

  2、学校集体荣誉奖(含市文明单位、好班子、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工会集体荣誉等)

  为了鼓励、表彰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积极营造优良的校园人文环境,对学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局级取得的各种综合性荣誉及单项荣誉给予相关个人及全员奖励。由校行政例会研究决定,根据每年度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3、优秀团队奖(含校市级优秀教研组、备课组,文明办公室、各类团队荣誉等)

  (具体细则见附件七)

  4、继续教育奖励

  能按教育局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规定课时的,经考核按年度给予奖励;按教育局规定,完成学历提高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5、学校安全奖

  学校通过安全评估获检查,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违法行为,由校行政例会研究决定,普奖全校教职工,尤其是相关安全责任人,学校要给予特别的奖励。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的发放办法

  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项目套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员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教育局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学期划入个人工资的银行账户。

  长病假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

  四、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总量的10%)

  1.学校党、政正职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6倍发放。由市教育局根据《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2.副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所在学校校长室参照《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标准并由学校发放,原则上为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4倍。

  3.退二线或按照局党工委发文明确职级的校级领导,参照在职同类人员的标准及考核办法由学校或局相关部门考核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审批程序

  学校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员工的意见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审核批准。

  备注:1.本考核发放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2.本考核办法实施后原有奖励方案中同类实施办法自行作废。

  3.本考核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推荐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