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4659  文章总数385803  总浏览量5862915

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规定

  您是否正在为与规范化,管理规定相关的资讯遍寻无果而挠头,管理文库力图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规定文章,希望能解决您的需求。

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规定

  镇固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一条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其他各项工作和活动要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条 建立规范、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标准、课程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教育教学内在规律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准任何学校和个人随意取消规定课程和增减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

  第三条 小学、初中的课程表必须经镇中心校审查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 将德育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体现时代要求,突出实效性、针对性、主动性。学校德育工作由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与家庭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教育活动。

  第五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常规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切实有效地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逐步达到行为规范的要求。学生对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内容知晓率达100%,思想品德评定合格率达98%以上。

  第六条 加强学生的班、团、队组织建设,提高其自理、自治能力。上课、自习、就餐、就寝、值日、板报、课外活动及学校举办的运动会、艺术节等其他教育教学活动,在制定相应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要放手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推行学生干部轮换制度、竞任制度,培养、锻炼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其创造性和自主性,促使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健康的发展。

  第七条 班主任要熟知并遵守《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要与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对学生实施思想品德教育。举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讲座,定期召开家长会并进行家访,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掌握科学教育方法。要特别重视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

  第八条 教学工作要重基础、重能力、重特长、重发展,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次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九条 认真贯彻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实验,推进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要重视对“成功学校”教学改革模式的研究与推广,各学校若无其他创新模式,必须借鉴“成功学校”教学改革经验。学校要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第十条 学校对教师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等基本环节要有明确的要求。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运用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制作使用优秀课件,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第十一条 教师要按规范课的要求上好每一堂课,评选“优质课”要高标准、重实效,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

  第十二条 严格实行集体备课制度。做到定时间、定地点、  定人员、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学校要经常对集体备课和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各学科组集体备课至少间周一次。

  第十三条 加强教学研究工作。重视教研室、教研组建设,认真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大力推行教学改革。推广教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促进教科研成果的转化。

  第十四条 布置作业要精选内容,难度适宜,数量适当,有针对性、典型性、层次性、实践性、多样性。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最多不超过90分钟。学校应对学生的作业质量和每日课外作业总量进行有效的监控。

  第十五条 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次数。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其他学科可平时考查,不得组织考试。初中除毕业、升学考试外,其它考试均由各学校组织。禁止学校擅自组织、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联考、竞赛活动。要逐步改革考试内容和考试组织形成,要对考试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充分发挥其对教育教学活动的诊断、评价、激励功能。

  第十五条 学校要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规律的切实措施,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科学监测,建立“级级”把关、“段段”落实的质量管理机制。重视起始年级的教学。

  第十六条 制定科学、合理的作息时间表,严格控制学生每

  日在校活动总量(包括自习与课外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走读生不超过7小时。

  第十七条 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学校与家长配合,保证小学生每天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初中生每天有9小时的睡眠。

  第十八条 要加强对学生用书的管理。按上级规定为学生选用教材及教辅用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规定之外的各类资料和教辅用书。

  第十九条 严格禁止学校、班级、任课教师利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为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及办辅导班。

  第二十条 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时,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并报区教育局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经区教育局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超过三天的,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学生提前离校。禁止分重点班,禁止用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和学生名次。

  第二十二条 改革学生评价办法,根据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制定的初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三条 重视安排、指导学生课余生活。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兴趣小组,活动内容要健康、丰富;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书刊、影视、录像和歌曲的影响,文明上网,不登录黄色、***的网站;每学期按规定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为社区服务或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安排组织好学生的节假日活动。

  第二十四条 重视体育工作。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过体育课和其他活动形式,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第二十五条 重视艺术教育工作。落实《学校艺术教育规程》,上好艺术教育课。其他学科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学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和卫生监督。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常见病在学校流行。认真组织学生做好眼睛保健操,努力控制学生近视发病率。

  第二十七条 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及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物品的管理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 组织校外大型活动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事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由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第二十九条 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条 加强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教室等其他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学生阅览室每天课余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招生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认真解决流动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第三十二条 加强学籍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初中、小学不得开除学生;中、小学不实行留级制度;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准往届生插入应届班复读;按规定控制班额。

  第三十三条 切实加强控制辍学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在校学生辍学,确保辍学率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标准以内。

  第三十四条坚持升国旗唱国歌制度。要有规范的升旗设施,旗杆要直立,位置要适宜。每周一及重大节日、纪念日要举行升国旗仪式;除假日、星期日及遇有恶劣天气外,每日升挂国旗,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举行升旗仪式时,要进行国旗下讲话,讲话文稿要积累归档。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全体师生人人会唱国歌,重要*时要唱国歌。

  第三十五条 创建规范化学校实行公示警告,要广泛征求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意见。规范化学校要定期进行自查复核,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无效取消规范化学校称号。

  第三十六条 学校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依法对学校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常规工作管理制度,制订各个岗位责任目标要求,做到项项工作有要求,事事处理有依据,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要努力营造以人为本的工作、学习氛围。

  第三十八条 校长必须加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确保教育理念先进、办学思路清晰、工作目标明确、学校管理科学、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十九条 校长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参与指导教育教学活动,建立与教师的谈话制度,定期参加教师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及时分析、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校长要深入课堂,坚持全学科、多课型听课评课制度,每周至少听课二节,每月召开一次研究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题会议;业务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都要兼课。

  第四十条 学校党的组织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校长要依靠学校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校务公开。中学、完全小学应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学校的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较大数额的经费开支要集体研究,重大事项要经教代会审议。校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四十二条 学校机构设置合理,指挥系统畅通,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形成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运行机制。

  第四十三条 学校要不断改革、完善用人制度及分配制度。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十四条 学校要有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到一次性规划、分阶段实施。每学期、每学年要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学年末,学校应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第四十五条 学校要重视档案建设工作。要建立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固定资产、学籍、人事、财务、文书等各类档案,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有条件的学校应建档案资料室。学校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档案,按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地填写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转出学生要有回执,借读学生要有证明,流失学生要有报告。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六条 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全体教职工要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学校应关心教职工生活。

  第四十七条 教师要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面向全体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不准歧视、讽刺、挖苦、漫骂、粗暴压服学生;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按学生的学习成绩安排学生的座次;严禁将学生撵出课堂。

  第四十八条 严肃工作纪律。教职工应在校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穿背心、短裤、拖鞋,不得在教室、学生寝室等其他学生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教师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不得诱导、强迫学生参加补课,不得为自己的学生有偿补课。

  第四十九条 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根据教学常规的要求,认真备好、上好每一堂课,严禁不备课、无教案上课。

  第五十条 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作业。布置作业前,教师应完整地将题做一遍,杜绝不分类型、不加分析地照般其他资料上的习题;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得采取增加作业量与其他学科争时间的做法,严禁以增加作业量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对学习能力差异较大的学生要分类布置作业。不准让学生家长代出作业题、考试题,代批改作业、试卷。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规范,小学作业要达到全批全改,初中达到80%以上。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进行面批和个别指导。要重视作业与试卷的讲评和更正。

  第五十一条 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为教师进修和提高创造条件。要以校本培训为主,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推进名师带动战略,积极培养各类名师,切实提高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第五十二条 组织教师定期参加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教学业务考试。任课教师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学生的统一性考试,随学生同时同卷进行。

  第五十三条 建立校长、专家、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评价教师的机制。在岗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一次公开课,相互听课不少于15节。

  第五十四条 要重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的传、帮、带作用,创造条件使他们个人的教育教学经验变为学校的集体财富。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安排他们与高水平教师结成对子,使其尽快提高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水平。

  第五十五条 重视发挥教辅人员的作用。教辅人员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十六条 严格学校编制管理,按照编制数额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配备教职工。严禁学校安排无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学工作。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五十七条 学校后勤工作要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经费使用要首先保障教育教学的需要;教学用品要保证质量,发放要及时到位;要经常听取师生意见,不断改进后勤工作。

  第五十八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从严掌握开支,提高使用效益,严格财务审计,定期公布账目。

  第五十九条 收费要以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为依据,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时间;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各项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严禁强迫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物品。严禁向学生乱收费和各种违规代收费。

  第六十条 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当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符合教育教学需要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十一条 严格大型基建项目审批、审计制度。基建计划要报有关部门审批,严格禁止无计划或不按计划乱建。大型基建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六十二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清点,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人为责任损失,应按规定予以赔偿。

  第六十三条 报废减损固定资产,价值500 元(含500元)以下的由学校负责人批准;价值500元以上的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核销。学校闲置的固定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土地、房屋及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十四条 严格校产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基本设施档案,对校产分类造册,落实使用责任,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清理。

  第六十五条 学校要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要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六条 学生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各类校舍设施坚固、实用、够用,配置合理、功能齐全、符合标准,要定期对校舍维修、维护。学校提供足够、合格的师生饮用水。

  第六十七条 切实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十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校园环境管理

  第六十八条 坚持安全适用、勤俭办校的原则,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做好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六十九条 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及道路硬化,努力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创建文明校园。

  第七十条 建立卫生责任区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垃圾入箱,院内无卫生死角。教室周围的树木及建筑物不影响室内光线。

  第七十一条 学生宿舍管理实行严格的值日生制度。室内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床铺整齐,物品安放有序,重视室内文化建设。

  第七十二条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餐厅桌凳干净,排列整齐,学生餐具有统一存放地点,地面、洗碗池及其他地方无乱倒的饭菜。要严格制定并执行食品采购验收制度。炊事人员要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第七十三条 厕所清扫要及时。平房厕所要逐步改为漏斗式或水冲式;楼房内要设置厕所,保证正常使用。

  第七十四条 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校训、校风、学风等标语书写规范、醒目。校内要有黑板报,教室内要建立班报栏。黑板报和班板报内容要每周更换一次。所有中学及有条件的小学要设置阅报栏、书画栏、制作展示栏等;校院墙内外不得书写粉刷与教育无关的内容。

  第七十五条 重视办公室和教室等其他校舍的环境建设。各类用房要做到门窗、玻璃齐全、整洁明亮;办公室内桌、椅、灯、镜、盆、橱等办公用品完备,摆放整齐合理,图表、规章制度等悬挂规范。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室、实验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实验用品摆放整齐、方便使用。教室内桌凳标准,摆放合理,课程表、时间表、值日表及有关规章制度、宣传画等张贴、悬挂规范,室内严禁存放与教学无关的物品。

  第七十六条 加强学校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厅、网吧、歌舞厅、夜总会等营业网点;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校内不得设立经营餐饮、零食等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摊点。学校不得将操场等教育教学设施挪作他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镇镇固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

  第七十八条 本规定有与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者,执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七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小学体育馆安全管理规定

  浦南小学体育馆安全管理规定

  一、体育馆值班人员要经常在体育馆周围进行巡视,检查馆内重点部位的 安全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并及时报告,防止发生被盗。

  二、馆内工作人员要树立责任心,做到人走拉闸、断水、关窗、锁门,认 真做好交接班。

  三、馆内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掌 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体育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大型演出或比赛等活动结束 后,工作人员必须对场内进行认真清理检查,杜绝火灾隐患的存在。

  五、大型演出或比赛等活动期间,配电房、控制室等部位须有专人值班。

  六、体育馆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管,保持各种疏散标志 的完好,并制定处置停电、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各类预案。

篇3:二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丰东二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食堂、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4: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材料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材料

  1.推普周简介

  为了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普及,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通过开展推普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普及普通话,积极推行规范汉字,在全社会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

  2.为什么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我国是多民族、多方言的国家。共同语的普及程度是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推广普通话工作已开展40多年并取得很大成绩,但全社会普及普通话的目标尚未实现,还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普及民族共同语的客观需要。因此,大力推行、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既是当前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各族人民的热切愿望,是符合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对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推普参与意识和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进一步推动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整个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宗旨是什么?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宗旨是: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大力推广普通话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性、迫切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说普通话的风气,推动推广普通话工作向纵深发展。

  4.国家如何开展推普周活动?

  国家专门成立了“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牵头,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指导全国推普周活动。按照惯例,除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外,教育部、国家语委每年都要确定若干城市为重点活动城市,并在其中选定两个城市,分别作为开幕式和闭幕式举办城市。20**年我省武汉市承办全国第六届推普周活动闭幕式。

  5.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的“普通”是“普遍”、“通用”的意思。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推广的全国通用的语言,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6.联合国于哪一年将汉语列为联合国大会与安理会工作语言?

  解放以来,由于我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汉语在世界上的影响也越来越大。1973年12月,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已是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正式语言的中文列为大会和安理会的工作语言”。也就是说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已成为联合国的六种工作语言之一。在国际交往中,汉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现在国际上研究汉语的机构在不断建立,学习和研究汉语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7.联合国有哪六种工作语言?

  联合国的六种工作语言是:汉语、英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

  8.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9.现代汉语可以分为哪七大方言?

  汉语方言大致可分为以下七方言:

  (1)北方方言。一般叫“北方话”,以北京话为代表,是普通话的基础方言,在汉语各方言中分布地区最广,使用人数也最多,占汉族人口总数的70%以上。它包括四个次方言:①华北、东北方言。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东北三省以及内蒙古的一部分地区。②西北方言。分布在西北各省汉族居住的地区,包括山西、陕西、甘肃等省以及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的一部分地区。③西南方言。分布在四川、云南、贵洲三省以及湖北大部分地区,还有广西西北部、湖南西北部的小块地区。④江淮方言。分布在安徽、江苏两省的长江以北、淮河以南地区(徐州、蚌埠一带属华北、东北方言)和镇江及江西、九江以东的长江南岸的沿江一带。

  (2)吴方言。一般叫“吴语”,也叫“江浙话”或“江南话”,以苏州话或上海话为代表.分布于上海地区,江苏省长江以南的镇江以东(镇江不在内)、长江以北一部分沿江地带,浙江省大部分地区。使用人数占汉族总人口的8%。

  (3)湘方言。一般叫“湖南话”,以长沙话为代表。分布在湖南省大部分地区(西北部除外),使用人数约占汉族总人口的5%。

  (4)赣方言。一般叫“江西话”,以南昌话为代表。分布于江西省大部分地区(东北沿长江地带和南部除外)及湖北省东南部。使用人数约占汉族总人口的3%。

  (5)客家方言。一般叫“客家话”,以广东省梅县话为代表。分布于广东的东部和北部、福建西部、江西南部,此外,广东的南部,广西、湖南、四川、台湾也有少数地区说客家方言。使用人数约占汉族总人口的4%。

  (6)闽方言。影响较广的有闽北方言和闽南方言两种。①闽北方言。一般叫“闽北话”,以福州话为代表。分布于福建省北部和台湾省的小部分地区。②闽南方言一般叫“闽南话”,以厦门话为代表。分布于福建省南部,广东省东部潮州、汕头一带,海南岛的一部分,台湾省的大部分。闽方言使用人数约占汉族总人口的5%。

  (7)粤方言。一般叫“粤语”,以广州话为代表。分布于广东省中部和西南部、广西省东南部。使用人数约占汉族总人口5%。

  10.湖北话属于哪种方言?

  湖北境内大部分地区都属于官话方言区(北方方言),主要分属官话方言区的二个次方言区:(1)西南官话区,分布在是江汉平原及鄂西,鄂西北地域;(2)江淮官话区,主要分布在鄂东地域。我省鄂南地域属于赣方言区。

  11.推广普通话的意义是什么?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普通话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广普及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员交流、商品流通和建立统一的市场。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国家,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语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质的基本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是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信息技术水平是衡量国家科技水平的标志之一。语言是最主要的信息载体,语言文字规范化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的先决条件。推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有利于推动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12.推广普通话有哪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第十三条规定:“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第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第十九条规定:“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第二十条规定:“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四十九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普通话。”

  《扫除文盲条例》第六条规定:“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3.推广普通话的方针和政策是什么?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86年国家把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2年把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由原来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强化政府行为,扩大普及范围,提高全民普通话应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这个工作方针符合现实需要,对全国推广普通话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积极普及普通话,并逐步提高全社会的普通话应用水平。

  各民族语言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学校开设汉语课程,应当教学普通话。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需要使用汉语的场合,要推广和使用普通话。

  在处理普通话与汉语方言的关系上,坚持社会语言生活主体化和多样化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一定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另一方面承认方言在一定场合具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推广普通话不是消灭方言。

  14.当前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思路和要求是什么?

  推广普通话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遵循语言自身发展规律,强化政府行为,要以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等中心城市为重点,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

  当前推广普通话工作的要求是:第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普通话水平达标的教师才能上岗。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普通话能力训练,特别要注重普通话口语能力的提高,使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和城镇学校的校园语言。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第二,党政机关以普通话为基本公务用语,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自觉说普通话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党政机关要在推广普通话方面率先垂范,督促和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第三,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声传媒要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提倡商业、旅游、邮电、交通、铁路、民航、金融、卫生等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帮助干部战士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第四,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不断提高培训测试的科学水平。第五,加快研制、发布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步伐,以适应社会需求。

  15.新时期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篇5:中学团员发展规范化执行方案

  山天中学团员发展规范化执行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9号)文件精神,强化依法治团、从严治团,落实加强培养、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规模调控的总体要求,现就根据我校自身情况,特制定如下发展程序。

  一、科学、严格、有效的执行计划

  1、校团委在每学期的第三周前根据学校各年级团员比例(或根据团区委制定的团员发展人数)科学填报本学期的《学生团员发展计划表》并上交至团区委。

  2、在确定本学期发展对象后,认真填报《发展团员名册》并上交至团区委。

  3、每学期末(5月底和11月底),填报《学生团员发展情况统计表》并上交至团区委。

  4、发展团员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一个批次,原则上在6月中旬和12月中旬之前完成。

  二、强化团前教育、提高入团规范程序

  团前培养和选拔

  1、我校团委将在每学期面向广大学生开展团课学习活动,传授团的基本知识、提高学生对团的认识,激发进步热情。每个积极分子在入团前要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团课学习。

  2、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入团的入团积极分子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提名推荐(每个支部推荐1)

  (班主任)

  并给每一个入团积极分子指定2名团员作其培养联系人。

  中期考察与评估

  3、从入团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

  ◎入团积极分子需要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培养和考察。

  ◎入团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要突出先进性,积极参与团的活动(考察期间不少于三次,且过程要有记录),在品德方面表现优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课堂学习、班级工作、文明礼仪、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社团活动等方面能起到一定的模范作用。

  ◎校团委将在考察期满后听取培养联系人、团支部书记、团内外同学和任课教师、年级组的意见,进行打分。(我校将以灰表的形式下发,若存在有不同意的意见本学期就将取消为发展对象,并继续进行培养和考察)

  ◎校团委将召开全委会,通过以上各方面的参考,讨论并最终确定发展对象人员。

  审批与发展

  4、校团委将本学期的入团发展对象进行统一公示,为期一周。

  5、校团委组织和培训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由之前的2名培养联系人作为入团介绍人。

  6、召开支部审批大会,要求团支部全体团员参加,发展团员本人和非团员不参加。集体讨论该同学在考察期间的状况和他(她)是否符合团员标准。最后集体表决,四分之三以上团员通过(同意)方可。

  7、校团委召开全委会,对新发展团员逐个讨论、审议、表决。

  8、校团委将最终审议结果和新团员名单上报给团区委,团区委统一制作团员证。

  9、校团委组织召开入团宣誓仪式(在纪念5.4青年节和12.9运动期间),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注:被批准入团的新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月起交纳团费。

  山天中学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