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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条例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评先,评优,条例,教师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条例,欢迎阅读收藏。

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条例

  湾龙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条例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职员工教科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优、评先基本条件:

  1、符合区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有关评估评先规定。

  2、教师必须在《湾龙区实验中学教师学期发展性绩效评价办法》中排名校前40%,教师民测居校前50%,学生评教居校前50%

  3、教职工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4、专任教师全学年至少开出一节公开课或主题讲座,撰写一篇区级及以上参评论文(或案例)。

  5、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予以评选,外出支教工作优先考虑。

  二、评优、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评优有关要求与程序:

  (1)按上级给定的优职(或优秀)指标,按绩效评价办法的排名及民测情况从高到低列出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名单,再经校评审领导小组(或校务会)评议,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2)为了体现公平,技能课教师单列参评,其评选比例与其他专任教师一致;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评优比例按低于专任教师20%的名额分配至后勤组,再按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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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余的教职员工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一律评为称职(或合格)。

  2、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根据上级给定先进名额,先确定拟推荐区级各类先进,及校级各类先进的具体数额;然后学校把名额分配至各级段并根据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各级段再根据名额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各级段的各级别的各类候选人并报至校办公室;校办公室汇总名单后提供校务会讨论,最后由校务会确定区、校级各类先进的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篇2:中学开展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湾龙中学开展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积极引导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严格教师师德考核,进一步加大不良从教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严肃查处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使有偿补课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治理。

  二、治理内容

  (一)教师在校内外租借场地或在家中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

  (二)教师本人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办班培训的行为;

  (三)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或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四)有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给学生补课、辅导、做作业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五)利用职务之便为学生提供食宿、补课辅导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六)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教育引导与查处并举,集中治理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年1月7日至1月27日)

  (一)宣传动员(1月7日至1月17日)。具体要切实做好下列工作:一是成立湾龙区实验中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二是1月12日召开教职工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宣传《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温龙教监函〔****〕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温教发〔****〕95号)等文件,并列举了全国教育系统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要求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让广大教师深刻认识到有偿补课给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带来的不良影响,给教师社会形象造成的严重损害,做到令行禁止;三是签订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四是设立举报信箱(z@126.com),公布举报电话(校:z,区:z)。

  (二)自查自纠(1月18日至1月28日)。各教师进行自查自纠和统计分析。组织全体教师采取个人自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根据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以待。对已经参与或正在进行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要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并退费。对能自行及时整改的,既往不咎。各教师于****年1月30日前将湾龙区实验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情况表上交办公室。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和集中治理(****年1月29日至5月底)

  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联合检查和集中治理检查。

  第三阶段:巩固总结和完善措施(****年6月初至6月底)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有偿补课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及深层次原因,找出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有效办法,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并于****年6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区教育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维护教育崇高声誉的高度,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的高度来对待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落实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妥顺利开展。向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作广泛宣传,让广大教师认清有偿补课的危害,端正从教行为,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与此同时,从家长对子女课外学习的需求出发,充分利用班级QQ群、微信平台、校园网等途径,组织骨干、优秀教师开展义务教学辅导活动,尽可能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广大教师要认真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推脱敷衍,让学生家长放心。要利用学校园网、学校公示栏、微信公共平台、家长会等公布宣传有关文件和政策,尽量做到家喻户晓,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学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zz@126.com),公布举报电话

篇3:城市学院记者团管理条例

  州兰城市学院记者团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落实“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方针,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宣传校党委的方针政策,搞好我团工作,提高工作责任心和效率,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严格遵守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力争做到创新、求实、办好各期报纸。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关注校园内发生的各类新闻,积极写稿,稿件要求及时、准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三、记者团成员接受采访任务时要佩戴记者证,按时到达,注意仪表、言谈,随时保持记者团的形象。

  四、记者团成员每月至少交一篇稿件,并做好稿件登记工作。

  五、记者团各部要明确自己的任务,各负其职,在各部负责人带领下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六、每周一下午记者团的例会,每人必须参加,如有事需提前请假,无故旷会三次者作自动退出记者团处理。

  七、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位,并做好值班记录,不得缺勤,如有事要提前请假。

  八、要及时领取各期报纸,并按规定按时发放,如未完成发放任务,一经发现作自动退出记者团处理。

  九、记者团成员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奋发进取,积极参加记者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各尽其能地宣传、发展记者团,不得做事拖沓,推卸责任。

  十、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作为对记者团全体成员的年度考核依据。

篇4:城市学院广播站管理条例

  州兰城市学院广播站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落实“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形势教育,搞好学校广播站的工作,提高工作责任心和效率,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非本站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会客。对劝而不听,擅自带入或招呼外人进入机房者,将作内部纪律处理。望本站人员自觉遵守,外来人员给予协助。

  二、严格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正确把握好舆论导向。编播人员对所播出的内容负责,力争做到创新、求实,切实办好各档栏目。

  三、播音员要按规定时间到位,准时开机、关机。并认真作好播音记录、值班记录。下岗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关上机器、电灯,切断电源。

  四、工作人员无故不得擅自调班或换人。因故事先要请假,无故缺播累计三次作自动退出处理。通知等需经宣传部领导或广播站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播出。

  五、播音员上机播音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准酗酒、抽烟,广播室要保持安静。

  六、要爱护机房设备。磁带、报纸和用具等摆放整齐,磁带用后放回原处。

  七、广播站设备、器材一律不允许私人外借。如学校活动需要,必须有借、还字据,由校方有关领导及广播站负责人签字有效。

  八、广播站磁带凡内部人员借用,必须出具借条并注明返还日期,经广播站负责人准许后方可带走。

  九、广播站报纸、杂志等物品,不得随意带出广播室,阅后务必整理好,放回报夹上。

  十、广播室卫生,住站人员必须每天打扫,保持整洁。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瓜皮纸屑等。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分别进行一次大扫除。

  十一、单周星期五中午开广播站例会。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十二、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作为对广播站全体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依据。

篇5:城市学院广播站工作条例

  州兰城市学院广播站工作条例

  一、广播站性质

  我校广播站是在党委领导下,由宣传部直接管理的重要舆论宣传部门,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教育引导学生的重要舆论宣传阵地。

  二、广播站基本任务

  1、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

  2、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建设。

  3、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开展工作,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基本原则,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广大同学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而服务。

  4、加强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5、坚持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的方向,弘扬主旋律,繁荣校园文化。

  三、广播站工作人员守则

  1、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

  2、热爱广播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3、遵守保密制度,遵守校纪、校规和广播站的有关规章制度。

  4、自觉接受培训,学习有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5、认真履行所担负的各项职责。

  四、广播站纪律

  1、广播室是播音员进行播音的专用场所,未经许可,其他人不得随便进入。

  2、广播室内物品摆放规范,保持室内整洁、有序。

  3、广播室内的一切公用物品属学校财产,未经领导批准,其它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随便挪用或占有。

  4、除播音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便操作播音器械。

  5、广播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等物品。

  6、广播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五、广播站站长职责

  1、全面负责广播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的有关要求,定期召开广播站工作人员会议,布置讨论工作。

  3、负责对广播站工作人员的考核。

  4、定期向宣传部汇报、请示工作。

  5、认真完成宣传部及上级有关部门交给的任务。

  6、坚持每天播出内容的审查。

  六、播音员职责

  !、认真负责广播站的播音工作。

  2、必须使用准确、流利的普通话进行播音。

  3、所播内容必须经编辑及其他有关人员审阅。

  4、熟练掌握播音器械的操作程序,按程序进行操作。

  5、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好播音前准备工作,进行高质量的播音。

  6、爱护播音器材,注意搞好播音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

  7、未经宣传部批准,不得私自将播音器材借出。

  8、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闲杂人员进入播音室。

  9、严禁在广播站私自扯线及使用电炉、酒精护等危险用品。

  10、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11、认真值班,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说明原因,准许后方可离开。

  12、认真完成站长及宣传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七、编辑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编辑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对来稿进行筛选。

  3、对稿件进行编辑,为播音员做好播音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对来稿要定期进行登记处理。

  5、完成宣传部及站长所交给的其他任务。

  八、记者职责

  1、负责全校新闻和信息的采访工作,能够迅速、及时地为提供信息、材料。

  2、对问题要有鲜明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观点。

  3、做好每一次采访前的准备工作,出色完成采访任务。

  4、努力学习,加强修养,注意记者形象。

  5、完成站长及所交给的其他任务。

  九、广播站工作人员奖惩规定

  1、广播站负责人、播音员、编辑、记者等工作人员享有学生干部待遇。

  2、对认真负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评选,并给予奖励。

  3、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广播站负责人有权依据其具体情况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视情节予以处理。

  十、广播站招收工作人员制度

  1、广播站工作人员本着部系推荐和自愿报名的原则,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2、招收对象必须热爱广播工作,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考试合格后的人员应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凡符合标准能胜任者转为正式成员。

  十一、本条例自规定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