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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考目标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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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考目标奖励方案

  花雨中学高考目标奖励方案

  为全面推进毕业生工作,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树立质量兴校的办学意识,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的基本原则

  1、实施目标管理的原则,达标有奖,超标重奖,只奖上线人数,重奖本科一、二批,鼓励本科三批。

  2、加强团队建设的原则,既奖年级整体,也奖教师个体,学科奖励到科不到人。

  3、执行精简、效能的原则,化繁为简,易于操作。

  二、高考年级组工作目标及其奖励

  1、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保学控流,毕业率为100%。

  2、坚持教书育人,年级风气优良,学风浓厚,学生无违法行为,无严重违纪行为。违法犯罪率为零。

  完成本条①②两项指标,高考本科一、二批上线率为全区第一,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第二则按年级组总人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

  说明:所有上线人数的计算均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降分。

  三、上线人头奖

  1、无论是否完成目标,凡应届毕业生上重点大学(本一批)录取线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发给年级组集体奖金。录取到民航飞行学院的比照本一标准予以奖励。

  2、本二以上上线率达到全市普通中学平均上线率,每上线1人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低于全市平均上线率则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3、本三批上线人数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特殊贡献奖

  无论是否完成二、三的目标,学校对下列情况给予特别贡献奖:

  1、录取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按10万元/人给奖;艺术类特长生为4万元/人。(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奖金总额的30%。)

  2、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20分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3、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30分以上者,按2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4、艺体特长生上线并录取到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体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等名校的,按1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5.由于参加学科竞赛及其他竞赛获奖加分而被保送上重点大学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以上奖项均奖励到年级组。但考生所在班级任课教师享受的奖金不低于该生奖金总额的60%。

  五、特长生辅导奖

  1、艺体类科目的特长生参加高考、联考,术科、文化成绩均上线且录取到相应专业院校就读的,按本科一批800元/人、本科二批600元/人、本科三批100元/人的标准由学校发给专业辅导奖。(奖金由学校单列,但不重复给奖,专业辅导教师不再参与上线学生的班级人头奖。)艺体类特长生培训严格控制培训人数,确定培训学生名单,不得随意增减调换。

  2、艺体类特长生未参加联考或联考未上线而录取到本科一、二批院校的,分别按1200元/人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其专业辅导教师的奖金亦由年级组发放。

  六、学科优秀奖

  1、凡高考学科成绩超市平(到科不到人,分文理科计,下同),且在全区区属学校居第一名的,每一科奖金1000元/人。第二名则按每科800元/人给奖。

  2、高考学科成绩优秀率居全区普通中学之首的,每一学科奖励300元/人。

  3、高考学科成绩人平分为全区区属学校第一名的,按300元/人的标准奖励备课组,第二名为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说明:以上任何一项均不重复计奖,只取最高奖项。

  七、奖金分配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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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集体目标奖,一律以成绩和课时为基本依据分发到人,分配细则在学校指导下由年级组制定,并报学校审批。

  2、奖金分配的主体为高三年级任课教师。

  任建制班级的课且带体育训练的体育教师除享受专业辅导奖外,还可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只任建制班的课,不带体育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不任建制班级的课、只带专业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特长生辅导一项奖励。

  3、从二、三、四、五项奖金总额中提取10%用于奖励行政联点干部、招生专干、实验老师等,并在年级组适当予以调节。

  八、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三年期满再行修订。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2:中学中考目标奖励方案

  花雨中学中考目标奖励方案

  为全面推进初中毕业班工作,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挖掘优质教育资源,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树立质量兴校的办学意识,为高一级学校培养更多、更优的人才,特制定《中考奖励方案》。

  一、奖励的基本原则

  1、实施目标管理:达标有奖,超标重奖。

  2、加强团队建设:既奖年级整体,又奖教师个体,学科奖励到科。

  3、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化繁为简,易于操作。

  4、分级管理的原则:奖金分配的具体细则由年级组自行制定。

  二、年级组中考目标及其奖励

  1、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保学控流。中考参考率99%以上(以应参加中考的学籍人数为基准)。

  2、坚持教书育人。班风优良,学风浓厚,学生无违法行为,无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人数低于年级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三。

  3、同时完成本条1、2款二项指标,中考合格率全区第一,按年级任课教师总人数的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每下降一个名次,减少奖金200元∕人,奖励到区内第四名止。

  4、中考合格率居区内三所完全中学第一,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800元∕人的标准;中考合格率居区内三所完全中学第二,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

  5、三年巩固率达99%,奖励每班1000元。

  以上奖励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三、进步奖

  以市平合格率为基础,达市平奖励年级组20000元,超市平1个百分点奖励5000元,当达到区合格率前四名时每上升一个名次奖金提高20%,全区第一名奖金加倍。

  四、优生奖:

  初三毕业生中考学生成绩达到一类重点线,按800元∕人的标准,达到二类重点线按600元/人的标准计发奖金给年级组。

  五、学科优秀奖

  1、凡中考学科成绩合格率达到或超市平(到科不到人),且在全区校合格率排第一名的,每一科奖金1000元/人。第二名分别减半,第三名均为300元/人。

  2、中考学科成绩优秀率居全区第一,每一学科奖励500元/人,奖励到备课组。第二名减半。

  六、奖金分配的基本原则

  1、凡集体目标奖,一律以成绩和课时为标准发放到人。分配细则在学校指导下由年级组制定,并报学校审定。

  2、参与奖金分配的人员为初三年级任务任课教师(参与奖金分配的人员为初三年级任务任课且考试分数记入升学总分的教师,初二生、地和纳入升学分数初三体育任课教师则按分数比例分配奖金)。联点的行政干部可享受年级目标奖的基本奖金,但不得高于年级组的人平奖金。

  七、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三年之后再修订,其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3:中学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励方案

  花雨中学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励方案

  为充分挖掘教师教学潜能,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考试)奖励方案。

  一、团结协作奖

  考试成绩我校在全区学校综合排名第1名,所有高二教师每人奖金1500元。综合排名第2名,所有高二教师每人奖金900元。

  二、单科协作奖

  我校考试成绩单科合格率超市平,其科任教师每人奖金400元。

  三、教师个人奖

  1.实验班任课教师所教科目的合格率率达到100%,其科任教师每人奖金300元。

  2.普通班任课教师所教科目的合格率达到90%,其科任教师奖金500元。

  (附:1、任教多个教学班的教师以所教班级奖金总数除以任教班级数。2、中间层次的班级用两种方法计算,就高不就低。)

  四、班级管理奖

  1.实验班班主任老师所带班各科目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其班主任奖金300元。

  2.普通班班主任老师所带班各科目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班主任奖金500元(含组长)

  (中间层次的班级用两种方法计算,就高不就低。)

  附:蹲点领导,享受年级组奖金的平均数。

篇4:中学绩效工资改革分配方案

  雨花中学绩效工资改革分配方案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岗位设置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和职员。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团委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实施原则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结果作为主要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2、坚持“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操作严格、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适当拉开差距,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优秀教师倾斜。

  4、坚持“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根据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分配比例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每年由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2、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比例为: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目标管理绩效奖、工作量绩效奖两部分组成。

  绩效工资

  职级

  合计

  基础性绩效工资(70%)

  奖励性绩效工资(30%)

  六、绩效工资的发放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按月打入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上级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财政按照全校教职工月绩效工资总额的30%按月划拨到学校,由学校制定方案,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统一进行分配。

  3、寒暑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教职工寒暑假奖励性绩效工资(2个月),按照与本人职级相对应(表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5%发放。

  七、绩效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一律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标准课时,按下列标准发放。

  职级

  高级

  中-级

  中二级

  技术员(技工)

  标准

  15元

  13元

  12元

  12元

  (表二)

  ⑴、教学人员的标准课时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任务按表一或表二核算。

  ⑵、班主任标准课时每周6标准课时(初中每班以45人为标准,高中以50人为标准,每增减一人则班主任标准课时增减0.1标准课时),连续担任班主任5─10年的加1标准课时(含5年),连续10年以上的加2标准课时。班主任工作的标准课时津贴不分职级,-律按15元/标准课时计发,班主任每人每月发放班主任费200元,全年发10个月,由教育处考核发放。

  ⑶、行政管理人员标准课时

  职位

  校级正职

  校级副职

  处室正职

  处室副职

  周标准课时数

  ⑷行管后勤人员标准课时

  岗位

  标准课时

  岗位

  标准课时

  年级组长标准课时为每周6标准课时(每年级以6个班为标准,每增减一班则年级组长标准课时增减0.5标准课时),班主任兼年级组长的课时累加。

  ②、教研组长标准课时为:语、数、外教研组每周4标准课时,其它教研组每周3标准课时,

  教研副组长标准课时每周3标准课时。

  ③、备课组长标准课时每周2标准课时。

  ④、跨头教学:语、数、外学科为2标准课时,其它学科为1标准课时。

  ⑤、以上岗位设置课时为标准课时,兼职的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确定。

  (表四)

  ⑸、早自习辅导以0.5标准课时/次计算。

  ⑹、课间操体育教师按实发放。(0.4标准课时/次发放)。

  ⑺、担任学校体育、艺术、科技代表队的指导老师按实际课时计发1标准课时。

  ⑻、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1标准课时工作量;教师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2标准课时工作量。

  八、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肄业班课程折算标准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科学

  思想品德

  历史、  地理

  历史与社会

  音乐、体育、美术、艺术、综合实践动

  计算机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2、毕业班课程折算标准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想品德(政治)

  历史

  地理

  体育

  3、工作量绩效奖励办法:

  ⑴、学期中,工作量绩效按标准课时的职级标准发放。

  ⑵、累计月工作量不足30标准课时的,不发放工作量绩效奖励。

  ⑶、初三中考学科,初二下期生、地中考学科,高三全年高考学科,毕业之年任课老师工作量按毕业课程折算标准计算(表六)。

  4、有关概念说明:

  ⑴、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付出的所有劳动。包括备课、课前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⑵、标准课时:本方案依据《长沙市中学教师标准课时量计算办法的试行方案》,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标准课时量。

  ⑶、周课时量:某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⑷、基础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一(几)科(几)班的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本方案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5个标准课时量。

  超一节按10元标准计发,少一节按职级比例扣发。

  ⑸、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无初、高中之分。

  九、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学期旷课3节的;

  (3)学期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30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

  (4)学年度(学期)考核为不称职的;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学年度(学期)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津贴标准的50%发放。

  5、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等的(含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考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均计入考勤),具体由部门负责,由办公室公示后汇总。缺勤每节(次)扣5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请病/事假每次扣10元/20元。(扣发工资中的岗位工资除外)

  6、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一学期常规检查没有教案作业的或造假的;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最低标准发放)

  7、师德师风考核极差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师德规范、安全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即取消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

  长沙市第二十六中学绩效工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篇5: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方案

  雨花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表彰和奖励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做出贡献和业绩的教职工,使学校评先选优工作有序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表彰活动的周期与时间

  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每学年一次,评选工作一般在第二学年度结束前完成,教师节期间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预以表彰。

  二、评选组织机构

  1、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成员由校级干部、支委委员、工会主席组成

  2、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业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中层正职、工会委员代表组成。

  三、评选表彰范围与表彰名称、名额和评选办法

  参评对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的教职员工(含临聘教师)。

  表彰名称:优秀教育工作者。

  名额比例:评选表彰的人数为学校教职员工(含临聘教师和职员)总人数的25%。校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础上经校务会、支委会研究产生。

  评选办法:评优采用教师大会集体投票方式进行。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正确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清正廉洁,乐于奉献。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业绩突出。

  3、师德风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敬业爱岗,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教育思想端正。

  (二)其他条件

  1、教师工作:

  教书育人,师德良好,学生满意度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教学成绩好,学生考试成绩不居于全校末位;遵守教育教学常规,无教育教学事故发生;积极参与教研和教改活动,全年必须承担有教学研究课。

  2、班主任工作:

  服从领导,办事公道,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学生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积极完成学校各级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班级常规管理量化分数处于全校中等以上;班级没有发生学生、家长投诉的重大事件。

  3、党政管理人员:

  工作勤恳,服务热情,作风踏实;廉洁奉公,能坚持原则;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4、教辅、后勤人员:

  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实干;服务及时,办事效率高;工作热心细致,成绩突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不予评优:

  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者;违反劳动纪律,有旷工、旷教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岗位变动或因此而造成工作不满量者;因个人失职发生责任事故者;违背法律、法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全年出勤少天全校平均出勤时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