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

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

(1)公安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工作必须保证警力充足,值班长由派出所领导轮流担任,值班员由派出所民警轮流担任,严禁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代替民警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着制式警服,携带警械和枪支,严禁脱岗、漏岗。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作出应急处理。

(4)值班民警应当对所内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对进入内部办公区的所外人员应当查验证件,问清情况,进行登记,并予以引导,维护好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做好派出所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5)值班人员因故离开值班岗位时,必须经所领导批准,并应有人代岗。

(6)严格遵守工作交接制度,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

(7)对上级公安机关的批示和命令必须及时传达,并做好登记。

(8)值班民警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篇2: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

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

(1)公安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工作必须保证警力充足,值班长由派出所领导轮流担任,值班员由派出所民警轮流担任,严禁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代替民警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着制式警服,携带警械和枪支,严禁脱岗、漏岗。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作出应急处理。

(4)值班民警应当对所内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对进入内部办公区的所外人员应当查验证件,问清情况,进行登记,并予以引导,维护好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做好派出所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5)值班人员因故离开值班岗位时,必须经所领导批准,并应有人代岗。

(6)严格遵守工作交接制度,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

(7)对上级公安机关的批示和命令必须及时传达,并做好登记。

(8)值班民警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篇3: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

  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

  (一)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二)做好电话记录,并负责传达,接待来所联系人员。为民排忧解难。如果找的民警不在时,应做好记录并负责传达。

  (三)值班民警负责做好《接警登记表》、《值班表》、《来所人员登记表》、《拾捡物品移交清单》、《值住宿登记情况》等表册的记录,记载不全不齐的一次扣目标奖10元。

  (四)当天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所领导并作应急处理。

  (五)值班民警必须着警服,佩带武器,保持警容严整。

  (六)值班备勤民警严禁饮酒,发现一次扣目标奖20元。

  (七)值班人员因事离开时,必须找民警代替。不得无故离开岗位,禁止非民警代替值班,发现一次扣目标奖20元。

  (八)值班人员负责全天值班情况汇总,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九)完成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备勤人员由值班所领导统一安排,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接到指令5分钟之内到所,如果处置突发事件,接警10分钟内必须赶到指定地点,迟到一次扣10元,不到者扣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