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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公司员工奖励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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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公司员工奖励细则

实业公司员工奖励细则

第1条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创造奖: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3、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4、参加公司组织的大赛,获得优异名次,为公司赢得奖励、效益的。

第3条

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在公司努力工作10个周期年度的;

3、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4、非常事变时,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5、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6、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7、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第4条其他奖项:

本条款作为对第九章奖励决定的补充奖项,本条列适用金戈公司所有员工:

1、敬业、爱岗,为公司在业内取得良好口碑者;

2、吃苦耐劳、工作业绩突出;;3、能熟练掌握除英语外的其他任何一门外语,并取得;4、全年无任何缺勤在年底考核时进行酌情加奖;第5条奖励方式:;本公司的奖励分为荣誉、奖金、奖品;第6条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第十四章处罚细则;第1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2、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中途脱岗消极怠工者

2、吃苦耐劳、工作业绩突出;

3、能熟练掌握除英语外的其他任何一门外语,并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

4、全年无任何缺勤在年底考核时进行酌情加奖。

第5条

奖励方式:

本公司的奖励分为荣誉、奖金、奖品。

第6条

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篇2:实业公司员工处罚细则

实业公司员工处罚细则

第1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

2、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中途脱岗消极怠工者;

3、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6、不遵守着装规定者;

7、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8、不服从上级管理者,或顶撞上级领导。

第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

2、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制造伪证予以诬害,或者制造事端者;

4、因酗酒而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5、因玩忽职守致使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者。

第3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团体秩序者;

3、损坏、涂改重要文件者;

4、玩忽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安排,屡劝不改者;

6、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

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且不发资遣费:

1、对同事暴力恐吓、威胁,妨害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坏、涂改重大文件者;

6、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从事第二职业者;

7、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煽动罢工或怠工者;

9、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10、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11、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篇3:幼儿园教职员工奖惩制度

***幼儿园奖惩制度(教师)

-----20**年2月修订

目标:加强师德师风的教育、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工作考评细则
一(常规考核制度)

教师除基本工资外、另每月有如下奖项:技术工资1.工龄满一年30元起、2.资格证第一年30元起3.对口学历第一年30元起、加班、比赛、职务津贴:后勤主任300元、保教主任100元、年级组长兼教研组长50元、全勤奖30元、安全奖30元、出勤奖30、教学教学30元、师德30元、主班职责80元、配班职责40元),普通话20元、卫生奖40元。如教师违反工作纪律、教育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应从以上奖金中扣除。

一、工龄。第一年30元,第二年50元,第三年70元,每年累积20元。

二、资格证。第一年30元,第二年50元,第三年70元,每年累积20元。

三、对口学历。第一年30元,第二年50元,第三年70元,每年累积20元。

四、加班。

1.填写加班记录,1天从8;00-17:00,按9小时计算,每小时6元。

2.确需请假,履行手续,视情况而定做相应扣除。无手续视旷职处理。

五、比赛。一等奖1名40,二等奖2名30,三等奖2名20,配班三分之一。

二月:开学常规评比

三月:早操评比、春游亲子活动比赛

四月:晨锻玩教具评比、小班自理能力比赛

五月:主题墙评比、大班亲子绘画比赛

六月:阶段评估及成长档案测的评比、中班自理能力比赛

七月:基本功

八月:理论学习、教育指导纲要知识竞赛、备课评比

九月:开学常规评比

十月:早操评比,运动会

十一月:主题墙评比

十二月:区域玩教具环境评比

一月:阶段评估

六、职务津贴。后勤主任300元、保教主任100元、年级组长兼教研组长50元。

七、全勤奖。30元/月(要求:满勤.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工作岗位。)

1.每迟到或早退第3次开始扣2元/次;4-5次,扣5元/次;6次及以上全扣。

2.事假:如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4小时以内扣5元,4小时以后扣20元/天,半天扣10元/天,扣完为止。

3.病假:需凭医生诊断证明和本人请假条,扣5元/天,三天以上全扣。

4.旷职一天扣40元。两天以上无任何情况说明自动离职。

5.病事假一天以上需向园长递交书面请假条,必须经园长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职处理。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电话向园长请假,并于返园后补交假条,如缺假条,无全勤奖。

6.请主动签到,未签到扣3元/次,代签到扣5元/次.7.积极、准时参加园内各项会议,迟到扣5元/次,缺席扣10元/次

8.零星病事假一律到主管副园长办公室请假登记,行政人员到园长办公室登记。一月累计4小时以上按半天病事假处理,8小时以上按一天病事假处理

①教师主班时间不准请零星假。

②保育员中、晚餐开饭时间不准零星假。(早餐和午睡起床时间需请零星假者必须事先请副班教师协助。副班无法协助的,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经行政同意)

③保健室检查卫生和检查消毒时间不准请零星假。

④炊事员工作量集中时间不准请零星假。

⑤全体职工政治业务学习,科研、教研时间不准请零星假。

八、出勤奖。

30元/月(每个孩子月出勤达95%-100%奖30元,90%-95%奖20元,85%-90%奖10元,85%以下全扣。

九、安全奖。30元/月(要求:安全意识强,三次以上安全奖全无)

1.本班幼儿有抓.撞.碰伤,当班教师扣5元/次.三次以上全扣。

2.出诊一次当班教师扣30元,配班扣三分之一。

3未按本园接送制度交接幼儿放园时幼儿擅自离园.接错幼儿全扣。

4.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5.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7.在园时间幼儿擅自离园,造成恶果者当班老师每次扣40元,8.幼儿跌伤起包,教师及时处理,并配合幼儿园解决问题,未给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扣10元/次

9.幼儿出现安全事故,产生了费用,200元以内由当班教师40%承担,并扣除当月的安全奖。200元以上的当班教师50%承担。

10.因出现安全事故,教师处理不当,家长要求退费,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实拿工资一半

11.凡班级保持一学期没有出现任何自然事故、责任事故的,所有教育小组成员获得评优资格,每人期末给予适当工资奖励。

12.出现事故,隐瞒不报,自作主张处理,当成责任事故处理。

13.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助理办,并尽快向家长汇报善后处理情况,填写《事故登记表》,班主任当天内组织事故分析会。

十、教育教学质量奖。30元/月(要求:为人师表,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备课上课:园长、保教部、通过现场听课、检查备课方式加强对教师备课的督导,并及时反馈。

教师的听课实行“周查制”,并将分数记入个人考核档。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对应抽查,并给教师备课进行打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所有教师检查当天备详案,通透学习课程内容,熟悉教材,每天有反思。

1.活动设计:10元

能按时提前备课,熟悉教育目标及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及兴趣爱好,教育目标制定合理,教案能突出重点难点;备课认真,有教学准备,教学得法;活动评析分析到位、准确,并能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2.活动实施:25元

是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保证各类活动正常进行。是否按照教学大纲、周计划、备课笔记三者一致的开展教学活动;教具准备充分、适宜;是否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情况;是否能耐心、细心的积极正面引导幼儿;教态亲切自然,语言简练准确;教师提问具有引导性、针对性、实效性;幼儿常规较好,有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活动实施中能调动幼儿学习积极性,做好师生及生生的有效互动;每个环节紧凑,衔接自然。

3.活动小结:5元

及时,有效,工整。反馈格式正确,字迹工。,

十一、师德师风。30元

1.教师着装应符合教师着装规范、不能穿奇装异服、不穿高跟鞋,不符合者扣5元/次;

2.教师能认真积极参加园内外组织的各项学习、会议等活动,并做好相应记录。不符合者扣5元/次;

3.服务态度不好,与家长争吵发现一次扣10元,态度恶劣、拒绝承认错误者,扣发月奖。

4.对孩子态度不好,语言带有侮辱性扣5元/次;打骂幼儿,经查实情况属实一次扣30元

5.与同事发生争执、搬弄是非、恶语伤人扣10元/次;

传播流言、诋毁幼儿园名誉,扣月奖

6.教育教学行为不规范,如:在教室夹二郎腿、坐桌子;言谈不文明;被家长投诉;上课时间打电话聊天;教师带班时不手揣口袋,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披发,不接打手机、不串班。不带班时不与带班教师聊天,影响正常工作。一次五元。三次全扣。

十二.职责主班。80元

(一)上交材料。10元

1.教育笔记: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有感而发,并真正的能从中得到反思。

2.每周一次观察记录,能客观地针对个案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

3.一个月一次案例分析按时按量完成,态度认真;案例内容完整具有实际意义,不抄袭他人作品。

4.点名册整洁无破损。

5.主题墙制作的及时、美观。

6.能按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按质(符合要求,格式书写正确,不敷衍,计划具有实施性,总结具有经验、反思性)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总结。

7.每周常规工作:周一周计划、主题计划、家园共育知识上墙、周一交流单的完成、周五中午上交领物及维修单、作品栏每周有作品上墙。一次缺一项2元,整月三次全扣。

(二)保教工作。25元(1元一项)

入园:晨间接待:态度热情,能用双语与幼儿问好,能适时地与家长交流并不影响接待幼儿;

晨检:能及时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及有无携带危险品,进行二次晨检。做好自然角管理和养护工作,指导幼儿做好观察记录。

洗:入园时能指导幼儿泡手、漱口;能提醒幼儿饭前便后洗手,帮助幼儿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

教育幼儿不玩水,节约用水。

进餐:正确引导幼儿愉快进餐,保持用餐卫生;能介绍基本营养知识,教育幼儿不挑食,吃够自己的定量,不催餐;餐后能提醒幼儿擦嘴、漱口,不立即上床睡觉,不做剧烈运动。

入厕:做到集中、个别相结合(中、大班男女分开);托、小班幼儿帮助擦屁股,整理衣裤;

入厕时有教师跟随。

午睡:散步后安静活动5分钟后方可午睡,并提醒幼儿睡前入厕;提醒并帮助幼儿穿、脱衣服,并摆放整齐;午睡时及时巡视,纠正幼儿不良睡姿,为幼儿整理被褥、擦汗,不干私活、聊天、睡觉;

按时起床,帮助幼儿穿衣、整理仪表,提醒幼儿入厕,起床后,按时做午操。

喝水:保证幼儿每日有足够的集中与个别相结合的饮水时间和次数。

游戏:能按时参加户外活动,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运动量;合理组织安排幼儿的集体户外活动,做到动静交替。根据幼儿实际情况及时帮助其增减衣物并垫上干毛巾,以免幼儿受凉;

游戏活动时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活动器械供其选择,教师能适时地参与、指导;幼儿游戏活动时,教师不得聚集聊天,教师视线不得离开孩子。游戏时间必须得以保证,不得随意占用;游戏活动时,要有充足的活动材料,教师能适时的参与、指导。为幼儿整理衣物

(三)班级工作。20元(2分一项)

做好特殊儿童的护理工作,发现幼儿尿床等现象能及时帮助清洗更换并通知家长。

幼儿没有来园,班主任及时打电话或发信息询问原因,鼓励幼儿出全勤

班内财产:领物品应按规定定额定量领取,不得多领、遗失或私拿;

报损应拿报损物经保管核对核实后方可重新领取;班级财产应有登记记录,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学期末须交接、清点清楚,并记录、签字,财产完好无丢失(部分借领物品按时归还)。

班级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与常规习惯。

班级各项活动遵循计划与作息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需说明理由。

按要求参加全园性大扫除和卫生突击工作,做好教室物品整理工作。

幼儿生活物品的保管。

做好两周一次的被褥清洗通知。

(四)家长工作。15元(2分一项)

每学期开学一周发送幼儿生日祝福。

逢传统节日对幼儿家长送出祝福。

成长档案册:按时按量完成每一位幼儿的联系手册,内容符合实际,有个别针对性,不千篇一律,不敷衍了事;

能利用入、离园及家长开放等时间,适当地与家长沟通、交流,及时反映、了解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能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家长参与式活动,各项活动须有记录,有计划有小结,并及时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活动进行反思;

能正确、合理地处理家园教育冲突,事态较严重或处理不了的及时向园领导汇报。

西祠每周1条、校讯通每月1条

电话费10元

能及时与家长沟通,问题处理有效、及时。一次2元,三次全扣。

十三、配班职责。40元

(一)上交材料。15元(一元一项)

1.教育笔记: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有感而发,并真正的能从中得到反思,积极运用到之后的教学中。

2.每周一次观察记录,能客观地针对个案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

3.1个月一次案例分析按时按量完成,态度认真,内容完整具有实际意义,不抄袭他人作品。

4.能按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按质(符合要求,格式书写正确,不敷衍,计划具有实施性,

总结具有经验、反思性)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总结。

5.每周常规工作:缺勤记录表的填写,认真,及时,完整。

6.每周五中午教室卫生的打扫准时、积极。

7.西祠每周1条、校讯通每月1条。

8.每周及时发送班级照片。

(二)保教工作。15元(一元一项)

洗:入园时能指导幼儿泡手、漱口;能提醒幼儿饭前便后洗手,帮助幼儿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教育幼儿不玩水,节约用水。

进餐:正确引导幼儿愉快进餐,保持用餐卫生;能介绍基本营养知识,教育幼儿不挑食,吃够自己的定量,不催餐;餐后能提醒幼儿擦嘴、漱口,不立即上床睡觉,不做剧烈运动。

入厕:做到集中、个别相结合(中、大班男女分开);托、小班幼儿帮助擦屁股,整理衣裤;

入厕时有教师跟随。

午睡:提醒并帮助幼儿穿、脱衣服,并摆放整齐;午睡时及时巡视,纠正幼儿不良睡姿,为幼儿整理被褥、擦汗,不干私活、聊天、睡觉;按时起床,帮助幼儿穿衣、整理仪表,提醒幼儿入厕。

离园:有序为幼儿整理衣物

关好本班级门窗及水电。

十四、其他

1.电话费10元:能及时与家长沟通,问题处理有效、及时。一次1元,三次全扣。

2.普通话20元:一次2元,三次全扣

3.卫生奖:每周五检查卫生,月末考评。保育40、配班30主班20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工作考评细则二(奖励制度)

1.工作表现突出,多次受家长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的表扬,经核实情况属实,奖励50元。

2.上幼儿园的公开课,上课教师奖励50元。

3.代课按照天数计算,20元/天

4.教师参加区内的大型竞赛,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参加市级及以上的竞赛获得名次的,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5.组织本园幼儿参加区竞赛,团体奖视贡献大小奖励个人50---200元,学生个人获奖奖励辅导教师:一等奖10元/生,二等奖5元/生,三等奖3元/生。

6.辅导本园幼儿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的:团体一等奖300二等奖200三等奖100(集体奖励),学生个人获奖奖励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生,二等奖10元/生,三等奖5元/生。

7.“稳生奖”学年巩固率达到100%,教师奖励200元;巩固率达到98%,教师奖励150元;巩固率达到96%,教师奖励120元;巩固率达到93%,教师奖励80元

8.“点子奖”对幼儿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确有成效,一项奖励50。

9.期末意见反馈表中,本班家长对你总体评价95%以上是优的奖励100元。

10.年末教师考核,优奖励300元,良奖励200元及格奖励100元。

11.对幼儿园突出贡献的,而奖项中未明确规定的由园长按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12.教师年度考核:师德、家长工作(问卷调查、全园活动的参与)个人成长、月考核

13.节约奖

1)园内按月标准发放各部门卫生、纸张、办公品,学期根据节约情况发奖。

2)保教班门、窗、电器等一学期未维修者每班奖150元,维修三次以内奖80元,维修5次以上扣100元,维修7次以上扣150元。

3)厨房门窗一学期未维修奖150元,维修三次以内奖80元,电器未维修奖使用人100元,维修三次扣使用人60元。

4)行政、后勤一学期未维修者人平奖40元,维修三次以内人平奖20元,五次以上扣人平40元。

5)以上各条由值班领导做好记录,每学期末报园长办公室。

14.节假日安排:开学、3.8妇女节、5.1劳动节、6月端午节、8月15中秋节、9.10教师节、元旦

篇4: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规定

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20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2000元。

3、杜绝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简化作业标准的奖励100元。

4、高空作业落实“三安”标准,监控到位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2000元。

5、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奖励2000元。

6、不按安全技术交底、配合比、偷工减料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发现并及时整改的奖励200元。

7、安全技术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其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奖励200元。

8、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质量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奖励500元。

9、以上条款应由副经理、安全总监落实认可后,进行奖励。

10、项目部对于能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劳任怨、大胆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施工员和技术员给予奖励;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从施工员中评出“安全管理标兵”2名,奖励1000元/人。

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每月从专职技术员中评出“质量管理标兵”5名,奖励500元/人;

3.处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违反下述安全质量处罚条款的,在当月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中不予考虑。

11、各施工作业队根据单元工程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部门每月末对作业队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对于考核评比得分前三名者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5千元,第二名奖励3千元,第三名奖励2千元。奖励分配由作业队根据本部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岗位进行全额分配,禁止挪用。

12、对满足下列条件,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办公会给予500—3000元特殊奖励:

1.受业主、监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

2.在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突出,有效减轻灾情、减少经济损失的;

篇5: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以下简称鉴定)工作,强化技术创新管理,促进先进适用新产品的生产和新技术的有效推广及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国家经贸委1997第

3号令《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技术创新活动中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试(投)产或在生产中试(使)用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意见。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新产品、新技术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民用工业产品、技术。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者在结构,材质、工艺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具体分为:

1、国家级新产品为国内首次试制成功,或在技术上有新的家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

2、省级新产品为省内首次试制成功,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并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符合我省产品结构调整方向,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地市级新产品为本地区首次试制成功,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达到省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符合我省产品结构调整方向并适应市场需求。

新技术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节能降耗等某一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达到实用程度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明显作用的技术。

第四条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工作。

地州市经委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企业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

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产品、技术归口,负责管理、监督本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章

鉴定范围和原则

第五条

我省凡列入国家经贸委、省经贸委、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包括试产前后及投产阶段)的鉴定工作,按照本《细则》执行。

企业自行开发或引进而又未列入各级项目计划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企业要求组织鉴定的,可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鉴定。

涉及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工作,由省级产品或技术归口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鉴定。

第六条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科学民主、专家与用户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保证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合理性。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要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市场前景,保证鉴定工作取得实效。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得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消。

第七条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结论是审查批准产品投产、技术推广应用和转让、获得奖励以及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依据。

第三章

鉴定内容和程序

第八条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是:

(一)评价新产品新技术的性能、采用标准、技术水平、生产工艺条件;

(二)考核新产品试(投)产、新技术试(使)用所需各方面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境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预测分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

第九条

申请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技术先进适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有应用、推广价值,适应市场需求,能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二)具备必要的标准、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生产条件及工装、检测等手段,工艺技术文件齐全;

(三)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五)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十条

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申请鉴定,应当向项目计划下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列入计划的按产品、技术归口向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组织鉴定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受理申请的单位必须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申请鉴定单位必须向主持鉴定工作的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有关文件:

1、鉴定验收工作大纲。

主要写明项目来源,鉴定的目的、类别、依据、内容和方法,并经主持鉴定单位审定。

2、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总结报告

主要写明项目来源;开发应用及试制、试产、试销的主要过程和情况;技术原理和技术关键;装备水平、检测手段及质量保证体系;原材料来源及消耗情况;环保、安全、卫生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对比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3、技术文件

产品或技术的内容介绍、有关照片、图样、设计文件、工艺规程、产品使用说明书、标准化审查报告、专利证书,检索报告、特种产品的批文等与技术鉴定有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4、标准文件

提供产品或技术的相关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新产品,必须制订企业标准并经产品归口行业主管部内审查后依法备案。

5、检测、运行试验报告

由省级或省级以上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全指标检测和运行试验,并出具报告。

6、用户使用报告

由直接使(试)用单位提供。民用消费类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也可由直接销售单位提供。专用性强的产品、技术的鉴定要提供一份以上用户报告。其他鉴定必须提供三份以上用户使用报告。

7、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包括成本构成、实现利润、税收、经济规模分析、市场需求预测、综合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以及推广应用前景分析等。

8.特殊要求有关文件

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有关文件。

第十一条

组织鉴定单位受理申请后,可以根据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所处的阶段、所属行业类别情况以及生产或推广应用要求,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行鉴定:

(一)检测鉴定:由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们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规定的有关指标,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检测、分析,提出检测分析报告;从国外直接引进的新产品、新技术,国内不能检测时,可由国外有关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但必须经国家有关产品和技术归口主管部门审查确认。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依据检测报告,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二)会议鉴定:由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以召开鉴定会形式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结论。绝大部分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均应采用此鉴定方式。会上除对有关鉴定资料进行审查、对生产现场进行考察外,还要就有关问题对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答辩以及向用户征询意见等。鉴定结论必须经鉴定委员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三)通信(函审)鉴定: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而无需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新产品、新技术,可采用本鉴定方式。由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将文件和资料寄送有关方面的专家,一般由五至七名专家组成通信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评审,并提交书面意见,由主持鉴定单位综合专家意见后作出鉴定结论意见。鉴定结论必须依据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

(四)合同验收:由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按照下达的计划要求或合同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作出结论。

上述四种鉴定验收方式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通过鉴定的新产品、新技术,经省经贸委审定后核发《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和《湖南省新产品新技术证书》;每年根据产品或技术的技术水平和实际效益情况评定优秀新产品、新技术,并颁发《湖南省优秀新产品新技术证书》以及项目开发主要技术人员的荣誉证书。以上《证书》的发放、鉴定文件资料的备案存栏等具体工作委托省新技术推广站负责办理。

第十三条

组织鉴定单位的上级部门,发现并查实鉴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权宣布鉴定验收结论无效。

第四章

鉴定组织和管理

第十四条

鉴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列入国家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由国家经贸委负责鉴定的指导和监督,由项目的主持(或组织实施)单位即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经贸委组织鉴定。

列入其他各级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由计划下达部门组织鉴定。

企业自行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企业要求组织鉴定的,可向省经贸委或省级产品、技术归口行业主管部门直至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单位组织鉴定。

省经贸委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鉴定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时,邀请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参加。

由省经贸委负责组织的鉴定,一般按产品、技术归口,委托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持,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经委参加。地州市经委组织的鉴定,必须邀请接产品、技术归口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也应邀请当地经委参加。

第十五条

组织鉴定单位要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鉴定申请报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指定鉴定主持单位;

(二)负责调处鉴定争议和对鉴定工作的申诉;

(三)审查、核准鉴定证书,签署意见,并给项目承担单位颁发《证书》受上级单位委托的鉴定项目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鉴定的有关文件、资料,按有关规定存档备查。

主持鉴定单位的职责:

(-)审查鉴定资料,确定鉴定方式、人员和聘请有关方面专家;

(二)采用会议鉴定方式的,根据需要确定会议规模及鉴定委员会成员构成,并在确定的鉴定日期前五天,将被鉴定项目的有关资料送交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

(三)审核鉴定委员会提交的鉴定报告。如有重大缺陷,责成原鉴定委员会补充鉴定和评价;

(四)对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按有关规定发给技术咨询费;

(五)审查鉴定证书,签署具体意见,并报组织鉴定单位核准。

第十六条

鉴定委员会由主持鉴定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和技术经济专家以及用户代表组成。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该行业(或相关行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职务)或技术经济专业类的高级职称(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参加;

(二)具有比较丰富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对被鉴定项目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求实公正。

第十七条

鉴定委员会成员为七至十五人,原则上为单数。

鉴定委员会中来自用户系统的成员要占一定比例。

直接参与本项产品或技术开发的人员不得参加鉴定委员会。项目承担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鉴定委员会,特殊

行业由于专业限制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的,其成员数不得超过鉴定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十八条

鉴定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受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和评价。

(三)组织审议新产品、新技术的答辩及验证试验。

(四)提出鉴定报告,对结论持有异议的问题要在报告中注明,全体成员要在鉴定证书上签字。

鉴定委员会负责人对鉴定结论负责,每个成员有权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第十九条

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要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在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中知悉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转让该技术和商业秘密,杜绝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条

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由本行业符合条件的技术专家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以满足对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在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组织鉴定单位要中止鉴定;已经完成鉴定的予以撤消;给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鉴定组织单位和主持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鉴定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参加鉴定的专家玩忽职守,或故意作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承担鉴定任务的资格,由其所在单位城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清除出专家库。

第二十四条

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该项目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要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涉及国家机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细则》相冲突的,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湖南省经贸委负责解释。

抄报:国家经贸委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省科委、省教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

局、省技术监督局、省专利局

附件:

1、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

2、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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