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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人事相关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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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人事相关工作细则

文员人事相关工作工作细则

1、协助招聘,负责面试人员的信息采集、面试通知、接待、简历填写、证件复印、秩序安排等相关环节,简历填写要求不留空白。

2、负责新进人员的入职手续办理。提供相关表格,指导填写、明确办理流程;收集证件复印件、照片;发放工牌、工服、《员工手册》、办公用品、劳保福利用品,并逐人登记造册;采集员工档案信息,负责《员工花名册》、《通讯录》信息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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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主管对新进人员的培训资料准备、场次安排、培训会务、效果跟踪等基础工作;参与人事、业务的相关考核统计。

4、负责离职人员的离职手续办理。提供相关表格,指导填写明确办理流程;根据物品领用登记收缴配发的工牌、工服(或折价计算)、大件办公用品、通讯工具等。

5、负责建立、完善、管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公司有员工调动的及时公示调动通知,及时更改公司的通讯录,严格借档手续。

篇2:文员考勤的统计工作细则

文员考勤的统计工作细则

1、文员要严把考勤关,在每日上下班时段做好做好监卡工作,详细登记迟到、早退、请假、公出等情况,并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2、每月月初将上个月的考勤用电子表格制作出来,在制作过程中注意请假、公休、加班等出勤异动情况及转正人员、新入职人员、离职人员的详细标注。各项请假、加班手续须完整,主管领导签批后交财务做帐并留底备查。

3、负责记录员工的出勤异动情况;负责每日外勤、业务人员公出统计,客观填写相关统计表格。

篇3:系学生工作日常考核细则

系考核方案(五专部)

对各系的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

依据《学生常规检查细则》和《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对系的日常管理的各项督查结果将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内容。

日常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根据在学生管理中所占的比重分解到思想政治教育、纪律、卫生、学生常规工作、校园活动、宿舍内务六项工作中;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占10分、纪律占40分、学生常规工作占20分、卫生占15分,宿舍内务占5分、校园活动占10分。

系学生工作日常考核细则(试行)

序号

分类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形式

考核标准

思想政治教育8分

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落实情况

日常检查

主题班会按时召开,落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视各院系组织情况分为三等分别记10分,8分,6分

主题教育活动

日常检查

认真组织落实学院组织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视活动的组织情况和活动效果,分别记10分,8分,6分。

思想教育创新奖

期末评比

学院每学期组织一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活动,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的院系在思想教育中加10分。

名生培养

日常记录

学生在各类活动中获奖或有文章、论文发表者,按校、市、省分别加10、30、50分;市级以上刊物,须有国家正式出版书号。

志愿服务

日常记录

志愿参加校园服务活动或便民活动者,有计划、实施方案,提前报系、部、教导处备案,经核实后加10—50分,社会影响大的加100分。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各系积极配合参加,每人每节课加5分。

好人好事

日常记录

各系出现的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按照《学生综合素质奖励办法》执行,视其情况给各院系加10——200分。

纪律40分

日常遵纪守法情况

20日常检查记录

1、上课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开每人次扣10分,请假每人次扣1分,无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旷课每节每人次扣30分。

2、越窗(栏杆)出入教室、宿舍或乱爬其它建筑物或翻墙出入者,每人次扣200分。

3、向宿舍楼外乱扔垃圾、倒水、随地吐痰、用墨水污染墙壁、地面、在宿舍内不允许带饭每次扣20分,向其他(院)系卫生区内扔垃圾、倒污水者每次加扣30分。

4、吸烟者每人次扣50分;喝酒者每人次扣100分。

5、在教室或宿舍内打牌、下棋、玩游戏每人次扣20分。

6、在校园内骂人、说下流话、起哄等不文明行为者每人次扣50分。

7、不尊敬师长、顶撞老师、接话把、不服从学生会人员管理,每人次扣100分。

8、策划或参与打架斗殴,每人次扣200分。围观不劝架者,每人次扣100分。致使他人受到伤害的,参照《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9、穿着不整进入教室或参加集体活动,每人次扣10分。

10、除工作、学习需要外,自行染发、佩戴手饰、穿奇装异服者每天每人次扣20分。

11、不爱护公物、攀树摘花、摘果等每人次扣100分,造成损失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序号

分类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形式

考核标准

纪律40分

日常遵纪守法情况

20日常检查记录

12、学生在校内不按规定携带学生证件者,每人次扣10分。

13、劳动课、体育课及其他上课时间在校内外游荡者,每人次扣30分,劳动课无任务时,在教室内上自习、打闹或影响其他班级学习者每人次扣5分。

14、校园内乱扔饭菜、果皮、纸屑,每人次扣50分。

15、随便出入校门每人扣10分。

16、禁止谈恋爱,查到者每人次扣200分,情节严重者参照《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执行。

17、不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随便出入宿舍楼,每人扣10分。

18、私留校外人员住宿,每人次扣100分。

19、不准在校园内各种体育设施或灌木丛晾晒被褥、衣物,违反者每件次扣10分。

20、随地小便每人扣100分,随地大便每人扣200分。

21、在公寓楼内放置自行车每辆扣20分。

22、学生不准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违者每人次扣100分,自行车无后座带人者,违者每人次扣50分,电动车带2人以上者(包含2人)扣100分。

23、宿舍内无人不关窗者,每人次扣20分,不关门者每次扣50分。

24、公物赔偿款过期不交者,每天每元扣1分。

25、不走硬化路面,踩蹋绿化带,违反者每人次扣20分。

26、威胁、敲诈他人者每人次扣200分,虽未参与但围观并不制止者每人次扣100分。

27、在校园内违规经商,每人每次扣100分。

28、有偷窃行为、影响学院声誉者,每人次扣100—200分。

29、制作使用假证件者或假证明者,每人次扣100分。。

30、参与传销等非法组织者,每人次扣200分。

31、乱贴广告者,每人次扣100分。

32、对于混合宿舍或不易查清系时,按所在系人均扣分。

33、学生违纪后拒不出示证件或提供假信息的每人次加扣100分。

34、在教室或值班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者扣50——200分(使用200w——500w每件次扣50分;使用500w——1000w每件次扣100分;1000w以上者每件次扣200分)。

35、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检查,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序号

分类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形式

考核标准

纪律40分

晚休纪律

10日常检查记录

1、晚自习后不按规定时间回宿舍休息、仍在校园中逗留、闲逛者,每人每次扣10分。

2、熄灯后仍然洗刷或随便出入宿舍者每人扣10分。

3、宿舍不按时熄灯或熄灯后点蜡烛、使用台灯每人次扣20分。

4、不服从管理者,每人次扣50分,顶撞管理人员者加扣50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上课期间在宿舍但无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6、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起哄、吹口哨、追逐打闹、行走时故意跺楼每人次扣20分,向墙上跺脚印、打球等每人次扣50分。吸烟每宿舍扣50分,玩手机每人次扣20分。

7、在宿舍或值班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者扣50——200分(使用200w——500w每件次扣50分;使用500w——1000w每件次扣100分;1000w以上者每件次扣200分)。

8、夜不归宿的,每人次扣100分。

仪容仪表

日常检查记录

(一)发型

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整洁、自然、长短适中,反映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1、男生发型:不留长发,不留超短发,不理碎发,不剃光头;不烫发、不染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发迹。

2、女生发型:前额刘海不过眉、侧面鬓角不过腮、后面头发不过肩。不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不留披肩发;不留超短发。

(二)饰物

1、不涂脂,不抹粉,不纹眉,不描眼,不抹口红。

2、不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金属铭牌等任何饰物和护身符、十字架、开光佛等宗教饰物。

3、不纹身或使用文身贴纸,不刻字。

4、不留长指甲,不涂染装饰指甲。

(三)服装

适合青年学生身份,做到整洁、得体、和谐、大方,忌脏、破、皱、乱、怪、短、露、透、紧。穿着不成人化,不穿奇装异服,不盲目跟风。

1、夏日着装不得穿露肩、背及过短、过透、露脐、露腰等服装。如超短裙、超短裤、低腰裤、低胸装、露脐装、迷你裙,跨栏背心、吊带衫、无袖衫、透视装、乞丐装等奇异服装。

2、不外扎亮色、彩色宽腰带,不穿高跟鞋、高筒靴、拖鞋入校。

3、不穿着印有骷髅、猛兽等不健康图案的所谓“文化衫”;不穿着色彩对比强烈的服装。

仪容仪表

日常检查记录

4、不得穿着过肥、过大、过瘦、过小服装,穿着多层服装时,里层服装不得长出外层服装。

5、不得将衣物绑系于腰间,里面衣服领口不得低于第二颗纽扣。

6.学生挎包带不得低于臀部。

7、穿着要整洁干净,衣领翻好,扣子扣齐,腰带、鞋带系好。

违反规定,查到后每人次扣20分。

文明就餐

日常检查记录

在餐厅内吃饭、丢弃饭菜物、破坏卫生每人次扣20分,打水打饭不排队、拥挤者每人扣10分,用餐后不按规定放置餐盘者每人扣20分。

学生常规工作16分

工作落实

(请假率+工作短信)

10日常检查记录

1、学院布置的各种临时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扣20分,质量不合要求扣20分,每拖一天扣20分。

2、晚休检查记录每缺一次扣20分,教学楼检查每缺一次扣20分。

3、学院组织的大型会议或活动,辅导员要靠班,并加强组织管理,每迟到一次扣10分,每缺一次扣20分。

4、请假率为请假学生数与应在校学生数比值。

5、每晚汇报晚休纪律及住宿人数。

6、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系工作按降等处理。

学生巩固率

学生巩固率高,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00分;

学生欠费

日常检查记录

学生有欠费者,每百元每天扣1分

系自查

日常检查记录

查大功率用电器每查一件加100分。

学生日常管理量化

检查记录

学生日常管理量化规范,视落实情况分别得6—10分;

宿舍内务5分

常规检查

日常检查记录

主要考核内务、卫生、厕所、门窗开、关情况。

卫生15分

教学楼卫生

日常检查记录

1、要求教室天花板、走廊和楼梯上无蛛网、无尘土、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瓜子皮、塑料袋等垃圾每有一处不合格扣5分,楼梯扶手及墙裙擦拭不干净每处扣10-20分,未清扫者每班每次扣30分。

2、要求门窗、窗台、灯具、风扇无蛛网,无尘土,下班擦拭干净,每有一处不干净扣2分,未清扫者每项扣15分。

3、教室内的讲桌、课桌椅要求排列整齐,桌面整洁,书籍摆放整齐,桌洞内无废弃杂物,桌椅擦拭干净,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不按要求整理者每室每次扣30分。

4、要求教室内卫生用具及生活用具摆放整齐,每有一件不合格扣2分。

5、墙壁上不乱贴乱挂、乱写乱画,违者每有一处扣2分。

6、教室内公共设施保存完好,如有损坏,在两天内必须修复;否则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每件每天扣15分,如属恶意损坏,每件每天扣30分。

7、不准在教室内就餐,违反者每人次扣10分。

8、在教学楼或教室内放置自行车者,每次扣20分。

环境卫生

9日常检查记录

1、要求卫生区每天清扫两次,若不按时清扫,每次每班扣30分,接到通知仍不清扫者,每次每班加扣10分。

2、卫生区内有果皮、纸屑、塑料袋、剩饭菜、碎砖烂瓦等垃圾者,每有一处扣2分,未按时清扫者每次每班扣30分。

3、卫生区清扫后,垃圾未及时清除,每有一处扣10分。

4、草坪内无石块、砖瓦、果皮、纸片、塑料袋、树枝、树叶等杂物,每有一处扣2分。

5、卫生责任区内贴有小广告,每处每次扣50分。

校园活动10分

活动

10日常检查记录

主要考核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学生参与情况和活动效果。

解释权归五专部教导处

篇4:中学生公寓管理考评细则

牡一中学生公寓管理考评细则

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文明、卫生、和谐的生活习惯,特制定以下考评细则,望全体学生能够严格遵照执行。

一、舍务卫生方面:

满分100分,十个项目,每项分优、良、中、差、不合格五个等级。优记10分,良记8分、中记6分、差记4分、不合格记0分,并现时整理好内务,累计三次以上不及格的寝室将全校通报。该寝室学生所在班级取消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班主任考核降等第。

1.床铺:

行李方正,床面平整,被褥床单干净,铺有学校统一制式床单,床上无其他杂物堆放,床位卡项目完善,不许挂帘。

2.衣物:

衣物不乱挂,床下备品整齐,鞋摆放有序,无私拉线挂衣物等现象。

3.衣柜:

衣柜内外洁净,无灰,无渍,无杂物,柜内物品摆放有序,不乱放其它物品。

4.桌椅:

书桌上无杂物,书桌堂内物品摆放有序,椅子摆放整齐,桌面、桌堂及椅子保持洁净。

5.地面:

地面干净,无杂物,值日生每天早、午离寝必须清擦,将垃圾统一放在门外一侧的纸篓内。

6.门窗:

玻璃明亮,完好无损。棱子,台面、门面无灰,无渍,无杂物,门无乱贴乱画现象。窗台不许放任何东西。

7.墙棚:

墙棚无灰,无渍,无蜘蛛网,无乱贴挂现象。不许钉钉子和贴钩,不许贴纸和各种东西。

8.洗漱:

洗涤各种衣物一律到洗漱间,洗涤后衣物一律挂在洗漱间,不许带进居室。浸泡衣物不许留在寝室内。

9.制度:

寝室长有固定人选。值日生分工明确,工作到位。

10.其它:

按时缴纳住宿和管理费用,及时交纳公物损坏赔偿费,按时参加舍务会议,遵守纪律。因病。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请假。

注:每月检查总评均分低于50分的寝室将评为最差寝室,舍务公布,并通报全校,学生处,年级和班级,寝室所住学生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所在班级取消文明班级评比资格,班主任考核降低等第。

二、舍务纪律

每月基础分100分,以平时值班教师和生活教师检查,考核纪录为准,每月汇总,作为纪律考核总分。

1.未按时离寝,每次-1分(注:早6:30午13:45晚18:45)

2.在寝室走廊、水房、厕所大声喧哗-1分,打闹、骂人-1分。

3.在寝室内浸泡洗涤衣物每次-1分

4.在寝室内晾湿衣物每次-1分

5.在寝室内乱挂衣物每次-1分

6.私自串寝,留宿每次-3分

7.男女生串寝每次-5分

注:串寝的男生(女生)与被找的学生同样扣分。若非留宿学生全校通报批评。

8.在走廊内倒水、小便,每次-3分

9.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私自回寝每次-1分

10.离寝后未锁门,未关灯每次-1分(注:分清责任人,给责任人扣分。若找不到责任人,给全寝扣分。)

11.每天早午晚及晚自习放学归寝时大声喧哗,打闹-2分

12.私自换锁-2分

13.在寝室内墙上钉钉子或贴钩,乱贴,每有一处-2分

14.每天晚封楼后晚归寝者-2分;未归宿者-5分

15.随意更换电路,私接电源,乱接电器-5分

16.熄灯后就寝后说笑、打闹-3分

17.寝室内打扑克、麻将等-5分(注:若有赌博性质,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

18.在寝室内吸烟,酗酒、打架者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清除宿舍,直至开除学籍。

19.无故旷寝,留宿者-5分

(注:无正当理由者(指除疾病外),累计三次全校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0.偷窃钱财、衣物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包庇者同样给予纪律处分。

注:每天舍务办将给班主任下发违纪通知单,每月累计纪律总分低于50分者将全校通报批评,所在班级取消评优资格,班主任考核降低等级。纪律总分低于40分者上报政教处给予处分,并清除舍务。

篇5:计算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实施细则

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西北工业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计算机学院的领导体制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

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决策核心,研究决定学院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院务会议是研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决议和方案,处理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性会议。

第四条

院党政领导干部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大局、讲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守纪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

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

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是:

(一)学习传达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与措施。

(二)研究决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讨论制定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研究决定院内的机构设置及干部任命事宜;讨论审定学院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设置和组成人员。

(四)审定考核结果;决定院级以上先进个人模范称号的授予和校级及以上先进模范称号的推荐。

(五)讨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讨论需提交院教代会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研究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六条

民主集中制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的领导原则和工作制度,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实行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学院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

(三)建立学院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工作指导小组等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领导责任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七条

坚持和完善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院党、政的第一负责人,在集体决策中负主要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据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院,并在重大问题上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加快发展。要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决策的意识、分工负责的意识和主动配合的意识。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书记和院长要充分调动副职的积极性,尊重他们的意见。副职既要在正职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又要主动关心大事,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

(四)领导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强化遵法守则意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防止工作的随意性。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第四章

党政联席会议的会议规程与议事规则

第八条

出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为:院党委书记、院长、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院党政办主任列席会议。另外需要列席会议人员由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九条

会议议题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商定。其他院领导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先报院长、书记同意。会议一般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不搞临时动议。

第十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依据议题内容,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商定主持人。凡涉及规章制度、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思想教育、机构设置、干部任免、民主管理、表彰奖励等内容的议题一般由院党委书记主持,涉及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方案、审定考核结果、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以及拟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重要事项等议题一般由院长主持。

第十一条

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日期和议题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与会人员;各主管院领导应对议题做好充分准备,以提高会议效率;党政办主任应做好会议记录,并由与会人员审阅签字。同时,根据需要在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会签备案。

第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有关议题时应有分管成员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党政办公室主任要及时向缺席成员通报会议讨论结果。

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协商作出决定。特殊情况按以下规则处置:

(一)与会人员对所需做出的决定和意见不统一、实际情况不允许缓议时,应通过表决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集体决定一旦形成,少数人可保留申诉个人意见的权力,但在工作中不得有违反决定的言行。

(二)与会成员对讨论的重大问题认识不一致,尚需进一步了解情况、统一思想才能做出决定时,可以缓议,但延后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难以安排党政联席会议的紧急事务,可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和主管领导商定,但事后应向院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第五章

院务会议的议事范围及会议规程

第十四条

院务会议的议事范围是:

(一)讨论决定人员选留及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设置及人员的聘任与解聘。讨论学术带头人的配备和重要专家职务的推荐。

(二)讨论决定学科、专业的设置与招生计划。

(三)审定院内奖酬金、福利、津贴的发放原则及控制额度。

(四)研究审定学院的项目建设方案。

(五)审定以学院名义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通告及协议等。

(六)审批教职工的处分,学生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七)讨论决定对外合作,联合办学,出国人员选送等事宜。

(八)研究确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制定拟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等;审批重大经费开支方案。

(九)研究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指示,以及党政联席会议的重要决定。

(十)研究讨论各系、中心、实验室请示的重要事项。

(十一)讨论院长、副院长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听取院长、副院长重要工作通报。

第十五条

院务会议由院长负责召集、主持并确定议题。院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位副院长主持。

第十六条

出席院务会议的人员为:院长、副院长、院党委书记、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院党政办主任列席参加。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七条

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院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需要在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由院长签发。

第六章

落实与督办

第十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主管院领导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落实。党政办公室主任要及时了解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院党委书记、院长汇报。

第十九条

为确保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有效落实和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工作口实行办公例会制度。

办公例会一般每二周举行一次。参加人员为主管院领导、助理、秘书及相关人员,由主管院领导主持。主要任务是落实院党政联席会议和院务会议决定事项的方案和措施,处理日常事务。

第七章

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条

院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院党委应加强对院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细则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书记、院长每学期要向党委会报告工作1-2次。院党委要教育和监督学院领导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自身监督。

第二十二条

坚持院务公开。定期分别召开系主任、支部书记、工会干部等参加的干部会和教授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发挥他们在学院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第二十三条

充分发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院党委要引导和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院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