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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征订与发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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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征订与发放管理制度

东营市技师学院教材选用征订及发放管理办法

教材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依据。合理选择教材,是确保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征订及发放与管理,确保教材选用及征订质量,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和教材供应渠道的正常畅通,使我校的教材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用与征订原则

1.教材选用的先进性。优先选用人社部、教育部推荐使用的教材(参见教材征订目录)、近三年内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省部级获奖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国家规划教材,也可选用各专业有权威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教材选用的适用性。所选用教材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有利于激发学生兴趣。在同类教材有多个版本可选用时,应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教材的实际价位和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

3.自编校本教材或教师参编教材的选用要经过规范的审批手续。教材的选用必须经院(系)两级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经学院领导研究同意后,纳入学校自编教材征订计划,最后由学院统一按需征订。

4.统一征订。凡我院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所用教材,均须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订购和发放手续。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未经学校审批手续的任何书籍,均不得作为教材。

二、教材选用及征订

(一)外订教材

1.公布教材用书目录。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教务处公布教材选用与征订信息,附《教材征订单》。

2.任课教师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每一名任课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教学计划,及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教材的内容及编排需符合学院教学改革的要求。

3.教研组集体论讨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教研组长负责召集任课教师会议,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集体讨论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系或教研组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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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写《教材征订单》。教研组长填写《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书号等须逐项填写,签字后送交系(部)教材管理人员收集汇总。

5.系(部)教学主任审批。各教学系教学主任对本系下学期开课的教材选用及订购数量等情况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并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办理。

6.办理征订手续。教务处对各系报送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批,经教务处处长审批同意签字后,由教材负责人统一办理征订手续。

(二)校本教材的编印与使用

1.校本教材应在讲义编写的基础上形成,校本教材

三、教材发放

1.拟定教材发放通知。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根据各系教材征订情况,提前制定《学生教材领取一览表》,拟定教材发放通知,明确教材发放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2.教材领取。各系(部)教学干事接收到通知后,需组织人员以系为单位,自带《教材征订单》在教务处指定的时间、地点领书。

3.教材退换。教材签领后如发现有印刷质量问题的,两天内送交教务处退换;休学、退学或转学的学生,已领取的教材概不退换;转专业的学生原所在专业教材均不退换,现所在专业需用教材由班主任老师填写《学生教材追加登记表》报教务处领用。

4.填写《学生教材发放登记表》。学生用书由班主任负责发放,并填写《学生教材发放登记表》。

5.退学学生教材结算。教学干事收集各专业班级《学生教材发放登记表》,反馈教务处,以便退学学生教材结算。

四、教材费用结算

1.教材发放完毕后,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结算出供书商教材款,经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教务处处长、分管院领导签字后送财务处办理相关还款手续。

2.学生全部教材发放完成后,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以系为单位结算各系教材费用,教务处负责人审核后,发放各系(部)。

3.各系(部)教材管理人员负责结算本系(部)每个专业每个班级每个学生教材费用,并填写《教材领取费用登记表》,教学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根据学生预交教材费和教材领取费用情况,统一到财务处办理多退少补手续,于学生毕业前一学期结算完毕。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0一三年五月

篇2: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1、为了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充分挖掘内部的潜力,让员工的个人目标最大程度的配合公司的整体目标。

2、对部门、员工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3、为公司薪酬调整、人力资源调配、员工发展及培训提供依据。

二、适应范围:

本考核以各部门/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落实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的责任,

考核结果与主管或主任的薪资挂钩,各部门/车间对班长和其它人员的考核由主管和主任自主进行,考核结果可报总经办批准后与薪资挂钩。

三、定义:

基本工资:综合月薪的50%;绩效工资:综合月薪的50%。

四、具体内容:

1.考核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工作结果与岗位目标相结合原则;不同岗位与不同权重相结合原则。

2、总经办对各部门主管进行绩效考核,各部门主任对其下属的人员进行

绩效考核;

3、考核细则的制定,由总经办制定各部门主管/主任的考核细则,各部门/车间主管/制定其下属的考核细则。

4、考核周期每月一次;

5、考核成绩奖励按四等(S.A.B.C.D)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比例

如下:

S.级别按150%发放浮动工资(考核分数110分以上)

A.级别按130%发放浮动工资(考核分数100-110分)

B.级别按120%发放浮动工资(考核分数95-100分)

C.级别按110%发放浮动工资(考核分数90-95分)

D.级别按100%发放浮动工资(考核分数85-90分)

6、考核成绩处罚按三等(E.F.G.)与浮动工资发放挂钩,比例如下:

E.级别按80%发放浮动工资(考核分数80-85分)

F.级别按60%发放浮动工资(考核分数75-80分)

G.级别按50%发放浮动工资(考核分数75分以下)

7、考核成绩管理

I.连续三个月考核达A级以上,则给予相应嘉奖;

II.当月考核为G级,则考虑当月降级或劝退;

8、考核成绩的汇总:

每月月末由人事内勤部汇总。

五、本管理办法由总经理核准后遵照执行,修改权和解释权属总经理室和人

事内勤部。

制定:

审核:

批准:

实施日期:

篇3: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制度

年终绩效考核及奖金发放制度

1、目的

为了让员工的付出与回报相匹配,提高工作热情,确保工作目标实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总经理不参与考核)。

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发放年终奖:

2.2.1实习生、未满试用期、临时聘用人员等。

2.2.2在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中途离职者。

2.2.3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不利影响被处理者。

2.2.4经公司董事会开会决议不予发放的其他情况。

3.职责权限

3.1行政部负责制订考核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

3.2.各级员工由其直属上级负责绩效考核;

3.3部门绩效系数由总经理直接决定。

4.内容

4.1考核原则:

4.1.1公平、公开原则:员工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责任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企业所有员工都要接受考核,同等岗位执行相同的考核标准。

4.1.2定期化与制度化:绩效考核既是对员工过去和现在工作情况的考察,也是对其未来工作行为进行预测,将员工绩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有助于全面了解员工潜能,及时发现企业组织中的绩效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

4.1.3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对企业员工进行考核时,考核指标分为定性化与定量化两种,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如销售部应根据公司年度销售目标进行分解到各责任人量化考核;后勤部门应根据其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1.4沟通与反馈:考核评价结束后,员工直属上级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核者,并对其提出改善对策或建议。

4.2考核方式及周期:

4.2.1季度考核:每季度一次,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第一周完成针对上一季度的绩效考核(遇节假日顺延)并制定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各部门在一周内完成考核并提交到行政部;

4.2.2年终考核:本年度四个季度考核结果平均值即为员工年终绩效考核分值。

4.3考核内容:

4.3.1工作成绩: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考核重点有所不同。如销售部重点考核销售完成情况,行政部门重点考核工作能力等,生产车间重点考核生产完成情况。

4.3.2工作能力:根据被考核者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创新能力、执行能力等。

4.3.3工作态度:主要是对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予以评价,包括本职工作内容、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4.4个人绩效考核分设置及计算方式:

4.4.1采取百分制,各考核设置下表:

考核得分

等级

季度绩效系数

90以上优秀

110%80-89良好

100%70-79一般

90%60-69需改进

80%60以下不合格

04.4.2职务绩效基数

职等

职务

职务绩效基数

行政职系

技术职系

九总经理1.4

八副总经理/总监

总工程师

1.3

七总经理助理

副总工

1.3

六经理/车间主任

高级工程师

1.2

五副经理/车间副主任

中级工程师

1.2

四主管/会计/班长

助理工程师

1.1

三助理/办事员/出纳/司机文员/

中级技工/实验员/检验员/仓管

1.1

二保安/厨师

初级技工

一清洁工/杂工

4.5奖金发放与计算方式:

4.5.1年终奖根据各部门绩效系数先发放至各部门,各部门再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发放至员工。

4.5.2部门总奖金=公司奖金总额×部门总人数×部门绩效系数÷(各部门人数×部门绩效系数之和)

例:公司奖金总额为200000元,销售部共2人,绩效系数为0.9;行政部共3人,绩效系数为1;生产车间共6人,绩效系数为1.1。

200000元×2人×0.92人×0.9+3人×1+6人×1.1销售部总奖金=

4.5.3个人奖金=部门总奖金×个人绩效系数×个人职务绩效基数÷(本部门人员职务绩效基数×绩效系数之和)

例:行政部总奖金为3000元,有经理、主管和办事员共3人。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系数分别为90%、100%、110%。

3000元×110%×1.190%×1.2+100%×1.1+110%×1.1办事员奖金=

4.5.4.绩效考核分计算:员工自评占总分的30%,直属上级评分占70%。如员工自评85分,直接主管评80分。

该员工绩效考核分=85×30%+80×70%=81.5分

4.6考核流程:行政部发出《绩效考核表》——员工自评——直属上级复评——行政部汇总——按4.5条款核算

4.7考核面谈:考核结束后,直属上级应及时与被考核者面谈并将考核结果告知,以通过面谈达到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对于特殊情况的应要求其编制绩效改进计划,并监督执行;

4.8对于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者,行政部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罚。

4.9考核申诉: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提出,总经理原则上应在7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5.附则

5.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6.相关记录

6.1《员工绩效考核表》

篇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0目的: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内容: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3.1奖励(个人):书面表扬、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年终评奖等和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3.1.1书面表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表扬,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1.1.1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3.1.1.2品行优良、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3.1.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3.1.1.4拾金不昧,金额高于300元少于500元者。

3.1.1.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表扬条件者。

3.1.2嘉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100元/次嘉奖,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1.2.1领导有方,使工作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1.2.2遇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减免公物损失者;

3.1.2.3拾金不昧,金额高于500元以上者。

3.1.2.4检举不良现象并情况属实者。

3.1.2.5因业务服务态度或其它方面、行为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

3.1.2.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嘉奖条件者。

3.1.3记三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200元/次三等功,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1.3.1对于主办工作有重大改革,推展有显著绩效者。

3.1.3.2遇灾难或对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避免公物损失者。

3.1.3.3提有效建议,被公司采用者并有显著效果者。

3.1.3.4检举不良现象,并针对不良现象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效果其者;

3.1.3.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3.1.3.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小功条件者。

3.1.4记二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300元/次二等功,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1.4.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3.1.4.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严重损失者。

3.1.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1.4.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大功条件者。

3.1.5记一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300-500元/次二等功,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1.5.1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1.5.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1.5.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3.1.6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3.1.6.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一等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3.1.6.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1.6.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3.1.6.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3.1.7获得年终先进奖的优秀工作者可以作为工资和职务的晋级考核资格。

3.2集体奖励:书面表扬、嘉奖、小功和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2.1集体书面表扬: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400元/次集体书面表扬,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1.1协调得当,团结合作,妥善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或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3.2.1.2具有高度凝聚力、较强责任心、积极进取、超额完成任务之部门。

3.2.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之部门。

3.2.1.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书面表扬之部门。

3.2.2记集体嘉奖: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200元/次--600元/次集体嘉奖,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2.1时刻以公司利益为己任,利用节假日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之部门。

3.2.2.2遇突发事件,经相互帮助,合力协作,减免公司损失之部门。

3.2.2.3定期性进行集体培训、工作探讨等,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之部门。

3.2.2.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嘉奖之部门。

3.2.3记集体小功: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400元/次--800元/次集体小功,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3.1因服务态度、处理方式得当或其它方面受到客户书面表扬之部门。

3.2.3.2对于本部门主要工作有重大改革,经集体努力取得显著绩效之部门。

3.2.3.3遇灾难或突发事件,勇于负责,经集体协作,处理得当,避免公司损失之部门。

3.2.3.4严控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之部门。

3.2.3.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小功条件之部门。

3.2.4记集体大功: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800元/次--1200元/次集体大功,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4.1团结互助,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经集体协作,使公司免严重损失之部门。

3.2.4.2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

3.2.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并经部门人员集体协作,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部门。

3.2.4.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集体大功之部门。

3.2.5集体奖励附表:

类别

人数范围

奖励金额

书面表扬

5人以下(含5人)1006人~10人(含10人)20**1人以上400嘉奖

5人以下(含5人)20**人~10人(含10人)40011人以上600小功

5人以下(含5人)4006人~10人(含6人)60011人以上800大功

5人以下(含5人)8006人~10人(含10人)100011人以上120**.3处罚

3.3.1书面警告: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警告,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

3.3.1.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3.3.1.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制度,情节轻微者。

3.3.1.3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3.3.1.4其它类似行为构为此处罚者。

3.3.2记申诫: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申诫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

3.3.2.1疏忽过失,导致工作或公物受损,损失较重者。

3.3.2.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它制度,情节较重者。

3.3.2.3在当班时间内下棋、打扑克、瞌睡、打游戏、看小说、看报、干私活等类似的过失,影响轻微者。

3.3.2.4不听从主管指挥,且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3.3.2.5对同事恶意伤攻击,造成同事伤害但不大者。

3.3.2.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轻微损失者。

3.3.2.7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3记小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元/次小过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

3.3.3.1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而受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者。

3.3.3.2妨碍或更改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制度,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3.3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3.3.3.4不听从主管合理指挥或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者。

3.3.3.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3.3.3.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机器损坏,损失较严重者。

3.3.3.7司机不注意保养车辆,致使所驾车辆频繁出现毛病而影响公司运输业务运作者。

3.3.3.8投机取巧、隐瞒、蒙敝或谋取非份利益,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较轻者。

3.3.3.9工作不力,屡教不改或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4记大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0元/次大过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

3.3.4.1因工作疏忽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4.2不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3.3.4.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制造事端,情节严重者;

3.3.4.4投机取巧、蒙敝、虚报假帐或谋取非份利益,情节严重者;

3.3.4.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4.6故意毁损公物,品德不端,严重损坏公司信誉者;

3.3.4.7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在工作场所聚赌;

3.3.4.8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3.3.4.9诈骗公司财物或其它员工财物;

3.3.4.10遗失、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者;

3.3.4.11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5降职/降级: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降级处分,于人事令颁布后第1个月发薪时按调整后职位给付薪资。

3.3.5.1工作消极缺乏责任心,经教育愿意悔改者。

3.3.5.2由于工作性质要求及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原职位者。

3.3.5.3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予以撤职、留用察看至开除。

3.3.6.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3.3.6.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3.3.6.3有意破坏公司公物及客人物品或行窃公司及客人财物者;

3.3.6.4有走私、吸毒、贩毒、赌博、打架行为或无理侮辱、诽谤、袭击宾客、上司、同事者。

3.3.6.5擅离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

3.3.6.6张贴、散布煽动文字、传单、图书,以至破坏劳动关系,有欺骗或不诚实行为,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或进行不正当经济交易者。

3.3.6.7一年内若连续旷工达三日或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3.3.6.8到公安部门处分者,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3.3.6.9屡教不改者。

3.3.6.10所有符合以上条件者,根据其情节严重,进行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

3.4质量事故的处罚办法:

3.4.1行政处罚:

3.4.1.1行政处罚的级别:

3.4.1.1.1书面警告

3.4.1.1.2申诫

3.4.1.1.3记小过

3.4.1.1.4记大过

3.4.1.1.5降职/降级

3.4.1.1.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

3.4.1.2行政处罚的尺度标准:

3.4.1.2.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

3.4.1.2.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

3.4.1.2.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

3.4.1.2.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

3.4.2经济处罚:

3.4.2.1经济处罚分两种情况:

3.4.2.1.1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

3.4.2.1.1.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1000元以下),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100%进行处罚。

3.4.2.1.1.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001元至5000元),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40%进行处罚。

3.4.2.1.1.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5001元至10000元),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进行处罚。

3.4.2.1.1.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10001元以上),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20%或视性质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3.4.2.1.2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行政处罚:3.4.2.1.2.1造成一般影响,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

3.4.2.1.2.2造成较大影响,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

3.4.2.1.2.3造成重大影响,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

3.4.2.1.2.4造成特大影响,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

3.4.2.1.3员工个人一年内累计受到3000元经济处罚者,取消本人当年度年终奖。对于责任心(工作作风)问题、重复出现同样错误问题的,应从严处罚。

3.4.2.1.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可以同时执行。

3.4.3责任人上级领导的连带责任:

3.4.3.1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较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一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记直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

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重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记直接领导申诫一次,记间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

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特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记直接领导书面小过一次,记间接领导申诫一次)。

3.4.3.3一个季度内部门内出现2起含4级以上的行政处罚,部门经理行政级别和工资级别同时降低一级。

3.5功过相抵及累计:

3.5.1员工奖惩以年度为基准,除降职、辞退处分外。年度内功过可以相抵,前过可和后功相抵,但前功不可和后过相抵。

3.5.2书面表扬一次相抵书面警告一次。

3.5.3嘉奖一次相抵申诫一次

3.5.4记二、三等功一次相抵记小过一次。

3.5.5记一等功一次相抵记大过一次。

3.5.6书面表扬三次等于嘉奖一次。

3.5.7书面警告三次等于申诫一次。

3.5.8嘉奖三次等于记二等功一次。

3.5.9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等功一次。

3.5.10申诫三次等于记小过一次。

3.5.11记小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

3.4.12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二次者得予以开除。

3.6功过其它奖罚条例

3.6.1凡员工记小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记大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0%,直到扣完为止。

3.6.2凡员工记三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3%;记二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5%,记一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10%。

3.7其它

3.7.1其它未在奖惩条例中提及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7.2所有员工奖惩先由部门主管填写《奖惩呈报表》,后交由行政部审核,再交由总经理签署核准。

3.7.3审批后的《奖惩呈报表》由行政部统一的行政文书形式发布。

4.0附则:

4.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行政助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

4.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4.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

5.0相关文件:公司各相关规定

6.0相关记录:

6.1《奖惩呈报表》

篇5: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1、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并上报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

2、工区验工计价采用分级审核程序,施工队按合同约定的计量项目将当期完成的合格工程向其主管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项目部组织工程部、安质部、合同部等相关部室现场验收,由工程部对申请计量的工程项目进行数量审核,填报验工计价单,签字确认后传递至安质部;安质部负责对验工计价单所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审核,合格后签字确认,并传递至综合协调部;综合协调部须调查施工队有无债务纠纷和拖欠民工工资情况,或地方纠纷,在验工计价单上签署相关意见后传递至合同部;同时设备物资部及时准确统计好各施工队进料状况,建立台帐,根据合同部计量支付的要求,提供当期材料拨付证明;合同部审核当期的计量项目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填写支付单价和支付金额栏目,同时扣除质保金和违约金(若有)及本期内发生的材料款、罚金和奖金等内容后将验工计价单传递至财务部;财务部门负责核准借款情况,确认有无财务手续需办理,签署支付意见后报总工程师签认并呈送项目经理批示。

3、建立验工计价台账,定时将工程计量结算单分项汇总,与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量及已完工项目对照检查,并为主管领导提供准确计价数据,防止漏项及重复计量相关及工程款超拨。

4、对于工程变更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的工程,如若超出合同工程范围,要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验收签证和工程价款的结算工作。如需调整单价或另行报价的工程,要做好单价调整和计算工作。

5、严格核实外包队额外工程的验工计价,任何额外工程的计量必须由主管工程师和合同部人员现场确认,并附有相应的位置、图示计算资料等,不得向外包队私自签认任何涉及工程费用的字据。

6、对用计日工支付的工作,应准确地记录所使用的机械(型号、功率等)台数、人员(分工种、等级)数量、材料数量等,按月进行计量结算工作。

7、工程完工后,要进行工程决算,以便与财务决算比较,核算本工程项目的成本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