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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门工作责任制度与工作职责汇编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工作职责,工作责任,责任制度,制度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生产部门工作责任制度与工作职责汇编,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部门工作责任制度与工作职责汇编

  第一章

  生产部门组织与工作职责

  厂长(经理)工作责任制度

  生产管理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表

  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设备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表

  动力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总师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工艺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总工程师工作责任制度

  生产主管业务审核一览表

  产销会议规定

  生产科业务规定

  第一章生产部门组织与工作职责

一、厂长(经理)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1.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2.领导编制工厂的长远发展规划,审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工厂的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开拓前进。

  3.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素质,确保全面完成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领导全厂进行技术革新,搞好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和新品开发,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努力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5.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满足用户需求,不断争创名牌,积极扩大产品出口。

  6.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7.加强职工文化技术教育,促进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工厂人才素质。

  8.坚持“用人唯贤“的方针,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干部政策,正确使用选拔和培养干部。

  9.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及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使职工收入逐年增长,集体福利条件不断改善。

  10.负责搞好与厂职代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副厂长、“三总师“各级组织各个部门的积极作用。

  11.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12.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开好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使生产行政各项重大问题得以及时研究处理。

  13.保证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不受侵犯。

  14.坚持“一支笔“批钱的原则,按财务制度规定,负责审批工厂费用开支。

  □职权

  1.对工厂整个生产经营工作有决策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

  2.有对厂级副职人选的提名报审和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权。

  3.按国家和企业规定,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

  4.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企业人、财、物的不合理摊派。

  5.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使用企业的各种资金、人员和物资。

  6.有权签发厂内有关行政文件和工作报告,签订各种技术经济合同或协议。

  7.根据上级和职代会有关精神,有权修订工厂规章制度,调整行政组织,制订具体政策。

  8.有权合理使用按规定提取的厂长基金。

  □职责

  1.对违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以及职代会决议负责。

  2.对由于决策失误,领导不力,造成完不成生产和技改计划或经济效益下降负责。

  3.对未能达到任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负责。

  4.对发生厂内重大质量事故和出厂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损坏工厂信誉负责。

  5.对工厂发生重大的设备、人身、火灾、交通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及重大失、泄密事件负责。

  6.对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正派,造成工厂纪律松弛,管理混乱,厂风不正负责。

  7.对事前未作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而草率签署技术经济合同或协议,给工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8.对职工收入水平下降负责。

三、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衡,搞好均衡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全厂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签订,承接外来修理加工任务。

  7.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向工艺、动力、供应等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检查其完成情况。

  8.组织安排工厂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内方针目标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

  11.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职权

  1.有权对车间和生产服务单位下达完成或配合完成生产计划方面的调度命令,并对各单位执行调度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2.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月度生产计划的建议。有权调整瓷件、附件作业计划和金工模具品种计划。

  3.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主管厂长报告。

  4.根据生产现场需要,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5.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有权签订零件加工生产协作方面的合同。

  6.对生产用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职责

  1.对由于计划不周,调度工作不力,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到均衡生产的要求负责。

  2.对下达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位器具、工模具和半成品、在制品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储备超过定额,致使资金严重积压负责。

  4.对由于管理混乱,所辖库房的库存零件工模具发生丢失、锈损、磕碰划伤造成的损失负责。

  5.对因指挥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部门内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四、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1.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物资(含包装材料)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2.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资金的定额和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储备资金指标下库,组织处理超储积压物资,保证储备资金的合理使用。

  3.负责制定材料(含包装材料)、燃料供应定额,严格按定额(或限额)发料,主要生产用料送到车间。

  4.根据设备动力科提报的计划,负责组织全厂设备电器备件的采购和保管供应工作。

  5.加强仓库管理,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掌握各类物资的收发动态、库存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油料、贴花纸、包装材料的消耗情况,按时编报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7.按照国家的能源政策和法令,负责制订工厂节能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能源管理,监督能源的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按时填报能源统计报表。

  8.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修复、改制、再生利用和对外处理等工作。

  9.做好本科所属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工厂物资运输任务,保证行车安全。

  10.加强安全防火的教育和管理。

  11.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2.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职权

  1.在计划范围内,有权代表工厂签订材料、工具、备件等物资订货合同。

  2.有权检查各部门生产物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对各部门不合理使用物资或盲目储备,有权制止。

  3.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情况。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提出处理建议。

  4.有权处理多余积压物资和废旧物资。对各单位擅自处理废旧物资,有权予以制止。

  5.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有权对外进行物资调剂。

  6.有权要求各部门按期提供有关的计划、各类物资消耗统计报表、工艺消耗定额和其它有关资料。

  7.有权调配运输车辆。

  8.对本科下属人员的调动、奖惩、晋级有建议权。

  □职责

  1.对物资供应计划编制不周或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工厂计划任务的完成负责。

  2.对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3.对由于执行制度不严,盲目采购,造成物资超储积压浪费,影响资金正常周转负责。

  4.对能源管理不善,使用监督不严,造成浪费,完不成上级下达的能源节约计划指标负责。

  5.对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物资(含包装材料)损失或毒品外溢、丢失负责。

  6.对由于教育不够,本科人员发生违反政府法令或财经纪律,不遵守市场规定或徇私处理物资,给工厂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负责。

  7.对由于忽视安全教育、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设备、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负责。

  8.对采购进厂的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物资负责。

  9.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10.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并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五、设备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表

六、动力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1.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组织安排机修动力车间搞好设备修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达标,努力降低设备、动力事故频率和修理成本。

  2.负责编制年、季度全厂设备和动力管线的预检计划;设备大中修、项修、二保计划;备件制造和供应计划;动力供应计划。

  3.根据厂技措计划、技改计划要求,负责金切、锻压、热工窑炉、制瓷、动能、制冷、仪器仪表、晒图复印、计算机等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申请、订货、催交、验收并参加自制设备的验收交接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设备大修的计划和协调工作,并对修理工作进行技术监督,主持修理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5.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对有关工人的技术操作考核,签发操作合格证。

  6.负责设备自制和维修机械备件的供应工作。做到及时购置和计划加工储备,确保供应,不误生产。加强对备件库的管理,做到合理储备,帐卡、物相符。收集、整理、宣传国家已淘汰和即将淘汰的设备和元、器件信息并及时通知停止应用。

  7.加强对全厂水、电、气、汽的技术管理(包括动力总平面管理),负责基建自营项目中的动力设计工作,保障全厂水、电、气、汽的正常供应。

  8.负责对各车间的维修组、机械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督促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9.开展群众性的“三好“、“四会“活动,推行三级保养制,拟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定期组织全厂设备大检查,作好记录,做好评比考核工作。

  10.组织处理重大设备事故,参加一般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事故应及时报告厂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时准确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抓好电力供应,领导组织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工作。

  12.根据厂长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3.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职权

  1.对全厂设备的迁动和精密、大型、稀有、关键等设备的使用、维修有集中管理权。对各单位随意迁动设备或更改动力管线的现象有监督、处罚权。

  2.对设备大修有技术监督权,对各车间检修计划和各项维修经济技术指标有督促、检查权。

  3.有权监督检查各车间生产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对违反规程操作的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有权收回其操作证。

  4.按计划要求,有权代表工厂签订设备、备件订货合同。

  5.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各车间机械员、设备技术员及维修工人的配备及调动、调整、奖励、晋级有参与审定权。

  6.对违反能源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单位与个人有制止和处罚权。

  □职责

  1.对精密、大型、关键等设备,由于管理不严、维护保养不好、使用不当而降低精密度负责。

  2.对由于技术上的差错或工作不深入计划调度不周、组织领导不力,影响设备大修质量或完不成修理计划,造成经济损失和浪费负责。

  3.对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计划指标要求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负责。

  4.对设备备件不能按时供应或超储积压,耽误设备维修或超过资金占用指标负责。

  5.对动力管线管理不严,造成能源浪费或发生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七、总师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1.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技术管理的组织工作和事务工作,负责各技术科室和部门的协调工作。

  2.筹备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有关技术工作会议,整理下发会议决议,督促贯彻执行。并经常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全厂技术工作情况,掌握生产技术薄弱环节与质量动态,向总工程师汇报,提出建议。

  3.组织编制工厂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技术工作计划,组织技术管理的改革和重大科研项目、重大技术关键的攻关安全。

  4.编制科研、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下达计划任务书,并组织实施,做好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确保投产的要求。

  5.组织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和年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负责实施管理工作。

  6.负责技术革新的立项和组织鉴定工作。

  7.负责制订工厂技术引进、智力引进和探索涉外合作项目的计划,组织技术引进项目的调研、立项考察、谈判、签约及引进设备与设施安装、调试、验收的技术工作,及时组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综合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口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做到制度、标准、程序齐全,责任明确,管理科学,并进行督促和考核。

  9.负责对外技术的归口管理,审查各技术业务科(室)对外的技术公文、要件。特别重大事项的提请总工程师审批、签发。

  10.负责科研新品的管理,组织科研新产品的立项、调研、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方案论证书,组织鉴定和新产品证书报批、请奖等工作。

  11.根据总工程师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室和技术口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2.负责完成总工程师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职权

  1.有权检查、督促、考核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技术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

  2.有权协调处理技术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受厂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委托,有权召开技术口的工作会议,直接处理或布置、检查有关事宜。

  4.有权参加研究技术工作和技术人员的晋升、调资、奖惩与聘任等有关会议。

  5.有权参加各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工作会议。

  □职责

  1.对未完成或未正确履行总师办各项业务工作负责。

  2.对年度技术组织措施、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改及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未组织落实完成负责。

  3.对引进技术不能及时组织投产和消化吸收负责。

  4.对各种技术报告、技术文件报表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对所签署的各种技术协议未经充分论证造成损失负责。

  6.对管辖内技术文件、资料立卷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和泄漏工厂技术机密负责。

  7.对本室年度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8.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八、工艺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主管全厂工艺技术工作和工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工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工艺技术工作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并制定技术组织措施方案。

  2.组织编制产品的工艺文件,制定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根据工艺需要,设计工艺装备并负责工艺工装的验证和改进工作;设计工厂、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

  3.组织工艺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情况;指导、督促车间工艺员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搞好工艺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新产品图纸的会签和新产品批量试制的工艺工装设计,完善试制报告和有关工艺资料,参与新产品鉴定工作。

  5.负责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组织科内和车间工艺人员搞好工艺管理,监督执行工艺纪律。

  6.组织领导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研究工作,抓好工艺试验课题的总结与成果鉴定,并组织推广应用。搞好工艺技术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技术教育。

  8.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改进工作,对技术改进方案与措施,负责签署意见,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

  9.负责本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全厂各单位工艺人员的业务领导和考绩工作。

  10.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工作。

  11.完成总工程师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职权

  1.按规定审批程序,对工艺文件、工装图纸有更改权,对制订的工艺文件有解释权,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工艺作业有纠正权。

  2.对车间执行工艺的情况有检查、监督权,对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3.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产品质量和原材料消耗的资料。

  4.有权召开全厂性工艺技术人员的专业会议,进行技术交流,组织技术攻关,对技术业务工作进行布置和指导。

  5.对全厂工艺技术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有建议权。

  □职责

  1.对在计划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工艺准备工作,而影响新产品试制进度和生产任务完成负责。

  2.对因工艺编制或工装设计问题,导致产品大量报废或返修,造成经济损失负责。

  3.对解决生产中发生的工艺技术问题不及时,影响生产负责。

  4.对审查签署的工艺技术文件、产品技术条件、工艺标准、工艺规程等工艺资料的正确性、合理性、完整性负责。

  5.对原材料工艺消耗定额存在计算方法或数值错误,造成浪费或损失现象负责。

  6.对由于工艺设计不合理,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7.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8.对在工艺技术上发生失、泄密现象负责。

  9.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九、总工程师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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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厂长领导下,主管工厂的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领导总师办、研究所(含试制车间)、工艺科,总管全厂技术系统。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支持工程技术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协助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

  3.组织编制企业长远和近期技术发展规划,制定科研规划、技术改造规划,负责科研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技术改造计划实施中的技术工作。

  4.领导有关部门制定技术攻关计划和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及质量改进措施计划,组织解决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质量管理的技术业务指导,协助厂长督促检查各项质量规划的实施。

  5.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领导编制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定期主持召开生产技术准备会议,检查督促并组织确保新产品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的实现,以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

  6.负责审批科研、新品及技术革新和工艺等的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总图、工作图设计及产品技术条件、关键件的工艺规程、专机设计总图,主持厂内各种技术鉴定会议。

  7.领导年度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做到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8.组织做好设备管理、节能技术、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技术工作。

  9.负责建立健全全厂技术管理、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管理等规章制度,协调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

  10.审批全厂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的推广计划,组织科技、革新成果的鉴定,审查技术改进奖励方案,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领导科技情报档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组织审批工厂标准,组织编制技术服务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宣传和技术问题解答等)。

  11.领导科技外事活动,负责组织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合资、合作生产项目。

  12.组织主持技术工作例会并督促检查和考核例会决议执行情况,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技术工作的完成。

  □职权

  1.对工厂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问题有决策权。

  2.受厂长委托有权,代表工厂签订技术经济合同。

  3.有权组织制定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责任制的建立、修改。

  4.对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引进技术、年度技术措施和设备修理、更新计划有审定权。

  5.对不执行技术管理制度、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有权制止。

  6.对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的使用、调动、晋升、调资、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应事先征求总工程师的意见。

  7.对技术任务书、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总图及技术标准有审批权。

  □职责

  1.对未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工作方面的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负责。

  2.对由于领导不力、预见性不足,未进行可行性分析、价值分析,导致新产品开发技术工作(包括产品品种、产品质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缺乏竞争能力或技术决策失误造成工厂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3.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计划、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设备进口、技术引进、非标准设计和技措计划,未按计划完成负责。

  4.对未能协调工厂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混乱,技术文件不完整准确、归档不及时,造成工作被动负责。

  5.对引进设备与技术未能及时组织消化投产,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6.对科技外事活动有失国格、人格,失、泄国家机密及使工厂形象受到影响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7.对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解决不及时,影响产品质量或造成重大人身、设备等事故,影响生产计划的完成负责。

  8.对推行产品质量升级规划、TQC计划和质量措施计划完不成,造成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9.对代表工厂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出现差错、失误,造成工厂经济损失负责。

  10.对工厂技术文件、技术秘密的外传、失、泄密负责。

  11.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并对总工程师布置的工作负责。

  十、生产主管业务审核一览表

十一、产销会议规定

  第一条

  目的

  确保生产与销售密切的配合,使产品的质量、产能等不断地提高,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有关生产与销售各部门。

  第三条

  作业细则

  (一)召集单位:生产管理企划单位。

  (二)参加单位:

  1.业务部;

  2.财务部;

  3.采购科;

  4.工厂: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维护、现场各制造科、物料管理、人事等;

  5.其他各科组,有关人员。

  (三)会议周期:每半月一次,若特殊情况则不在此限,可召开临时会议。

  (四)准备资料内容:

  1.业务部:新接订单情况,客户报怨情况,出货状况及订单变更状况。

  2.财务部:预算与实际的差异,需要与各单位配合的事项。

  3.采购科:采购的情况及物价波动、厂商等现状。

  4.工厂:

  (1)质量管理:制造、外协、成品等质量管理资料及质量管理检查的实际情况。

  (2)生产管理:实际产量与计划产量的差异情况,超前或落后原因分析及产能分析等资料。

  (3)技术:新产品开发设计情况,操作方法的改进意见。

  (4)维护:设备运转状况及维护保养的情况。

  (5)现场各制造科:生产所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操作方法改进意见。

  (6)物料管理:成品库存情况及物料管理情况。

  (7)人事:现有人员人数,出勤率。

  5.其他各科组有关人员:提出实际所发生的问题及改善的意见。

  6.各单位对目前所发生的问题、困难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7.各产品于完成出货手续后要结算,反映各项成本及生产时所发生的种种情况与问题。

  8.各项资料尽量以图表的方式表示。

  (五)报告及讨论内容:

  1.各单位依其准备资料提出报告。

  2.生产进度超前、落后及各单位所发生的问题、困难等原因分析。

  3.应急措施的决定,加班、调整生产线、延期交货、外协等。

  4.应急措施的执行与检查及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

  5.质量合格率的检查。

  6.为达成目标,各单位应协助的项目。

  7.确定及协调新接订单的生产排程。

  8.客户抱怨的情况及改善措施。

  9.作业流程及操作方法、技术等改善意见的研讨。

  10.生产计划的变更等。

  (六)产销控制异常处理流程。

  (七)产销会议所有报告及讨论、决议事项要作会议记录并贯彻执行,并于下次会议时报告执行成果。

  第四条

  结论

  参加产销会议的各单位人员,要确实反映现状,全体同仁齐心协力,共同解决问题,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使本公司发展日益进步。

  第五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应随时修改。

  第六条

  本规定经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十二、生产科业务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机器、工具),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空间上能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质量,并降低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业务部于下年度开始前三个月,提出年度销售计划,生产科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出年度生产计划,并针对主副料需要、人力、设备负荷等拟定计划。

  第三条

  依据年生产计划、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以及现有库存量(成品、半成品)拟订月生产计划。

  第四条

  生产管理单位于接到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时应:

  (一)安排生产进度预定表。

  (二)计算所需的主副料(何时再需要),在购备时间之前,通知存量管理单位安排原料。

  (三)将外协加工计划通知给外协管理单位,以便先寻求适当的外协厂商。

  第五条

  生产管理单位,依据月生产计划、制造通知单、制造变更通知单、实际的生产进度以及现有人力、设备资料于每旬定期分配安排次日起十天内的生产进度表。

  第六条

  依预定和实际的生产进度,发出工作命令(发出前要确知物料情况)和发料单。

  (一)工作命令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同时要附工作程序图、操作标准、检查标准等),一联通知质量管理单位。

  (二)发料单,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一联通知库管单位备料。

  (三)要在开工三天之前发出工作命令和发料单,但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第七条

  由现场制造各科组每日报来日报表,了解实际的生产进度,且要实地追查、督促。

  第八条

  现场制造各科组,无法按照进度如期完成或有任何困难时(机器、模具损坏、停电等),应尽快将原因通知生产管理单位,予以调整工作。

  第九条

  当制造完工后,将工作命令详细填写在有关栏目处,送回生产管理单位销令。

  第十条

  于每批产品(订单)完工后,要将有关资料,如生产日报表、工作命令、发料单、外协加工等资料汇总,并对实际生产所发生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改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还需汇总成本分析、产能资料等,所有资料要建档备查,以利作业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管理单位要经常地与业务部、存量管理单位、外协管理单位、质量管理单位、技术单位以及现场制造各科组保持密切的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并要能弹性地应变。

  第十二条

  外协管理,在管理外协加工以及外协制造的半成品或零件时,应适时适量地配合生产进度。

  第十三条

  外协管理单位负责外协加工、外协制造的作业。选择外协厂商应依据下列资料:

  (一)生产管理单位发出的外协计划(工程详细内容、质量要求、时限、数量)或外协申请单。

  (二)协作厂商及厂商资料调查表。

  (三)是否由本公司供料,供料报废率的决定。

  (四)预估价格及付款条件。

  第十四条

  选择好适当的外协厂商,要督促、确实了解厂商的进度以及质量。

  第十五条

  若外协厂商为第一次承制此项外协,则必须要求其先试制,取回样品,判定是否符合要求,判定合格后,才能通知其正式承制或加工。

  第十六条

  确实管理本公司供料数量及承制或加工后送回本公司的半成品或零件、下脚料、废料等的详细数量及重量。

  第十七条

  对外协厂商交来货品的质量、交货期、价格以及内部的管理状况要做审核。

  第十八条

  若有模具(设备)存放于外协厂商之处,要确实管理,检查其对模具(设备)使用保养的情况。

  第十九条

  本公司于外协验收、生产装配或再加工时,对外协质量的抱怨以及对外协厂商的审核结果,除了要存档外,应转告外协厂商。

  第二十条

  外协除了口头方式信用约定,最好要能订立合同或简明的外协书面式的约定(内容包括工程详细内容,是否由本公司供料,以及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检验标准、罚则、付款条件、奖励条款等资料)。

  第二十一条

  对于考核成绩好的优良外协厂商,建议公司给予其较优惠的条件及分配较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配合质量管理单位,做好外协质量管理稽核工作,管理外协厂商承制货品的质量,并协助辅导厂商作好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安排外协业务,必须要有弹性应变的能力,并要经常地与生产管理单位和外协厂商密切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有困难要立即解决,并防止再发。

  第二十四条

  外协完工后要作成本分析(工时、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等),判定外协是否有利及判定此外协厂商的能力。

  第二十五条

  所有的资料必须建档备查,以利作业。

  第二十六条

  有关外协之未详尽事宜详见外协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呈阅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2: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决议及厂长决定的贯彻执行。

  2.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厂长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

  3.根据厂长指示,负责组织厂长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

  4.负责起草厂长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主动为厂长当好参谋。

  5.组织起草厂部文件(对各职能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审核),做好全厂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6.组织做好厂部印鉴、介绍信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分发工作,及时编写工厂大事记。

  7.会同党办负责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

  8.组织做好来客接待和小车的管理工作。

  9.指导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

  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要求,及时编制本室方针目标展开,并组织检查、诊断、落实。

  11.负责全厂公办用房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科室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

  12.负责完成厂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有权向全厂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2.对厂部会议决议和厂长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检查督促。

  3.有权催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

  4.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有权按厂长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6.有权安排调度小车的使用。

  7.对各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

  8.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9.对要求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

  10.有权根据厂长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

(三)职责

  1.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厂长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2.对厂部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负责。

  3.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

  4.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5.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

  6.对所属服务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7.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8.对未及时根据工厂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未及时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9.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篇3:劳务服务管理制度

  劳务服务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员工。

  第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服务协议的约定,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

  第九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务服务合作协议》约定,告知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条

  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劳务服务,应签订劳务劳务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应与被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员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若派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七条

  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劳务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可对派员工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员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积极协助进行处理。符合国家工伤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额度依据工伤条例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务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代替本人上岗。若发现代岗行为,公司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被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另外,代岗人在代岗期间出现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被代岗人员承担。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将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培训考核

  第二十二条

  员工的培训,根据各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三条

  根据被员工的工作表现实施公司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劳动报酬

  第二十四条

  被员工的劳动报酬参照用工单位的薪酬标准,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

  第二十五条

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务服务合同》的规定,按月管理和考核员工情况记录,确定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社保经费、个人所得税等,次月的8号之前将上述所需资金足额划拨到公司财务账上。应在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之前7个工作日内与公司做好相应的衔接,保证员工的工资正常到位。公司按照工资表代发劳务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等。

  被员工在领取工资后,如果员工对所发工资有任何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由公司核实之后,调整到下个月内进行结算。被劳务员工不得以此为由,故意迟到早退或者煽动其他被人员,或者旷工。否则,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六条

  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员工休息休假按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北京君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4: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山西柳林武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运输管理制度

一、斜巷运输管理制度:

  1、在斜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即安设“一坡三挡”装置。

  2、在斜巷的上部水平车场(斜巷口)必须设自动常闭的阻车器阻车器,阻车器必须保持动作灵活,阻碍阻车器自动复位的煤和矸石等杂物及时清除干净。在阻车器附近还可增设横挡和地撅,只有矿车与矿车,矿车与提升钢丝绳挂接好而准备下放时,方可打开横挡或地撅,并打开阻车器。

  3、在上部水平车场变坡点下方20m处,设挡车栏或挡车器。挡车栏或挡车器由上把钩工控制,矿车下放前方可打开,矿车上提通过后及时放下。

  4、阻车器和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准打开。

  5、斜巷一侧,必须设专用人行道,人行道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人行道的一侧必须设躲避硐,躲避硐的间距不得大于25m,躲避硐的净高不得低于1.8m,净宽不得小于1.4m,净深不得小于1.4m。各躲避硐口应设信号装置.6、斜巷串车提升,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停止运输时经把钩工允许后方可上下人,但禁止沿轨滑行.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都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7、斜巷中,严禁堆集、存放能够沿斜巷滚下的物料。在运输中掉落的物料,必须随时回放,以防物料滚落伤人或损坏设施。

  8、斜巷内,应设置矿车掉道自动报警或紧急停车装置。

  9、斜巷串车提升信号联系不得越级发出。

  10、斜巷串车提升或下放时严禁任何人员乘坐矿车,一经发现报公司领导予以开除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11、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执行。

二、皮带巷运输管理制度

  1、井下皮带司机必须由经过专职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有多年井下生产经验的老工人担任。

  2、非皮带巷人员严禁走皮带巷。

  3、在皮带机的机头和机尾必须装设防止人员与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机头20m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

  4、皮带机上必须装设自动洒水装置和防跑偏装置,特别是运输转载处必须进行喷雾洒水,装载点应保护负载装在皮带正中,决不允许在较大高度内向皮带直接卸载,以防砸坏皮带和引起皮带跑偏。

  5、工作中禁止取掉液力联轴器的护罩,液力偶合器不准使用燃性传动介质。

  6、皮带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皮带机巷道内要有充分的照明,皮带机上禁止爬人、乘人,皮带司机必须在有支架掩护的安全地点工作。

  7、皮带运输机检修人员上、下地点应设有梯子、平台和照明,上行带下平台的长度不得不小于5m,宽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栏杆;上下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下人地点应有标志或光信号;在卸煤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入煤仓的设施.8、皮带巷工作人员行走时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0.7m,工作中不准靠近皮带运输机;若有特殊情况需靠近皮带进行检修时,必须停止皮带运输.9、倾斜井巷中使用的皮带运输机,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或制动装置.10、严禁跨越皮带,过皮带时必须经过桥.11、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执行。

三、刮板输送机巷运输管理制度:

  1、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的老工人担任,并持证上岗。

  2、非刮板输送机巷道人员严禁走刮板输送机巷。

  3、严禁站溜进行攉煤工作;禁止任何人在运输的输送机上站立或行走。

  4、放炮后要经有关人员详细检查顶板及输送机,是否有冒顶及有崩倒输送机里的柱、梁,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开溜。

  5、溜子在开启进必须有信号系统,无信号或者信号不清楚绝对不得擅自开动,过负荷或声音异常时不得开溜,杜绝溜子带病运行。溜则运行时,任何人不得坐在机头对面,以防大块煤砸伤人员。开溜应先点动,确认一切正常后,再开溜。

  6、开溜应有专有进行,不得兼职或顶开。开溜工必须在顶板完整,有支架掩护巷道畅通的安全地点进行,开溜应做到先开溜后放炮。

  7、不准用刮板输送机运送除煤以外的任何物料。

  8、输送机飘链出槽时,不准用脚蹬,接链时人员不准站在机头前面。

  9、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时禁止往输送机内装煤。

  10、机尾及机头要打上牢固的压柱。

  11、如果输送机要设成丁字形搭接时,搭接时的机关要垫高,彼此最小间距0.3m,防止被煤矸刮走.同时司机要站在顺槽下帮错开机头的地点。

  12、机头喷雾洒水装置要完全齐全,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关水”保证洒水正常,保持机头机尾清洁卫生。

  13、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执行。

篇5: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程序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程序

  批准:

  审定:

  编制: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国华电力公司“安全为天”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华沧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利用经济杠杆,激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如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2定义

  2.1奖励——指对安全体系健全、安全状态良好及安全文明工作突出的施工单位和在安全管理上工作成效卓著的个人所给予的各种奖励。包括:发放一次性奖金、通报表扬、授予荣誉证书、授予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授予荣誉称号。

  2.2惩罚——指对安全文明生产存在的各种问题给予的多种形式处罚。包括:罚款、通报批评、停工整改、黄牌警告、红牌警告。

  2.3习惯性违章——指在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2.4“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5事故的定性和等级划分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2.6“四不放过”——指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参加黄骅发电厂工程建设的各施工单位及个人。

  职责

  4.1国华沧电工程部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季度、年度安全检查考核。

  4.2监理安全专工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据规定对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等进行记录,并按规定程序给予处理和处罚。

  4.3工程部、监理公司负责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体系运作的监管。

  5相关文件

  5.1国家经贸厅安全【1999】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运行标准》。

  5.2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6制度

  6.1总则

  6.1.1安全工作实行严格重奖重罚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重罚。

  6.1.2施工单位凡发生安全事故,除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对发生事故单位,除罚款外,在处理过程中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外,对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给予处罚,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广大职工。

  6.1.3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6.1.4安全工作具有一标否决权。

  6.1.5奖励基金由国华沧电财务部立帐专款管理,安委会统一掌握使用,严禁挪作它用。施工单位不得将罚款摊入成本。

  6.2奖励

  6.2.1奖励分单位奖励和个人奖励

  6.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2.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一次性奖金1000元。

  6.2.2.2长期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6.2.2.3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6.2.2.4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事故责任者不在此例),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6.2.2.5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

  ,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经专家评审确认)成绩显著者,奖励一次性奖金50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6.2.2.6安全活动中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

  6.2.2.7被评为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的先进个人,每人给予奖励1000元。

  6.2.2.8每季度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评比,进行流动红旗奖励。具体办法按《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竞赛实施细则》进行。

  6.3惩罚

  6.3.1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不健全,给予该单位处罚500-2000元。

  6.3.2安全监察网络不健全,处罚500-2000元。

  6.3.3施工现场末按合同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每少一人每月处罚2000元。

  6.3.4检查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不落实者,处罚500—2000元。

  6.3.5安全工作不规范、不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活动者,处罚500-2000元。

  6.3.6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者,处罚500-3000元。

  6.3.7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连带处罚该项目现场负责人500元。

  6.3.8各施工单位安监人员对违章行为不按规定处罚的的,一经发现,处罚安监人员500元及安全主管500元。

  6.3.9施工现场凡发生违章待业及违反国华沧电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除对当事者处罚50元-2000元(视违章情节而定)外,还对安全文明管理体系相关环节管理责任者予以追究并处相同额度处罚,并不得将体系的处罚转嫁给当事者。一经发现,对相关人员加倍处罚。

  6.3.10国华沧电工程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体系运作不正常;施工现场无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安监人员监督不到位;连带处罚施工监理100元-2000元。

  6.3.11凡发生重复性习惯性违章作业者,经当事者加倍处罚,并清退出施工现场。同时连带处罚现场安全负责人和专责安全员、班组长各500元。

  6.3.12被照片曝光或整改通知或罚款各项累计达10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态仍不能彻底改变者,将对其发停工整改通知,同时在停工整改期间每天罚款2000-5000元。经过整改达到要求,被责令停工整改者须提出问题原因分析报告,确保复工后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及复工请书等文件,经施工监理和沧电工程部对文件及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6.3.13被发安全通报者,罚款5000元。

  6.3.14发生恶性未遂事故者,每次处罚200-5000元。

  6.3.15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5000元。

  6.3.16凡发生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处罚。

  6.3.17发生重大责任厂内交通事故者,每次处罚20000元。

  6.3.18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安全保证金10万元。

  6.3.19施工单位因安全设施不完善,或因“三违”,造成一人死亡及以上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必须责令停工整顿。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其处罚意见由事故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核,转沧东公司上报国华公司批准。情节特别严重者,其直接责任者应依法遣送司法机关处理。

  6.3.20被发黄牌警告、红牌警告者,按《安全一票否决权制度》相应规定处理。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程序

  目的

  为全面落实国华沧电工程安全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使“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实施规范化、程序化,可操作性强,同时增加透明度。特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参加沧电工程建设的各施工单位及个人。

  职责

  3.1沧电工程部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季度、年度检查考核。

  3.2监理安全专工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3.3安全委员会负责审查奖惩结果。

  3.4财务部负责奖惩基金的管理和罚款的收缴。

  参考文件

  4.1国家经贸厅安全【1999】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4.2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程序

  5.1奖励

  5.1.1对单位的奖励。

  分主参建单位和一般参建单位,主建单位和参建单位各分为一组进行考评,每组各评出一个优胜单位。A、B标单位为主建单位,其它施工单位为一般参建单位。(考评标准相同)。

  每季度末由考评小组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和“文明施工管理评分表。”

  5.1.2对个人的奖励。

  由施工单位根据考核条件推荐名单,并填写“安全奖励申报表”报施工监理,由施工监理和国华沧电工程部进行复核。复核意见报安全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安全主管领导将审核意见报安委会审查批准。

  5.2惩罚

  5.2.1监理公司、国华沧电安监人员、项目负责专工均可依据有关制度及上级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罚,到少有二人在场见证或拍照取证,并填写“罚款通知单”。

  5.2.2罚款等于小于2000元由沧东公司工程部复核,主管安全领导审核签发。

  5.2.3罚款超过2000元的报安委会审批签发。

  5.2.4本规定中的罚款,国华沧电一律向被罚单位收取(不对个人收取)。被罚单位必须对违章个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国华沧电工程部。

  5.2.5“罚款通知单”一式四份,一份送被处罚单位,一份送施工监理单位、一份送国华沧电工程部登记留存,一份送国华沧电财务部执行。

  5.2.6各单位接到罚款通知三天内向国华沧电财务部缴纳罚款,否则财务部从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附表

  A罚款通知单

  B安全奖励申报表

  C个人奖励流程

  D罚款流程

  E违章施工处罚管理标准

  附表E

  违章施工处罚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违章作业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确保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实现黄骅发电厂建设工程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

  杜绝五种重大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黄骅发电厂2×600MW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3.处罚规定:

  第一章通则

  序号违章违纪内容处罚标准(元)

  1.不戴安全帽

  50/人

  2.不系安全带或系帽带不规范

  50/人

  3.坐安全帽

  100/人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

  50/人

  5.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

  50/人

  6.高空作业无安全带

  100/人

  7.赤膊或赤脚

  50/人

  8.穿背心、穿短裤、穿裙装

  50/人

  9.穿拖鞋、或穿漏脚趾的凉鞋

  50/人

  10.高处作业穿易滑、带钉的鞋

  50/人

  11.上班在工作地点睡觉

  100/人

  12.上班打扑克牌

  100/人

  13.作业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50/人

  14.上班带小孩

  100/人

  15.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00/人

  16.无胸卡上岗

  50/人

  17.未按通知单按时整改

  200/人

  18.不按规定标谁拱设防护设施

  200/人

  19.未经允许拆除或损坏安全防护设施

  100/人

  20.任意移动或遮盖消防器材

  50/人

  21.高处作业向下抛扔物件

  100/人

  22.在施工现场吸烟

  50/人

  23.高处落物

  100/件

  24.危除作业区专人监护

  200/处

  25.任意损坏安全标语、标志、警告牌

  200/次

  26.不配合安监人员的工作,不服从管理,态度蛮横,

  谩骂或侮辱安监人员。

  200/次

  27.未采取可靠措施,致使材料、垃圾洒落地面。

  100/处

  第二章建筑

  28.脚手架未验收挂牌

  200/处

  29.脚手板不绑扎

  100/块

  30.用钢模板或瓦楞板作脚手架

  100块

  31.用包装箱或设备作脚手板

  100/块

  32.钢脚手架搭设不用扣件而用铁丝绑扎

  100/根

  33.脚手架钢竹混用

  100/根

  34.脚手架无护栏

  200/处

  35.脚手架无供人员上下爬梯

  200/处

  36.爬梯踏步间距过大

  50/档

  37.升降机进出料台无防护设施

  50/层

  38.在升降机进出料台接送料时,进入吊笼

  100/人

  39.升降机吊笼载人上下

  200/人

  40.烟囱、施工上下通讯不畅

  200/次

  41.在烟囱施工平台上进行电、气焊时未采取措施

  100/次

  42.墙体砌筑,作业人员站立在墙上工作或行走

  100/次

  43.烟囱施工平台堆放易燃物且无安全措施

  100/次

  44.烟囱施工平台无消防设施

  100/次

  45.砌筑墙体时,在高处向外砍砖

  100/人

  46.两人同时在同一梯上工作或站在梯子最高两档上施工

  100/人

  47.野蛮拆除脚手架、管子、脚手板等,乱掷乱抛

  500/次

  48.高处打毛作业不采取安全隔离措施,造成落物

  200/次

  49.烟囱施工中,井架上限位失灵或缺陷

  200/次

  50.卷扬机无棚

  200/处

  51.使用人字梯时两梯之间无拉绳

  100/次

  52.在基坑槽挖土不放坡,有塌方的可能

  100/处

  53.作业平台、走道、脚手架上超荷载堆放物件

  200/处

  54.升降机等工作完毕,吊笼未放至地主面未切断电源

  100/处

  55.电锯、平刨机、压刨机等无防护装置

  100/台

  第三章施工用电

  56.电源线头直接插入插座或直接挂在开关上

  100/处

  57.一般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00/处

  58.闸刀型电源开关缺盖

  50/只

  59.电源线直接绑扎在金属构件上

  100/处

  60.施工电源柜、盘、箱内线路杂乱

  100/处

  61.施工电源柜、箱无门锁

  50/只

  62.施工电源柜、盘、箱内导线剥头过长或压线不牢

  50/只

  63.未切断电源进行电动工具、设备的检修

  200/台

  64.施工电缆穿越路面、轨道、通道、墙板等不使用

  套管保护或无保护措施

  100/处

  65.夜间作业照明不足

  200/处

  第四章起重机械

  66.链条葫芦直接绑物起吊

  200/处

  67.指挥大型起重机械,仅用口哨无指挥旗

  50/次

  68.一般起重作业中的指挥仅用手势无口哨

  30/次

  69.各类起重机械的轨道末端,未加设挡板

  100/台

  70.起重和运输机械操作室内无灭火器材和存放易燃易爆物100/台

  71.起吊物上任意堆放物件或移动物末未清理即起吊

  100/次

  72.人站在起吊物上或在吊物垂直下方指挥

  100/人

  73.钢丝绳断丝已超过允许范围仍在使用

  500/根

  74.施工电梯、吊笼无限载提示或起载运行

  100/台

  75.各类机械的转动装置无防护套、罩

  100/台

  76砂轮机、无齿锯无安全防护罩

  50/台

  77.露天使用的卷扬机、焊机及其它设备未加防雨棚

  100/台

  78.履带式起重机直接在水泥路面上行走

  200/次

  79.吊笼、电梯钢丝绳不定期检查、无运行记录

  100/台

  第五章安装

  80.氧、乙炔管路漏气

  50/处

  81.乙炔瓶卧放使用

  100/只

  82.焊条头不回收,乱丢、乱扔

  5/根

  83.氧气瓶无瓶帽、防震圈

  50/只

  84.氧气、乙炔瓶混合存放

  100/只

  85.电焊机无接地、接零

  100台

  86.电火焊线穿越道路无防护

  50/根

  87.未采取安全措施对带压、带电、充油或盛过

  油脂的容器等焊接或切割

  100/处

  88.高处作业未佩带工具袋,物品任意抛扔

  100/人

  89.高处作业时安装或切割的废料、垃圾不及时清理

  100/处

  90.高处安装、对口等作业中,使用撬杠时双手使压

  100/人

  91.靠坐栏杆

  200/人

  92.无防护措施在有坠落可能的平台、空洞边沿作业、休息或停留100/人

  93.用金属导线在高处传递物品

  100/处

  94.高处作业将材料或工器具放在平台、孔洞临边处

  100/处

  95.垂直攀登或直立爬梯时,手中拿物

  50/人

  96.安全网内或隔离设施上的杂物未能及时清理

  50/处

  97.在无齿锯片上打磨物件

  50/次

  98.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无通风措施、无专人监护100/处

  99.使用漏气的喷嘴或向燃着火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100/人

  100.仰面研刮磨煤机轴瓦时,未载防护眼镜

  100/人

  101.分部试运区未设围栏、未挂警告牌

  200/处

  102.防护栏杆点焊后不及时焊牢

  100/米

  103.进入煤斗或粉煤仓不工作未系安全带或保险绳,未设专人监护

  100/次

  104.燃油设备试验时未挂禁火标志,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100/台

  105.吹管时,排气口及操作区末设警戒区

  200/处

  106.无防护措施在钢架、混泥土梁、管道上作业行走

  100/人

  107.在管道及联箱内放工具、焊条、材料及其它杂物

  100/处

  108.高处使用的氧、乙炔瓶、氩气瓶未固定

  100/处

  109.高处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未加阻燃垫物

  100/处

  110.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无安全施工措施

  500/次

  111.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100/人

  第六章文明施工

  112.设备、材料末接类别、型号堆放整齐、无标识

  200/处

  113.工具房内物品摆放不整齐,存放危险品

  100/处

  114.已开箱的设备无防雨、防火措施

  200/处

  115.施工用水管路泄漏

  50/处

  116.现场厕所未设专人管理

  200/处

  117.各沟道不及时清淤,排水不畅

  100/处

  118.构架及调和表面乱焊、乱割、有积油、泥污

  100/次

  119.高处清理垃圾乱抛乱撒

  200/次

  120.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

  100/处

  121.材料设备堆放不整齐

  100/处

  122.直接在已竣工的路面上拌料

  200/处

  123.施工区域内安全文明标示牌油漆脱落

  100/块

  124.脚手架上的悬吊物不及时清理

  100/处

  125.高空防护网上坠落的物件、垃圾不及时清理

  100/块

  126.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无消防设施

  50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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