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3194  文章总数499494  总浏览量5854370

方箱的校验和精度管理办法(制度)

  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参考借鉴方箱,校验,精度,管理办法,制度相关内容?不知道方箱,校验,精度,管理办法,制度相关文章写作格式写法?阅读以下为您编辑的方箱的校验和精度管理办法(制度)文章,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方箱的校验和精度管理办法(制度)

 

方箱的校验及精度管理办法

编号

制定单位

品保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发行日期


一、

目的:使方箱的校验工作有所依循。

二、范围:jk的方箱、方铁均适用之。

三、校验仪器:三次元测量仪。

四、准备工具:白手套、防锈油、干净的软抹布

五、校验步骤:

1、外观:目视外表面应无锈蚀、碰伤、严重的凹凸不平。

2、方箱的精度校准:

(1)将一面向上,放在平台上,然后用三次元测量仪的测头测上面的平面,测量九点(非平面测量8点)。依次测各面的平面度,取各面九点垂直。最大值、最小值之差即为平面度;

(2)将带棱的一面朝上,用三次元测量仪测棱的两侧,记得两侧的值,然后反被记录*、y方向的值。将*方向的最大值减去*方向的最小值;y方向的最大值减去y方向的最小值。

六、后序工作:

1、将测得的结果填入记录表上;

2、将方箱做适当的防锈处理;

3、贴上合适的标签,原单位领回。

七、精度要求:

*ma*—*min≤±0.10Yma*

—Ymin≤±0.10八、其它:无

核准

审核

制定

篇2:人力资源视角下的制度执行力

  人力资源视角下金融机构的制度执行力

  从人类社会组织诞生的那天起制度建设就一直被视为实现组织目标的重要法宝,然而有章不循、有规不矩,违反既有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无视制度的举动给组织带来的杀伤力是巨大,这种负面效应在金融行业表现的尤为突出,特别是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发生的一些大案无一不是和制度的执行有关的。当然影响金融机构制度执行的因素是复杂的,摈弃其他变量单独从人力资源的视角审视,可以发现以下环节在影响着金融机构制度的执行力度。

  第一,人岗匹配度。把适当的人配置在适当的岗位,因岗择人历来被视为人力资源管理的经典法则,也是我们金融系统所推崇的,现实中却因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在柜员岗、信贷内勤岗、客户经理岗等岗位的调度上,并未能严格完全按照调度人员的专业、性格、技能进行甄选,致使选调人员不能较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要求,更不能彻底领会岗位制度的深刻用意,自然也就无法较好执行金融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权责清晰度。相互扯皮、互相推诿是组织资源内耗的主要顽疾,而权责对等、权责分明是有效克服这一诟病的重要举措,由于金融行业制度一般具有过多的宏观性和指导性,当具体到某一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时,常常会因为微观层面的分布不清而带来现行制度的执行不力,众多金融机构的信贷部门与核算部门的推诿现象则能很好的佐证这一观点。

  第三,人力充足度。人是最为宝贵的资源,是生产力的关键要素,制度的制定需要靠人,制度的执行更要靠人。由于金融机构工作量较大,人员配备相对不足,严重影响制度的贯彻落实,特别是近年来金融行业新系统更新较快,新业务不断拓展,再加之员工退休的数量大于新聘员工的数量,必然造成各项业务量明显上升,人力资源充足度相对减少的局面,在人力资源禀赋不足与金融业快捷高效的服务要求下,带来的不良后果通常是人治大于法制的窘迫,以及陷入制度被束之高阁的困境。

  从以上人力资源的视角审视金融机构制度的执行力,可以概括性的得出人岗匹配度、权责清晰度、人力充足度是影响金融机构制度贯彻落实的主要变量,而以这三大变量作为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突破口,将是金融机构解决此类问题的重要途径。

篇3: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规章制度

  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

  泰安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是泰安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由市政府办公室直接管理,也是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派出机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无线电行政管理职能,承办全市除军队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推动全市无线电管理事业更好地发展,特制订本规则。

  

  (一)主任、副主任职责

  泰安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和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主任、副主任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指示,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令法规行使管理职责。要充分发挥本办公室职能科和监测站、技术服务中心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把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推向新阶段。要自觉接受社会各设台单位的监督和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的管理,遵纪守法,廉洁勤政。

  1、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市无管办的全面工作。

  2、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市无管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周一碰头会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市无管办主任办公会议或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3、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及集体讨论意见,签署提报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有关人事工作事项;签发本办公室作出的行政性管理决议、决定、批复、文电;审批财务收支项目;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请示报告工作。

  4、副主任按照分工或主任的委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对主任负责。

  (二)会议制度

  市无管办实行全体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周一碰头会议制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倡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形成决议分头办理的工作作风。工作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

  1、无管办全体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各科、监测站、技术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组成。

  市无管办全体会议的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和决议;

  (2)部署和总结市无管办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3)讨论分析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情况和发展形势,通报重要情况;

  (4)研究决定市无管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商议需要由无管办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2、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各科长、监测站站长、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组成,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办公室、监测站、服务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一般干部可列席有关问题的讨论。

  市无管办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的内容:

  (1)研究贯彻国家、省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决定、决议、意见;

  (2)听取主任、副主任、科长、站长、中心主任的工作汇报。

  (3)研究提请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办公室决定的工作事项;

  (4)审定无管办要作出的工作安排和意见、方案;

  (5)讨论决定科、站、中心报请解决的重要问题;

  (6)商议需要由市无管办主任办公扩大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3、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市无管办综合科和频台管理科科长列席会议,必要时监测站站长或服务中心主任列席。

  主任办公会议的内容:交流重要工作情况,研究处理市无管办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专题会议。由主任、副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委托的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召集,研究处理专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专项工作有:执法检查管理、频率台站管理、财务收费管理、监测检测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内勤管理等。

  5、周一碰头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在每星期一上午召集,科、站、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与会人员通报上周工作情况,汇报本周工作安排。

  市无管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议题,由主持人确定。科、站、中心向主任办公(扩大)会议汇报的问题,事先必须经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并形成初步意见。要求解决的问题涉及其他科、站、中心的,须先行协调,提出明确统一的讨论方案。主任或副主任在职权范围内能够决定的问题,不提交主任办公(扩大)会议讨论。

  无管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会议记录等),由综合科负责。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专项工作负责同志负责。无管办主任办公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必要时可形成纪要。

  (三)文电处理制度

  1、以市无管办或管理处名义印发的文电(包括函),须经综合科审核后报主任签发。涉及综合、全面、重大问题的文电,由主任直接签发或经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后签发。

  2、会议纪要形成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上级或行业管理部门来文,由综合科清点登记,提出传阅、办理意见报主任审批;设台或要求设台单位报送市无管办的文电,均由综合科登记审核提出办理意见后,呈送主任审批。非特殊情况,主任不直接受理未经综合科登记审核的文电。

  4、审核或审批文电要提出“拟同意”、“同意”或其他具体意见,不能圈阅。

  (四)公务活动制度

  1、要自觉保持清正廉洁、勤政为公的作风,坚决反对和抵制腐败行为。市无管办领导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参加各种公务活动不接受礼品或纪念品,不吃请,不受贿。全体工作人员要洁身自爱,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树立良好形象。在与设台单位或其他业务单位交往中,要认真履行公务,严格依法管理,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禁乱打旗号,乱办事,乱开口子,乱当家,假公济私。对此,要加强相互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违者责任自负。

  2、召开市无管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周一碰头会议,会议组成人员不得缺席。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要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期间一般不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3、主任和副主任一般不同时安排外出,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4、市无管办各科和监测站、服务中心实行科长、站长、主任负责制,并对市无管办主任负责。属于科、站、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科、站、中心要独立负责地进行处理,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要自觉做到该办的事情尽快办,绝不能拖;能办的事情抓紧办,绝不能等;难办的事情想法办,绝不能靠。要坚持管什么干什么,干什么说什么,不串岗越位,不专权擅权。安排定了的事情在一定时间内办不完、办不了、办不好的,有关人员要从主观上找原因,不要过多地强调客观理由。遇有涉及其他科、站、中心的事项,主管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工作,协商解决问题。双方要本着以诚相待、认真负责、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的原则,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关系。经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向主任汇报。

  (五)请示报告制度

  1、市无管办对关系全市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的规划、意见,涉及全市政治、经济、文化重要决策的有关问题和其他方面的一些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2、副主任和科、站、中心负责人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涉及重大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

  3、副主任和科、站、中心负责人上班时间外出办事要向主任或副主任报告;离泰出差,本人要事前向主任报告,回泰后应将有关情况口头或书面报告主任,必要时也可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同志。

  4、主任外出活动,除事先向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外,还要事前告知副主任和综合科或有关科、站、中心的负责同志,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行动。

篇4:明县教师进修学校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规章制度

  崇明县教师进修学校

  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

  规章制度

  目录

  1、加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制度

  2、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3、党员民主参与制度

  4、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制度

  5、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6、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7、党内帮助工作制度

  8、党支部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制度

  9、党支部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制度

  10、加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制度

  一、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必须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把加强党内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作为根本途径,坚持不懈地用***理论和“****“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的理解和把握,切实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必须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思想教育中,应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开展积极的党内思想斗争,通过团结——批评——团结的办法来解决思想问题,注意引导党员在实践中运用理论解决自己的思想和认识问题,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以求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效。

  三、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必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通过思想教育,促进党员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提高自我认识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对党员的管理与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的提醒、提示、鞭策、警示直至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

  四、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必须坚持继承传统与发展创新相结合。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而这些内容都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所以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拓展教育的内容。另一方面,也要在形式上、方法上创新,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更新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增大教育形式、手段的科技含量,尤其要注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网络技术等,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教育的渗透力。

  五、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必须建立党员思想教育预警机制。注重日常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准确把握党员的思想动态,跟踪反馈、捕捉各种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动向,预防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密切关注各个时期党员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除了深入基层、深入党员中作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外,还要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第一手信息,以增强党员思想教育的覆盖广度和力度,及时发现危害大局的重大问题的隐患,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把可能引发问题的思想认识、思想情绪解决在萌芽状态。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重要思想,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得以持续不断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更好地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员教育活动的任务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特制定以下学习教育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学习制度

  1、参加对象

  全体党支部委员。

  2、学习内容

  学习中央和市委、县委关于党员教育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及时掌握上级的有关政策和精神。

  3、学习时间

  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必要时也可要求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参加。或与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相结合。

  (二)党员学习制度

  1、党员学习的方式

  以自学为主,党支部每月组织至少二次的集中学习(也可分散成党小组,按照党支部的安排进行),党支部每年安排二——四次党课学习。

  2、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

  组织党员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的基本理论;学习章程;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规党法;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时期党员的具体要求;学习党的新的文献资料;学习形势任务;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开展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寓思想教育于各项活动中,使党员实践活动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任务型向感情型转变,让党员在实践中受教育,激发光荣感、责任感。

  3、党员学习的目标

  通过经常性、系统化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宗旨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组织观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员学习的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活动,进行形象化的育;结合重大国际、国内事件,进行专题教育;定期收看电化或多媒体教学片,每年不少于四部。

  (三)集中学习的组织形式

  集中学习的形式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讨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党支部委员集中学习讨论、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和党小组集中学习讨论等,由支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组织,也可适当合并进行。支部委员和党政领导干部应按时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集中学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集中学习、讨论按照支部制定的计划执行,由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主持,全体党员参加。集中学习统一时间,安排在单周一下午,统一要求,确保一定的学时并确定中心发言人。

  二、党员培训和党课学习制度

  (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技术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明确、细化对党员进行现代科技知识和现代化管理知识培训规定,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抓好本支部党员的自我培训工作。

  (三)制定科学的党课教育计划,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进行二——四次专题党课教育。党课的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努力做到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

  三、学习教育笔记撰写制度

  (一)学习笔记本由支部统一发放,统一标准。

  (二)党员要根据学习进度和内容要求,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每年心得体会不少于四篇。

  (三)读书笔记要字迹清楚,内容充实,认识到位,体会深刻,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夯实理论基础。

  (四)组织不定期抽查并做好读书笔记评定工作,对笔记撰写认真,质量较好的党员予以表扬,对撰写不认真、敷衍潦草的党员予以批评。

  (五)读书笔记撰写情况作为对党员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集中学习考勤制度

  (一)建立集中学习、集体活动考勤制度。对党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情况不能请假。特殊情况,要向支部请假,事后按规定进行补课。

  五、集中学习补课制度

  (一)缺课党员要自觉主动地向党支部报告缺课的时间和内容,接受补课。

  (二)对因故缺课的党员,党支部指定专人,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

  (三)党支部负责对缺课党员进行补课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耐心详细讲解补课内容,并进行补课登记。

  (四)补课情况作为对相关党员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六、学习教育的台账制度

  为了保证党员教育活动资料的完整性,应严格工作记录制度。具体为:

  (一)党支部有关党员教育活动记录;

  (二)党员教育活动签到记录、学习记录;

  (三)宣传报道的收集、整理、编发;

  (四)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转递、归档记录;

  (五)对党员学习情况检查记录。

  七、自查、督查制度

  为确保党员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党支部负责对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查、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查、督查党小组和党员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准备、部署和落实情况。

  (二)自查、督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落实情况。主要自查指定课目集中学习及课时落实情况、指定课目自学落实情况、录像观看情况等。

  党员民主参与制度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地位和责任,要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在本单位落实每一个党员对党的事务以及党的执政情况所具有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以便切实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得到贯彻和落实,并在发动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方面能够更为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以探索健全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有效落实的新途径。

  一、落实知情权

  (一)建立党内通报制度

  党支部要定期向党员报告工作,让广大党员充分了解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工作,增强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做到三个“先”:

  1、重要文件党员先传达。党支部收到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要及时将其精神传达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凡上级明确有要求的必须按时间要求或及早传达到每个党员。

  2、重要工作党员先通报。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事项,在向教职工通报前,事先在支部党员中通报,让党员优先了解,并征求党员意见。

  3、重大决策党员先执行。在贯彻重大决策中,要求党员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并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二)拓宽党内沟通渠道

  党支部要建立有效的党内沟通机制,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保证广大党员的意见能及时地反映到支部,把来自群众、来自一线、来自实践的经验集中起来,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三)完善党内议事规则

  建立重大问题充分论证制度,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决策前必须组织党员讨论。

  二、落实选择权

  根据章程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改选之前,在支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必须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接受和高度重视党员的推荐和联名推荐;对支委的改选,要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形成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直接选举。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的章程,充分保证党员的选择权。

  三、落实参与权

  (一)建立党内提案制度

  对党建工作、学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党员可采取个人提案和集体联名提案两种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凡关系党内事务的经党支部研究后应将办理结果答复提案人或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公布。凡关系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行政管理事务的经党支部研究后转交学校行政部门,并督促行政部门答复提案人。

  (二)形成首议票决机制

  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由党支部首先把初步设想在党员中进行通报,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必要时可在支部大会上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把听取的意见和表决情况提供给校务会,作为决策或是否提交教代会进一步讨论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支部应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提出的不同建议和情况反映,必须认真查证核实,把党员的意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健全沟通协商制度

  完善保障党员表达意志的机制,包括支部与党员、干部与党员的协商对话制度。党支部要通过设立专用信箱、专用电子邮箱等方法,多渠道多途径地广泛吸纳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反馈答复制度。

  四、落实监督权

  (一)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党支部必须将支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重大决定、支部委员具体情况、发展党员、青年干部推荐情况、党员缴纳党费、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及党内提案办理情况等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在党员会议上予以公开,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切实增加党内工作透明度。

  (二)党支部书记每年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党支部工作和个人工作述职,接受党员的监督。

  (三)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党员、群众反映,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反映问题要认真处理,并及时作出反馈。

  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制度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对每个党员进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的过程,也是对党员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过程和党员个人党性锻炼的过程。通过评议提高全体党员实践“****“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使每一名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工作上有所提高,持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保证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本支部党员先进性标准为衡量尺度,围绕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评议。

  (一)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二)是否认真实践“****”重要思想,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

  (三)是否站在教育改革的前列,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积极投身到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是否注重师德修养,做到爱岗敬业、爱生尽责,在教育、教学、科研、辅导、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起工作,带领群众一起前进,有较强的凝聚力。

  (六)是否在社区中发挥党员应有的作用,是否在生活中体现了党员的先进性。

  (七)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三、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的过程

  (一)时间与形式

  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党委的领导和部署下,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年一次,一般放在年终。

  (二)基本要求

  1、党支部精心组织,加强指导;

  2、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3、坦诚、民主、真诚、交心;

  4、正确评议,以自我教育和正面教育为主;

  5、严肃纪律,确保质量;

  6、会议方案严密;会议记录详细。

  (三)基本步骤

  1、会前准备

  党支部通过座谈会或其他多种形式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个人撰写专题组织生活会自我剖析分析材料;广泛谈心,征求对本人和撰写的分析材料的意见和建议,并修改分析材料;上交分析材料由党支部审定。

  2、会中交心

  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章程的有关章节,学习评议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参与评议,讲求实效。

  自我评价:每个党员以先进性标准为准绳,参照评议内容,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挖出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并对是否合格进行自我认定。每名党员都要写出书面自我剖析材料,在党支部会上交流。

  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相互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会后组织评议和情况通报

  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评价意见必须及时向每个党员反馈并取得党员本人同意。对有不同意见的必须及时与其进行沟通并进行重新评价。

  情况通报:党支部必须在支部大会上对全体党员通报评议情况,并且利用适当的途径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党员评议情况和落实整改的情况,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结果的处置

  (一)制定整改措施

  每个党员根据民主评议、群众意见和组织评定,制定整改措施,写出书面材料报党支部审核。

  (二)对基本合格党员的处置

  对表现尚可、但在某方面群众反映较大,少数表现较差、问题较多但仍属基本合格的党员,针对其存在问题,党支部要进行个别谈话、戒勉谈话,指出整改方向和目标,并限期整改。

  (三)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对少数表现较差、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戒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个别屡教不改的,按照相关党纪党规处理。

  (四)对优秀党员的表彰

  充分挖掘优秀党员的优秀事迹、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树立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形象,作为教育其他党员和教职工的典型素材。支部应适时表彰优秀党员,并向上级组织推荐。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章程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这里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一个党的支部及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教育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是指本单位党支部正副职和校务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同志。为此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本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应遵守党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并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表率作用。不得以公务的理由请假或缺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一般是在学期结束前后召开。为保证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应尽可能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安排在各与会人员没有公务的时间内,确因公务原因无法参加的,必须认真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要以其他形式弥补。

  (二)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前要认真做好准备,议题要提前一周通知,每次会议要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每个与会人员要做好书面准备。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应提前报上级党组织。会上要做详细记录,会后要将资料整理齐全报上级党委。

  三、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以“三讲”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政、守纪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要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讲党性,讲原则,克服好人主义思想。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环节。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对确实能够解决或整改的问题要制订相应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会后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跟踪检查,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三)对每次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会后要向本单位群众进行通报并及时报局党委。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章程总纲中“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第三条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党在自己的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为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服务群众,特制定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思想教育,教育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要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经受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考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创新联系服务载体,不断丰富实践活动

  党支部要积极开拓创新,不断丰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实践活动,要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于党支部、每个党员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范围履盖党员工作的学校和生活的社区。

  (一)党员在本单位必须亮出党员身份,在本职岗位上建立示范岗。

  (二)以党小组为单位,以办公室为责任区,每个普通党员负责联系1——2名群众,支部委员负责联系2——3名党员,主要任务是:

  l、了解联系对象家庭的经济、生活情况。

  2、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状况,及时向组织反映,并提供有效帮助。

  3、联系对象本人或家庭发生困难时应及时到场并提供有效帮助。

  (三)党支部与北门社区居委作为结对共建单位,确立一个社区重点帮困户,具体措施是:

  1、经常与社区居委进行工作联系,交流工作进程,提供服务。

  2、了解帮困户的家庭情况,逢年过节及开学,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和物品等其他方面的援助。

  3、联系人每季度向支部汇报社区结对联系活动情况。

  (四)每个党员必须向所居住的社区(或居委)亮出党员身份、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以及个人的特长,以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区提供服务。

  (五)建立党员每月一次义务劳动日制度,弘扬共产党员奉献精神,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搭建通畅便捷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愿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要保持好、发挥好这一优势,就必须在实践中充分尊重群众表达意愿、反映意见、参与决策的民主权利,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提供群众表达意愿、反映心声、参与决策的渠道,让群众及时了解党支部、学校的重大事项,积极参与、监督重大问题的决策。

  四、建立联系服务制度,保证活动有序开展

  党支部要结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制订相应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管理制度,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提供保证。要把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实践活动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制度指导党员为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党员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凝聚党心、民心。

  (一)建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记载制度。党支部统一定制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服务社区记载卡,用以记载活动开展情况。

  (二)建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跟踪制度。党支部要不定期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联系成效作为对党员考核的主要指标,形成帮困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保护制度。要注意帮困的方式方法,保护其隐私,尽量避免帮困对象产生自卑心理等消极因素。

  (四)建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汇报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专题汇报,并作好记录,每年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

  党内帮助工作制度

  党支部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同时,也要关心本支部内部困难党员,使他们能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组织的关心,从而激发其内在动力,回报组织、回报社会,永葆先进性。为此特制定党内帮助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要经常性地了解本支部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二、对困难党员要进行分析,针对困难情况,递交支委会讨论后形成的帮助方案。

  三、尊重被帮助党员的意愿。对困难党员,不仅要在经济上资助,而且在提高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帮助。

  党支部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青年干部队伍,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青年干部的选拔原则

  l、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6、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7、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青年干部的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思想作风正派,有一定发展潜力;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必须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

  以下。

  三、青年于部的选拔

  1、选拔青年干部,应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

  青年干部培养的方向是学校中层管理人才、校级行政干部和党务管理人才,因此选拔时要注意分层分级,既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又要考察管理方面的才干。

  2、选拔青年干部以民主推荐方式为主,同时可结合岗位聘用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

  3、选拔青年干部的程序是: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确定考察对象;党支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党支部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征询意见并公示;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人选。

  四、青年干部的培养

  1、青年干部选定后,要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

  2、培养青年干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根据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对青年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增强党性,拓宽视野,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理论素养。

  3、青年干部的培养应立足学校,由党支部具体负责,主要采取理论学习、党性锤炼、业务培训、挂职锻炼、考察调研等形式。N1t,-}-~委托局党委党校进行培训。

  4、对青年干部培养要注重实践锻炼。实践锻炼以岗位锻炼为主,也可采用挂职锻炼,可联系区县相关院校与单位进行。注意安排与培养方向相关的岗位,分配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

  5、青年干部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学期,其中理论学习和岗位锻炼或挂职锻炼时间各不少于一个学期。

  五、青年干部的管理

  1、对青年干部要定期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情况;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的提高情况;与培养目标的距离以及原有缺点、不足的改正情况等。要特别注意考察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和发展潜力。

  2、定期考察一般每学期一次,考察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考察结果作为青年干部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

  3、对青年干部要实行动态管理。在考察的基础上,适时对青年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使青年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对考察结果不理想的青年干部应调整出培养范围。

  4、建立青年干部培养档案。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青年干部简要情况表、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民主推荐和公示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

  5、青年干部名单须报局党委组织科备案。

  六、青年干部的使用

  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推荐使用。对其中特别优秀的青年干部,党支部要积极向局党委推荐。

  党支部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制度

  章程总纲中“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为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特制定党支部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全面负责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称教代会)的领导。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中实施民主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党支部对教代会的领导职能

  (一)换届选举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筹备小组组织实施。在教代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党支部要丰动与上届工会委员和学校行政协商,确定换届选举工作和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推选办法、选举办法、候选人等重大事项。

  (二)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教代会大会筹备工作,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工会、党支部和学校行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应当在筹备工作中起主要作用,并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三、党支部对教代会的支持职能

  (一)党支部要大力支持教代会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在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权益和福利等过程中,党支部要主动参与重大措施的讨论和意见建议的征集,并积极配合教代会将收集到的合理化建议与学校行政进行协商,为学校重大改革事项的推进与教代会代表的广泛支持之间作好桥梁和保障作用。

  (二)党支部要配合教代会对教代会的提案进行审核、梳理和分解,并协调督促学校行政落实职能部门处理。

  (二)党支部书记每年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党支部工作和个人工作述职,接受党员的监督。

  (三)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党员、群众反映,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反映问题要认真处理,并作出反馈。

篇5: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前言

  随着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机制,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素质的逐年提高,原有一些管理体系已不能满足本企业生存与长足发展的需求,为规范管理确保工程精品,狠抓过程控制。本项目部特此制订了“钢筋、模板、砼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奖罚制度”。使企业不断强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此希望施工队切实履行本管理制度,正确对待各种奖罚,摆正各种关系,精炼内在素质,为适应各种形式的建筑市场而共同努力;为赢得更大的利益而奋斗。

  一、工程报验制度

  66217工程所有预、隐检工程必须全数报验,在报验之前施工队应积极、及时的做好自、互检记录,项目部组织的预、隐检工程质量状态,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图纸设计,商量变更要求,违反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一)报验时间

  1.1、预检工程提前半小时。

  1.2、隐检工程提前两小时。(根据监理公司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报验手续

  报验时必须按规定填写“工程报验单”,并附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项目部专业工长签字认可后报项目部质检科。

  三)预检工程报验项目及要求。

  3.1、楼层放线及50线抄测。

  3.2、门、窗预留洞模板安装。(本项可同钢筋隐检一起报验)

  3.3、顶板、梁模板安装。

  3.4、立面模板安装。要求各种接槎部位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堵塞坚固严密。

  3.5、顶板砼外观质量、实测偏差。在墙体钢筋安装施工前报验。

  3.6、立面砼外观质量、实测偏差。在支设顶板前报验。

  3.7、所有钢筋翻样下料单、加工成型的半成品必须报专业工长审核、验收,并做好记录。

  四)隐检工程报验项目及要求

  4.1、防水工程。

  4.2、钢筋工程隐检。要求所有包含预检工程全数验收合格,止水钢板,各种预埋管,预留洞全数预留、预埋完毕,作业面清理干净、彻底,非下道工序所用周转材料、工程用材料全数清离作业面;顶板砼浇筑的马道搭设完毕,泵管安装结束。

  五)管理措施

  5.1、预、隐验收时发生低级,典型性,不符合图纸设计,洽商变更的错误将不予验收。

  5.2、作业面垃圾没有清理干净不予验收。

  5.3、擅自做主不报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罚款5000元,并停工整顿三天。

  六)报验

  报验必须按现行施工规范GB50204—20**要求全数自互检。并附平面图填写报验单。

  二、钢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钢筋分项工程主要涉及钢筋加工、钢筋安装、钢筋连接三大工序,各工序之间不仅相对独立,而且息息相关,是精品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故各施工队在自、互检过程中,必须狠抓过程控制,若隐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下列要求将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若同一类型、且较典型的问题三番五次发生,罚款金额加倍,并停工整顿,交经理处置。

  一)钢筋加工

  1.1、盘圆钢筋调直严格控制冷拉延伸率3~4%。

  1.2、钢筋下料尺寸允许误差±10mm,每超出允许正偏差10mm按原材单价的十倍价款罚款,超出允许负偏差10mm按原材单价的二十倍价款罚款。且负偏差大于20mm以上的必须返工。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管理失责每次罚款30元。

  1.3、受力筋的弯钩与弯折

  1.3.1、一级钢筋的末端应做180°弯钩,弯弧内径≥2.5倍钢筋直径,弯钩平直长度为3~3.5d,每超出正(负)偏差10mm的处罚方法同1.2条。

  1.3.2、二、三级钢筋的末端弯钩平直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为±10mm,每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的处罚同1.2条。

  1.3.3、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允许偏差为±20mm,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的处罚同1.2条。

  1.4、箍筋的制作

  1.4.1、箍筋内净尺寸允许偏差为±5mm,超出允许偏差一律返工。

  1.4.2、箍筋平直部分弯折角度为135°,平直长度为10倍钢筋直径,允许偏差为±1d,每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的处罚方法同1.2条。

  二)钢筋连接

  2.1、钢筋接头设置的位置必须符合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且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10倍钢筋直径,不合格部位全数返工,并每一流水段按100元一次罚款处理。

  2.2、钢筋机械连接外观检查发现有一根不合格罚款10元并返工。

  2.3、采用搭接连接的钢筋,搭接长度允许偏差±20mm,每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按1.2条处置。

  三)钢筋安装

  3.1、钢筋品种、级别、规格、间距、数量未按施工图纸及洽商变更施工,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全数返工。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一次。

  3.2、钢筋网绑扎、钢筋骨架绑扎的长、宽、高、网眼尺寸及箍筋绑扎间距检查验收按每一流水段划分,验收合格率小于90%的罚款200元并返工。

  3.3、梁、柱受力钢筋的间距、排距每次验收合格率小于90%的亦按1.2条处罚,并返工。

  3.4、受力钢筋保护层必须按图纸设计及洽商变更施工,每一流水段验收合格率≤90%,且有一处超出允许偏差1.5倍按200元/次罚款,并返工直至合格率达到≥90%。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一次。

  3.5、弯起钢筋的弯点位置验收合格率小于90%的返工直至合格。

  3.6、乱割梁、柱、板主筋每一处,罚款1000元并按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处理。

  3.7、浇筑砼时,看护钢筋不负责任,板钢筋位移超出保护层罚款50元一次;梁、柱、墙主筋位移超出保护层,每根钢筋罚款20元,并按规程要求1:6矫正。

  四)文明施工

  4.4、各施工队报隐检时,作业面必须清理干净彻底。不得有烟头、扎丝、废弃钢筋及钢筋头、松散砼、砂浆皮、药渣、烟盒、包装线、线屑、锯末、竹胶板、木方、多层板等任何一种杂物,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并清理干净。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一次。

  4.2、钢筋表面污染没有清理干净彻底,每次罚款100元并重新清理报验。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20元一次。

  4.3、各工种之间施工必须密切配合,杜绝野蛮施工,每发现一次故意损坏他人劳动成果罚款500元,并书面检讨。

  三、模板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模板分项工程的质量优劣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外观质量及实测实量的合格率,是整个工程的形象。模板分项工程主要分为:模板加工(进场验收),模板安装、校正,模板拆除三大工序。各施工队必须从源头抓起,模板进场施工前应检查验收其材质、刚度、强度、平整度、外观尺寸等,不合格产品杜绝进场。在施工中自、互检应实事求是、一丝不苟、长抓不息,若报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下列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处罚,若同一类型,且较典型的问题三番五次发现,罚款金额加倍,并停工整顿,交经理处理。

  一)模板加工

  1.1、各种自制模板(洞口芯模、排风烟道模板、装饰线模板)加工的尺寸必须满足图纸设计、施工规范规定,不合格的一律返工,不得应用到工程中去。

  1.2、外加工的钢大模入场前必须全数检查、验收,并有相应的记录:平整度、平面尺寸、对角线、板边挠度、板拼缝、螺栓孔位置、表面锈蚀处理、表面整洁度等,不合格模板严禁进场。

  二)模板安装、校正

  2.1、模板支架必须匀称,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上、下层立柱应对准,验收不合格返工重报验。

  2.2、模板表面必须清洁、无砂浆,与砼接触面隔离剂涂刷均匀不得漏刷,预检验收每发现一处(块)罚款100元,返工重新报验。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每一检验批。

  2.3、模板的接缝严密、无空隙,预检验收发现接缝不严密、有空隙每一处罚50元,并返工至合格。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每一检验批。

  2.4、预检验收模板工程,模板内的任何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反之拒绝验收,并罚款100元/次。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50元每一检验批。

  2.5、对于跨度≥4m的梁、板,其中间模板应按设计要求均匀起拱或按2‰起拱(板四周不应起拱),不符合要求不得报验。

  2.6、悬臂构件端头应沿外挑长度均匀上扬10~20mm。

  2.7、实测实量(抽测):轴线位置,底模上表面标高,截面内部尺寸,垂直度,平整度,相邻板表面高低差,合格率必须≥90%,且最大误差≤1.5倍的允许偏差,不符合要求每一检验批罚款200元,并返工直至达到上述要求为至。

  2.8、模板涨模≥10mm装修时需要剔凿的部位按每30㎝2罚款50元。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每一检验批。

  2.9、门窗洞口内框固定不严、支撑不牢造成洞口倾斜、移位,每一处罚款30元并处理合格。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每一检验批。

  2.10、上下接槎跑模超过6㎜每处罚款100元。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50元每一检验批。

  2.11、模板缝隙过大、堵缝不严,漏浆造成砼烂根、蜂窝、麻面视情节给予施工队、项目部专业工长50~200元的罚款。

  三)模板拆除

  3.1、底模模板拆除必须申请,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拆除,擅自拆除每次罚款1000元,且后果自负。坚决杜绝发生二次以上的类似事件。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50元每一检验批。

  3.2、柱、梁、墙体侧模拆除,施工队按照砼浇筑顺序,气候条件,自行掌握,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保证砼表面棱角不受损伤。发现因拆除模板而产生砼一般缺陷按每一检验批罚款500元,产生严重缺陷按每一检验批罚款2000元,并进行返工重施工予两倍的工程造价扣款。(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标准参见GB50204-20**中8.1.1条)

  四)文明施工

  4.1、各种周转材料(钢管、竹胶板、多层板、木方)不得长料短用、乱锯,发现一次以原材价格的十倍处罚。

  4.2、钢大模不得擅自切割、开孔,违反本条处罚按租赁厂家标准。

  4.3、拆除的模板周转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定点使用,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并立即整理,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4.4、严格履行成品保护措施要求,故意破坏他人劳动成果每次罚款500元,并书面检讨。

  四、砼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砼分项工程是结构施工中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的关键工序。砼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最终质量。故各施工队在狠抓浇筑过程控制的同时必须抓好砼的养护、成品保护。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下列要求将按下列规定处罚。若同一类型,且较典型的问题三番五次发生,罚款金额加倍,并停工整顿,交经理处置。

  一)砼浇筑

  1.1、砼浇筑必须申请,且各项准备工作充分:马道搭设、人员配备、机械试运转正常、照明设备、手头工具、接荐处理合格、标高测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而降低质量标准敷衍了事,不符合要求商品砼进场造成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负责,顶板砼浇筑不搭设马道或搭设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项目部专业工长管理失责罚款20元一次。

  1.2、砼进场后严格核对送货单,检查其标号、配比、初凝时间、原材料、产品特性、坍落度是否满足图纸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检查,发现漏记、不记、记录不全未产生质量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因检查疏忽造成质量事故的一切后果施工队自负,并罚款5000元/次

  。项目部专业工长、技术负责人罚款50元一次。

  1.3、进场砼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规范GB

  50204—20**中7·4·1)及北京市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少取、漏取甚至不取,视情节每处罚款200~1000元,产生的后果施工队自负。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30元一次。

  1.4、制作的试块必须按要求(分同条件试块、标养试块)养护,并记录齐全:浇筑部位、制作时间、编号、标号、养护测温、养护湿度、记录人名。每月检查记录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视情节罚款50~200元,因养护原因造成试件不合格罚款1000元/次,且后果施工队自负。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30元一次。

  1.5、墙、柱砼浇筑高度必须比设计板底高30~50㎜。若高度达不到按10元/米处罚。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一次。

  1.6、严格控制砼浇筑一次下料厚度,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振捣。若拆模后出现烂根,每延长米罚款20元,漏振每处≥30㎝2罚款200元,孔洞每处50元,蜂窝≥30㎝2每处罚款50元。出现严重缺陷(标准参见GB50204—20**中8·1·1条)每处罚款500元。所有缺陷不得自作主张修补,必须制定措施,审定签字认可后按措施修补,反之则重罚。

  1.7、砼梁、板浇筑,严格控制上表面标高、表面平整度。每一检验批的标高、平整度、板厚超出规范规定,合格率达不到90%,罚款100~1000元,并拿出整改方案立即整改。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一次。

  1.8、在浇筑砼前,后浇带、横、竖向施工缝末按规范要求接浆、剔凿冲刷干净每处罚款100元,并立即整改。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20元一次。

  二)砼养护

  2.1、砼浇筑完毕后,按技术交底要求进行覆盖养护,发现不养护、养护不当、不及时(顶板表面昼夜未能保持湿润状态)罚款50~500元。

  2.2、由于养护原因造成砼28天检测强度不合格者一切后果施工队自负,并罚款2000元。

  三)文明施工

  3.1、砼浇筑时,须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正确,严禁踩踏、任意折弯钢筋,严禁用重物冲压模板,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2、顶板施工时必须搭设跳板,随砼施工拆除,保证已成型的模板和钢筋不受损坏。

  3.3、振捣手应科学合理的进行操作,严禁过振,严禁振捣模板、钢筋、线管。

  五、安全防护

  一)现场防护“三件宝”:

  1.1项目部购买“三件宝”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准用证的,处罚2000元;

  1.2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网封闭的,处罚200-500元;

  1.3外侧封闭不严、不标准、水平不严实、不规范的,处罚100-300元;

  1.4工人在高度2米以上作业(临边)未拴安全带或安全带在身而未挂牢者每人罚款100元,未戴安全帽罚款50元。

  二)洞口临边防护:

  2.1楼梯口每有一处未作防护的,处罚200元;

  2.2防护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处罚100元;

  2.3预留洞口及坑井每有一处未做防护的,处罚200元;

  2.4通道口无安全防护棚的,处罚500元;

  2.5每有一处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处罚200元;

  2.6每有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300元。

  三)现场用电

  3.1现场设备、设施与外电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

  3.2现场线路未采用TN-S系统及三相五线制的,罚款200元;

  3.3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的,罚款200元;

  3.4箱体不符合要求,线路配置混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3.5固定式、活动式箱体安置高度不符合要求(固定式1.4-1.6、移动式安装于支架上,距地面0.8-1.6米),无防雨、防潮设施的,罚款200元;

  3.6现场架设线路应采用地埋或架空敷设,严谨沿地面明设,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罚款500元;

  3.7宿舍发现私搭乱接现象的罚款50元/处;

  3.8总配电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线数应以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线数一致;

  3.9配电箱必须加锁管理,保险丝符合规范规定,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他杂物,凡是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配电箱(包括保险丝),罚款200元/次;

  3.10移动开关箱破损后不及时维修,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11不准将任何物品堆放在电缆及接地线上,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3.12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13电焊机的电源线擅自加长(不超过5米)或二次线超过30米,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14电焊机的防护罩(两端)损坏后未及时维修,电焊钳破损未及时更换,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5电焊机二次线与焊机连接未用铜鼻子,铜螺栓连接,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6氧气、乙炔瓶间距应大于5米,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违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四)现场施工机具:

  4.1现场所使用的振捣器、圆盘锯、钢筋机械等无验收合格记录的,每台罚款200元;

  4.2无防护保护装置罚款200元;

  4.3无安全可靠地防护棚或防护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4.4电焊机、打桩机械无验收合格手续的,罚款200元;

  4.5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距离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每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

  4.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由信号工指挥,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五)施工外架及高大模板

  5.1脚手架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核认可后,才能进行,否则罚款2000元;

  5.2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验收使用的,罚款1000元;

  5.3搭设高度2米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登高设施,作业面应设安全防护设施,登高设施、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4脚手板对接平铺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130-150MM,每一处不合格罚款500元;

  5.5高大模板拆除前应向监理部报送技术、安全专项方案及拆模报告,未予报送的每项罚款1000元。

  六、文明施工管理

  1、现场进出口无大门、无门卫、无制度,门头未设置企业标示的,罚款3000;

  2、材料及半成品材料、机械设备入场后,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安装,未挂铭牌、品种、规格等标牌的,罚款3000元;

  3、材料堆放不整洁,未做到工完场清的,罚款1000元;

  4、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罚款1000元;

  5、生活区、办公区不能明显区分的,罚款1000元;

  6、上岗作业期间严谨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违者罚款100元;

  7、工人宿舍不卫生、不安全、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罚款500元;

  8、宿舍无消防措施、无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罚款500元;

  9、现场防火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罚款1000元;

  10、厕所、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罚款500元;

  11、现场不备置防暑降温药品,无保健药箱,无急救器材的,罚款500元;

  12、施工过程中废渣乱倒,不用的材料向下抛掷等不文明施工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已过有效期未予复审、证人不符、证证不符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违规进场人员予以限期退场;

  1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违者200元/人罚款,发现一人处罚一人;

  15、安全生产检查中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单,施工单位必须认真严格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用书面形式回复(附整改完成后照片),未按规定落实的违者罚款1000元/次;

  16、施工单位必须按建筑面积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的事件发生、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施工单位没有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专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本条例制度,劳务管理人员及各班组组长务必认真落实贯彻本条例实施。